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提着满满一篮子的东西,左手拖着一段木头,一边走一边抱怨自己这小身板,就手上这些东西也得走一段路歇半刻钟,实在太不济事了。
只是家里头那不见半点油盐的糙饼子和野菜,她光想胃里头都泛酸。
她爹吃不惯,还摔了碗筷,也是,他从小在盛府长大,就算是个不被待见的庶子,仍旧吃得饱、穿得暖,野菜这种穷人家吃的东西,怎么咽得下去?
她娘虽然没说什么,但看得出来是硬吞。
至于她,上辈子在善堂里,都靠一些善人施舍才有得吃,养成她只要有食物,都会珍惜的把它吃干净,后来跟着香贩婆子也常常有一顿没一顿的,还是赚了钱的那几年才能想吃什么就去买点来吃,接着她嫁人了,一开始还是吃糠咽菜的苦日子。
他们一家三口,看着似乎她是最能吃苦的那个……呃,为什么她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难道她两辈子都得把吃苦耐劳当成老天考验她的试炼?她也想好逸恶劳,过一把享受虚荣奢侈的生活呀!
好不好?能不能?成不成?天老爷……
阜镇客栈宁谧的小院。
公子有几个朋友,温故自认比公子还清楚,这会儿居然有个「故人」在这偏僻的小镇,他不是很相信,可公子开口了。
因此,这故人不只让温故查得一清二楚,也上了心。
「公子,您要打听的那位姑娘是这镇上的商贾盛光耀的女儿,那盛光耀是春生胡同盛府的庶子,日前一家三口已经被撵出了盛府,我们那天在街头瞧见的正是他们在搬家。」
温故简单的说明一家人被撵出盛家大宅的原由,就连大房夫人蔡氏欲将盛踏雪「卖」给严家以及大房姊妹算计的事,都查得明明白白。
温故向来做事仔细,闻人复相信,就算他问这家伙她祖宗十八代的事,他都有办法回答得出来。
闻人复仍旧披着一头乌发,眉目淡然,一身的竹青细棉布薄袍,即便人处在客栈不甚精致的院落里,依旧超然物外。
但是在听见蔡氏想将盛踏雪卖与人冲喜的时候,眉微压低了下,那一分的危险,足够温故颤了颤。
他能感觉到公子平静下的怒火,只有他和知新等几个亲近公子的侍从知道,在公子清淡如水的外表下,是如何邪佞多智到近妖异的。
让公子发怒?万万不可!
「可知他们一家如今在哪里落脚?」闻人复问道。
原来她这辈子已不在善堂,他原想早些找到她,试着就她前辈子的轨迹搜寻,却还是得等到原大师指点的这天才见到她。
虽然老天不那么苛待她,让她六亲无依,但是差点被卖?被赶出家门?这命运仍旧不曾厚待于她。
不过往后有他,这一世有他会对她好。
「镇外小切村。」温故说道。
闻人复骨节分明又修长无比的手指敲打桌面,没半晌就做了决定,「你去安排,我们也在小切村住下来。」
「公子……」
「三天,别让我重复同样的话。」
「公子,乡野小村要什么没什么,不是个可以长居的地方。」
「两天,又或者凭你的本事,只要……」他竖起一根食指。
温故瞪大了他那本来就很惊人的铜铃眼,不吭声了。
他可不敢和公子继续讨价还价下去,公子剥起皮来一点也不手软。
三天就三天,缩成一天那可会要他的老命!
领命的温故立刻告退办事去。
屋里的闻人复慢慢吁出一口长气,拄着不知是什么木头做的白杖走到窗前,窗外有株初绽的桃花,飘着淡淡的桃香。
乡野小村又何妨,他想待在有她的地方。
盛踏雪约近中午回到家,将野菜和蘑菇、榛果交给烟氏,一问才知道家里根本没有油,就一小块的猪油渣用来抹锅底。
「你摘那么多茉莉花做什么用呢?」烟氏也看见那一包的花儿,闻着是香,可能做什么用?
「用处可多着呢,可以泡茶、可以做头油,做成花露油可以用来润面、涂抹身子,使脸和身子又白又嫩,女儿想利用这些茉莉花换些银子回来。」
泡花茶,烟氏是没有疑问的,只是做头油什么的,这孩子哪时知道这些了?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的?」女儿竟然开始替家里头打算了,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离开盛家也才几日,女儿就已经看出家中的窘境,张罗着想替家里赚钱了。
虽然她也不冀望她真能做出什么能换钱的东西,但是孩子有心,就算帮不上忙,也不好泼她冷水,烟氏决定随便盛踏雪去折腾,能折腾出什么也好,若是什么都没有也不会更坏。
「书本里写的。」商贾之家虽然不若世族大家,会要求家中女子必须拥有出类拔萃的才艺,但是基本要懂得算数、识上几个大字才不会叫人骗了,这点要求盛老夫人还是有的。
她在替盛修文请西席的时候,也让家里一干的孙女跟着先生认字,只不过在盛家人的眼中,盛踏雪就是个偷懒不用功,总是借口请假逃课不学好的学生。
盛老夫人怕旁人说她偏心不公,左右盛踏雪是个捎带上的,机会给了,认不认真还真没有人在意,所以就算她三天捕鱼两天晒网,不过是又多了一桩让盛家大房姊妹嘲笑她的事清。
对原主来说,少一桩多一桩,她一样要被嘲笑挖苦甚至欺凌,既然如此,不用天天去面对那些个面带不屑的面孔比求学问重要多了,但白踏雪小时候在善堂根本没有认字的机会,每天不干活就没有饭可吃,等到她能独当一面,抓到机会就像海绵吸取水分一样见人就请教,就算被嘲笑也不以为意的充实自己。
她会对奚荣一见钟情,除了他的外表,很大部分是因为他是个读书人。对求知有着莫名渴求的她来说,他那读书人的光环就已经盖过他一贫如洗的家境、刻薄寡恩的母亲,或如同吸血虫一般的兄弟姊妹。
她和奚荣在婚后的确过了一段美满的日子,那是因为她激起了奚荣身为文人的虚荣,教导她写字认字更显示他的学问饱满,凸显她的无知愚蠢。
这些也是白踏雪后来才慢慢察觉的事,那时候就算发现自己在「良人」的心目中不过是一个随时可以提钱的钱袋子,她还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她,还不算一点用处都没有,对吧?
她从来没意识到自己是这么可悲,当她蓦然发现自己错得离谱,已经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了。
女儿的回答对还真没看过多少书的烟氏来说没什么可疑的,点点头,信了。
第四章 卖香方赚钱(2)
盛踏雪没向她娘伸手要钱,她拿出自己的五百文揣进荷包里,趁着天色还早,她打算去镇上买些芝麻油,当然要是有茶油那就更好了。
茶油的效果比起芝麻油或香油都要好,茶油偏凉,清热息风,能解毒杀虫,好处多多,就是价钱昂贵,不是现在的她买得起的。
她马不停蹄的去了镇上,而且直直杀进一间杂货铺。
货架上的油料价钱一目了然,芝麻油一小罐要二十文,大罐的要三十五文,茶油一罐要三十文,大罐的竟然要五十文。
一刀猪肉也不过十五文钱,一罐茶油竟然抵得过两刀猪肉了,要不要狠下心买了茶油?
她真的很挣扎。
好的茶油能吸收茉莉的精华,做出来的头油味道更浓郁,但是把银子全买了油,她就没有钱可以买瓷瓶来盛放。
她知道最能保持香气的是玉质盒子和木瓶,其次才是瓷器。
让她爹做吗?家里的床和柜子、墩子一样都还没着落呢。
她按揉额侧,这又是一笔没有办法省掉的花费,没钱寸步难行啊!
伙计看这个服装朴素的小姑娘在油架前看了半天,本来还想上前游说一番,哪里知道他还没趋前,小姑娘重重握了一下拳头,走了。
是的,盛踏雪转身去了阜镇唯一一间名叫闻香谱的香料铺。
铺子里五颜六色的香料令人眼花,还有各式的木料、花料、膏料和油料……老远就能闻到各种不同的香气,令人精神为之振奋。
「这位客倌里面请!」伙计十七、八岁的年纪,满脸堆笑,就算盛踏雪只是个小姑娘,穿着也不怎么样,他仍旧热情招呼。「我们这有各种香料,只要您说得出来,没有我们没有的。」
「我不是来买东西的,我有个香方,香气胜过你们这里的皂角和香胰子,不知你们可有兴趣?」
「哎哟,这可是真的?」伙计一听,两眼放光。「姑娘,您等等,掌柜的就在后面的仓库,我赶紧去说一声。」撂下话就往后面跑。
盛踏雪站在店里,慢慢看着里头的各种香料,还有姑娘家绝对喜欢的胭脂水粉。
不一会儿,从后头走来一个穿着月白绣金纹缎面长袍的男子,那男子相貌英俊,笑意盈盈,不见市侩,满身的胭脂香和书卷气,举手投足间又带着隐隐的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