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安远伯夫妇
庆元二年,三月三日清晨。
一大早,安远伯府的马车便出了城门,车内坐的是安远伯府的当家主母和嫡姑娘,但随行护卫却只有四人。
如今天下初定,仍有不少的反叛势力存在,即使是京城郊外也存在着许多不安定因素,大户人家内眷出行,总是前呼后拥,如安远伯府这般精简的倒是极少。
不过若只是到城外寺庙道观上香祈愿,短程之内的安全其实倒也无虞,毕竟这里是京畿重地。
原以为只不过是安远伯府内眷普通的出行,但不久之后传出的消息让京师百姓瞠目结舌——安远伯夫妇和离了!
开国元勳之一的安远伯与原配妻子和离了!
前朝乾元帝昏聩无能,导致天下大乱,安远伯以一介屠夫之身投身军旅,最终成为大兴朝二十八名开国功臣之一,这妥妥的就是一出草根励志奋斗史,人生赢家啊!
功成名就的男人自然少不了娇妻美眷,安远伯也不例外,府内多了不少的莺莺燕燕。
然后,安远伯夫人便带着女儿进了京。
同安远伯一样出身底层的安远伯夫人,年轻时便没有多少姿色,如今青春不再,自然不能跟如今府内的娇花美妾相提并论,不受待见是必然的。
在努力做了三个月的伯爷夫人之后,安远伯夫人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和离!
安远伯夫人一共生了四男一女,四个儿子当年和安远伯一起跟随皇帝打天下,老大老三阵亡,老二伤了一腿,只有老四完好无缺地从战场上活了下来,如今的安远伯世子便落在老四身上。
而安远伯嫡女当年安远伯离家之时尚在襁褓,在战火纷飞的年月里跟母亲相依为命,等母亲做出和离决定后,她抛弃了伯府嫡女的身分毅然决然地跟着母亲一道离开。
京城,她们来过,然后,她们离开了。
第一章 伯府故人上门(1)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
黑夜过去,黎明到来,随着第一缕晨曦洒落大地,沉寂了一夜的集市开始慢慢苏醒过来,临街的铺面陆续揭开了板子,开始新一天的营业。
许多菜农一大早便挑了新鲜的菜蔬进城,然后早早就在南城的集市上占了摊位等待买主到来。
冷清的集市渐渐热闹起来,出现在集市的百姓也越来越多,吆喝声此起彼伏,人声渐喧。
南城有河经过,河中有船悠悠划过,河边有人在清洗对象,离河不远便是临河的几家铺子。肉店的幌子在晨风中飞扬,新鲜宰杀的猪羊肉已经在肉案铁钩上摆挂好。
在温煦的曦光中,悬挂于肉店门楣处的那块黑底金字招牌上的「程记肉铺」四个大字,字体流畅圆润,运笔秀巧,收放自如,俨然一副大家手笔。
站在肉案后整理的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年约十六七岁的模样,身材高挑,发色乌黑,肌肤是健康的麦芽色,
她身上穿了件套肩的白底青花色围裙,有效地保持了她身上衣物的整洁,一方同色系的布巾裹在了发髻之上,让她显得干练利落。
远远看去,那是个身材窈窕的姑娘,让人忍不住对她的相貌抱了极大的希冀。
只可惜走到近前的话,就能让人深刻明白幻想与现实有多大的距离。
这姑娘倒也不能说是丑,五官单看都还行,但组合到一起就显得平庸。
对,就是平庸。
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一个姑娘,扔到人堆里很快就被人群湮灭的类型。
一名青衫书生提着一个半旧的竹篮从不远处的桥上下来,直接朝着肉铺所在的位置走来。
「哟,李小哥来买肉啊?」一名正在树下卖鸡蛋的中年妇人笑着朝书生打招呼,显见是认得的。
年轻俊秀的书生朝妇人笑着点了下头,没搭话,径直朝肉铺走去。
青衫书生走到肉案前,开口的声音有些低,似乎带了些不好意思,「师妹,我……我买五花肉。」
「哦,好的,要多少?」
「三……三个铜板的。」青衫书生的声音越发的低了下去。
程玥宁脸上招牌式的微笑依旧,没有丝毫脱落的迹象,声音轻快而带着活力,「好的,稍等。」
说着,手起刀落,干脆利落地割了一条五花肉下来,然后用麻纸将肉包好,拿麻绳系住,顺手放进了他提来的竹篮里。
李清远脸有些热,他能明显看出来那根本不是三个铜板能买的量,而母亲之所以让他来买肉,也是因为知道师妹看到他的话肯定会多给一些,这样算计师妹,他心里实在是愧疚难安。
可是他的家境却又让他不得不做出这样的事情,真是丢读书人的脸。
如果不是今天家里来客人,他说什么也不会答应母亲来买肉的,这次就算他又欠师妹一个人情吧。
李清远将铜板放到一旁的案上,低声说了句,「谢谢师妹。」
「师兄慢走。」程玥宁一边笑着回应他,一边利落地将钱收入钱罐。
看着青衫书生提着菜篮渐渐走远,先前跟他开口打招呼的那名中年妇人忍不住摇了摇头,对对面的程玥宁说道:「程姑娘,你就是心善,你这样做生意是要赔钱的。」
程玥宁笑了笑,随手磨着刀,口中道:「不碍事的,一点儿肉罢了。」
中年妇人却是一脸的不以为然,继续道:「话是这么说,可他们母子摆明就是占你便宜啊,明知道……」你就喜欢看李家小哥那张俊秀的脸。
程家肉铺的这位小老板,为人勤快善良,干活利索,明明是个肉铺,里里外外却都收拾得干干净净,看不到一点儿油腻脏垢,这样干净整洁的店家,大家自然都喜欢到她这里来买肉。
而程小老板最大的缺点和爱好就是喜欢看美人,无论男女,只要你长得好看,到她店里买肉,她总会显得特别大方。
她的这种颜控属性,几年下来左邻右舍和经常在附近摆散摊的人都知道了。
有些人便也会刻意迎合程小老板的这个爱好占点小便宜,如李家母子这样平时都是李母来采买米粮菜蔬,只有要买肉才会让儿子来的明显举动,因为不常见,所以这便宜也就占得太过明显,而且频率还挺高。
就算程小老板性格上有点小瑕疵,但某些人也不好这样得寸进尺,所以就连卖鸡蛋的大娘都忍不住开口劝她了,但明显的,程小老板并没有将这样的事放在心上。
而对于李清远喊小老板「师妹」的事,大家倒不是很奇怪,因为听说程小老板的父亲就在李清远读书的南山书院里当夫子。
至于为什么一个在教书的读书人的女儿会来开肉铺,干屠户这样的贱业,大家就不是很清楚了,不过众人私下猜测,或许只是个人爱好吧。
毕竟,程小老板真的是个挺有个性的姑娘。
当初,肉铺刚开张的时候,程小老板也就十三四岁的模样,模样稚嫩,又是个姑娘,附近的地痞流氓便都摩拳擦掌要来占便宜。
结果,一帮地痞流氓都被手握两把剔骨刀的小姑娘给干翻了!
后来再没有人敢来打这间肉铺的主意,小姑娘真的是过度凶残了。
因为有这么个凶名在外的小姑娘,这附近的铺子竟然都因此受了益,实在是意外之喜。
所以,小姑娘虽然是颜控、爱看美人,大家接受得都挺良好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无论谁看到长得好看的人也都会下意识多看两眼,实在是不值得大惊小怪。
「齐婶儿,您这篮鸡蛋卖我吧。」
「啊?」被称为「齐婶儿」的中年妇人怔了下,低头看看自己满得冒尖的一篮鸡蛋,带了点儿迟疑地说:「全要?」
程玥宁点头,笑道:「今天回书院。」
齐婶明白了,也跟着笑了,「这是要回家看父母啊。」
「嗯,该回去看看他们了。」程玥宁如是说。
「那行。」齐婶也是爽快人,「篮子也送你了。」
「那敢情好。」
「我这一共是一百二十枚鸡蛋。」齐婶又说。
程玥宁直接数钱给她,并没有去点数,齐婶常来这里摆摊,人品是信得过的。
齐婶接过她递过来的钱,笑着收进了自己的钱袋,程小老板做生意向来童叟无欺,她同样也是信得过她的。
齐婶提前卖完自己的鸡蛋,便直接拎钱回家了。
而程玥宁的肉铺生意也很好,不到中午便将半扇猪肉全都卖掉了。
她收拾收拾铺面,又到街上买了些新鲜的菜蔬,然后将东西一股脑都提到了停在岸边的自己的小船上,准备关了店门回书院。
顺着这条河往上划,就可以直达南山书院所在的南山脚下,两刻钟时间便能到,快得很。
程玥宁锁好了店门,才刚刚转身,尚且来不及将步子迈出去,就看到一个褐衣老者恭恭敬敬地朝她一拱手,恭声道:「老奴田满见过大姑娘。」
程玥宁:「……」她有点儿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