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注定要休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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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是作者觉得自己对姚知书这个可怜变态太绝情,因此让她在死前遇见秦宁,让他为她的容貌惊艳、动心,最终为她收拾尸骸,葬在南山。

  场面惨烈,却带上几颗粉红泡泡,那一幕在她脑海里面转过无数遍。

  看书时她常想着,如果自己是姚知书,会怎样挽回颓势?

  谁知道想着想着,惨死街头的变成自己——谁说美国车耐撞,她还不是把自己撞成灵魂出窍——然后想着想着,她变成姚知书。

  现在的她不必想,只能做,只能一步步把姚知书的人生走完。

  她知道陆浔封成为大将军,知道他是个重道义的优质男,这种男人不拢在手里,对不起人生,更对不起自己。

  只是她这人理智重于情感,很清楚自己在外奋斗拚搏没问题,在家里搞宅斗无能为力,装羞扮可怜从来都不是她的强项,再加上陆老夫人和宋紫雯联手双打,她没有招架本事,只有下场凄凉的分。

  于是在缜密思考十八天之后,她郑重决定退出陆家的一敢三分地,决定不让自己加入{京城三杰}。

  倘若上帝给出指令——她必得穿书.必得待在小说里,那么她宁可为自己轰轰烈烈写出另一本名著,她不当京城三杰的炮灰,要当京城三姝的女主!

  听起来有没有很厉害?用自己的人生来完成一本巨著?伟人啊,圣贤啊,她不是普通厉害,她越来越佩服自己。

  “小姐。”湘儿怯怯地走到知书身边,手里端着锅热粥。

  湘儿是贾姨娘替她挑选的陪嫁,十岁新娘、八岁陪嫁,贾姨娘是真心希望她把日子往死里过啊,假使身边有个得用的老人耐心劝着,手中有钱的姚知书能把生活搞得这么惨淡吗?

  “老夫人和二爷说……”湘儿性子温顺,素来不批评他人,可这会儿也忍不住皱鼻子,轻声道:“狗咬吕洞宾。”

  热脸又贴上人家冷屁股?轻浅一笑,理所当然的呀,陆氏母子对“姚知书”深恶痛绝,怎能因为一锅粥低了眉头。

  既然不想待在陆家这一亩三分地,又何必处处讨好?可知书偏这么做了,因为她的商人特质在驱使。

  她清楚未来走向,陆浔封必将成为秦朝的顶梁柱,尤其在希望最渺茫、机率最小的秦璋取得最后胜利、当上皇帝之后,朝堂将成为陆浔封和秦宁呼风唤雨的舞台。

  她不确定在这个朝代,自己能不能像前世般混得风生水起,但与陆家人好聚好散是替自己埋下一颗善的种子,因为陆浔封是个好人,他懂得感恩。

  “拿碗来,咱们吃了吧。”战争刚结束,这年头粮米昂贵得很。

  陆老夫人和陆浔嘉天生骨气,自从几个月前大夫宣布陆老夫人的身体痊癒,不必依赖昂贵药材续命之后,他们再不肯接受姚知书的接济。

  不再从姚知书身上得到好处,也不必再听她犀利刻薄的难听话语之后,她成为陆家房客,两方人马互不往来。

  湘儿点点头脸上透出笑意,取来碗筷道:“这粥我照小姐说的法子去做,味道可好啦,不识好心人,就让他们没这份口福。”

  知书失笑。“你喜欢做菜吗?以后我教你。”

  她偏过头看了主子半晌后,嫣然一笑,弯弯的眉毛多出两分生动。“小姐醒来之后,什么都会做了。”

  知书没有解释,这憨丫头也不问,湘儿虽傻气,可心眼里就一个主子,只要是主子说的做的,全都无条件支持。

  醒来啊……知书额头伤口还没好全,是陆老夫人给砸的。

  陆老夫人性子执拗,只要认定的事,旁人再怎么解释她都很难听进去。

  她虽然讨厌姚知书,但只要她一天是陆家媳妇,就不能给陆家没脸。

  那次知书不过与村里的张猎户多说几句话,陆老夫人便认定她不守妇道,无论知书、湘儿怎么解释,她都只相信自己认定的,相信所有反驳的话都是藉口,然后一个碗把知书的额头给砸出一个血洞。

  事情闹出去,张猎户的婆娘亲自上门解释,说知书只是想多买几张皮子,让她家男人留意有没有好货,没别的事儿,可即便事情已经说清楚,陆老夫人仍每见一回就痛骂知书一遍,不守妇道、有娘生没娘教的贱妇。

  这话也没说错,如果知书有娘亲教导,就会知道情绪不能轻易外露,坏只能坏在没人看到的地方,当着人面巧言令色才是王道。这样的话,她又怎会过得这么悲惨?

  “往后不管陆老夫人说什么,你都别顶。”知书劝道。

  “我没顶啊,可听她越骂越过分,心里就是不平。”湘儿哪嗉道。

  也不想想老夫人生病的时候自己是怎么伺候的,小姐的钱像水那样哗啦哗啦往外流,眉头皱都没皱一下,这人就算不感恩也得知恩啊。

  “由着她骂,骂久就没劲儿啦。乖,听你家小姐的准没错。”

  “知道了。”湘儿闷声道,圆圆的小脸鼓成肉包子,可爱得很。

  见见她一脸的不情愿,知书笑道:“吃过饭后再教你做点心。”

  丫头旁的不行,厨艺上头却是一点就通,真是天生我材必有用。

  “真的吗?太好了,谢谢小姐。”她连忙大口大口把稀饭给吞进肚子。

  吃过饭后,知书和湘儿到厨房里做龙须糖。

  她的厨艺好吗?不算差,因为日常生活压力大,因为碰到恐龙家长、暴龙老师的机率遂年増加,因为一个人独自生活,再苦再难都只能往肚里吞。

  因此她学会用厨艺来解除压力,一年年下来,虽不敢自比五星厨师,但做出来的菜肴甜品都能赢得周遭人称赞。

  “糖块很烫,你要小心,做龙须糖最重要的是掌控温度和湿度,必须在糖块干掉之前把它拉开,别太用力,要平均使力,否则会断掉……”

  还没讲完呢,湘儿手上那团糖已经断成两半。

  “小姐……”她皱眉,又气又无辜。

  “没事,再拿一块,重新来。”她一面解说一面示范,将熬好的半冷却糖饴小心地在糯米粉中按揉成圆圈,糖块不能冷却过度,必须在外面硬、里面软的时候制作。

  当圈圈拉大之后叠成两个圆,沾上炒过的糯米粉,以免黏在一块儿,之后不断重复这个步骤,直到每根都细如发丝,就能切成一段段,又松又软的龙须糖就完成了。

  “小姐,我又失败了。”

  “没事,哪有第一次学就成功的,慢慢来,别急。”她像带孩子似的教导着,见湘儿的动作从拙到巧,从失败到成功,整个教学的过程让知书很愉快,也许她天生就该吃这行饭。

  湘儿在旁边尝试的时候,知书起油锅做炸鸡。

  泡过腌料的鸡肉再加上一层脆皮,那味道会让肯德基爷爷都爱上自己。

  她捧着满满的一盆炸鸡薯条,没有食材做蕃茄酱,她只好洒上昂贵的胡椒粉和细盐。

  穿越成为姚知书后,她做的第一事就是改变吃食。

  她进城买许多调料和食材,她不想自己沉溺在穿越的哀伤里太久,而吃往往是解决悲伤的好方法。

  一个转身,她发现陆浔嘉站在厨房门口,眼珠子瞪得大大的,嘴角带着可疑的液体。

  他是来做晚饭的,陆家的厨房他们轮流用,就跟房东房客似的。

  陆浔嘉这号表情她看过很多次了,他的骨气正在和食慾战斗,一个在理智圈、一个在情感圈,没有硝烟的战斗却打得无比激烈。

  浅笑,她把大部分的龙须糖和鸡块薯条放在桌上,说道:“这些东西得趁热吃,否则味道就不好了,今天做得太多,怕是吃不完,能不能麻烦小叔帮我送给邻居?”

  说完,也不等对方回应,她取走小部分鸡块薯条,往自己屋里走。

  “等等。”陆浔嘉喊住她。

  知书转身,发现今年他身子抽得飞快,陈旧的衣服挂在身上,手脚露出一大截。

  在府试之前,姚知书请人给他做一套长衫,他本不想收的,尤其是姚知书冷笑说:“先敬罗衫后敬人,若你渴望让考官留下印象,穿着满是补丁的衣服去应考,也是个彰显骨气的好法子。”

  瞧瞧,分明是好心好意,但几句话下去,陆浔嘉只会记得自己被羞辱,只会把姚知书给恨进骨子里,哪还看得见她的恩惠?

  姚知书真是个可怜的傻瓜!

  后来陆浔嘉考过童试成为秀才,听起来似乎很厉害,可说到底也就是个没见过什么世面、傻里傻气的国中生。

  “有事?”知书问。

  “你变了。”

  “是啊。”

  “为什么?”

  “因为累了,不想吵了。”结善缘嘛,她不想让陆家人记恨姚知书一辈子。

  “不对,你是因为我哥哥要回来,想演戏给哥哥看。”

  演戏?她想笑,却硬是收敛起表情,免得又刺激到小哥哥的自尊心,让他的恨意更上一层楼。

  她耸肩道:“你要这么想的话,就当我是吧。”

  “不管你怎么演,这次哥哥回来都会休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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