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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他微皱眉。「有点不太一样,床上的她很可爱,下了床之后……」他凝神思索。

  「怎样?」为明急于想知道下文。

  「有时会恨不得掐死她,有时候……又觉得她很可敬。」

  「可敬?」

  「嗯!」想起她经营书店的模样,以及那副自信和执着。「看着她,总会让我有种很奇特的感觉……」

  在未见到她之前,他从未思索过日子该怎么过?可看她过得那么起劲,也不自觉影响他,而这样的感觉反映在他的工作上,让他比往常更勤于拜访客户。

  瞧这模样,分明就是「爱」多了一点,可一向精明、滑溜的他,怎会弄不清楚感觉?可话说回来,又要怎样去区别爱和喜欢呢?对男人而言,这两者都会让身体有同样的反应,差别只在于认知度和持久度……

  「你以前没爱过人?」

  「没有!」

  不会吧!「连‘初恋’都没?」为明有点不敢相信地提高声音问道,对百分之八十的男人而言,初恋可能是他们这辈子所付出过最单纯、最彻底的情感,而且对象也是教人最难忘的。

  孰料,铭翰一听到「初恋」这两个字眼,先睁大眼睛,表情变得很难看,为明心惊地望着他。

  「我……是不是踩到地雷了?」他小心翼翼地问道。

  铭翰紧绷的神色和阴沈骇人的目光说明了一切,没错!被引爆的是一颗很大、很久远——早被他远远抛在脑后的地雷,只是没料到有人会突然把它抛到面前,让他毫无准备、遮掩地……

  该死!他不想记起,可是如今不想也不行,思绪已完全不受控制。

  「呃,要不要说来听听?」

  他狠狠地瞪了为明一眼。「有什么好听的?」

  「有呀!说不定可以帮助你思考……」

  「没什么好说的。」他轻吸口气,倏地露出冷笑。「不就是一个笨蛋小子被一个美丽的老女人骗得团团转,小子以为自己是女人的最爱,可最后才发现自己不过是她脚下众多只哈巴狗之了,清醒后,那只哈巴狗咬了那女人一脚,便离开了,就此结束他那荒谬可笑的‘初恋’……你告诉我这段令人打从心底厌恶的回忆可以帮助我作什么思考?」语气中有说不出的嫌恶。

  为明沈吟了一会儿才谨慎的开口。「或许……这可以解释这些年来,你为什么会只当‘蜻蜓’,不想与女人发展到更深的地步。」

  铭翰愣了愣,默不吭声地走出热水按摩池,直接扑进空无一人的冷泉池中,整个头埋在水面下,直到喘不过气来才冒出水面,他大口大口的喘息,抹去脸上的水滴,冰冷的泉水让他头脑稍微清醒。

  他以为已经忘了!忘了!怎么……

  为明走到靠近冷水池的边缘坐下。

  「你还好吧?」

  「没事!」

  两人又安静了一会儿,此时走进一群人,热烈的交谈声音在空荡的室内回响着。

  为明等他们走进蒸气室后才开口。「现在的这个女人跟以前那个女人一样吗?」

  「完全不同。」

  「那说不定会有不同结果。」为明真心的祝福道,其实很嫉妒他已经找到愿意停眸凝视的女孩。

  「或许没什么不同。」铭翰从池中站起来,神色冷漠、遥远。「我已经泡够久了,先回去了。」语毕便转身离去。

  喔哦!望着那连再见都没说的身影,为明扒扒头发,糟了!他所引爆的地雷,震撼度、杀伤力,以及破坏度似乎远超过所想。

  呜——怎会这样?为明趴在浴池边,开始后悔自己干么那么多嘴?

  *************

  陆官琪……遇到她时,他才十七岁。

  十七岁,应该是他活了三十三年的生命中发生最多事的一年,剧情高潮迭起,绝无冷场,比现在的八点档还要精采!

  他的家庭在父亲外遇争吵多年后,终于在那一年划下休止符,父母正式签字离婚,各自婚嫁。他是魏家唯一独子,外遇的那个「家」因为只生出女儿,所以父亲要他跟,可他不愿意,也不想打扰正重新过自己生活的母亲,反正再过一年,他就满十八岁,不需要监护人,在允诺父亲不会改姓后,就搬了出来,独自在外面租屋住。

  放学后,他在洗车厂打工——因为他极爱车子,生活费有他老爸供应,因此赚的钱全让他拿去舞厅鬼混,他也就是在那里认识了陆官琪。

  刚开始只觉得她很美,在舞池中跳舞,总会有一群男孩子围着她,他也曾跟她面对面跳过舞,可时间只有短短几分钟,也没交谈过。

  两人真正开始有了交集,是因为某一天晚上,他撞见她在舞厅外头正被一群混混骚扰,于是他发挥了「英雄救美」的本色,狠狠地与他们干了一架后,身上披伤带彩之馀,亦赢得了美女的芳心。

  陆官琪很美,长得有点像王祖贤,皮肤白皙,体态有些丰腴,是某国立大学的英文系学生,谈吐优雅、从容,很快地,他就疯狂迷上她。

  她要他好好用功念书,赶快跟她考上同一所学校,这样他才会有前途,两人也可以在校园中散步,共度晨昏。

  她的鼓励对当时的他是一剂强心针,让他重新在课业上振作起来,而她为了奖励他的进步,更与他上床,引领他认识、沈迷那疯狂曼妙的感官世界中。

  他不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可他不在乎,谁没有过去?只要从现在起到未来,她只有他就可以了。

  那时的她,是他的神,只要是她说的,他都奉为真理,她要什么,他会立刻找来给她,哪怕那得要花上一大笔钱,可他不在乎,即使把他一个月拚命打工赚的钱都花光也无所谓,宁愿自己吃吐司配开水,也要让她吃牛排喝红酒。他无怨无悔供养他心目中的女神,因为他相信,此后只要有她,他的人生会不一样,会活得更有意义!

  这一切,全在他发现她竟背着他偷偷跑去堕胎,开始出现裂痕。

  他痛心的质问她为什么要拿掉孩子?虽然他年轻,可他愿意负起责任,并且有自信建立一个小家庭。

  可她只是泪眼汪汪的告诉他,因为她爱他,所以不愿意耽误他的前程,他还年轻,两人未来还很长……

  这套说词,他信了,并且心疼她的牺牲,对她更是百般爱怜、娇宠。

  可当三个月后,他又发现她偷偷跑去堕胎后,他所建构的美好蓝图已完全哐当破碎无遗,因为他很确定,那孩子绝对不会是他的,因为从她第一次堕胎后,他对此格外谨慎,就怕再有个万一。

  于是他开始跟踪她,而发现到的事实,令他痛彻心扉,他视她为唯一,但她却不是,看到她巧笑倩兮与好几个不同男人亲吻、搂抱的模样,他才知道自己是全世界头号大傻瓜,被玩弄了还不自知。

  两人摊牌了,她只是淡淡地说道:「你连大学都还没考上,而且我比你大,总不能指望将来依靠你。」

  他也没跟她吵,只是冲进她房里,将他送给她的,举凡名牌衣物和他花了三个月打工所买的宝石戒指,全找了出来,在她面前,放火烧得干干净净……

  那场火不只烧掉他对她的爱恋,也包括了对人的信任,以及十七岁保有的最后一丝天真。

  他坚决地、每天自我催眠般告诉自己要忘掉那段荒谬的过去,半年后,他成功了,不再想到就用头撞墙壁;然后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压根儿就忘记有这段过去,直到现在、此刻!当催眠被戳破,才发现很多事不是说忘就能忘。

  或许就如为明所说的,这场「初恋」影响到他日后对待女人的方式。

  从十七岁那年,他就不再相信「我爱你」这三个字,这三个字是包着糖衣的毒药,如果轻易信了,只怕会死到临头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害死!

  所以后来,他绝不和女人发展到有机会可以说出那三个字的程度。

  只是他作梦也没想到,直到三十三岁,他又再度有了想爱人,想跟一个女人发生永久关系的渴望。

  哈!十七岁时所受到的教训还不够吗?

  所以——算了!就此打住,停止妄想。

  虽然下意识清楚,陈宛秦和陆官琪是截然不同的女子,如果陈宛秦有任何一丝像陆官琪的地方,他会立刻搬离开那个地方。

  他不禁泛起苦笑,虽然两个女人大不同,但她们却勾起他同样的渴望那就是他一样冀望她们会为他的人生带来不同意义。

  就这样打住吧!再一次告诉自己,何况即使他想要她,她也未必有同样的想法,一股苦涩涌上心头,个中原因就只有自己清楚。

  所以……就这样了。

  那晚,他没有回去,直到第二天,过了很久、很久以后,他才发现他的芳邻失踪了!

  第7章

  手拎着两大袋从南部家中A回来的「补给包」,宛秦站在楼梯口,抬头往上望,好奇怪!平常惯走的楼梯怎么好像突然变长了,一想到还要往上走三层,她忍不住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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