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情郎错上身(不爱你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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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香瑶也十分歉疚,低声道:「京师之行,宝少爷忽然不告而别,我扪心自问,是不是我什麽地方惹他不悦?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她这般自责,不论有几分真实性,卫紫衣都无法再冷落她。

  「你多虑了!那孩子贪玩,玩累了自然回来,无论如何都怪不到姑娘头上。」

  她目泛异采地道:「你真是这样想?」

  「骗你何益,自然是真的。」

  「太好了,有大当家一句话,我也能安心入睡了。今晚,我要沐浴焚香,向上苍祈求宝少爷早日平安归来。」

  他为之失笑。「宝宝福大命大,不会有事的。只是,他年纪幼小,一人孤身在外,餐风宿露,不免受些活罪。」言下十分担心。

  在一旁的马泰心里可是十分不以为然:「吃苦受罪?哈!宝宝不去欺负别人,到处惹是生非已是上上大吉,谁敢动他一根毫毛,不给他算计到涕泪纵横才怪!魁首因爱而心乱,难免护短,其实那小鬼最会找『替死鬼』来减轻自己的麻烦,餐风宿露?别开玩笑了。祝姑娘心肠软,万万想不到世上有宝宝这号鬼灵精。」

  「马泰,」卫紫衣皱眉道:「你咬牙切齿的在念什麽?」

  「没有。」马泰收慑精神,接到祝香瑶柔柔的盈盈目光,心头一暖,还是祝姑娘人好心好,决定助她一臂之力。「我去找老战准备明日开会要用的帐册等等。」躬身退下,不再扮演碍眼的烛光。

  卫紫衣用了膳,当然,一碗燕窝羹是填不饱肚子的。

  宝宝不在,祝香瑶也不再做糕饼点心,一来卫紫衣不受此道,二来她的厨艺虽然不错,私心里并不爱在厨下忙粗了一双柔荑,如非必要,不肯轻易下厨,甚至已在期待早日入主黑云楼,有一干仆佣前呼後拥的伺候着,日子过得不知有多舒服惬意。

  「大当家为何至今不婚?」

  「没有意中人。」

  她徐徐念道:「『睫在眼前长不见,道非身外更何求?』」这是杜牧的两句诗,其诗意和辛弃疾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诗句,话异而意相似,也与夏元鼎的绝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二句雷同,意思是提醒卫紫衣不要「尽日寻春不见春」,其实,春花已绽放他眼前,随时可以折花供瓶。

  卫紫衣一脸莫名所以的尴尬笑容。「卫某人一介粗鄙武夫,听不懂那文诌诌的诗句,姑娘可否讲明白一点?」

  「这┅┅我┅┅」她是大家闺秀,求爱的话如何说得出口。

  「大概卫某人不堪受教,困扰姑娘了。我还有事忙,先走一步。」他突然想到宝宝曾向他问及「黑蝎子帮」的事,如果宝宝吃祝香瑶的醋,极有可能往兰州而去。

  事不延迟,他非立即查明不可。

  留下祝香瑶一人微鼓香腮,跺着玉脚。「我早打听出你文修武治,虽不能及席吟诗,历代文人的着作却看了不少,如此浅显的两句诗,杜牧又是有名的诗人,如何能难得住你?说什麽听不懂?分明装傻!」

  美人如玉,心高气傲,愈是难得到的愈觉得珍贵。

  「哼!只要大哥一日不现身,我便能长留此地,不怕你铁石心肠,终非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不可。」女人的好胜心与意志力往往惊人的强韧、可怖。

  猎夫尚未成功,美人仍需努力。

  甘肃在古时是甘州、肃州,於元朝合并设治,统称甘肃。因为地处陇山之西,别名又称为陇西。

  位於陇中的兰州,从唐代便是商人与僧侣去中亚及波斯等地的交通枢纽,丝绸的销售最远达到大秦(即罗马),其繁荣可知。

  「黑蝎子帮」的总坛设於兰州,财势雄厚,其瓢把子「血手魔君」萧一霸是粗犷的北方人,没有卫紫衣的文气,完全武夫作风,属下大多数是甘肃一带的人。

  「黑蝎子帮」的组织十分具规模,自瓢把子以下,有三位大把头,平日各有职司,各负专责,在萧一霸的指挥下运作。大把头负责守卫总坛及各分坛人才的调度,有副把头及二位头目协助;二把头专司营运,举凡总坛、分坛的各项事业,如赌场、妓院、银庄、私盐、酒楼┅┅等等明的暗的银钱周转,就由二把头负责,底下每一行事业各有一名头目和副头目协助;三把头专门负责「阴性」的工作,也是消息最灵通的人,暗中派人监视帮内有无反叛分子,打探江湖上的诡谲变动;还有一房专司赏罚,对谁都不宽贷。

  每一个帮派之所以能雄霸一方,自有它不可忽视的力量,卫紫衣从未想过往西发展,不过一旦碰上,他也不含糊。

  据阴武数日打听,「血手魔君」萧一霸为人十分自负,刚愎自用,且疑心病重,对属下的建议常会充耳不闻,只任用亲信,有许多人和他貌合心不合,不似卫紫衣和属下亲如兄弟,且处事公平,面面顾到。

  宝宝得知内情,不禁代卫紫衣雀跃。不过,阴武数日无功,始终找不到方自如或祝文韬的行踪,不免令人气闷。

  「难道他们像一阵烟,吹向空中,不见了。」

  「不可能,除非发生意外。」阴武为师担足了心事。「可是,以师父『第一侠盗』的盛名,若是失手被擒,铁定是轰动江湖的大事,不可能一点消息也探不出来。这其中,必隐藏某种玄机,我心中有很不祥的预感。」

  「呸、呸、呸!你师父可不能出事,你师父出事那表示祝文韬也死了,到时祝香瑶岂非┅┅」岂非无依无靠,她若死赖着不走,於情於理卫紫衣也拉不下脸请她下山,令她流落街头。宝宝是一百个一千个希望祝文韬好好的尚在人间。

  「我看你这小子也不太可靠,不如我亲自出马,或许有惊人发现。」宝宝那双大眼睛机伶而又有点嘲弄的啾着他看。阴武此时已知他「初生之犊不畏虎」的性情,只要一想到好玩主意,往往忘了考虑安危与否。

  「你想怎麽做?」

  「听大哥说萧一霸有个独生儿子,我想乾脆直接去找他好了,十七、八岁的少年不似他爹那样老狐狸,应该很容易从他口中套出真相。」

  「你疯了!」

  「有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不然你有更好的法子吗?」

  「没有。」阴武老实承认,这是他第一次出来走江湖。

  「既然别无良策,还是照我想出来的办法最可行。」

  阴武毕竟年长些,考虑得比他多,无法漠视深入虎穴的危险性。

  「那好吧,我来找机会接近萧傲云。」

  宝宝瞪他一眼。「你少呆了,自然是我去才有可能成功。你老哥教明眼人一看便知是江湖人,萧傲云打从第一眼便会对你生出提防之心。反观我,文质彬彬,身上无一丝江湖人色彩,而且,我还拥有一项大法宝呢!」

  「什麽法宝?」

  「天机不可泄露,反正绝对教『黑蝎子帮』上下都查不出我的底细,萧傲云那小子更别提了,所以我去远比你去安全。」

  阴武少不得疑心重重,因为宝宝实在兴奋得奇怪了。

  宝宝可顾不得他,约定好联络方式,便一个人兴匆匆的走了。

  奇怪,他到底在兴奋什麽呢?

  原来宝宝终於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他一直想找个人试验自己穿女装的效果,这个人必须不认得他,如此一来,即使露出不男不女的怪样,丑闻也不至传到大哥耳中。所以阴武不适合,萧傲云倒是很适当的人选,山高皇帝远的就算闹笑话地无伤大雅,又可藉机打探祝文韬的下落,正是两全其美。

  於是,秦宝宝改换女妆,出现在大街上。

  她的模样可够惹人注目的,举止虽嫌爽利不够娇柔,带点男孩子气,然而,只要见她露齿一笑,灵活顽皮的眼睛那麽亮晶晶的一转动,任谁都不再觉得她奇怪,打心眼里喜爱她,更何况她美得似天上玉女,灵秀如仙。

  时当正午,宝宝东张西望打算找个地方吃饭,顺便打听萧傲云可能出现的地方,这时,突听得一阵金铃声,一匹骏马飞也似的驰至街心。

  这马儿通身漆黑,只有鼻尖一朵花形的白斑纹,昂首放蹄,神骏非常。马背上是一名十七、八岁的少年英雄,高壮结实,称得上英俊好看,两只澄亮无比的眼睛,散发着智慧之光;马高人壮,显得勇猛非常,腰间悬着一柄 宝石的宝刀,看他那装扮、那气派,分明富室子弟,而且,还是会武的哥儿。

  一时路上行人皆闪避不迭,唯恐被马踹到,秦宝宝也被好心的老人拖到路边,看情景,倒有点像皇帝出巡似的,那股子威风劲,宝宝可是初见,心想:「莫非他就是萧一霸的独子萧傲云?!」

  果然,听得百姓窃窃私语

  「萧大爷的公子好生勇猛,不愧是将门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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