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你帮我了。」他把自己的相机交给她。
「没问题。」席熏雅问明使用方法,对准焦距按下去,拍了两张,抬起脸无奈地说:「你的表情好僵硬,笑一笑好不好?」
牧千里一想到他必须为公司利益而结婚,如何笑得出来?
「你听我念一段诗句。」席熏雅面对大自然,轻声吟诵:
福哉我呼我眼,
凡汝之所曾见,
毕竟无物不美,
不问天上人间。
「圣经中的句子吗?」牧千里猜测。
「非也。这是歌德在『浮士德』的『守塔人之歌』中的句子,我很喜欢,自然而然萦念在心,常常用来警惕自己,勉励自己:『毕竟无物不美,不问天上人间。』以疼惜之心看待我眼前的人、事、物,自然觉得没什幺丑陋的,怎能不开心呢?如果你也能够这幺想,处此世外桃源,应该开怀大笑才对。」
牧千里听的呆了,以快门捕捉住她这一瞬间的纯净无垢之美,他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一刻,永远珍藏在他的心底。
※ ※ ※
用过斋饭,牧千里和她们一同下山。
春天后母脸,说变就变,半途下起霏霏细雨,魏霞雨撑起雨伞,叫苦连天,一屁股坐在石阶边摆设的石桌上,发誓她再也走不动了。
「下点小雨很美的,霞雨。」席熏雅提醒她的名字也带有一个雨字。
「美在哪里?」
「你忘了雷克斯福特有一首诗——」
魏霞雨登时心领神会,因为她平时也比较注意有描绘到雨的句子,和席熏雅齐声朗诵:
昨夜,有一只知更鸟在雨中歌唱,
雨滴落在地上,敲出优美的节拍,
凄凉环境中的歌声,更觉曼妙无量。
因此我想,即使苦难到眼前,
我何必停止歌唱?就在山的那边,
可能依旧阳光普照,绿野连阡。
……
一边念一边笑,根本不觉得何谓苦难。
牧千里摇摇头,两个不解世事的孩子,要到哪一天她们才能够掏心体会作者写这首诗时已然历经多少风风雨雨,否则绝写不出如此豁达的诗句,他记得最后一句是:「当阴云密布,正是歌唱的时候已到。」豁达之中隐含几许辛酸啊!
终于走到山下,牧千里提议载她们去车站。他自己开一辆箱型旅行车,晚上往往就睡在车子裹。他仍将继续他的行程,而她们已度完春假,非回去不可了。
「真好,想玩多久就可以玩多久,大概不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很自由嘛!」魏霞雨坐在车内改装的床铺上,托腮道:「这人看来挺不错的,你不问他姓名,不跟他要地址电话好连络?」
「做什幺呀?」席熏雅反吓一跳,白她一眼。「萍水相逢,何必落入形式。」
「也对,以后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也说不定。」
牧千里十分激赏熏雅温柔敦厚的胸怀,在山上他刻意不自我介绍,她亦坦然待之,而且不是囿于少女的矜持才不追问,他读出她眼阵中包含的体帖之情,告诉他她不在意,只要他开心就好。
他蓦然有留下她的冲动,很想进一步认识她。他从她的眼中感受到温暖,在她的笑声里自觉是最快乐的人!自幼他所欠缺的温暖与快乐原来可以如此轻易就得到,他满心震撼,感到不可思议。
哦,席熏雅在他身上下了什幺魔咒?
停在福隆车站前,她们很快下车,同他扬手说再见,不一会消失在视线内。他来不及留下她,问她家住何方?或许是有心无力吧!他用力摇晃一下脑袋,醒一醒,既知身分有别,就不要误人误己了!牧千里叹息一声,蓦然感到有说不出的寂寞。
第二章
他睡的可真香甜。
于聆春默默坐在床沿,她的周身仿佛都在为他歌唱,含情脉脉的眼眸舍不得离开他那张不算英俊但充满男性魅力的脸庞。她多爱他呀,即使他满脸大胡子活像狗熊模样的走进家门,他也只觉得多添染几分粗犷的鲜明个性;如今他把胡子刮干净,其气貌深雅,端肃凛然不可侵犯的领袖气质自然显现,令她更加迷恋,私心想着往后一定要劝他每天刮胡子,她还是比较喜欢一个体面的丈夫。
「小姐,花插好了,要摆哪裹?」女佣细声问。
「给我。」于聆春接过那尊高贵、复古的双耳波兰瓶,黑蓝色的瓶身,上有取材自希腊神话故事中的白色瓷土浮雕图形作为装饰,好不容易才托人买到。她绝非俗物,舍得买最好的,也舍得拿出来使用,不是光摆在柜子裹好看,花瓶自然是用来陪衬纯白的或鲜艳的鲜花绿草,将大自然之生息带进屋内。
捧着花瓶走进隔壁相连的起居室兼书房内,主人在英国受教育,欧式贵族风味的室内布置与其教养相得益彰,于聆春本身较偏爱中国骨董字画,为了他,也开始搜集欧洲文物,相信这尊双耳波兰瓶必能博得他的欢心。
重入睡房,见他仍摊平身子沉睡,她爱怜的摇摇头,想以最甜蜜的方式唤醒他。她脱下外套和高跟鞋,上床躺在他身边搂住他,淡褐色的小手往他脸上轻柔地抚摸,本来肤色不够白皙使她有点遗憾,但他黝黑的肌肤提醒她,她已经够白了,觉得自己非常娇美柔弱,支起上半身亲吻他的额头、他的浓眉、他的眼皮、他的鼻梁,最后深深吻在他那予人不肯轻易妥协印象的嘴唇……
牧千里很快睁开眼睛,她吻得更加深入而缠绵,他费力地摆脱她那张章鱼吸盘式的艳红嘴唇,心里老大不痛快,皱眉说:「你是怎幺进来的?」
「当然是走进来的嘛,难道你有吩咐佣人不许我来?」于聆春也有点不高兴,他竟然毫无反应,她真这幺没女人味吗?不禁以怨怼的眼神瞪着他。
「我不是这意思,只是不习惯被人这样叫醒……」
「以后你总会习惯的。」于聆春丢过去一个媚眼,她可是对镜练习了好几天。订婚至今,牧千里不曾对她有过亲密的要求,每次见面谈的总是生意上的事,不只一次赞美她的智能,却似乎对她这个人没什幺兴趣,因此她才有些儿着急。于聆春的美,属于中性的,她高大健美,聪明外露,身为长女,自幼被当成儿子一般的期待,已养成凡事自有主张不需听从男人的性格。她从不认为自己比男人差,事实也证明她样样不输给男人,在这种心态下,形之于外的一举一动就变得比较中性而欠缺阴柔,一张秀丽的脸庞在凌厉倔强的双眼衬托下,变得没什幺女人味,过去她不在意,反而在工作上得到很大的便利,然而,很快地她即将为人妻,女人的虚荣心没有不希望以本身的魅力攻占丈夫的心,使丈夫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牧千里竟像个木头人,反问上一句:「你的眼睛不舒服吗?」见她没异状,套上晨袍到浴室梳洗,恼煞了顿足捶床的于聆春。
牧千里对镜刮胡子时,想到于聆春那个媚眼,忍住好笑,颤动的手险些刮伤皮肉。他不是木头,当然明白她在暗示什幺,奇怪他居然役兴趣,她又不难看,严格讲还是位美人,然而一旦领教过她在商场上的强势作风,实在很难把她与媚态横陈的女人联想在一起。也罢,娶妻看条件,只要她能为千里集团带来钜大利益,便是牧万才心目中最理想的儿媳妇,他不接受也不行。
回房瞧见于聆春在帮他整理旅行带回来的行李,拿起相机就要取出底片,他脱口喝道:「谁准你乱动我的东西!」抢过去夺回宝贝相机,又冷又硬的表情使她呆愣在当场。
他必须让她明白,他不打算接受作妻子的人不时突袭检查老公的荷包或衣物,搜寻是否有女人的照片或黏上女人的头发、唇印之类的这种行为。
「我只是想帮你整理行李。」
「这种事自有佣人去做,不要忘了你的身分。」
「你不喜欢由太太伺候你?还是有什幺东西怕我发现?」
「你不是那种有时间伺候丈夫的家庭主妇,不必勉强,更不要去学整天没事做只会疑神疑鬼的女人。」他把相机搁进衣柜里--商场实靶告诉他,即使心虚也要不动声色、甚至止颜反驳取出一套衣物,转身道:「你要看我换衣服吗?」
于聆春一咬牙,赌气道:「有何不可!」
「女人还是保守一点比较好。」牧千里不冷不热地说。
霍地站起身,于聆春不悦地用力踩过地毯,尚未到达门边,敲门声轻响,她斥道:「进来!」女主人的威仪表露无遗。
佣人站在门口说:「魏霞雨小姐来拜访少爷和于小姐。」
「她来做什幺?」于聆春很快地沉住气,含笑对牧千里说:「霞雨是我姑妈的女儿,你们没见过面吧!」因为订婚筵是在香港举行,而且通常是于聆春待在香港陪未婚夫。魏霞雨对表姐向来很感冒,心想物以类聚,表姐夫八成也是鼻孔朝天的势利眼,也就不热中去香港凑热闹;牧千里曾去拜访于妹柔,魏霞雨也不知是有心或无意的避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