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罂粟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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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美丽女子看他的眼光是依恋与不安的。她喜欢他吗?可真是辛苦的事了!爱上这种男人会是场灾难。没有人能以甜腻的情网来捕捉这只属于自由空间的黑豹。想捕捉他,只会落个遍体鳞伤罢了。她了解他不多,但他掠夺的本质强烈到她一看即知。不要企图去绾住他的心,否则心碎的会是自己;若有人心疼也就算了,但他不会的,他甚至会对砸碎的痴心冷笑。不能爱上他!她深刻明了。

  悄悄抬起眼,他正在闭眼沉思些什么;揽紧她身子的双臂显示出他的清醒。这个男人是头高危险性的黑豹,却又散发着婴粟般致命的迷魂力,会让人不由自主的痴痴跟着他。那端丽女子是喜欢他的,那她自己呢?一个处在被动情况下的情妇能谈得上感觉那东西吗?这男人不喜欢被真心捕获,他酷爱掠夺不愿奉献的心。所以对他痴迷的女人是最可悲的那种人。他不会要自动捧来的真心,偏又追逐着不属于他的虚无缥缈,用尽手段,即使耗尽所有的也在所不惜。他要的,是一颗追不到的心;所以她不能将真心付予。跟着他的游戏规则走,她是个有职业道德的情妇,断然不会违背他的需要。如果她爱上了他……那他花的钱就失去价值了!是不是?她相信是的。

  窗外的景色是棉絮似的云朵,排列在飞机的下方,彷若从高山上看到的云海一般,又似是海岸上看到的波涛汹涌。这里离天堂近吗?天堂的光芒从不曾投射到她心中。那么,眷恋敬畏之心也不是她该有的。上帝是太遥远的事,信奉它者可得永生,不信奉的呢?地狱是唯一的沉沦之地了!这是一道简单却必须的选择题;天堂或地狱。

  他不是上帝的信徒,在他的世界中,他操控着一切,并且绝对的权威。全人类创造的信仰无法使他盲从附和,他自己创造属于他的信仰!

  她也不是上帝的羔羊。信仰是全人类的精神粮食,所以人类创造了它、畏惧着它,以它为心灵寄托。可是若是一个没有心灵的人,若是一个不乞望上天堂的人,那么上帝对他而言也不过是座可笑的雕像罢了!不问苍生问鬼神,多少的历史悲剧只印证了人类的贪婪愚蠢,几曾见过神迹乍现来普渡众生?总有大道理可说的,但那毕竟是自欺欺人罢了!

  当情妇似乎没有想像中那么糟;至少半个多月来,她的生活依然在过。没有罪恶感,没有羞耻心,人类自制的道德从来就约束不了她。是她堕落了吗?依然上课当学生,依然我行我素做一个游魂人物。

  父亲的死亡已经遥远得不复再有记忆,也无任何伤心。他的死,改变了她的一生。她的出卖肉体,由众多黑手推动而成——不是李正树,就是王竞尧,再惨一点,当更多人玩弄的妓女,总是有那么一条非走不可的火炕之路。因为父亲死得拖拖拉拉。

  那生死未卜的三个月,她冷眼看着母亲奔波告货,父亲在病床上从未清醒。来来去去的亲友将探病当成例行公事,然后——那个女人来过两次。

  那个女人叫黄顺如,一个三十三岁、跑了丈夫且不能生育的第三者。的确比她母亲美丽了许多,是个事业型的女人。她的丈夫被别的女人抢走,所以她也来抢别人的丈夫,连儿子也要。当然,金钱也是不可少的;只可惜所有她即将抢到手的东西,全在车祸中付之一炬,什么也没有了!她来了两次,送了两束延命菊,悄悄的消失。也许,又去抢别人的丈夫了吧?

  一切的错误,每一个人都有责任——父亲的风流与下流,母亲的容忍与胆怯,那女人的抢人成癖。可是,最后被牺牲的却是她。没怨吗?骗谁?众色美女也许会嫉妒她此刻躺在这个出色至极的男子怀中,受尽宠爱。但这却不是她要得。明显的事实是——她被上一代情仇纠葛之后的苦果所牺牲掉了!万方无罪,罪在她!她这个有肉体可卖的女人活该承受这一切。孝顺吧!也许有人会为她歌颂一番!卖身葬父是多伟大的情操!千古以来一直被传颂着。

  如果今天不是这金钱交易的情况,她会当他的人吗?她不会。她会逃离这男人远远的;罂粟是沾不得的东西,一旦沾染上了,只有步上毁灭之路。上瘾的结局从没有好的,她自我保护惯了,那有可能放纵自己去幻想任何绮丽情事?!

  收回原先环抱他的双手,自己的身子却仍在他双臂的环抱中。她低头看他的手,伸出食指沿着他修长手指的边缘行走,不一会,被他的手抓住,合掌将她双手包容在他的手心之中。她低笑出声,霎时沉郁的心情被阳光攻下一方角落。抬眼看他,他正好可以肆无忌惮吻住她的唇。

  薄薄的红晕印染上她向来苍白的容颜。她低喘着将头埋入他怀中。

  近两个小时的飞行中,就在他心跳与气息相伴中渡过。依然能感觉到那一双使终看着她、满含幽怨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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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温泉饭店下塌后,他随即出去了。日本的时间比台湾快一个小时,抵达时是下午四点的时刻。饭店的西面对着一片海洋,拉开窗帘就可看得分明。

  王竞尧曾说她是只笼中鸟,永远看着天空与日光处,渴望着飞翔。

  可是,笼中鸟毕竟是笼中鸟,再怎么渴望天空与大地,也飞不出去。

  敲门声打断了她的凝视。

  “哪位?”他走时交代的,不可轻易开门。

  “是我。”轻柔的声音来自伺机而来的端丽女子。

  何怜幽打开门。

  “他不在。”她以为他与她应当一起出去的。

  “我可以进去吗?”

  “请进。”

  沏上两杯茶,各自在沙发上坐定。何怜幽没有开口,但多少明白她的来意。有些好笑,情况像捉奸,也像妻子与情妇的谈判。是情妇,但没有妻子。他未婚,而这女子到目前为止什么也不是。倒是她名不正言不顺了!情妇也有站得起的时候,多好笑!

  那女子毕竟是有社会历练的;在高等的涵养下,自有一股沉静气势。啜了口茶,挺直了腰,开口道:

  “我姓黄,叫黄顺伶。是老爷子万中选一的机要秘书,也是未来王家内定的媳妇。”

  何怜幽怔住了会。不是因为“内定媳妇”这事,而是,她叫黄顺伶——她父亲情人的妹妹。不错,仔细看,眉眼间是相当神似的,只是黄顺伶又更精致秀丽了几分。不是她曾刻意去查,其实父亲藏在日记中的情书常有提到女方家人的琐事;她在烧毁前曾看过一些,所以知道了有黄顺如、知道了她家人的情形、知道了那一天他们打算私奔。比母亲知道得更多;她母亲顶多知道丈夫外头有女人而已。

  内定媳妇?她想当王太太?很好呀!何怜幽有些诡异的笑了!

  “但愿你早日达成希望。你爱他,对不对?”

  面对这样一个不出十八岁的黄毛丫头,黄顺伶竟然有些胆寒畏怯之感!她是个相当美丽又使人迷惑的女孩子,黄顺伶不得不承认何怜幽有一种难以捉摸的神韵,会让男人忍不住追随其后、失魂落魄,一如王竞尧对女人的吸引力一般。他们有一致的迷离,使他们共处时奇异的契合,让第三者没有介入的余地!但……那不算什么的!她才是王竞尧需要的女人,她被老太爷训练了七年,就是为了成为称职的王太太。唯一的万中选一。

  “我爱他,你爱他吗?”黄顺伶稳住不安的心问。

  何怜幽望向西斜的阳光,它正投射在那片海山之中,波光潋艳的炫人心神;她淡淡的摇头。

  “我不爱他。”

  “那么,你会离开他吗?”

  “你现在尚无资格问我这句话。”何怜幽一迳笑得飘忽,嘲弄之意十足。她倒希望王竞尧娶黄顺伶。到时黄顺伶会知道“王太太”的尊荣比地狱好不到那里去。如果黄顺伶当真这么狂热的爱上王竞尧的话。

  黄顺伶被她的笑弄乱了伪装的镇定,急切又无礼的道:

  “你知道他是谁吗?‘豹’集团那个小帮派只是他兴致来时弄出来的玩具,打发无聊的时间而已。他并不是个混混流氓,他是‘豪年集团’的继承人!当今负责人王亿豪不只是商界龙头,更是政界大老,富可敌国,连当今的总统都与他称兄道弟。王亿豪你听过吧?!是王竞尧的爷爷。我爱他,愿意接受老爷子选妃式的召入私人选美会中与一万佳丽竞争;好不容易成了唯一合老爷中意的人选之后,我得拼命读书,至少得有硕士学位,并且要成绩优秀!然后接受各种国际礼仪训练,又要投入公司中展现能力,才有今天的成果。我成了老太爷心中合格的孙媳妇人选,也才能伴在王先生左右办公。我不是没资格说的!你平白的冒出来,难道没话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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