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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平的继母是个俐落、精明的妇人,比战平不过虚长十岁,看起来倒像战平的姊姊,卫紫衣等人初次拜会,都很自然的改口叫她战大娘,叫“老夫人”好象自已也矮了一辈,又显得不伦不类。她年轻守寡,心思全在儿女身上,教导甚严,儿子送往私垫,女儿在家中,虽也读书识字、学点算数,然而,绝不逾越女子本分,主要还是学习操持家务和针线活儿,那一手刺绣本事全表现在她的嫁妆上。

  在金龙社时,宝宝原打算挑几定花色新颖的贵重的布料为流虹添妆,却被战平婉谢了。理由是妹子本性朴素,而且嫁往诗礼传家的汤府,华丽的服饰并不实用,一辈子压在箱底太可惜了。宝宝驳不倒他的大道理,只好改变主意,从她的金饰中挑出一条手工精巧而样式保守的金链子和相配的耳环,送给战流虹,使她感动得掉眼泪,惶惶不敢接受。战平也是感动的,只是嘴上不表示。这算是宝宝私下送的,因为她欣赏战平的个性酷,所以爱屋及乌。至于卫紫衣以大当家的身分所送的贺仪,有“金龙社”的规例可循,不必多表。

  今天出来逛街,宝宝特别留意布庄和成衣铺,打算好好观摩一下什么才叫符合八姓庄中有身分的人穿的衣服。

  算起来,战流虹与宝宝同龄,人生阅历却相关天,反而小一岁的战小春个性活泼有脑子,不知情的人会以为他是流虹的兄长。

  若说战小春这辈子最敬佩的人是谁?答案只有一个,他的异母大哥战平。当年老爹撒手归天,全赖战平扶持,孤儿寡妇才有法子撑起门户,老爹留下的田产和两间店面本该由长子继承大半,却在他十五岁时,由战平做主让给弟弟继承,理由是他已决心死于“金龙社”,故乡的产业对他反而是负担。

  战夫人原先对继子是有点戒慎恐惧的,原因是战平太难以新近,摸不透他心里在想些什么,直到她失去了依靠,看到战平对家里的照顾,对弟妹的提携爱护,心里好踏实,油然生出母子这情,常训诲幼子虽忘记大哥对他的仁义。

  至于战平本身,只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情,他承袭父亲一身的好本领,幼弟则继承产业。十分公平,哪来的恩情?

  只不过,他万万想不到,弟妹嫁娶竟然劳动大当家和三领主夫妇亲自来观礼,支支吾吾的不知如何婉辞才好,他这人天生缺少热情,凡事淡然处之,最怕人家对他过分恩宠,那会使他不知如何回报才好。还好是宝宝亲口对他说要去“叨扰府上”,他一支吾,她便瞪眼:“你是不欢迎还是不好意思?告诉你哦,我好不容易才说服大哥陪我出去玩儿,你要是害我玩不成,看我么整你!好啦,你别再多说了,我就当你是受之有愧,一等到了八姓庄,你善尽地主之祖,就算回报我了。”

  这算什么?行得春风望夏雨,得了便宜又卖乖。

  战平隐隐然有一种“秦宝宝重现江湖,生人回避免遭殃”的预感。

  幸而,卫紫衣就在身旁;幸而,到目前为止什么都没发生。

  当然,秦宝宝是快乐的,她那神采飞扬的样子,太阳底下被里透出晕红的面颊,眉心一点原砂痣,和一对深幽如井、灿若星辰的眸子,人人见了都要回头多一眼,再多看一眼。

  战流虹低声道:“宝夫人,大家都在看你呢!”

  从小,她也常受人夸赞是美人胚子,可是,站在宝宝,仍然自叹不如。倒不完全是容貌或衣饰差异,除了长相之外,宝宝的一颦一笑,和举手投足之间,就是有一种说不出的生动魅力。她想,连那位教小春“惊为天人”的宋净瓶,也是略逊一筹的。

  “看我?呵,是在看你这位准新娘吧!”宝宝眼流动,瞟了路人一眼,笑道:

  “我是结了婚的小妇人有什么好看?要看,就该看新娘子嘛!”

  “你……你快别胡说呀!”她跺了一下脚,不依道。

  “我胡说?你不是待嫁新娘吗?”

  跟在后头像守护神的战氏兄弟,一个轻叫道:“宝夫人!”一个笑嘻嘻道:

  “别欺负我姊姊,她面子薄,又没见过世面。”

  “哇,听你们说的,好象我专门欺负人似的。”宝宝也转头搬救兵:“大哥,大哥,你评评理,到底谁欺负了谁?”

  卫紫衣笑开了眉。“自然是战家的姑娘好腼腆,战家的男子杞人忧天。”他握住了她的小手,很自然的移转了话题:“你渴不渴?饿不饿?”

  宝宝转了转眼珠子,面带笑容的望着战平说:“这该请教我们的战大公子,这里可有教人食指大动的饭馆茶店?”

  战平惶恐不安的做了个揖。“夫人可折煞属下了。”

  “这里不是总坛,又正逢你休假期间,不必提什么上司下属,教你的弟弟妹妹见了,不近人情,欺压属下。”

  句句是好话,却句句是反话,战平心知不想个法子弥补一下,他会是秦宝宝重现江湖的第一号受害人,好在他对她认知颇深,即刻道:“魁首、夫人,我已近两年没回乡,要问哪爱馆子的菜色好,自有小春做向导,不过,我却知道北陵山的风景甚美,值得一游,可以挑个好日子去走走。”

  “此话当真?”

  “若有虚假,任凭夫人处置。”

  宝宝轻轻一笑。“哪有这样严重?战平啊,你的病就是太过于严肃、认真。”

  她快乐的将那俏直的鼻微扬起来,这一笑如春花开放,其余的人也都跟着了,气氛活络起来。战小春欢笑之余,也惊叹宝宝对周遭之人的影响力。

  他也不辱使命,带他们至饭馆饱餐一顿,选了楼上一个好座位,也有极好的龙井茶,又命店家切来一盘果和一碟蜜枣,聊天消食。

  席如秀首先开讲:“咱们轮流说说自己生平所吃,最难忘的一样食物。”众人没异议,他请魁首先说。

  紫衣把皮球踢还给他,他也老实不客气的接下来道:

  “我先说,最令我难忘的一道菜是魁首大婚的宴席红烧熊掌这道主菜。”他那好吃的表情明显难忘红掌那滑润柔软的滋味。

  “我喜欢另一道主菜,如意羊脯。”战平接道。“男人啊一是肉食动物。”席夫人瞪了老公的肚皮一眼,说道:“我倒欣赏第一道开胃小品:酸辣梅羹,那时天气乍暖还寒,一碗梅羹吃下去,当真暖到心窝里去。事后,我又去那家特地向主厨讨教了一番。”

  战小春羡慕的笑望席如秀:“夫人这般贤良,席令主好有口福。”在席如秀的嘿嘿笑声中,他又道:“比起诸位,我与家姊称得上孤陋寡闻,生平最爱吃的唯有家母的拿手好菜:红烧竹笋,虽不名贵,却百吃不腻。”

  “好,值得等一天。”席如秀击掌赞道。“接下来换谁说?”

  宝宝兴趣勃勃地说:“我最爱的还是席夫人亲手做的点心和蜜饯,尤其是腌酸梅,我一想到就要流口水哩!”

  席夫人听了心花怒放。“瞧你嘴甜的,教人挖心掏肺都愿意,何况一些小吃。

  你几时想吃,想吃些什么,不要客气尽管告诉我。”

  席如秀瞪起眼:“喂,老婆子,我说我想吃一碗酸梅汤消暑解渴,等了三天,怎么还没个影儿?”

  “老鬼,你当老娘出门还带上一罐酸梅呀?”

  “我沿路不只一次看见宝宝在吃酸梅,不是你预备的还有谁?”

  “那又怎样?那是给宝宝提神用的,所以早在出门前我就把梅汁全倒出来,只留下梅干,为的是减轻重量。”

  席如秀顿时垮下一张脸,战小春看了好笑,安慰道:

  “唉,小事一件,你怎不早说?回去我请家母煮一壶酸梅汤,吊进古井里浸着,到了傍晚正好凉透,才真是消暑圣品。”

  “好家伙!”席如秀一拍他肩膀。“你比你大哥更晓得人情世故,有出息。”

  “哪里,小春有今日,全赖大哥扶助。”

  “大当家的,该你开开金口了吧!”

  “你急什么?如秀。”卫紫衣似笑非笑的看他一眼,悠然道:“大江南北我全走遍,只有两句话,‘吃遍天下盐好,走遍天下钱好’手艺再好,少丁一盐,便索然无味。勉强要我说出最令我难忘的,只有宝宝酿的那瓶猴儿酒。”

  秦宝宝为之喜动颜色。

  席如秀的一口茶险些全喷出来,呛在喉头,咳了好几声,累得他老婆又是替她抚胸又是为她拍背,等喘了一口气来,马上抗议道:“那算什么酒呀?那简直……哎哟!”原来是老婆大人偷捏了他大腿一把,那句‘马尿’原封不动的又吞了回去。

  宝宝已嘟起了嘴,恶狠狠的瞪着她。

  “宝宝,”卫紫衣带着满脸温柔的笑意拉回她的视线,“猴儿酒确实不好喝。”他含糊的说,笑意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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