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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唐旭风曾是唐家的中心,也是父母捧在手心上的小王子,他有傲人外表、比同龄孩子聪慧的脑袋及杰出的表现。

  他三岁能流利使用英文与外国人交谈,却不曾去过英语系国家;他五岁能做千位数的加减乘除,没有丝毫困难。

  当其他小朋友艰辛的与ABC战斗时,他已经可以毫无阻碍地阅读《哈利波特》原文小说;当别的小朋友弄不清楚两位数计算时,他已经懂得计算函数与机率。

  他的人生,如果没有弟弟这个变数,也许会一直顺风顺水过下去。

  在他七岁这一年,母亲生下弟弟唐旭初,弟弟的诞生让大家真正理解了“天才”的定义,包括他,从此他不再觉得自己是聪明的、厉害的。

  唐旭初三岁不需任何人教导,能阅读《史记》、《资治通监》、《老子》、《庄子》、《论语》、《孟子》……不光是阅读,而是能完全记诵并理解其中的含义,四岁无师自通计算大学教授才会的高等微积分,十三岁取得大学物理学、医学同等学力证明,十五岁拿到物理学、遗传学硕士学位,十七岁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十八岁已能主导由一群高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实验室,立志找出上帝的能力,立志用科学方式让瘸腿者能行走、让瞎眼能看见,甚至让死去的人复活……

  父母在确认了弟弟是真正的天才之后,把所有的重心都放在弟弟身上,母亲为了让弟弟拥有更好的教育环境,在弟弟七岁时决定移民美国,那年他十四岁,在他心里,父母的决定等于抛弃了他,就因为他不是天才。

  当他二十岁时,他觉得自己不过是就读台大财经系,一名成绩优秀的大学生罢了。

  尽管他拥有令人称羡的外貌、挺拔修长的身材,比一般人好上许多的成绩、头脑,并且年纪轻轻就靠着丰富的财经知识、敏锐的判断力,在股市里杀进杀出赚取了千万身价,他却还陷在自己不是天才,始终低人一等的黑暗漩涡里。

  唐旭风心里住了一个受了伤的小男孩和一只名叫嫉妒的鬼。

  他赢不了弟弟的高智商,唯一能赢的就是比弟弟会赚钱,所以他拼了命赚钱、赚钱,除了钱再也看不到其他。

  他记不得在十岁这年,住他家隔壁的五岁小女孩蓝家绮曾经抱着洋娃娃,仰头用纯真的眼睛、无辜的声音,轻拉他的衣角,甜软地说:“大唐哥哥,我长大后当你的新娘子,好不好?你长得好好看喔,睫毛长长的,跟我的洋娃娃一样,你的眼睛又大又亮,你说英文的声音好好听……”

  他也不记得蓝家绮十五岁的时候,曾亲手烤了一盒手工饼干,在情人节这天送到他家门口,一脸害羞的说:“大唐哥哥,这是我烤的饼干,送给你吃。”

  更不记得当时的他一脸冷酷,双手抱胸,不耐烦地说:“蓝家绮,你十五岁了,该做的是认真学习,而不是满脑子想这些无聊的风花雪月。我不爱吃甜食,更不吃饼干,最重要的一点,我非常不喜欢大脑只装稻草的女孩。”说完,他砰一声将大门关上。

  自然,他也不会记得蓝家绮那原本写满恋慕的眼里深受打击的模样。

  十岁的他、二十岁的他、二十七岁的他,整个世界只存在一座他拼尽全力也跨越不了的高山。

  爱情来了,他错过,直到二十八岁这年,一场意外改变了他……

  第1章(1)

  台北市的夜生活热闹缤纷,只要你觉得寂寞,随便揪两三个好友,不难找到一家气氛欢快的夜店,喝上两杯酒排解寂寞。又或者揪不到朋友,一个人上夜店喝酒,也能享受到人群的喧嚣。

  这城市永远不缺寂寞的人,也永远不缺为爱迷惘的人。

  方中磊正是众多寂寞人中的一个,他一个人坐在夜店吧台,喝着苦涩的酒。

  深夜十一点多他刚下班,却还不想回家,因为不想看见那个他爱了一辈子,而她却爱了别人一辈子的女孩。

  口袋的手机响起,他拿出来看萤幕一眼,立即接了电话。

  “方总,你人在外面吗?”清脆的女音传入耳中,“你那里听起来很热闹。”

  “卓亮吟,现在已经下班了,你叫我学长吧,听起来比较顺耳。”

  “你在哪里快活?”她语调轻快。

  “公司附近的酒吧,怎么了?找我什么事?”

  “心情不好吗?一个人?或是跟朋友?”

  “我一个人,喝两杯就回去。你还是没说,找我什么事情?”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只是刚才忽然想起忘记提醒你,明天一早跟张总的早餐之约取消了,改约王董打高尔夫球,谈投资越南厂,你明天直接去高尔夫球场,王董大概八点半会到。”

  “我知道了,谢谢。”

  “学长,你一个人喝酒,需要陪你聊聊吗?”

  方中磊拉了拉领带,吐了一口气,指着面前的空杯,向吧台里的酒保比了1。

  酒保对他点点头,很快送上一杯同样的酒。

  方中磊握着手机好一会儿没说话,先喝了一口酒,这才开口,“你想听我倒垃圾,是吗?”

  “如果你愿意说,我愿意听。”

  “让我先想想,我该从哪个地方说起呢……”

  “你可以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卓亮吟声音低柔。

  “你觉得人有没有可能在五岁时就对某个人一见钟情?然后这辈子非对方不可?”

  “这世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卓亮吟轻声说。

  方中磊轻嗤了声,“也是,我五岁时第一眼看到她,就认定是她,既然如此,凭什么她五岁时认定隔壁家的唐旭风,我却觉得她荒谬?那天,她回来告诉我,她发现唐旭风睫毛很长,很像我送她的洋娃娃,所以她长大要当他的新娘。”说到这里,他翻了个白眼,“你说好不好笑?难道我睫毛比唐旭风的短?卓亮吟,你评评理,我的睫毛很短吗?”

  “学长,你睫毛很长。”

  “是嘛!我也这样觉得,可是她却因为该死的睫毛一心一意要嫁唐旭风,什么鬼!”方中磊气愤道,像个稚气未脱的孩子。

  卓亮吟跟方中磊认识多年,他们国中同校,她小方中磊一届,而在她的印象里,方中磊一直是校园风云人物。

  后来方中磊就读清华物理,她隔年跟着去读清华,大学毕业后,方中磊去美国读硕士,她也去美国读了两年硕士,只为了能在方中磊身边多待一年。

  方中磊一向冷静自持,她从没见过他失控的样子。

  “学长,你喝醉了吗?”卓亮吟开口。

  “我没有醉,喝不到两杯怎么可能醉?不过我倒真希望我醉了,那么或许,我就能说服自己接受这么荒谬的事情,她的死心塌地居然只因为该死的睫毛,又或者如果当年我没存钱送她那个睫毛很长的洋娃娃,她就不会一心一意爱着唐旭风。”

  “学长,你没想过吗?也许那只不过是理由,她就是爱上了,跟睫毛长短其实并没有关联。”

  方中磊握手机的手紧了紧,卓亮吟说的话何尝不正确?蓝家绮就只是爱上了唐旭风。

  “你说的对极了!”他一口气把酒喝光,“我该回去了,明天见。”

  “学长,你喝了酒,别开车。”

  “我知道。”

  “学长,能不能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你问。”

  “既然她爱别人,你可不可能有一天也……”

  “爱上别人吗?”方中磊打断她的语气有几分嘲讽,“卓亮吟,你爱过吗?真真切切的爱一个人,有那种这辈子非他不可的强烈感觉吗?”

  卓亮吟停顿了一下,幽幽的说:“有,我心里有这样一个人。”

  “那么,他爱你吗?”他又问。

  “不,他不爱我,他并不知道我爱他。”

  “你现在还爱他吗?”

  “是,我现在还爱他。”

  “那请你回答我,既然他不爱你,你有没有可能有一天去爱别人?”

  “学长……”卓亮吟给不出答案。

  “你做不到是吗?跟我一样,我也做不到。很晚了,你早点休息,晚安。”

  “学长,晚安。”

  “卓亮吟,说句真心话,你爱上的男人是个傻瓜,因为你这么好,他却看不见你的好,听学长一句劝,别爱傻瓜。”方中磊叹了口气。

  “或许我们都是傻瓜,只有傻瓜才会固执地爱着不可能爱我们的人。学长,我没办法停止爱他。”卓亮吟声音好轻好轻。

  “是,我们都是傻瓜。晚安,傻瓜。”

  方中磊将手机收回口袋,唇边噙了一抹浅浅讽笑,那是他是对自己的嘲笑。

  这是个充满傻瓜的世界,在爱情里人人都是傻子。你爱他,他爱别人,而别人又爱着另一个他……

  方中磊取下领带,走出夜店,微凉的晚风吹散他身上淡淡酒气,他伸手招来计程车,对司机说:“到幸福社区。”

  他闭上眼睛想着,住在幸福社区的他,却不知道幸福何时才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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