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项姐将旧稿的电子稿寄给我,我只看了五分钟。
嗯,只看了五分钟就脸红到不行,彻底体会了什么叫“羞愧得无以复加”。
后来我又花了两天的时间,很努力地(每看几分钟就会因为太惭愧而不得不停下来……)把稿子看完。
项姐问我:你觉得要改多少?
答:呃……对不起,我没办法改……
我真的努力过找寻旧稿当中可以保留的任何部分,但最后我什么也没找到。所以,这是一本全新的书稿,只保留了旧时的一部分设定。
接近完成时,项姐说:你可不可以写个引言?就写阔别近二十年后重写这份稿子的心情。(嗄?近二十年?我不相信……)
尖叫完还是得面对现实,这个系列面市真的已经近二十年了……(笑)
我真的很高兴还有机会重写这份稿,谢谢出版社给我这个机会。
许多许多年前我曾说自己最大的心愿是一辈子都当个写故事的人;在这途中,我迷失过、荒唐过,做了很多错事,而且已经偏离了这条道路很远、很远。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是不可能再走回来了,虽然我还有那么多故事没有写。
没想到我居然又回到了这里,不是用一个空白的身分;而是我,就只是我,这个存在了那么多年的沈亚。
我的内心除了感谢,还是感谢。
感谢老天,我还有第二次机会。
感谢看到这里的各位,谢谢你们。
楔子
昌顺五年冬
天才蒙蒙亮,绵绵雨丝飘落着,细如牛毛,润地无声。人冬以来,这雨竟像是没停过,一日绵延过一日,一日冷过一日。
长长的御街安静而空旷,潜门外一台台车辇由辇夫抬进来,静静地放下,待轿中官员落地,再静静地离去;未几,御街上渐渐有了人声。
穿着深绯色云纹官袍、手执玉笏的少年慢吞吞地从御街角落出现,朝着百官聚集等候的潜门缓步慢行。
“小胡公子。”眼尖的官员瞧见他,殷勤地招呼。“早啊。”
“早。”他拱身作揖道,笑起来温文儒雅,五官犹显得几分稚气,那眸子澄净明亮,很是清澈。
那人打量少年清瘦纤细的身板,不无同情地说:“累着了吧?近日皇上盯中书省盯得狠了,听说连老胡先生都被扔过澄泥砚。”
“欸,不要紧,我爹很乐意被扔澄泥砚,他舍不得买,皇上扔一块他捡一块。”
那官员不由得噗哧一笑,揣想着老胡先生那张平板而严肃的丑脸因为被扔了澄泥砚而双眼放光的模样。
“小胡公子说笑了,胡太傅哪至于如此。”
“欸,真的,我爹实在太铁公鸡……”
“说起来也冤,胡太傅是龙图阁大学士,跟中书省根本搭不上什么关系。”
另一名官员靠近他,叹息似地插嘴。
“不会,不会。”被称作小胡公子的少年好脾气地笑,“中书省许多侍郎都曾是我爹的门生,还有些侍郎以前是待过龙图阁的,我爹是该担点儿责任,更何况还有澄泥砚可以捡。”
周围的官员都笑了起来。
“小胡公子性子这般好,识大体又知事善任,难怪皇上倚重日深……”
“哪里哪里……”
罗列着等入廷的官员们淡淡地闲扯着,有意无意地与少年搭着话,少年总是温颜相对,令人格外有好感。
但少年觉得今天不太自在。
他悄悄打量四周,不知怎地,总觉得好像哪里有人还是某种东西正虎视眈眈地望着他们。
如坐针毡,如芒刺在背。
这御街内外共分为三层,都是三楼高的木造屋舍,几年前遭了祝融之后改建的,比之前的还要更坚固耐用。里头一般住的是禁卫军、御前侍卫与一些没有家眷的年轻官员,他自己就住在里头。
近日禁卫军与京军联防,在城外的猎场练阵共狩,御街里的人是少了些,但这般冷清肃杀还是头一遭。
天色更亮了些,雨丝还飘着,他微微缩着肩膀,觉得有些冷,用尽心思仔细探查着附近的每扇窗,却还是一无所获;身边的人跟他说了些什么,他只喏喏地应着,心思飘得有些远,却不知道远远有个人正倚在窗边定定地凝视着他。
“少主。”来将压低了声音道:“布置完成,随时都可以动手。”
那人凝视着远处的少年,霎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少主?”
他张口,却没发出声音,头抵着窗棂,顷刻热泪如倾……
这次他共带了千余人上京,全是武功高强的好手,对京军与禁卫军的重甲抗性很高,可以说是专门为了对付他们而训练的。
禁卫军跟京军离京联防练阵共狩很罕见,安排了好几年,费尽了心思才得到这两天的机会。
为这一刻,他已经准备了五年。
这千余人只为了做两件事;一是救人,一是杀人。无论哪一桩,都只许成功不能失败;他们是已置生死于度外的死士。
可他却从来没想到会在这里再见到他。
来将见主人神色不对,早已悄悄命人去搬救兵;很快地,潇洒落拓的魁梧男子便来到他跟前。
霍桑比那年轻男子大了几岁,一身横练铁打的硬功夫,看上去十分武勇。他谘异地看着年轻男子,认识他这么多年,深知他隐忍的性子,别说流泪,再怎样的痛苦也没能听他吱两声,到底是何事致此?
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半晌才发现他看的是谁,恍然大悟道:“是他?”
男子微微点头。
霍桑哑然片刻,思索半晌道:“要不要为兄——”
“不。”年轻男子立刻摇头。他半点风险也不能冒。“我们退。”
“退?”周围的人不由得大惊!这样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筹谋多年、好不容易才得来的机会就这样放弃?
“对,我们退。”他说。
冬雨绵绵的御街上,那身影纤长如青竹,温润而细致,两泓明波静川,深不见底。
那袍子端端正正、规规矩矩地扣着,纤细身躯包裹在那拘谨宽大的袍子里……他的心又是一紧,猛地咬牙,头也不回地离开。
昌顺五年,冬,一场腥风血雨默默地消弭于无形之中,却只有很少很少的几个人知道,那到底是为了什么。
第1章(1)
朔日,无星。
四周一片静默的黑,灯火在这样的夜里也显得无力,仅堪堪照耀一圏微光便沉入那墨色的浓黑中,金璧皇城在阴影中显得静谧雄伟,九重宫闱高大森然,层层叠叠,飞檐龙脊林立。
一大一小两条身影无声无息地跃上塔顶,就着夜色静悄悄地在皇城的飞檐间纵跃;他们的身形太快,彷佛是两只巨大的夜枭展翅飞翔,也像是两道暗影,难以辨认。
皇城的禁卫军们恍惚间似乎感应到了什么,然而屡屡抬头却总捕捉不到那迅捷的身影。是太多疑了吗?他们狐疑地揉着眼睛想着。
未几,那两道暗影飞越了狼族皇城来到边角,高踞的龙首岩墙外便是偌大京城。站在城墙最高点的狼族旗杆下,瘦小少年转头远望着北方。
“不用看,老早走远了。”
说话之人身形瘦长纤细,懒洋洋倚着旗杆的模样颇为潇洒飘逸,一身玄色劲服的他模样看起来还很年轻,那双灿着精光的眸子显得格外清澄明亮。
少年沉默半晌才犹疑着开口:“父皇他……真的不回来了吗?”
“是吧。”玄色劲服青年淡淡回答,“关不住的。你爷爷也只撑了十二年。太爷爷最久,足足二十年。”
青年扳着手指头算:“你爹撑了八年……是短了点,但又能怎么样呢?狼就是狼,荒野才是我们最终的归宿。”
“……”
每次听到“狼就是狼”这句话,他心里总不由得一紧。那他呢?他到底算什么?被豢养在这牢笼里,还会是一头狼吗?
皇太子兰欢自幼生长在皇城内,他的祖辈则来自北方,甚至连他父亲的少年时期也是在迦兰河畔度过,直到成年才进宫登基,只有他从未见过狼族生活的荒漠与草原。
奔驰在荒野中的狼腾天为龙,关进了这个名为“中土”的笼子里,尽管笼子金碧辉煌,尽管被称作天朝天子,然而牢笼终究是牢笼,狼族人向往奔驰旷野的心总是炙热难挡,所以太爷爷如此、祖父如此,连父亲也无法避免。
或许汉人们私底下偷偷称他们为“狼蛮”不是没有道理的,不然怎么解释他明明从未见过狼族荒漠,却总是梦回荒漠草海呢?
“别想了,想什么呢?”
像是知道他心思似,青年浅笑着开口:“没见过就没见过呗,那种地方荒凉得很,哪里及得上京城这么繁华有趣。就算让你去了,你也未必喜欢。再过不久你就要登基了,不趁这机会出来好好遛遛还等什么?”
“师父,咱们不是出来遛达的。”少年叹息,清秀小脸上尽是严肃。“今夜乃是出来考察三省六部各大臣身家品格的,不亲眼看看他们私底下的样子,徒儿心里总是不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