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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他还是“华亚百货”这间知名百货公司的惟一继承人。

  头脑好、身材好、长相好、家世好,连运动神经都是一流,难怪他会成为无数少女心自中的白马王子。

  但是晴娟完全不在乎他的外表,她喜欢他,从他救她的那一刻起。她喜欢他的正义感和体贴,从他一百七十几公分左右,脸上还冒着青春痘,也还没因球技出名的时候,她就先一步“慧眼识英雄”了。

  “暗恋这种对象,你会很辛苦喔!”看着四面八方的”情敌”,克寒同情的凑近她身边悄声说。

  晴娟拨了一下及肩长发,唇畔浮上一抹苦涩浅笑。

  “我很认分的……”她痴迷的目光从看台上的贵宾席一路追随着常向杰“冲锋陷阵”, “我知道自己 配不上他,他太出色,而我太平凡,只要能一直这么远远的看着地,我就觉得很满足了。”

  “白痴!”

  一记轻拳敲上她的后脑勺,她痛眯了一下眼,一脸茫然的望向克寒。

  “你不是配不上他,而是太胆小了。”克寒太了解自己这个“青梅竹马”,“你的确不是什么大美女,不过还算可爱啊!论才华,你会弹钢琴、古筝,和一大堆中西乐器,也算是音乐才女了,而且你英文也好得去播英语新闻都没问题,谈家世更是在他之上,哪里配不上他?你是担心告白失败,以后他认得你,你就不能像‘背后灵’一样,在他身边自由‘出没’吧?”

  她皱皱鼻,“别把我说得像魔鬼一样。”

  “你这四年来在他身边不是一直像鬼一般的存在吗!难道你打算就这样默默喜欢他一辈子都不说吗?”看她凝眉不语,克寒调皮的咧嘴笑说: “不然我去跟他告白好了。”

  “啊?!”

  全场的欢呼声盖过了晴娟的惊叫声,向杰以一记三分线漂亮跳投结束了这一场精采的球赛。

  “你……也喜欢他?”晴娟惊愕到看台上的观众都陆续离开了,才回神话真问他。

  “你说呢?”他不答反问。

  这问题可严重了……

  她低头、蹙眉、轻咬唇,有些慌乱的扭弄着自己搁在格子裙上的十指。

  “常向杰真的很出色,你喜欢他也是应该的,可是……”她抬起头,炫然欲泣的看着他。“克寒,你不要跟我抢他好不好?我真的很喜欢他……”

  “喂、喂、喂!我跟你开玩笑的,你别哭啊!”他伸出两手食指,按住她的双眼眼尾往上提,拿这爱哭鬼一点辙都没有。

  “我这么讲义气,才不会横刀夺爱哩!”他干脆跟她说明白,“常向杰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你放心好了。倒是他越来越出色,倒追他的女孩子也越来越多,你再畏畏缩缩的不告白,早晚被人捷足先登,到时你再哭着叫人别跟你抢,谁理喔!”

  晴娟拉下他的双手,落寞的看着已经空无一人的篮球场,轻叹一声。“我知道,可是……”

  “别可是了!”他用力往她肩上一拍,“灰姑娘如果不去参加舞会,王子或许一辈子也不会认识她, 不是吗?”

  晴娟微偏着头想了一想,“可是,我不知道他们家什么时候办舞会啊?”

  “拜托!”他快昏了,“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啦!”她吐舌浅笑,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刚刚只是故意耍白痴而已,谁叫你要骗我说你喜欢常向杰?”

  “你哟……”克寒又好气又好笑的拿拳头磨蹭她的头顶,“拜托你快点去跟常向杰告白吧!我可不想被你拖着‘偷窥’他一辈子,听到了吗?”

  “听到了啦!我去告白就是了,你别再磨我的头,会秃头的。”晴娟虽和好友笑闹着,心里却真的听了劝,打定了主意。

  不管常向杰愿不愿意接受她的感情,她都会豁出去告诉他!

  把亲手摺的一千只纸鹤装入五角形的西班牙玻璃瓶,再将亲手做的巧克力一起放人纸袋中,晴娟深吸了一口气,到镜前摸摸头发、拉拉衣服,然后离开自己的房间,下楼到客厅。

  “克寒,我好了……”却见克寒坐在沙发上睡觉。

  大概是等她等太久,他已经睡着了。“啊!有帅哥在裸奔耶!”

  “哪里?”克寒睁开惺忪睡眼张望着,等看清晴娟在一旁捂嘴偷笑,才明白自己又上了她的当。“你很皮——噢!”

  她淘气的吐吐舌,“谁叫你等到睡着了?”

  “谁叫你换个衣服换上一小时?”他反学她的口吻,还半开玩笑的问:“你该不会为了让常向杰见到你最美的一面,把衣橱里所有衣服全都试穿过一遍吧?”

  她扮个鬼脸不回答,倒是有些不放心的问他,“克寒,你觉得我穿这样好不好看?”

  他仔细看看虽然才高一却已出落得亭亭玉立,曲线修长窈窕的她,纯白的圆领短毛衣搭上一条淡蓝色的毛料圆裙,十分素雅清纯。

  “呃……”他手抵着下巴看了又看, “不错,不过看来有点成熟。”

  “我就是不希望他把我当成小女生。”她甜甜一笑,很满意他的评语。

  “那就走吧!”克寒站起身。晴娟特又做了一次深呼吸才跟他到前院,各自骑上自己的脚踏车,往常向杰的家出发。

  今天是二月十四日。

  晴娟特意挑在这个日子向常向杰告白,不再只是偷偷暗恋着他。

  “加油罗!”克寒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来。

  过了马路就到常向杰的家了,晴娟早跟他说好到这里就让她一个人去的。

  “嗯!”她甜甜一笑,神情却难掩紧张,看着灯号由红转绿,她朝克寒伸出手指比个胜利V字,然后鼓足勇气往前冲。

  “吱——砰——”

  “晴娟!”克寒大叫。

  一辆闯红灯的计程车,将差几步就要过完马路的晴娟,撞飞到六七公尺外的店家,撞翻了店主烧着纸钱的金炉后才落地。

  在路人的尖叫声与一连串的紧急煞车声中,寒风从碎裂一地的玻璃中卷着染血的千纸鹤幽幽翻飞。

  第二章

  八年后

  “华亚百货”三十周年庆,举办了一连串赠奖活动,几项大奖还是由年轻有为的董事长亲自颁发,为了能近距离见到心上人一面,晴娟和克寒也早早赶来加入了排队人群。

  晴娟不断的拉着头戴的荷叶帽。

  看着她这样的动作,克寒心里不禁长叹一声。

  如果当年他不鼓励晴娟去表白,那么她或许就不会发生车祸,不会弄伤脚,也不会被金炉烫伤左颊。

  虽然在名医诊治下,大面积的伤疤已缩成一条五六公分的豆荚形橘皮疤痕,右脚在复健后只剩微跛的后遗症,可是对原本就对自己外表毫无自信的睛娟而言,就足以让她完全不敢奢望更加潇洒成熟的常向杰会喜欢她了。

  可是,她喜欢常向杰的心依然未变。

  看她这样,克寒就有着深深的罪恶感。

  “晴娟!”他突然有个主意,便凑近她说:“如果你抽中大奖,能上台从当向杰手中拿到奖品,那……我们就再试一次,让我想办法撮合你们好不好?”

  他刚完说,向杰就身着一套深黑色西装,在广播中踏上半人高的广场舞台,向排队群众致上简短的谢词。

  晴娟没有回答克寒的话,从向杰出现的那刻起,她的眼里就只有他了。

  为了能更接近他一点,她甚至考上和他相同的大学,只为了能多看他几眼。但她也深切明白,撇开家世不谈,身有残缺的自己只怕这一生都配不上风采非凡的他,她能做的只有默默守护他,其他全都不敢奢望了。

  “走吧!”晴娟淡淡说了一句,没等抽出大奖就想走,却被克寒快一步拉住。

  “要就去认识他,不然就放弃!”

  “从车祸那天起,我就已经放弃他了。”她望着他,凄然一笑。“我只想保有喜欢他的这分感情,对他没有半点奢求,认不认识他都无所谓了。”

  她说完便转身离开。

  克寒注视着她微跛前行的身影,叹了一口气才快步跟上。

  端着咖啡和亲手烤的杏仁薄片,晴娟在父亲的书房外深呼吸了几次,才鼓起勇气敲门进去。

  “爸,我泡了咖啡,还烤了你最爱吃的杏仁薄片喔!”

  在足足有十多坪的宽敞书房内,原本埋首在一大叠会计报表内的翁永祥听女儿这么说,立刻放下了带回家的工作。

  “果然是女儿贴心!”他微笑的走到角落的藤椅落坐。

  拿起肉桂棒取代汤匙搅拌后,晴娟才将父亲最葡萄酒的独特咖啡香,让他一间便微笑开来。

  “我在外面喝过不少咖啡,却没一杯敌得过我宝贝女儿的爱心咖啡。”他半开玩笑的说: “晴娟!你想不想开间咖啡馆?我对我女儿煮咖啡、做点心的手艺可是深具信心,搞不好还能做成连锁企业喔!”

  她嫣然一笑,“我没那么大的野心,而且目前为止我还满喜欢翻译的工作,我喜欢待在家里工作的感觉,自由又不受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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