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孤儿一定过得孤苦无依,胡翩翩正好相反,她有太多的「长辈」爱她,将她照顾得无微不至,使她成为生活白痴,至今仍搞不懂煮饭为什么要放水。
因为她肚子一饿,那些长辈就急忙变食物出来,鱼虾鸡鸭应有尽有的摆满一桌,不管她要吃什么,根本不用烦恼断粮的问题。
一直到上小学,她才知道外面的「人」有多笨,而她也是其中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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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涯,怎么没打声招呼就突然离席,你是嫌我们两个女人言语无味,想找个男孩开开胃,逗弄一番是吧?」
打扮雍容的女子看似高贵、有教养,但一开口的尖酸刻薄就令人大打折扣,为她的完美装扮评上负分。
虚荣、好面子的她一点也不怕被抢,身上的钻表、钻戒和蓝宝石项链加起来四、五百万,只怕别人没瞧见的刻意炫耀。
环境造就一个人的气质。
年近五十的沈嘉玉保养得宜,没有一根白头发,外表看起来不过三十出头,最多三十五岁,脸上未留下岁月的痕迹,光滑似丝。
早年丧夫的她育有一个已经二十七的儿子,可惜自有主张不肯待在家里宁可出外发展,已多年未与家人联系。
她是已故韩夫人的侄女,但为了使两家关系更为密切,便与表弟结婚。
沈嘉玉的娘家以母系为主,故沈家女儿个个比男丁强势,不论嫁人与否都有掌权欲望,绝不让自己落於人下。
为了拉拢人心,在诸多顾虑之下,她沿用旧习,试图以婚姻来套住男人的向心力,延揽对自己有利的人才。
相亲,便是她今晚主导的重头戏。
而对象当然是沈氏家族的远亲,年约二十七,刚由美国学成归国的生命科学博士沈幼梅。
「抱歉,韩夫人,刚遇到熟人来不及知会一声,请见谅。」有礼却生疏,窦轻涯的脸像戴上面具似地不再有表情。
迥异於适才的谈笑风生和强势霸气,现在的他正经拘谨得判若两人,斯文客气得叫人误以为他是无害的小绵羊。
咋舌不已的胡翩翩趁机抽回自己的手,原本打算开溜的双脚停了下来,她骨子里那股爱看热闹的好奇心迫使她留下,静静观察眼前的好戏。
不算是幸灾乐祸吧!只是小小的坏心眼而已,谁叫他们都不请自来,害她没法好好品尝美食。
他们真是太……太过份了,讨人厌指数冲破一百。
「熟人?」沈嘉玉发出轻蔑笑声,斜睨了一眼。「你什么时候认识这个不男不女的小鬼头,她搞不好都还没断奶呢。」
厚!讨厌的女人,好想抓花她的脸,她又没招惹她,干么夹枪带棍的讽刺她。
要不是她不想跟她一般见识,以她未来王牌大律师的流利口才,准轰得她抱头鼠窜,面上无光的挟著尾巴退场。
「她是紫蝶幽谷的主人,你说她够不够资格坐在这里?」
他话一落,沈嘉玉立刻转变狗眼看人低的态度,换上一张热络无比的笑脸。
「哎呀!小妹妹,瞧我眼拙没看出你的丽质天生,真是个大美人呀!今年几岁了?在哪里上课有没有男朋友……」
「韩夫人,她是个害羞内向的小女孩,不必刻意对她热情、讨好,她会吓得畏缩不前。」窦轻涯镜片下的眸闪了闪,似在笑。
喝!不会吧?!她几时害羞内向了,想害她被口水噎死吗?大受惊吓的胡翩翩差点跌下椅子,两眼一瞠,一副见鬼的神情。
受不了他的睁眼说瞎话,她长腿一伸,狠狠的朝他踢了一脚,非常满意他面无表情的脸多了两条横纹。
「喔!我了解了,我会小声的爱护她。」沈嘉玉眼中露出豺狼股贪婪的亮光,浑然忘却站在身边的主角。
沈幼梅有张十分古典的瓜子脸,外表柔弱纤细,且无沈家人一贯的强势作风,温婉得像有教养的大家闺秀。
她安静的站著,不发一言,始终面带微笑的看著交谈的众人,没人看得出她心里在想什么,沉静的她容易让人忽略。
她很美,但不特别艳丽,有一种宁静恬适的气质,不争宠、不哗众,静看如湖面上一朵清荷,清雅绝伦。
「也不用太小声,保持正常音量即可,她的听觉十分敏锐。」以他的观察确实如此,她有异於常人的敏锐知觉。
有几回他才稍微接近,她竟头也没回地拔腿直奔,像是早已知道是他的大喊别再跟了。
「大叔,别把我说得像狗。」不是她爱讲话,而是他们毫无内容的交谈,乏味得令人想打呵欠。
她不过加加料,制造一点气氛。
「我说过我有名有姓,别再叫我大叔。」他的口气听起来像长辈的训示。
「是,标准值先生,请允许我离开可以吗?我怕我的金主会担心我被大野狼给叼了。」她非常不驯的扬起眉,故意拿起无上限的金卡当扇子摄风。
很张狂,也很引人注目,她的拜金形象成功挑起战端,一副我就是能被金钱购买的样子。
「什么金主?你被包养?!」沈嘉玉掩嘴一呼,装出难以置信的模样。
「包吃、包住、包睡、包一切开销,他还给我这张副卡要我尽情刷别客气,他说只要能哄得我开心,他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那个自私自利的家伙竟敢要她搬出去,自己独享蝶姨!
心情很闷的胡翩翮酸溜溜的想著,觉得自己失宠了,不再是独一无二的受宠儿,有个厚脸皮的白痴抢走她的蝶姨,而且还霸著不还。
「听起来像是个用情很深的男子,他为何不给你名份?」窦轻涯的语调很轻,轻得听不出其中的冷意。
两肩一垂,她故做哀怨的说:「我有说他爱我吗?他的确专情,可惜那个人不是我。」
「他结婚了?」有了别人还招惹她!
怒火隐隐藏於冷眸之中,他想起母亲不幸的一生,心底那份恨意烧得旺盛,不自觉地将两人的情形联想在一块,油然生出保护她的念头。
以前他没有能力让母亲过好口子,使得她疲劳过度撒手人寰,那种刻骨的遗憾深深留在记忆深处,难以忘怀地揪痛他的心。
「不,他未婚。」这点她颇引以为傲,因为她这个「第三者」的存在,让他娶不到老婆。
「既然未婚为什么不娶你?现在男女的爱情观真是乱得叫人头痛,当然我不是指你,你要是有什么困扰大可来找我,凭我的社会地位一定不会让你吃亏。」不甘寂寞的沈嘉玉假意气愤地要替她讨回公道。
「这件事谁也帮不了我,反正我爱的是他的钱,又不是他的人,就算他全身生蛆长虫,我也要赖定他。」嗯哼,看谁厉害。
此时,刚从舞台下来的韩青森背脊发冷,猛一回头,没发现他的小助理,忐忑不安的吞了吞口水,好像他正被人扎成草人钉在墙上诅咒似的。
喝!这种诡异的感觉真不好受,老觉得被人怨恨著,一抹不散的幽魂总在左右徘徊。
左瞧瞧,右瞄瞄,做贼似的提心吊胆,难得做一件缺德事,不会那么灵验吧?十善总抵得过一恶,丢掉「电灯泡」不算犯法啊,谁叫它烛光太亮。
千万别怪他狠心,起码他提供辛苦赚来的皮肉钱让她挥霍,她该心满意足了!
想到此,韩青森终於心安理得了,他想起凶残的胡翩翩拗了他一张副卡逍遥去,暂时不会找他麻烦,他那总被过肩摔的身体也可以休息了。
「唉!她几时才要搬走,我的幸福……」他手脚抽动著,像癫痫发作。
「还疯,待会得赶到电台录音,东西收一收就走了。」
眼睛眨呀眨的装可怜,刚才冷著脸唱完歌的男子全身抖得像小老鼠,缩著身子站在椅子上咬手,一脸受虐甚深的神情。
第三章
「你要找房子?」
阴魂不散,绝对是阴魂不散,包包里的那包盐呢?用来驱邪应该可行吧?这种形同监视的不期而遇实在太可怕了,他外号是侦测雷达吗?
这次一定要跑赢,凭她一双飞毛腿谁与争锋,附近巷道有几弯她一清二楚,闭著眼睛她都不会迷路。
自从上回在餐厅不欢而散之後,她享受了两天的平静日子,没有莫名的身影由背後窜出,以及吓死人不偿命的夺魂声音,她觉得自己真是太幸福了。
闹到被侍者请出来不是她的错,谁叫他们大惊小怪争著要拯救她,太过热情地吓得她把一盘沙拉丢向某位大官夫人。
说到底她还是受害者呢!难得吃一顿大餐却被人打扰得没吃成,而且出尽洋相,偏又找不到纸袋蒙面,她想日後说不定会有她狰狞的肖相贴在门口,言明狗与此人不得擅人。
不过她并不沮丧,反而大笑的走回摄影棚,韩青森还以为她得了失心疯,差点要夺门而出的求她手下留情。
只是高兴之後就要开始发愁了,打包好的行李堆放在玄关,上面要贴上标签标明一、二、三、四,表示全是她一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