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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页

 

  之云哭了,她大力哭泣,仿佛想用尽她的力量,用尽她的悔恨,无休无止的哭泣, 愿将他的今生今世哭回来。

  但一切都迟了,他不把最后一次的等待机会留给她。

  她好伤心……之云为严森哭得好伤心……那发自灵魂深处之悲鸣足以撼动天地,把 林宁吓坏了。

  原来只是一句玩笑,没想到之云会这么认真……她急忙揽紧之云,让之云瘫痪般趴 在肩头上哭泣,哭声一阵一阵有力似无气,幽幽远远奏起哀歌,连她地想哭了。

  直到归零。

  之云不哭了,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发出声音,甚至没有动静,连呼吸都停了。

  一个恐怖至极的念头闪过林宁脑中,之云死了之云因为承受不了打击,因而骤死… …她成为杀人凶手……林宁想到隔日报上刊登一则不是很大,但很惊人的新闻。

  某某报社小记者,因一句玩笑话,杀死最好的朋友。

  想到此,吓得魂飞魄散的林宁立刻扶起“好朋友”的肩膀,强迫她面自己。

  哇,眼睛瞪得好大……的确听不到她的心跳,摸摸气息也似有非有,但是之云的眼 睛瞪得好大。

  她看着另一个地方,口齿微启……林宁不由得往她的视线望过去,然后释然的吐了 一口气。

  杀千刀的,原来就是那个人,她的“谎言”早到了。

  严森正好端端站在那里,不是吗?

  他当然不是在看林宁玩的把戏,他的眼光永远只停留在一个人的身上。

  林宁努力的瘪嘴,心里忍不住暗骂,为什么在别人的故事里,当不成女配角也就算 了,还老是成为一个笑话,真悲哀啊……但她心里这么想,脸上还是忍不住露出会心的 微笑。

  因为当她接到贺之云的电话之后,还是忍无可忍地拨了电话给严森……好了,纵有 千言万语,看来还是得留到以后再说了,现在女配角……不,笑话要走了,把剩下的故 事还给他们。

  秋色,将四周景象染成白雾朦胧。

  有位佳人在水一方……那是一支歌,诉说古老永不疲倦的爱情故事,唱歌的人在桥 端,听歌的人在桥尾,中间刻划千百年走不完的岁月。

  他们终于抵达目的。

  他缓缓走向她。

  她聆听心跳慢慢组成另一支歌,他写的歌,现在由她演唱,为你痴狂。

  那已不是默默祝褔能解释的迫切期待,心底的另一扇门终于启开,阳光撒落进来, 照出一条光明之路,她迟疑地提起脚步,快速地投入他的怀抱。

  “等很久了……”他闭紧眼睛,深怕这抹灿烂随时消失不见。

  她低声叹息,回给他的是更深情的拥抱。

  “为什么非要我熬过这段时间,就不能一起共度难关?”回想过去恐怖的日子,他 又抱紧了她。

  “因为……”她突然不想说了,其实答案他早就明白。

  “因为……当我开始会问为什么时,心里已经接受你的答案,你想这么说对不对? ”

  一年之后的他,看来已经学会揣测她的心意。

  但她还有另一个答案。

  “因为我们需要坚强,不再把对方当作生活的借口,我们要坚强的活下去,不管是 不是在身边,你就是我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就是死了仍会期待……”

  “期待黄泉路上与你相逢。”

  他蒙住她的嘴,这样的温度他梦过几回,却没有像现在这般感动。

  活生生的一个人,真实的一个人。

  “别说死,令人害怕。”

  她抚着他消瘦的脸颊,使她坚强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不会了,从现在开始,我们的故事现在才要开始。”

  她重新投回他的怀抱,她最终停泊的港湾。

  秋色,将四周景象染成白雾朦胧。

  有对佳偶,在水一方……他的眼睛湿了。

  “我又为你写了一支歌。”

  “什么歌。”

  “再为你痴狂。”

  番外

  二十岁的严森,那时已是相当高大挺拔的一个“大男人”了。

  他不如亚兰德伦那般俊美,也不像郭富城有着孩子气漂亮的娃娃脸,更不会像张学 友那样会唱歌,但是大学校园里的他看起来如此耀眼,原因出在他不同凡响的家世背景 ,以及天生具有的贵族气质。

  而且最难能可贵的,年轻的他不懂得仗势欺人,也不会装模作样富贵逼人,反而还 非常大方,喜欢讲黄色笑话,喜欢帮朋友追女孩子,喜欢打撞球、喝可乐、对着漂亮女 孩子乱吹口哨,实在和一般男孩子别无两样。

  很多男孩子乐于亲近他,他的人缘相当好。

  更多女孩子偷偷暗恋他,因为跟他在一起不会有冬天。

  所以在大学时代,严森简直就是放浪形骸、恣意享受青春。

  但他仍嫌不够。

  原因出在于他拥有许多女性朋友,独缺女朋友。

  一次打完撞球后,几个朋友躲在吧台一边聊天一边猛吸菸,好像青春不堕落一下就 显不出感性情怀。

  严森八成就从那时候起变成老菸枪的。

  所谓物以类聚,严森那些朋友也皆是名门子弟,大学里就他们几个开跑车、穿名牌 牛仔裤以及皮夹子里夹着各式金卡,招摇乱撞、横行无阻。

  话题一到女人身上,大家精神全来了。

  首先胖子先发难。(因为长得胖所以叫胖子,仔细想想,每个人的朋友里好像都有 一个叫胖子。)

  他正在追一朵中文系之花,打的是“拜金主义”,每天送花送巧克力,闲暇带着她 到处刷卡购物,但是对方依然保持适当距离,令胖子恼得快失去外号了。

  “妈的,死女人,跩什么三五八万的,等我追到你的时候就让你死得很难看。”

  严森暗中窃笑,不等那女人身先死,我看你现在就有够难看了。

  确实如此,胖子两只眼睛充满血丝,动作也因过度操劳而显得迟缓,但重点还是在 年轻人只要一有暴戾之气都好看不到那里去。

  胖子开口后,其他人都不说话了。原因在--他们也都是受害者,可见这朵花的威 力不小。

  只有严森还未身陷其中。

  但他还是承认她是一朵美丽的花。

  认识她在一场校际交谊茶会,反正就是一堆男孩子和一堆女孩子,随便找个不敏感 的话题,两方边喝茶边展开辩论。

  他一眼就看到这朵花了。

  不只是他,他相信大家全看到她了,因为她实在漂亮得过火。

  她有一头长长鬈鬈褐色的头发,身材很高,腿很长,尤其那张脸,实在教人难以忘 记。她是中美混血儿,两方的优点她大概全有了。

  而且还是中文系里的佼佼者,更教人惊奇之余就留下深刻的记忆。

  她还有个奇怪的名字,也是教人听一次就记住了,她叫做--温柔。敢把这两个大 字写进户口名簿的父母,严森更要钦佩。

  至于她是不是真的很温柔,因为没交往过,严森也就不知道了。

  可以肯定要追温柔的男孩子大排长龙,胖子算是硬挤进去的一个,他仗的是里面中 最有钱的一个。

  所以他想温柔一定很势利,于是对她产生不了攻击感。

  话虽如此,但尽朋友的道义,严森还是要安抚一下胖子受创的心灵。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苦单恋一支花……”这是严森仅能想出的安慰话。

  可惜胖子无法了解他的善意,反而觉得他太无情。

  “喂,你相信一见“衷”情吗?”胖子反问他,而且特别强调此“衷”

  非彼“钟”,就是看一眼就要把她看得死去活来。

  “不相信。”严森马上就说。

  “但是我第一眼就看到她,第一眼就爱上她了。”

  当时严森虽然年轻,但爱情故事看了不少,他有他的理由所在。

  “那不是第一眼,那是比较后得来的结果,我承认她是里面最漂亮的,但不一定就 要衷情,你的爱是挫折中产生的依恋,跟爱情完全不相干。”

  “哇塞,你真冷静啊,像你这种被女生包围惯了的人,当然不能体会爱一个女人的 痛苦,更不会了解追一个女人的痛苦。”胖子苦兮兮讽刺严森。

  “既然爱得痛苦,干脆不要爱不就得了。”

  “你讲得轻松,因为你没碰到。”

  “你应该说因为我头脑清楚。”严森自信满满说道:“你以为世界有多大?女人有 几种?讲白了就是热情无从发泄,头脑不甚清楚,非要一个女人来成就人生失落的一部 分才行,所以才有爱情的说法产生。”

  胖子仍然不苟同他的论调。

  “我举个例子来说了,你说像温柔那样的美女有多少人喜欢,老兄我告诉你,只要 她喜欢,她跟每一个人都可以一见“衷”情,看是要情有独钟的“钟”,还是衷心初褔 的“衷”,更甚者送终的“终”了,在爱情的说法上她绝对是主导者的姿态,而爱上她 的人就是下三滥了,请问老兄,这样的爱情算什么,两个不对等的个体谈什么恋爱,光 你衷情而她终了,下场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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