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璇眼见气氛不佳,起身主导话题的方向:“首要之务,便是想法子召回‘月’。有什么法子可以让‘银铃印’的气场产生骤变,吸引白逢朗回来呢?”
小金狼苦起脸。
“可惜我的气息太弱,法力全无,否则将印子移转回我身上这种变化,可以吸引我舅舅前来一探究竟的。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等黑威来攻击我们,代价是死亡。”
“这几天你们尽量住在‘殷园’里。敌人的事,由我与元旭日负责。”韩璇下指令。
“你又想去诱敌了?”朱水恋不赞同的问。
“虽打不赢,但肯定死不了。”韩璇有这层笃定。
“为什么我们总是待在大后方?”朱水恋极度不满。
“因为,”韩璇对四张仰望她的面孔道:“当你们没有能力当战士时,唯一该做的就是——别碍事。”
没有小金狼预测的那么悲观,因为白逢朗很快地又回到台湾这块土地上。
此刻,清晨七点,他站在朱水恋的床前,看着她活泼生动的脸蛋难得的呈现宁静纯稚的面貌。再怎么性格强烈的人,在睡眠中都是沉静的吧?
十日来在大陆各省各群山间找寻同伴以及线索,片片段段的得到一些,但还不足以凑成可追寻的脉络。原本他该花更多时间在大陆,直到有了结果为止,但日日望着那忽强、忽弱的咒气,知她心绪起伏大,不自不觉也搁在心中挂记着了。
她实在是个奇特的人类。来人界十数日,也算接触了各式各样不同的人,只证实了一件事:朱水恋是人类里的例外。并不是所有人皆演变成她这般特别的性格。五百年不曾来过人间,什么都变了、更替了,就只有基本的人性不会变。至少绝大多数的人仍是他所熟悉的模样——对陌生人好奇而矜持;防备戒慎,不轻易热络,但又超乎交情的探问别人底细。该是这样的,不是吗?偏偏她成了例外,教他印象深刻。
这十日来,她因何意志消沉?又因何而欣喜或发怒?大起大落的心绪由白气的强弱上明显可看出。因为变化得大,今他不由自主注意起来。
于是他决定来看她,毕竟她是他在人界的第一个朋友。寻找小王子的事刻不容缓,实在不该有丝主懈怠的,因此,打声招呼就够了吧?又或者,见她无恙就该走了?也就是现在……
思忖间,已失去选择立即离去的权利,因为朱水恋突然睁开眼。在清晨七点醒来,需要一点点反常,毕竟她向来赖床赖到最后一秒钟。幸而她最近因为心事满腹,所以作息不太正常——“白逢朗!我的天!”她简直像装了弹簧般的笔直跳起来。
“早安。”他温和从容的道早。
“早。咦?你应该没有我的钥匙才对。莫非你真的是变过来的?”她看着上锁的房门,再看了看同样上锁的落地窗,确定他不是从任何一个可能的入口进她闺房。
白逢朗微扬了下眉峰,她如何知晓他是“变过来”的?并且无半分异色?谁曾对她提过什么吗?
“真是太好了!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把你请回来呢!”朱水恋迳自欣喜道:“幸好你没一去不复返,舍近求远的去找我们老祖宗的坟墓,二十代找下来,包你找到吐血。这都得怪那只笨狠,谁教他故作神秘不肯说明这印子的功用。”
“笨狼?”他俊目一凝,切入重点低问。
“就是殷佑呀!它说你是它表舅,真的假的?你们家怎会有那种不肖基因?”
“你是……朱家的后人?”追查十日以来,他打探到四个家族分别为管、韩、朱、季四姓人家。而四家族的族谱上记载了历代长孙(女)须肩负某项传承重任,想必是守护殷族气扬一事了。而朱水恋……原来是朱家后代。
“是呀!第二十代长孙女。你闻不出我身上流有殷佑他父亲的血液吗?听说当年金狼王用他宝贵的血与寿命救回我们老祖宗的命,而那血液只流在历代长孙的身体中。”她笑道,沉迷在他温煦如春阳的气息中。
白逢朗平和的面孔上染上一丝急切与喜悦——“小王子被四家族守护着?那真是太好了,非常感谢你们的情义。我能马上看到它吗?我必须知道它现在的情况如何——”
“咦?你不怀疑一下,竟然就相信了?要我是坏人企图引你去送死怎么办?”朱水恋喜欢他温和真诚的性情,但又忍不住代为担心这种人若被拐去卖掉恐怕还呆呆向人道谢。现在世道多险恶呀。
“不会的。”他微笑。一时不好说明他能分辨不同气息,并由散发的气息里去感觉善恶。而她,是清朗之气。
“还没遇到前,谁都会这么说。走吧!我们一齐变不见,把我变到‘殷园’吧!”她双手大张,明亮的大眼满是飞天的幻想,跃跃欲试不已。
白逢朗实在不忍心泼她冷水,但不得不开口道:“据我所知,开放的二十世纪末还不时兴裸体外出,所以你应该先着装——”
“啥?呀……”发愣过后,才猛然发现自己是一丝不挂的,她尖叫着抽来床单裹身,并嗔视那个大吃冰淇淋还能面不改色的家伙。
但白逢朗似乎并不清楚自己得了什么好处,接着说明道:“而且,你不曾修炼过法术,身体承受不起移形术所带来的压力。所以,得麻烦你开车了。”
“可、可是……神话故事里……”由于他一脸的坦然,无视于她凹凸有致的美色,害她想讨回一点清誉损失的公道都显得师出无名。再听到腾云驾雾的心愿不能达成,不由得想举牌抗议了。
“那些神话故事并非我狼族所撰。”他颇感歉意的表明无能为力。人类的身体太过脆弱,不该图求超出体能所能负荷的冒险。
“OK!OK!我了解了。白先生,麻烦入境随俗一下,也许本人的身材入不了阁下法眼,但你还是礼貌回避一下的好。”从衣柜里找齐了衣物,她客气的要求得到一点隐私。
似乎在到此刻,白逢朗才明白她的惊惶所为何来。他再度看了下她裹着床单的身体,脸上浮现一层困窘的红,他轻道:“失礼了。”之后,身子隐于无形。想是移身到外头了。
“他看到一丝不挂的女体,大抵与看到一丝不挂的小猫差不多吧?”朱水恋喃喃自语,然后垮下俏脸,一把丢开床单,对着穿衣镜瞄自己的身材,哀怨自问:“可是有哪一只小猪小狗会有我这种标准身材?”
一大清早,宁静的“殷园”便沉浸在一种狂喜的气氛中。而小金狼殷佑包办了所有的尖叫与音效,惹得其他人捂耳的同时也考虑着一拳K昏它以终止噪音污染。
“舅!舅!我亲爱的舅!我等你好久好久了!哦,你是我唯一的阳光,全部的希望,哇啦啦……”瞧瞧!可不就语无伦次、手舞足蹈起来了。
被盛大欢迎的白逢朗心中自是无比愉悦的,但展现在外表上的,只是轻浅舒缓的笑容。定定的凝视绕着他打转的小金狼,审视它身体的状况……
比他预期的好一点,至少不是奄奄一息。他感应着“殷园”的气场,正是盖在最能发挥护咒力量的风水上,加上四家族五百年来从未懈怠过的守护,让殷佑得以在持稳的气场下平安苏醒。
但也不是没有隐忧的。照理说,虽然小王子沉睡了五百年,但在沉睡中,灵体仍成长、修炼着,它的心性该有成年人的模样了。在狼界,修炼一百年就算成年了,何况小王子如今算来已五百一十岁了,为何仍是……不曾成长的孩儿心性呢?莫非当年封印它时,出了什么差错?
他伸手抱起小金狼,以食指轻点它印堂……咦!?
望入小金狼一双雀跃的灰眼中,虽不明了,至少是安心了。
“小佑,好久不见。”他轻柔地道。
“对呀!五百年了耶。舅!还是你最好了。”它斜眼一瞄,望着不远处坐在扶手上满脸欠扁样的男子道:“不像某人,投胎了也是那副德行,专门欺负弱小”
今日一身终极保镖酷哥样的元旭日鸟都不鸟它一眼,架着墨镜的双眼一迳儿的盯着爱人看。
白逢朗跟着望过去,讶然的扬了扬眉。是“日”!他身上强烈辐射出属于“日”的气息。虽然投生为凡人,但那种目中无人、唯我独尊的狂妄脾性,放眼世界,也就只有这么一个人能把狂妄发挥得这般天经地义了。
是了!他早该猜到小王子应已遇到“日”或“星”其中一人才是,否则小王子哪可能开口说话?它身上的异能全被封在狼王令之中了。当初是为了保护它醒来时不被野心份子趁它虚弱时消灭它,所以封住它能力、使它如同一只普通的人界野狼,教任何人都寻不着它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