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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可云听见两人争闹,连忙走下喜床,目光示意间,两名小丫头赶紧上前又哄又拉,把梁瑀晨带开。

  秦可云望着叶曦,审视她的眉眼唇鼻,果然呢……正如相公形容的那番模样,五官不美却望之不俗,让人光是看着就感觉舒心,想要与她亲近。

  秦可云柔声道:“对不住啊,小姑年纪小,看在今日大喜分上,还请见谅。”

  多么温柔可人的女子啊,两两相对望,叶曦忍不住笑开。

  那些形容的字句半点不夸张,秦可云确实美到让人心惊,确实是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真白莲,她良善亲切真诚,她谦和宽容、温良恭俭,就是这样的女子才有资格与大哥鹣鲽情深、一世缱绻。

  突然间发现自己与她之间的距离有多么遥远,突然理解这样的女子才是男人想要的贤妻典范,而她,不过是个不知道斤两的蠢货,还沾沾自喜地自我膨涨着。

  此时此刻她自卑了,她习惯越痛,笑得越甜美张扬,于是笑容再次扩大,扩大到足以装下所有的伤心。

  秦可云轻道:“曦曦怎不说话,你还好吗?”

  她认得自己?是哥说的吗?能心无芥蒂地对妻子谈起另一个女人,表示……她从来都不是他们之间的“芥蒂”?肯定是这样。

  骄傲的叶曦觉得超丢脸,努力过十几年,到头来却连个芥蒂都谈不上。

  摇摇头,叶曦道:“没事的,贺嫂子新婚志喜。”

  她用最大方、最自然的动作把礼物递上,那里头的东西原是为……为满足自己的梦想而做。

  秦可云接过木盒。“谢谢你。”

  “礼物不贵重,愿大哥和大嫂永结同心。”

  “我会好好珍藏的。”

  送过礼物,叶曦没有一丝挂念地离开靖王府。

  她飞快往家的方向走,推开门,灵堂已经布置妥当,香蜡纸麻、白布白幡,棺材摆在厅里的正中央,李伯、李婶和儿子媳妇们都穿上麻衣素服。

  众人见叶曦回府,连忙迎上前。

  “姑娘,都备妥了。”

  她看看左右,问:“孩子们呢?”

  “老二媳妇带着。”

  “等我一下,很快就好。”

  回到屋里,拆下头面、洗净铅华,如缎般的黑发披在肩后,她取出粉黛细细在颈项间描绘后,看一眼梁上早已挂上的白绫后,走到白绫下,将一把圆凳倒放在地,最终取出荷包里的药丸,和水吞下。

  推开房门,临去前再看一眼已经熟悉了的房间。

  回到灵堂,她道:“李伯、李婶,接下来麻烦你们了。”

  “姑娘,别担心。”

  摇头、不担心,她相信李伯。

  她爬进棺木中慢慢躺下,张开眼睛,看着李伯与他儿子李新一点一点慢慢将棺材盖上,光线随着他们的动作逐渐消失,直到被黑暗包裹。

  她一向害怕死亡、害怕再也睁不开眼的黑暗,但此时此刻,她感到无比宁静,缓缓闭上眼睛,她听见李伯道——

  “去把后院那些人叫来。”

  不知道过去多久,她对时间已经失去概念,她听见李伯、李婶拍着棺木放声大哭,紧接着笙箫唢呐乐声响起。

  然后李新高声大喊,“摔瓦、起灵……”

  浅哂,她的身子越来越冷,冻僵似的一动也不能动。

  心跳越来越慢、呼吸越来越浅,意识渐渐离开,原来濒死是这样的感觉?

  死掉以后,人会去哪里?真的会走过奈何桥,真的会有个熬汤的孟婆等在那里,给一碗汤、仰头喝下遗忘此生,重入轮回……

  遗忘,是亡者最需要的礼物,遗忘前生才能展望来世,遗忘过往才能勇往直前,彷佛她看见彼岸花,那张扬的红、张扬了她的眼……

  别了,亲爱的大哥;别了,她的爱恋……

  第一章 真正的身世(1)

  梁瑀曦耸高肩膀、扬起笑颜,用力吸一口气。

  她喜欢墨香,喜欢书册,喜欢架子上挂满的毛笔,喜欢到每次进入淘墨斋,就想一直待着,融入这样的气氛中,就算啥都不做,光傻笑也很快乐。

  这个“喜欢”是大哥教会她的。

  小时候大哥带着她,教她分辨砚墨的好坏,大哥给她买各种纸张和毛笔,让她慢慢试着,试出它们之间的差异性,认真说来她的书画师父不是王大家,而是大哥,他对书画的热爱,造就她的学习兴趣。

  拿起架上的《寻尸记》,这是她写的第二本书,听说相当受欢迎,青鹿书院的学子几乎人手一本,方才伙计还津津乐道地同她说,每回新书刚摆上,几天功夫就卖光。

  她好聪明的,爹爹常夸她过目不忘,说倘若女子能参加科考,她定能给家里再增一个状元郎。

  真的,她很厉害,皇伯父惋惜她是女子,否则定是能报效朝廷的惊世之才。

  可惜她再能干也就是个女子,长大后只能在某人家中后院,掌理男人的生活起居,为男人的喜乐舒适竭尽心力。

  她觉得不公平,但现实这种事,无法因为她的愤怒而改变。

  每回爹娘听她咬牙恨道终生不嫁,要为自己找到一片天地时,总会露出忧郁目光,她见着只能缓下口气道:“开玩笑的,爹娘别担心。”

  她很俗辣?是啊,亲人的忧心,永远能够让她让步。

  不过也确实呀,这种事说归说,她再清楚不过,女人的天地早在落地那刻起,便已注定。

  男人有无穷的辽阔战场,可供发挥所长,而女人的战场就是后院一亩三分地,她常常感到哀怨,没有胜仗可以打,女人的成就与自信要靠什么来维护?

  幸好她有个族兄——很讨厌、很不想与之建立关系,却又不时在眼前晃荡的族兄。

  他说:“穷则变、变则通,战场要靠自己开辟,一味抱怨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他吊儿郎当的口吻很讨厌,痞笑表情很讨厌,但这么讨厌的人,说的讨厌话却巴在她的脑袋里面,让她一再咀嚼、一再思考,然后她改变了。

  王府能够关住她的脚步,不能囚禁她的心,身分可以限制她的举止,却不能压抑她的脑子,她选择在文字里遨游天际,选择透过文字改变别人的信念,一点一点将她盼望的世界展现在世人眼前。

  本以为她的书不会受到欢迎,毕竟有点惊世骇俗,但很显然,她猜错了。

  趴在柜子旁,拿起一张张书笺细细看着。

  造纸术和印刷术已经很发达,这两项技术造就了文风普遍,读书认字对于百姓而言并非遥不可及的事,因此大梁人才辈出。

  掌柜走下楼梯,在看见梁瑀曦时露出笑脸。“梁姑娘,东家点头了。”

  “所以从第三本书开始,我可以用抽成的方式收稿费?”

  前两本书,东家一次付清,将书买断。

  她的第一本书只卖二十两银,当然比起其他人的,东家给多了,何况那是她的第一份手稿,市场上还没有类似风格的书,谁也不敢打包票能卖得好或坏,东家算是为她冒上风险。

  第二本书,东家大方给她一张五百两银票,那可是笔钜款,旁人写上三、四十本都没这个价。

  都说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生意无人做,敢给这样的稿费,证明她的书能卖,因此在数度琢磨之后,她想出抽成这个法子。

  想法很大胆,没人敢做这等要求,所以她只是试着提一提,不存太多指望,没料到对方竟会一口气同意。

  多好的消息啊,她决定带只东风楼的鸭子回去犒赏哥哥们。

  “是的,这是东家打的契书,往后每卖一本便支付姑娘三百文,但姑娘得同意,往后再有新稿子,得先供着淘墨斋。”

  当然呀,有淘墨斋这么慷慨的合作伙伴,她何必将就其他?

  掌柜将契书交给梁瑀曦,细看两回后,她笑着签名盖印。

  “东家还是不愿见我?”

  掌柜支吾几声后问:“梁姑娘这回有没有带新稿子?”

  意思是不见?浅哂,无所谓,钱到手就行,她将稿子递出去,“还是老规矩,两刻钟。”

  稿子是昨儿个熬夜誊写好的,至于两刻钟这规矩是她提出来的,她小人之心,担忧对方雇人在后头腾抄,因此刻意以特殊手法将稿子装订成册,免得对方分拆,寻来一堆人,一人分抄两页。

  甭怪她心胸狭隘,实在是东家太神秘,都合作两回了,连面也不肯露上一回。

  “好的,姑娘稍坐,我把书送去给东家。”

  掌柜离开,伙计送上茶水点心,梁瑀曦没让自己闲着,挑两锭墨、几管笔,再买些颜料纸张。

  京城百姓都晓得靖王与王妃感情深厚,身边除了两个姨娘之外再没有旁人,然他坚持不让姨娘诞下子嗣,因此膝下只有王妃生养的两子一女——梁瑀晟、梁瑀昊和梁瑀曦。

  靖王妃教养子女用尽心思,儿子们从小习文学武,便是女儿也不能轻松混日子。靖王妃常挂在嘴边的话是——好汉不吃分家饭,人生得靠自己争取,不能光想凭借祖荫。

  因此即便梁瑀曦是女子,能学、该学的都没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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