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子珪在案前读书。
向清越一个屈膝,“苏大人,这些水果是我家小姐的心意,请您尝尝。”
苏子珪抬起头,清冷的凤眼露出讽刺的笑意,“放着吧。”
第二章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1)
七年前,江南,稻丰村。
这天对十六岁的向清越来说没什么不同,一早起来,给爹娘的牌位点了香,拉开厨房灶子上的小门,看着火星还有一点,放了一把干稻草,火一下大了起来,接着放入两木条让火烧起,在锅里倒了水准备煮饭。
一样的事情做了好几年,自然熟门熟路,不一会淘米下锅,水沸,锅子慢慢散发出米香。
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越丫头。”
向清越回头,看到来人,露出笑容,“外婆,天气冷,怎么不多睡会。”
“冷,但闻到米香,不知道怎么的就自己起来了。”
向清越一笑,“外婆去等着,很快就好了。”
田婆子爱怜的看着眼前的外孙女,不是她偏心,但这孩子真的又孝顺、又乖巧、又懂事,可惜自己女儿福薄,女婿也是个短命的,夫妻俩居然一前一后留下越丫头走了,向家那边的亲戚原本是想把向清越直接给人当童养媳,后来是田婆子舍不得,把孩子要了过来。
乡下的女娃是不值钱的,向家见人家外婆要,也乐得少麻烦——把孩子给外婆,别人总不能说他们做得不对。
一老一小就这样互相陪伴,老的照顾小的,等到小的长大了,换她照顾老的,洗衣、砍柴、种田,什么都会。
田婆子心疼哪,可是她自从前几年跌了一跤,后来腰一直好不了,使不上力,粗活也只能都交给当时才十二岁的向清越。
向清越懂事,咬着牙硬撑下来,粗活这种事情,做久就习惯,现在稻丰村谁不知道向清越是翻田的一把好手,农忙时还会给几斗米,请她去帮忙。
祖孙俩就这样相依为命,日子过得也挺好。
向清越其实还有个舅舅田大郎,但舅母倪氏厉害,田大郎连回家探视自家老娘都不敢,也是很没用了。田婆子刚开始还会想儿子,后来想着想着就想开了,算了,当自己没有儿女命吧,儿子不孝、女儿早死,所幸上天给她这个外孙女,也能稍解寂寞。
每天日子都差不多,但很宁静,也很快乐。
对向清越来说,这样的日子还挺舒服的,前世她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爸妈只看重两个弟弟,彷佛她是捡来的一样,虽然不曾缺衣少食,但就是没有关心,妈妈甚至给她一个印章,让她自己在联络簿上盖印,因为母亲没空。
可是,妈妈却有大把的时间陪两个弟弟读书。留学过的母亲英文很好,但她却只教两个弟弟,一个一个文法、一个一个例句,她也提过想让妈妈教她,讲了几次,最后妈妈不耐烦的告诉她已经给她报了补习班。
就是这样,她不能说自己被虐待,但是没有爱。
爸妈对她漠不关心。
她大学到中部念书,寒假回家,发现房中堆满两个弟弟的杂物,她气得要发疯,要弟弟马上搬走那些东西。
爸爸却说:“这有什么好生气,他们是你弟弟,我就是讨厌你这种样子,不知道像了谁,自私得要命。”
自私?
她真的被打击到了,她从小到大备受冷落,不争不抢,爸爸居然觉得她自私?
已经把爸爸妈妈都让出来了,这样还自私?
她终于了解在这个家,自己的存在有多么多余,他们四个才是一家人,她不是,她只是个意外闯入者。
她在客厅大哭,诉说自己多年委屈,说得泣不成声,几度哽咽,爸妈皱着眉,下了一个定论,“养你真不如养只狗,好吃好喝的供着,居然这么不满意?你去外面问问谁这么好命,一天到晚给爸妈脸色,不知好歹。”
不知好歹,这四个字像响雷,轰得她头脑生疼。
后来她没再回过家了,但同时,爸妈也为了要她低头,断了经济来源。
这时候她在批踢踢上看到一篇文章,说美发要是好好学,很好赚。
她就中断了大学,开始去当学徒。
她有一点天分,学得又快又好,短短三年多已经成了设计师,美发很辛苦,没有很好赚,但过得去,只要肯努力,客人不缺,一天下来腰酸背痛,不会想太多就一觉到天亮,好像也不错。
至于恋爱,真没想过。
以前想当好女儿、不敢恋爱,后来自己独立了,又忙得没空了。
想存钱、想买房子、想要一个真正自己的家……这些已经占据她所有时间。
一场车祸,她来到这里,取代了七岁时生重病的向清越。
刚开始当然是惊慌的,一来这边就没有娘,爹又刚死,亲戚都嫌她是个麻烦,等她被送到田婆子身边,第一次被真诚的拥抱、第一次被和蔼的对待,向清越短短的手紧紧攀住“外婆”的肩膀,觉得外婆的怀抱好暖好暖。
原来,被人拥抱是这样的温暖。
原来,晚上有人替她盖被,是这样的感觉。
这一趟穿越,让她重新体验了一次人生。
前生没得到的亲情,在田婆子身上都得到了。
外婆爱她,胜于一切。
她也不愿去想太多,能这样下去就好了,她想跟外婆一直生活下去。
吃完早饭,田婆子收拾碗筷,向清越拿起脏衣服,“外婆,我去洗衣服了。”
“好,小心点。”
“知道。”
那桶脏衣服已经堆了好几天,今日天气好,大太阳,赶紧洗一洗,如果能连出两个晴天,那衣服就会干了。
向清越走到河边,找了块大石,拿出干燥的皂荚,开始捶起衣服来。
没穿越都不知道,古代人的智慧真非比寻常,看起来普普通通满山遍野的植物,可以清洗衣服,洗完还有点植物香。
嘶啊,水好冷。
虽然南方不下雪,但冬天水还是冷。
明明已经抹了一层猪油护手,但猪油真的不经用啊,那个水冷哦……好冰。
向清越一面发出各种寒冷的声音,一面继续揉衣服。
揉得差不多了,拿着衣服的领子站起来,用溪水刷洗,至少得上下三遍,才能把皂荚洗干净。
唉,那是什么?
眼花吗?
不是,是真有东西飘来。
向清越的这个身体才十六岁,视力好得很,的确有东西顺溪而下……这这这,妈啊,尸体?
可是脸朝上,说不定还活着……
可万一死了呢……
也挺可怜的,邻村有个义庄,如果真是个死人,她就去邻村唤人过来……
想到自己再世为人,好像冥冥之中也有神明的意思,神明会希望她把人捞起,然后请人安葬。
想到这里,向清越勇气倍增,脱了鞋子就往溪中走。
好冰,刺骨的寒……
眼见那尸体越漂越近,越漂越近,向清越鼓起所有勇气伸手拉住衣角,开始奋力往岸上拖。
好重,水好冷。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把人拉上石岸,幸好她过去几年春耕秋种,锻链了结实的身子,不然可真没办法,这可是一个比自己身形还高的大人呢。
年轻的男子,穿着深蓝色的袍子,头上散发,腰上有个玉佩——要记清楚这人的样子才好去官府报案,说不定人家家人也在找。所以向清越虽然害怕,但还是看了仔细。
这人一身好衣料,脖子上那圈还是白貂毛,肯定不是小户人家,想想那玉佩成色不错,八成有出处,于是向清越摘了下来,与其语焉不详的描述,不如直接把玉佩给官府的人,这样找人最快。
把玉佩放入怀中后,向清越从洗衣桶拿出一件长衫想把那人的头脸盖住,再去邻村找义庄的人,岂料才正抖开衣服,那人居然咳嗽起来,吓得她一下松了手,那湿衣服就直直掉在那人脸上。
活的?
居然是活的?
向清越手忙脚乱把湿衣服拿起来,又探了探他的鼻息,还有呼吸,虽然很微弱,但确实是热的。
她连忙拍拍他的脸,“喂,醒醒。”
那人动都不动。
“你叫什么名字?”
天,他好烫。
向清越又掐了他的人中,“醒醒。”
那人醒是醒了,一双凤眼极度虚弱的睁开,瞪了她一眼,然后又昏过去。
向清越想了想,穿好鞋子,把人往背上一背——那人身上的冰冷河水就这样渗入她的衣服。
老天,刺骨冰寒,呼出去的气都是白的,这人到底在溪水中漂了多久?
还有,不管怎么样,既然让我看到的时候还没死,就千万别死。
前生车祸,她还记得那瞬间的恐惧,活着比死有趣多了,不管你是谁,都给我撑着。
“十颗伤寒丹,一次一颗,一天三次,化在水里喝了。屋内的炭火不能停,不然他的肺好不了,会咳上一辈子。”欧阳大夫交代。
田婆子连忙点头,“是,多谢大夫了,这么冷的天还愿意出来,这是诊金,多谢您了。”
“十颗丹药吃完,应该已经退烧,如果还是不好,再让人过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