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这样想,但她脸上却是笑着的,又倒了第二杯酒,「高中时咱们有过摩擦,那时候是我不懂事,希望以后还能是好同学,别为年少的事耿耿于怀。」说完又干了。
杨小凤微微一笑,「好,一醉泯恩仇,还是好朋友!」
「谁跟你好朋友!」杨予曦不服气地强调,「我们蜜蜜只说是同学!」
沈蜜踹了她的凳子一脚,她才安静了。
这个插曲结束,大家又玩闹在一起。
沈蜜望着大家一团和气的样子,不禁松了一口气,幸好没有因为她毁掉这场同学会。
她回头看向肖逸的方向,他正在和男同学喝酒,碰杯之际似乎察觉到了她的目光,向她露出一个微笑,还在众目睽睽之下朝她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李帅帅是他们之中唯一一个留在学校当老师的,于是吃完饭,他把他们带进了学校里面,所有人都兴奋极了,走在操场上看看这里看看那里,有说不完的往昔。
为了不惹人注意,李帅帅把他们带进了体育馆,几个男同学商量着要打一场篮球,女同学们叽叽喳喳地在观众席上坐好,只有沈蜜最惨,死拖活拉才把非要去操场跑步的杨予曦拉进体育馆。
她扶着醉醺醺的杨予曦走上观众席,发现男同学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脱去了衣服,换上了球衣。
李帅帅在观众席下面上窜下跳,「怎样?我风采不减当年吧?像不像流川枫?」
郭晓冬把篮球在指间绕了一圏,耍酷道:「你们的郭学长在此,尖叫在哪里!」
「喔——」女同学们十分配合地鼓掌尖叫。
郭晓冬开心极了,运球在篮球场里跑了好几圈。
「沈蜜沈蜜!坐这里!」圆圆拍了拍自己旁边的座位,热情地招呼她。
沈蜜拉着杨予曦的手坐好,看着自己班上的男同学一个个活力四射地在篮球场上说笑,时间仿佛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的年代。
更衣室的门再次打开,其他几个男同学也换好了球衣陆续出来,其中就有她的肖逸。
沈蜜不自觉地看着他,微笑起来。
「老肖!」郭晓冬把篮球朝他一抛,肖逸稳稳地接住了。
裁判高健喊道:「高三一班的胡人队和飞鸟队即将迎来一场激烈的比赛,优胜的队伍将会得到CD一张!」
「哇,加油!」女同学们大喊。
沈蜜也跟着疯狂起来,此时肖逸突然抬头朝她的方向看过来,她一瞬间收了声。
肖逸收回视线,走进了球场,沈蜜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重新把手放在嘴边,大声喊道:「肖逸!我为你疯狂!」
男人们因为她们的疯狂响喊变得热血沸腾,全都跃跃欲试,一场篮球赛随着哨声开始了。
一开场,肖逸就以一个漂亮的三分球点燃了全场气氛。
男同学们的身手虽没有当年敏捷,但场上战况依旧激烈,郭晓冬与肖逸斡旋,想突破肖逸的防线来个漂亮的投篮,千钧一发之际,肖逸借助高他一个头的身高优势一跃而起,重重地盖了他一个火锅。
李帅帅抢到了球,退至三分线,深吸一口气,手腕一弯,篮球就带着漂亮的弧度进了篮框。
比赛进行到最后三十秒,双方比分持平,肖逸似乎特别卖力,左右交互运球,郭晓冬上前阻拦被他一个箭步绕过去,冲到篮板下奋力一跳——灌篮成功!
全场顿时掌声雷动。
「赢了赢了!」
「肖逸太帅了!」一个女生尖叫。
「赢了赢了!飞鸟队赢了!」沈蜜就像过去每次看他打篮球时一样兴奋,她抓着杨予曦的手不停地摇,杨予曦却已经呼呼大睡。
飞鸟队的男同学们在观众席前耍宝,肖逸也开心极了,像个兴奋的大男孩一样跑到了裁判那里。
裁判拿着大声公说道:「我宣布,本场比赛由飞鸟队获胜——然后,我们的冠军队队长有话要说,大家都静一静,静一静!」
闻言,所有人都安静下来,肖逸不知道被谁推了一把,笑着回身骂了一句。
他望着观众席,深吸一口气,忽然说:「大家好,我是高三一班的肖逸。」
女生们捂着嘴笑,沈蜜静静地看着他,他的目光也恰好看过来。
「有一份礼物,我要送给我的女朋友。」
「啊?女朋友?」
「不是不让带家属吗?」
沈蜜受宠若惊地眨眨眼,不敢置信地指了指自己,用口型对肖逸说:我?
肖逸嘴角勾了起来,他的声音在空旷的体育馆里变成了混音,很大声,也很好听,「上一次聚会,你们说,我们班上没有一对能幸存,我想以后会有了。」
「班长!说重点!」男生里有个心急的开始催促。
肖逸看着沈蜜,薄唇一抿,「我忘词了。」
「快给他稿子!」
沈蜜本来已经准备感动了,这下却捂着嘴偷笑。
圆圆戳了戳她,「欸,我怎么觉得班长看的是你啊?」
沈蜜笑了笑,没说话。
有人把肖逸事先准备好的情书拆开来,递到他的眼前。
肖逸看一眼稿子,不好意思地说:「太紧张了。」他清了清喉咙,郑重其事地说「沈蜜同学,你的情书我收到了,感谢你一直以来的关注,能够被你喜欢,我感到很荣幸,下面是我给你的回信。」
「我们重逢时,你连一碗面的钱都拿不出来,死皮赖脸地让我还钱,我当时对你有误会,态度十分不好,请看在我最后还是请你吃饭的分上原谅我。」
沈蜜的眼睛一下子湿润了,低头笑了笑。
「你有许多女生的小毛病。你今天喜欢胡歌明天喜欢锺汉良,不像我那么专一,始终喜欢希斯莱杰;你喝牛奶必须要用印着牛的杯子,否则你就不喝,你说这叫饮水思源;你总喜欢买成衣,穿没几天就丢到柜子里说没衣服穿;你即使穷得快被鬼抓去也要花钱做头发。我没想过我会爱上这样的你,当你第一次边吃面边在我面前哭的时候,我也只是想帮帮你而已,毕竟我那么善良。」他说着,轻笑一声。
「可是后来当你为我脱掉高跟鞋,骑着电动自行车来警局接我,我看见你膝盖上贴着的OK绷,那个时候我就在心里发誓,我会用我的余生对你好,只对你好。」
肖逸说到这里,声音有些哽咽,他不好意思地低头说了句什么,沈蜜听不到,但她猜他大概是在骂自己。
她已经听不到其他人说什么了,四周仿佛只剩下他和她。
他在一片尖叫声中走上了观众席,在沈蜜面前站定,然后把CD盒打开,里面躺着一枚钻戒。
沈蜜的头脑已经不听使唤了,张大嘴楞在当场。
他拿出戒指,说:「我发现我越来越没有安全感,我需要一个合法的机会,能够在每天醒来都看到你。沈蜜,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单膝跪下去,将一枚闪亮的戒指递上,真诚地看着她。
等沈蜜回过神的时候,她已经哭得稀里哗啦的,她望着那枚钻戒,抽抽嘻噎地说:「你怎么买这么大的啊,是不是把欠我的钱全用来买这玩意了?」
肖逸笑了,「我不想还清,终身分期行吗?」
「败家。」沈蜜夺过他手里的戒指,破涕为笑,在同学们的见证下,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肖逸,我愿意!」
肖逸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激动地站起来拥住了她。
青春期的沈蜜从没有想过,未来的某一天,她能让年少迷恋的那个人为自己倾倒。
两个非零的数相乘若为一,则他们互为倒数,而她一直在等那个与她互为倒数的人,能够降住她的小置,吃掉她挑出的香菜,擦掉她不曾示人的眼泪,不问馨声的往昔。
从此她的生命不再是一串零,而是成了一,未来也变得无限大,悲欢合散,苦乐相依。
番外:那年的情书
公证结婚完的隔天一大早,搬家公司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沈小姐您好,我这里是金辰搬家公司,我们会在下午两点左右到达您家,跟您确认一下家里是否有人。」
「搬家公司?我没叫搬家公司啊。」
「是肖逸肖先生一星期前跟我们预定的,您可以跟他沟通一下,订金也是他付的。」
「好的,我问问。」
沈蜜挂断了电话,打给肖逸。
肖逸的声音是清晨特有的清爽,应该是正在来接她的路上,「怎么了?」
「兔子,你不会是打算一结婚就让我搬过去吧?」
「不然呢?你房租都快到期了。」
「还有一个月呢,以后有一辈子的时间抬头不见低头见,你又何必苦苦相逼呢?」
「那行,你别搬了。」
「对,想开点嘛,何必心急?」
「我搬过去。」
「你图什么啊大哥!」
「图你,哪有结婚了不住在一起的?」
「人家就是想珍惜一下最后的单身生活嘛!」沈蜜撒娇,「你看,你来我家,想做什么人家都依你,和住在一起有什么分别?」
「有分别。」
「啥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