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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所站位置比较低,但沈彻凭着优越的身高,轻易地格开利刃再补对方一拳,现场只闻惨烈的哀叫,那个倒霉的歹徒已直接被摔在一楼的楼梯间,忍痛拔腿逃逸。

  沈彻追下楼,准备活逮这个现行犯的时候,芙菱从后面追拉住他,惊慌道:“等一下,不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啊——”黑暗惊慌中,芙菱太急于追赶沈彻,没注意到自己的脚步,便一脚踩空,屁股重重跌坐在阶梯上。

  “你还好吧?”沈彻走回来扶起她。

  “好痛——”她痛呼一声,肩膀传来剧痛。

  沈彻皱眉,感觉手掌心有些湿湿的,他打开楼梯间的电灯,赫然看见她左边的袖子已濡红一片。“该死!”

  “我……受伤了……”她脸色刷白,疑惑地看看他,看看自己,又看看横躺在脚边沾有血迹的拆信刀,显然对这个情况极度困惑。

  原本一肚子怒火的沈彻,在看到芙菱一脸搞不清楚状况的呆样,忍不住想笑又想骂人。他到底是接下什么样的责任?他有预感在仲达回来之前,他还有得忙了。

  第四章

  “还好只是轻微的割伤而已,把这些药带回去,记得每天换就行了。”年约六十的医生拿下老花眼镜,把病历表交给他的老婆兼护士。“最近治安不大好,女孩子要特别小心才行。”

  “嗯。”芙菱点点头,套上衣服。

  老医生靠着椅背,两手交握放在腰腹,慢条斯理地说道:“我老早就建议你两位哥哥要装上铁窗了,这附近就属你们家没有铁窗,而且又在二楼,实在很危险……”

  “我知道,我会建议哥哥赶快装的。”芙菱站起身搪塞道,她必须在他开始发表高论之前赶紧离开诊疗室,这是做了多年邻居唯一的心得。

  出了诊疗室,她一眼就看见倚在路灯下的沈彻,衬着微弱的光线,他高大的身影给人一种无比的安全感,这和哥哥带给她的感觉不同。

  他朝她招手,示意她过去。“走吧,费用我已经付清,药也拿了。”沈彻两手插在裤袋里,兀自走在芙菱之前。

  她低着头跟在他身后,意外地发现他的脚上穿着拖鞋,心底顿时升起一股莫名的感动,想必刚才他是急忙赶来救她的。

  她想跟他道谢,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他修长的腿,道:“想不到你跑得还满快的。”

  “我是篮球队的前锋,当然跑得快。”沈彻回过身来看她,不懂她到底是在恭维,抑或是在损他。他盯着她,眉头纠结。“你在干么?”

  “嘎?”

  “你的手在干么?”她的右手从刚才就一直拚命搓着衣服。

  “我的手……刚才……”她的脸发烫,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打到歹徒那里!”

  “哪里?”他挑着眉。

  “就是‘那里’啊!男人的要害!”她尴尬地说道,那种怪异的“触感”老是挥之不去。“感觉好恶心,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想吐。”

  “那就不要想了。”他粗嘎道,心里有点对自己生气,如果他下午就强迫她住进他家,她也不会碰上这种事。

  芙菱哦了一声,不晓得自己说错了什么,平常沈彻都是一副嘻皮笑脸的样子,如今突然变得不苟言笑,让她有些不习惯。

  他们沉默走了一段,芙菱才又开口说道:“我……家已经过了……”她指了指已走过头的公寓。

  “你必须搬去我那里住。”他沉声道。发生了这种事,他怎么可能还让她一个人住,万一歹徒又返回来怎么办?而且他已经答应仲达要照顾她。

  “可是……”她嗫嚅着,虽然她仍心有余悸,不太敢一个人住,但去住他那里好象又有点怪。

  “别婆婆妈妈的。”他仍然继续朝巷口走去。

  芙菱停下脚步,不肯再走。“你不要走那么快好不好?”待沈彻止步回头望她,她才继续说道:“就算要去住你那里,我也必须回去收拾一些东西。”

  “好吧!”沈彻看了眼手表,率先转身往公寓走去。“不过时间有点晚了,你最好动作快点。”

  这个人怎么老是在催她?

  芙菱着抿嘴,跟着沈彻走回公寓。

  “好奇怪,那个小偷看不出这里是书房吗?有什么好偷的?”芙菱看着大哥凌乱的书桌不解道,还好家里并没有东西被偷。

  “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吧?”沈彻问道。

  芙菱摇摇头,把歹徒情急之下顺手拿走的拆信刀重新放回桌上。

  “很好,那你就快点收拾东西吧!我明天还有比赛。”他把她推回房间收拾行李,自己则走向厨房。

  沈彻开始觉得右手指有些不舒服,隐隐作痛,可能是刚才挥中歹徒两拳,不小心伤到了指关节。他拿出冰块,走到客厅往沙发一坐,气定神闲地跷起二郎腿开始冰敷。

  半个小时过去。

  芙菱仍然待在房里没半点动静,沈彻不禁怀疑她是不是在里面睡着了?

  “你好了没?”他对着房门口大声问道,心想她的动作真的很慢。

  “就快好了。”

  半晌,她仍没具体行动。沈彻终于忍不住起身过去关心进度,再等下去天都要亮了。

  “你到底在干么?”他眨眨眼大叫道,不敢相信眼前所见。

  “收拾东西啊!”她抬头看了他一眼,随即继续手边的工作。

  “我还以为你要搬家哩!”他指指房内的大包小包,问道。“你带那么多东西做什么?”她不是说只有“一些”东西吗?

  “哦!我想大孚|去你那里住一星期左右,所以我带了七套衣服。”她开始收拾她的棉被。

  “带两套换洗就够了。”沈彻拉开她的旅行袋,随手抽出两套放进另一个手提袋里。

  “两套不够啦!”她根本不会洗衣服,大哥说过等他从南部回来会帮她洗一星期所累积的衣服。

  对她的抗议,沈彻置若罔闻,径自指着另一个箱子问道︰“这个又是什么东西?”

  “那是电动玩具和游戏卡匣,我怕在你那里会恨无聊。”

  沈彻翻翻白眼,粗声道:“你以为你是去度假的吗?”跟她讨价还价之后,终于把一大箱的游戏卡匣降为只有半箱。

  “现在可以走了吧!”他帮她拿箱子和旅行袋。

  “再等一下下就好了。”她正使出全身的力气要把她的棉被塞进大袋子里。

  “不要告诉我你要把这个东西也带过去﹖”他不自觉提高嗓门,简直快要彻底崩溃,这女人有恋物癖吗?

  “什么‘这个东西’!”她又抗议道,他的语气好象很鄙视她的棉被,殊不知这条棉被几乎是她从小盖到大的,没有它她会睡不着觉。“它是我可爱的棉被,我不能把它一个人丢在家里。”

  沈彻拢着眉头,以一种怪异的表情看她,他发现她不是恋物癖,而是有“恋被癖”!就像很多小孩子一样,对身边的某些东西会特别执着。

  “我那里有多的棉被。”他说明道,根本没料到她去借住个几天,会如此地大费周章。

  “可是我不习惯别的棉被。”她抱着棉被有些依依不舍,好象他是个抢她玩具的坏小孩。这景象真是荒谬得可以!

  他宣告自己完全放弃跟她争这种无聊的坚持,他迟早会累死。而且再耗下去,她可能会把所有的家当全搬过去。

  他叹口气,妥协道:“你高兴带就带吧!”他搬着她的行李走到门边,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转身对她又道:“但愿这是最后一样,不准再带其它东西了。”

  ※ ※ ※

  事情并没有如沈彻所愿,芙菱后来又坚持带来了她的枕头和拖鞋。

  等到她终于来到沈彻的住处时,已经是半夜一点多了。

  沈彻住的地方是个十来坪的套房,由于新搬进的关系,房里的摆设并不多,除了一张特制的超大号床铺之外,靠近落地窗的地方放着沙发,其余就只有一组音响和电视。

  虽然家具不多,不过芙菱已经很满意了,因为沈彻的那台电视不但是全新的,而且还是大屏幕,打起电动玩具一定很过瘾。再加上那张为了配合沈彻身高而特制的大床,更是召唤了她所有的瞌睡虫,她心想睡在那张床上一定很舒服。

  “你就睡这张床。”沈彻帮她把东西安置好。

  芙菱在心里小小地欢呼一声,但她又不好意思表现得太过明显,于是她仍礼貌地问道:“那你呢?睡哪里?”

  “我睡沙发就行了。”

  她看着他走进厨房,随即又愉快地将注意力移回她关心的焦点。这张床真的好大!即使有三个蓝芙菱在上面翻滚都没问题。而事实上,她也已经迫不及待地抱着自己带来的棉被躺了上去……

  哎哟!什么东西呀?

  她的肩膀差点“跩”到,好象压到了某个东西。芙菱半弹起身,发现沈彻的棉被里有个慢慢蠕动的“突起物”。不过由于它蠕动的速度实在太慢,她整整等了三分钟才看见那个“突起物”从棉被里现身——一个大大的狗头正大摇大摆地枕上了沈彻的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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