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黑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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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利桑那州史考岱尔:珍,妳的书里常有被妳视为科幻小说的超自然成分,但其它的作家视它们为幻想小说。妳喜不喜欢看幻想小说?最喜欢的作家有哪些?有没有兴趣写与未来派科幻小说相反的幻想小说?

  爱:我是看RobertHeinlein、AndreNorton和NancyDrew的作品长大的。我喜欢在作品加入超自然成分,不仅是因为它们可以让我编写出一些有趣的情节,也是因为那些成分可以增加人物关系的悬疑性和深度。

  维吉尼亚州亚历山大:真不敢相信妳写了两百多本不同类型的小说,仍然能使它们充满新鲜感。妳的才华和创造力令我惊奇。妳的小说和主角的灵感从何而来?

  爱:有时我自己也不敢相信!很久以前我就养成勇往直前的习惯。(谁也不知道在后追赶的会是什么)但实不相瞒,问题不在于如何继续写作,而在于如何停止。写作对我来说就像任何一种良好的癖好,一种令人又爱又恨的关系。我别无选择,非写不可。即使有人付钱给我,我想我也无法停止构思新故事。

  宾州费城:妳如何开始写作一本新书?先列出大纲,还是坐下来边写边想?

  爱:我在着手新书时心里很清楚故事的主题和构想。我确实有非常粗略的大纲,头五十页通常会按照大纲写。但大纲在那之后就没有用了,因为在写作过程中发生的事使故事起了变化。脱稿的书总是与原始大纲大不相同。但不确定性正是写作令我着迷的原因之一。如果在写故事前清楚地知道每一阶段会发生的事,我一定会无聊死。

  马里兰州麦肯斯维尔:妳的下一本书什么时候会出?我非常喜爱妳的书,一旦开始看,不到最后一页绝不罢手。这一点令我丈夫吃惊不已!我甚至买了有声版,以便在无法看书的上班途中可以用听的。妳的书中人物令人难忘,我深深爱上他们,真不希望故事结束。

  爱:有声书很有趣,对不对?有声版使故事给人不同的感受。这可能就是许多人现在买书时,文字版和有声版都买的原因。我猜那和说故事的古老传统有关,大家围坐在营火边听故事,而非看故事。我的下一本爱曼达奎克小说是SlightlyShady(若隐若现),预定在春季出版。一月时可以留意我的珍安克兰兹新书Loss&Found(暂译:失而复得)。

  德州休斯敦:「黑寡妇」里的狄玫琳也精通梵萨之道吗?

  爱:玫琳对梵萨之道又爱又恨。她自小在梵萨家庭里长大,但鄙夷梵萨搏击术,只钻研梵萨学说。

  华盛顿特区:妳有没有书即将拍成电影?如果有,哪一本?谢谢!非常喜爱妳的书!

  爱:我没有书即将拍成电影。老实说,我不确定我的书可以拍成好电影。它们依靠的是关系和惰感,而不是动作。我认为电影和书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媒体,有不同的要求和创作技巧等等。这可能就是为什么电影总是令许多原著小说的热爱者失望。

  马里兰州东北:妳会继续写梵萨主题的书吗?我们会看到一本书里同时出现这些书里的某些人物吗?

  爱:我不打算再使用梵萨主题,但写这些书带给我灵感开始一系列的新故事,在这个新系列的故事里,将有许多持续出现的人物。该系列的第一本书SlightlyShady(若隐若现)将在春季出版。

  马里兰州菲德列王子:妳的创作灵感从何而来?妳如何想出那么扣人心弦的故事,精彩的情节使人轻易融入其中,没有一刻感到沈闷?

  爱:谢谢。很高兴你喜欢我的书,因为我想我真的不可能停止写作。

  密苏里州圣路易:我是妳的忠实读者好些年了。首先发现妳以珍卡索之名写的书,后来又设法收集到妳以其它笔名所写的书,除了珍班特利以外。请继续写作好书。

  爱:谢谢妳的鼓励。是的,一路走来我用过许多笔名。偶尔连我自己都会搞混。签名会上我总是得瞥一眼书的封面,确定我没有签错名字。但目前我只用三个基本的笔名:珍·卡·索(婚前本名)用来写未来派小说;珍·安·克兰兹(婚后姓名)用来写现代悬疑罗曼史;爱曼达·奎克用来写历史悬疑罗曼史。在这三个名字中,我必须自己选的只有爱曼达·奎克(AmandaQuick)。我的方法是走进书店到罗曼史区察看书架上是否有空缺。当年以Q为姓氏前缀的作家并不多。

  德拉瓦州威明顿:很高兴能与妳聊天。我想知道是什么因素使妳决定使用笔名?我觉得妳在实质上从自我创造出的「距离」是一种乐趣和解放。我们每个人都会喜欢那样做。

  爱:用哪一个名字写作对我并不是真的很重要,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不同的书要用不同的声音。对我来说,我的声音始终相同,但读者有时会告诉我爱曼达奎克的声音听来不大一样。我想那是因为我用比较正式的语言来抓住摄政时期的感觉。

  华盛顿特区:爱曼达,可不可以透露一点写作小说的过程?

  爱:描述一个故事如何成形几乎是不可能的。那是幻想与逻辑的奇异混合。应该说是一种协同作用吧。两者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维吉尼亚州菲德列堡:妳要花多少时间才能完成一本书?有没有遇到过写作瓶颈?我无

  法想象妳有,因为妳每一本书都是那么引人入胜。我喜欢梵萨主题,但更想拜读妳的新侦探系列。

  爱:我一年通常写两本书,有时三本,视时间和合约而定。我的诀窍是一旦开始,宁愿一气呵成,也不愿中途停笔。写作对我来说就像多球抛接的杂耍特技。不要停止比较容易使角色和情节不致落地。

  马里兰州东北:可不可以透露一点妳在写的这个新系列的内容?还有,我非常喜欢那个书名。

  爱:很高兴妳喜欢SlightlyShady(若隐若现)这个书名。我认为它很合适这本书,因为女主角雷薇妮和男主角麦拓宾的背景都带点神秘色彩。薇妮是位优秀的催眠术士,但当时催眠术刚刚诞生,大多数人都对它不甚了解。由于与一位客户发生不幸事件,她不得不把自己改造成摄政时期英国的私家侦探。

  维吉尼亚州阿灵顿:我是妳的忠实读者,很想知道摄政时期的什么地方如此吸引妳。

  爱:摄政时期很适合我想要写的那种人物,富时的人们凭借的是智能,喜爱唇抢舌剑的

  辩论,具有冒险精神。在我看来,摄政时期在某方面很像我们这个时代,人们对曙光渐现的科学奥秘感到兴奋,对未来感到乐观。在那个时代里,女性也享有大量的独立和自由,而且相当积极地畅所欲言。

  宾州匹兹堡:有两个问题请教。我有志成为小说家,我想请问妳对引起出版商注意的看法。还有,妳什么时候知道妳想当作家?

  爱:如何吸引出版商的注意,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妳,因为我不知道。但我可以告诉妳许多编辑说过的话:使原稿的第一页非常精彩有趣和令人着迷,使他们不得不翻到第二页。然后使第二页读起来令他们欲罢不能地翻到第三页。我相信妳懂我的意思。不要用冗长的封面文字叙述妳的书,或错综复杂的大纲,或大量的摘要使他们感到沈闷乏味。把原稿的头五十页寄给他们看就行了。

  强而有力的声音是关键。在写作事业之初那可能会给妳造成困扰,因为那会使编辑有点紧张。但到最后使妳成为作家的仍会是它。作家最不该犯的错误,是令读者感到沈闷乏味。读者会原谅一切:没有深度的人物、荒谬愚蠢的情节和不合章法的文体,只要妳能用说故事

  的声音把书写得令人着迷。

  海地王子港:我从大学时代起就是妳的历史罗曼史迷,去年才发现妳的现代小说,而且看得废寝忘食。我非常喜爱它们,因此开始自己动笔写小说。我尤其想要了解妳的小说里的男主角是如何创造出来的,他们都有许多相似的特质。

  爱:祝妳的写作计划成功。至于男主角,我赋予他们我极其欣赏的男性特质:正直、诚信、勇敢、聪颖和同情心。仔细想想,我赋予女主角的也是那些特质!

  加州洛杉矶:妳是历史迷,还是做了许多研究才使妳的奎克小说那么独特,和使人增长知识?我非常喜爱它们!

  爱:我拥有加州大学的历史学位。我也很喜欢到英国去做研究。没错,我是历史迷。但说也奇怪,我喜欢的非小说类书藉是进化生物学和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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