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高门遗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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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的声音和说话方式都不一样,难道跟我不一样的就不是人吗?”

  侯一灿捶头喷笑,她竟然以为这是个别差异?

  不,不能怪她,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一个连狗都没养过的傻丫头,他能期待她什么?说不定连狼这种生物她都没听过。

  他拉着她往草坪上一坐,解释道:“雪球不是狗,是狼,晚上出来活动,嗜血,爱吃鲜肉……”

  他越说,关宥慈的眼睛瞠得越大。

  她在书上看过野狼,知道那是种性情凶残的动物,可雪球怎么会是?虽然雪球在夜晚的精神确实比白天好,天一黑就想往外跑……她想起来了,孙婶最近老是抱怨养在后院的鸡常常丢掉,莫非……

  “你确定吗?”

  他笃定点头。

  当时他被她吸引,是因为她的勇敢,一个小小小丫头,竟然敢安抚一只大白狼,那双充满野性的眼睛,因为她的慈悲而温柔,他想,她是个有影响力的女孩儿。

  果然,不到一年时间,她连最难搞的岳锋都能降服。

  “你把它关在同文斋,它太委屈了。”

  住在山林、草原、荒漠的野狼,被困在小小的书铺子里,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心酸。

  关宥慈皱眉看着雪球在草原上兴奋的迅速来回奔跑,这才是它的天性?所以她该放它离开吗?

  她嘴摇头。“它还那么小,放出去会遇到危险。”

  “爱之适,足以害之。” 她这是在害雪球吗?她顿时一脸的苦大仇深,她才不是,她是爱它啊!

  看不得她愁眉苦脸,侯一灿摸摸她的脑袋,说道:“先别想,我们去抓鱼。”

  抓鱼?那是野孩子才做的事,她怎么能……

  没等她反对,他已经卷起裤管,脱鞋子下水。

  雪球看着他,忍不住诱惑,跟着跳进溪里,在浅浅的地方奔跑。

  它的脸不臭了,知道把自己一路背过来的安溪是好人,他跑到安溪身边,迅速转动头颅,把水溅到安溪脸上。

  安溪转身一面逃一面叫,他的叫喊声让雪球有击败敌人的成就感,于是迈开四条腿,追在他的屁股后面。

  水中的热闹场面,引诱了关宥慈的尝试欲望,她一点一点靠近溪边,慢慢地脱了鞋。

  她的脚才刚碰到水,侯一灿就跑过来,把她拉到溪水中间,他们互相泼水、他们嬉戏玩闹、他们大叫大笑。

  这辈子,她没有这样快活过。

  第七章 不同的阅历(2)

  今天是童试发榜的日子。

  前一晚,关宥慈翻来覆去就是无法安心入睡。

  弟弟在考前生了场病,进考场前头还昏昏沉沉的,硬是灌下一副药,走路还打着摆子,考完后,弟弟对自己的表现很不满意,相当沮丧。

  她虽然嘴上安慰“不打紧,你还小,明年再来也没关系”,但心里仍然盼着他能考出好成绩。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刚亮,关宥慈便急急忙忙起身,想要出门看榜单,没想到来到门口就发现侯一灿已经套好马车等着了。

  看见他的那一瞬间,她那颗造反的心瞬间被平定,谁说他不能当大将军?他和侯一钧的差别在于,侯一钧打人,而他攻心。

  侯一灿知道她心急,难得没有逗弄她几句,牵着人上了马车后便出发了。

  关宥慈频频掀开车帘子往外看,榜单尚未贴出来,榜单前已是万头攒动。

  这是好事,代表大周朝学风盛,这点,让歌功颂德的文官有马屁可以拍。

  昨天侯一灿进宫,他就知道皇上肯定要问那件事。

  有那么容易吗?人海茫茫,又失联多年的人,这里又没有网络或影片,可以放上网肉搜,更离谱的是,他手上的线索只有一张皇上小老婆的画像。

  要是光凭这点就能找到人,那他就不是人,而是神仙了。

  皇上还不要脸地说——“那孩子肖母,定是俊美人物。”

  哈哈哈!皇后、皇贵妃、后宫三千女子,哪个不是极品?随便抓几个出来,都可以在演艺圈称霸,更何况谁说儿子一定像妈?要不然大皇子、二皇子怎么会长成那副德性?

  除了这件事,皇上还很闲,居然关心起他和大哥的终身大事。

  莫非皇帝这行做得太久,想换跑道当媒婆?还是自家女儿滞销,非得强迫熟人帮忙消费?

  娶公主?哈嘿,白痴才会做的行为,更何况皇帝的家教实在不怎样,儿子蠢、女儿笨,还一个个自以为高人一等。

  知道他用多少口水才劝得皇上打消念头吗?

  他说:

  第一,大哥一年到头至少十个月在北疆,而他,天涯海角到处替皇上搞定“小事情”,身为父亲,怎舍得女儿长夜漫漫寂寞冷清?

  第二,公主是娇养大的,而将军府家的女人得够强悍,要不,当了寡妇,怎能撑起门庭?

  第三,公主总有比较喜欢的哥哥,枕头风一吹……皇帝老大,你这是要让侯家提早站队?

  真正说服皇上的是最后一点,皇上才三十多岁,风华正盛,说不准还能再生七、八个皇子,呃,前提是没有皇后、皇贵妃作梗的情况下,在这个时机点,夺嫡争位这类的事,光想都让人伤心。

  于是皇帝草草结语,“就算不是公主,也得是别人家的姑娘,镇国公夫人都快为你们兄弟操碎了心。”

  谈完私事提公事,皇帝问他治水、治贪官、税赋改革。

  他傻了吗?这年头,聪明的会过劳,有那种闲情逸致,他宁可拿来风花雪月。

  所以皇帝问“你说,这堤防年年盖,却年年崩,是怎么回事?”

  人心贪咩!可他才不接话,他要是接了,皇上肯定要他去抓几只蠹虫回来砍脖子,就算治不了根,能吓吓后面那群猴也好。

  于是他很有智慧地回道:“生命会自己找到出口。”

  皇帝问:“为什么北方山林茂盛,出产颇丰,百姓会如此贫苦?”

  啊就朝廷重农抑商,货不畅流咩,这不是三年两年能改滴。

  所以他还是很有智慧地回道:“皇上免忧,生命会自己找到出口。”

  皇帝又问:“你说说,为何一个扬州知府的缺,各方人马都抢着要?”

  啊不然勒?肥缺不抢,抢瘦缺吗?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还不认真贪、尽情挖,否则生命前半段受的苦,辜白搭?

  他继续发展自己的智慧回道:“这是生命在自己找出口的过程。”

  他的敷衍惹毛了皇帝,笔一丢,怒道:“去去去,跟你大哥去北疆历练,别成天待在京里,熬出一副懒骨头,让人看着碍眼。”

  他痞笑着道:“我去了北疆,谁让皇上丢毛笔?”

  可是这么一来一往,他也从大老板的话里嗅出他又要让大哥回北疆了,唉……娘亲要是知道这个消息,肯定又要抹眼泪鼻涕。

  实话说,在古代嫁给将军头子不是件好事,人家老公出门,怕的是回家时带着新二奶,但大将军出门,却得担心回家时带着棺材。

  他娘比起别的将军夫人更倒霉,老公、儿子走同业同行,别人拜观音求平安,她得求阎王手下留情,地狱缺人才时,能不能给她留一个。

  因此老爹气他不承父志,一见面就骂他孽子,但娘却疼死他了,捧在手中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幸好他是有理想、有志向的穿越人,否则肯定会被宠成一个贾宝玉。

  微微一笑,突地,那个男人的面容窜进侯一灿的脑海中。

  昨天,他又在御书房遇见那个叫阿睿的年轻男人,他确定对方并非官身,不是皇上的远房亲戚,可是这样的他,面对皇上的态度不卑不亢,说起话来像在聊家常。

  他自己是穿越人士,不把皇权看在眼里,理所当然,可是那个阿睿呢?难道也来自二十一世纪?

  关宥慈再次拉开车帘子,满心的迫不及待。

  侯一灿的手往前伸,摸摸她的头。

  她习惯了,懒得躲,既然他的喜好改不了,她只好提升自己的容忍度,谁让他是主子爷,她是小奴婢,除了认命还是得认命。

  “别老皱眉头,老得快。”

  “像爷这样,老吊着一张笑脸,就能永保青春?”关宥慈反问。

  “至少人缘好啊!”瞧,上上下下谁不把他捧得高高的?除了喜欢把孽子当作他的昵称的老爹之外,光用一张笑就换得人心无数,太划算。

  “我的人缘也不差,袁尚书家的姑娘可喜欢我了。”

  这倒是大实话,有不少女客是奔着她去的,看着节节高涨的业绩,他认为有必要开一家只供女客上门的书铺子。

  “你的第二本书已经完成,自己觉得满意吗?”

  关宥慈想了想,回道:“下一本我会写得更好。”

  不错啊,有志气!侯一灿的眼底闪过赞赏。“我想问,为什么书里的寡妇不能再嫁?”

  “世人皆重贞节……”

  “别跟我谈忠孝节义,如果读者想看那些,直接买一本《烈妇传》回去就好了。你笔下的李华娘,未成亲先守寡,如果我是读者,与其看她如何辛苦照顾小姑、小叔长大,成全小姑和成君平的爱情,我更希望能够看到李华娘独立自强,从一个只能做女红的寡妇变成绣娘,开绣庄,成全小姑的同时也成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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