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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死?”

  “老天爷保佑,没有。”

  “你们也没死?”

  “上苍作弄,还死不了。”

  “但我们却活在宋朝而不是明朝?”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是吗?是命吗?

  楚绫绢依悉彷佛记得那一夜……她率领程桂子等人到赵员外家“作案”,结果失风让姚捕头一掌击中天灵盖……然后……

  若非姚捕头有妖术,就是……就是她撞邪了。

  不行,得出去探个究竟。

  “你仍执意要出去?”老婆婆跟着走到门边。

  “嗯,我去瞧瞧……热闹。”秦桧嫁女儿,想必热闹得很。按楚绫绢多年的作案经验推测,越热闹的地方越多油水也越容易“下手”。

  “可是你的身子撑得住吗?”老婆婆十分尴尬地抿嘴道:“这些天刚好没米了,所以……只喂你吃了些汤水,我……”

  “不要紧,我身子骨一向硬朗得很。”话声才落,肚腹马上抗议她言不由衷,叽哩咕噜地响彻云霄。还好,她的头已经不那么痛了,扭动扭动四肢,也都还堪使用。“两位暂且在家里等我的消息,我保证不出一刻钟一定带好吃的东西回来报答你们。”

  老伯伯惨然一笑。“姑娘只管好好保重身子,至于我两老……”谈话间,斗见泪光模糊了他的双眼,老婆婆也一样,全透着极度的、罕见的哀伤,“我们……苟活于世,诚属多余,又岂在乎吃或不吃?”

  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是人?

  楚绫绢疑惑地问:“莫非两位老人家遇着了什么伤心事?”

  老伯伯长叹一声,只是摇头不语。

  拜托,有话可不可以直说?再拖个一时半刻,她包准会饿死在这间小柴屋里。

  楚绫绢磨蹭了半天不得要领,只好说道:“在下敝人我,既然承受了两位善心人士的救命之恩,自当苦心竭力泉涌以报。说吧,甭客气,任何疑难杂症,尽管说出来大伙研究研究,或许能想出了个周全的对策也说不定。”

  老伯伯颓然失坐,“人死不能复生,尚有何法可想?”

  哟!挺严重的,居然已经闹出人命来啦!

  楚绫绢一凛,忙追问:“谁?府上什么人让人杀了?”

  “是……”老婆婆未语泪先垂,“是我那可怜的孩儿。”

  “为什么?他作奸犯科,欠债不还,或是营私舞弊教人逮个正着?”除此之外,尚有何事需要赔上性命的?

  老伯伯哀恸地摇摇头。“他只是因为娶了一名妻子,就惹来了杀身之祸。”

  这可难办了,结婚生子对楚绫绢而言,仍旧停留在“望梅止渴”的阶段,至今尚无机会亲自体会,当然更难以想象他们的媳妇是用什么招数让他们的儿子跷瓣子的?

  亏她闯荡了半个大江南北,竟是头一次碰到这么棘手的问题。

  “你那个媳妇,是不是……跟你儿子感情不太和睦?”

  “他们两人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怎会感情不合呢?”

  那……暧哟!这俩位“老伙仔人”实在有够温吞的,什么话不一次讲清楚,非要楚绫绢问一句,他们才肯答一句,如此下去,问到天亮也问不完。

  “既然他们那么恩爱,理当白首偕老才是,又为何夫妻反目呢?”

  “姑娘误会了,”老伯伯道:“杀死犬子的不是我儿媳妇,是……是……”莫名地,他的神色变得惊恐,双手亦略微颤抖。

  楚绫绢饶是冰雪聪明,也猜不出其中的原委。

  “是……是秦相国的长公子秦冲之。”

  秦冲之是何方神圣?“他该不会无缘无故杀了你儿子?可不可以麻烦你将整件事情从头到尾,原原本本的说清楚?”

  老伯伯蜡黄的双颊抽搐了一下,连咽数口唾沫,才沉声道来:“上个月十五,犬子正好将我儿媳妇娶进门,就在当天晚上,秦冲之率领一队士兵,碰巧路经寒舍,在外头吵嚷着讨水喝。我内人见天色已晚,好心请他入屋里歇息,孰料这个狗畜生!”

  “老头子,当心祸从口出。”老婆婆似乎余悸犹存,忙出言制止他丈夫。

  “怕什么?”老伯伯不提还不气,一提起来便怒不可遏,“大不了咱们一道去见进儿,也省得在这儿苟延残存,惶惶以度日。”

  “对对,不要怕。”楚绫绢担心他们再扯下去,她真的会饿得不省人事。“狗畜生算客气了,要我就叫他们狗杂种。”

  杂种有比畜生难听吗?呃……这个咱们暂时不予研究。

  练老先生很满意她的反应,继续道:“这个狗杂种兄我儿媳妇长得有几分姿色,竟然意图染指。虽然犬子全力反抗,又哪里是他的对手?最后不但赔上了一条小命,连我儿媳妇也让他强行抢回相国府。”

  “混帐东西!”楚绫绢忿然一掌击向桌面,没想到那桌子不知是材质太差,或是老旧腐朽,居然应声缺了一大块。

  “女侠?!”练老先生见状,仓卒拉着他妻子双双跪下,“求女侠为小老儿作主,替犬子报仇。”

  “起来,起来,别折煞我。”楚绫绢的正义感向来特别发达,如今碰到这么违悖天理的事情,就算人家不求她,地也势必会同仇敌忾,义不容辞地蹚这淌浑水。

  “告诉我,相国府在哪里I?”

  “姑娘岂会不知道相国府在哪儿?”

  “我……”怎么解释呢?说她是不小心从石头缝里蹦出来,所以啥事都不明白?还是其实以告?算了?没人会相信的。楚绫绢不得已,苦笑着解释:“因为我是从外地来的,所以呢……”

  “是啊,我倒忘了。秦桧一共建了二处相国府,一处在临安、一处在兴隆。”

  练老伯冷哼一声,表示他的不满。“秦冲之就住在杭州的府邸。你从寒舍出门,朝小路直走到西湖畔,向左过了一座曲桥,再往南行,约莫半里路,便可见到魏峨耸的相国府。”

  “好,我这就去找他算帐。”

  “何妨再缓几日,等姑娘的伤势痊愈之后再去不迟。”

  有道理,最重要的是她现在饥肠辘辘,怕连三分功力都使不出来,怎么有办法去大闹相国府呢?

  “不如我先去弄点吃的回来,咱们祭好五脏庙好办事。”

  “弄”这个字眼,两老不太能体会。

  “可是……咱们既没银两,又没东西典当……”

  “吃个东西哪要如此费事?”她不知不觉就显露出打家劫舍的草莽气度。“方才你们提到秦桧的女儿今儿出阁,知不知道是哪个倒霉鬼娶了她?”

  “是禁军统领霍元樵。”

  “他家住……”

  “住五和街十八巷,从这儿去得花一个时辰才能到。”

  那是指寻常人而言,凭她的上乘轻功,相信一盏茶的时间足可往返。

  ***

  有中国人办喜事的地方,就包准有吃有喝还有得“拿”。

  今晚的月色,清如白银,照在凄冷的街道上益显肃然,且寒气陡升。

  楚绫绢掠过数百间屋檐,倏然眼前一亮。

  数不清的人影,磨肩擦踵全聚集在禁军府的厅堂内,远远便可听到伐拳、吆喝的喧闹声,夹杂着灿亮如白昼的彩灯。

  楚绫绢四下瞭望,只见后面屋子的烟囱中不断升起白烟,显然便是厨房的位置。

  才朝前走了二十余步,阵阵菜肉香便扑鼻而来,害得她肚中更是咕噜乱响。当即自后院,挨墙而行,见一扇木门半开半掩,闪身便走了进去。

  此处被一大片林木遮掩着,因此比外退要阴暗些。

  楚绫绢但听得人声鼎沸,锅键在铁锅中敲得当当直响,菜肴于热油内发出吱吱声,顿时香气四溢,令人垂涎欲滴。

  她悄悄掩到厨房的走廊,躲进一条黑沉沉的信道,心想,等会儿再伺机下手。

  没多久,便有三名仆人从厨房转出。领先一人提着盏灯笼,后面两人各端一双托盘,盘中的香味比方才犹胜过几倍,简直香死人了。

  “当心点!”提灯笼的道:“这是给相国千金食用的,敢溢出一点点来,就教你们脑袋搬家。”

  太狠了吧,相国千金又怎么样?

  楚绫绢灵机一动,立刻跟了上去。

  三名女仆穿过甬道,又绕过一处长廊,最后停在一间十分豪华的卧房外。

  提灯笼的轻扣内环,里头闷哼一声,权充回答。

  “端进去吧,仔细点。”

  楚绫绢停在木窗之外,探眼往房中凝睇。等那三名仆人离去,只见房内端坐着一名穿戴凤冠霞帔的女子,应该就是秦冲之那狗畜生的妹妹。此外,里边便空无一人,想必那新郎倌还在前头敬酒,尚抽不出身进来与她共度良宵。

  楚绫绢甩甩衣袖,壮着胆子,便推门而人。

  “你总算甘愿进来啦?”口气满差的,可能是等着圆房等得不耐烦了。

  楚绫绢压着嗓子,低哼一声,“嗯。”快速抓起盘中一块红烧肉就往嘴里塞,呵!真好吃。

  “知不知道二更都过了?你一个人在外头吃吃喝喝,却让我独自等了老半天,很累耶!你以为娶我那么容易啊?多少王公贵族每天差媒人到我家提亲我都不肯应允,谁晓得你居然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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