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哥哥买。”妹妹撒娇够了,莫言内心熨烫,他才满足地点头同意。
“YA,哥哥最好了。”
只要听见妹妹开心地呼喊,莫言嘴角就会不自禁上扬,无忧就算对他公主病发作,还是很可爱。
撇开这个小缺点之外,莫言认为无忧是完美的,在学业上,她成绩不是顶尖,但也不需要人担心,也会自己动手做家事,照顾自己不是问题,在待人处事上,她也大方得体,温和亲切,是个非常有长辈缘以及人缘的女孩,从小到大没有人不喜欢无忧,想跟她做朋友。
但莫言知道,虽然无忧从小到大,身边有很多朋友,但却没有一个知心的,会来家里、躲在她的房间里说秘密的。
无忧受邀参加过很多人的生日派对,但她自己生日时,只想跟家人一起过,问她要不要找同学来,她拒绝了。
“我的生日是妈妈的受难日,我要陪妈妈。朋友啊……我没有想要生日的时候一起庆祝的朋友,就不用办生日派对了,我想跟家人一起过就好。”
这么贴心懂事的妹妹,他这做哥哥的不疼,谁疼?
莫家人防心极重,少有知心友人,但莫言至少有一个傅强在身边,除了在工作上是好伙伴,在情绪低落的时候也能说几句心里话,可无忧一直都是一个人。
小时候还好,但慢慢长大后,她身边依旧有很多朋友,却还是没有一个知心的闺蜜,莫言很担心她,而这小丫头,一点也不在乎这件事。
“我谁?我许无忧耶,我哥叫莫言,我有我哥就好了,要什么知心朋友呀,对,还有阿强哥!”
这么会说话的妹妹,莫言还能怎办?随她了!
谁知道这个让他担心了多年的小妹,居然在上大学后,交到了朋友,是那种会挂在嘴边,在跟家人吃饭的时候提到的朋友,这是非常难得的事。
盛菱—无忧老挂在嘴边,他却无缘一见的女孩,无忧喜欢这个朋友,喜欢到会因为他不小心碰坏了那女孩送的手环而跟他生气冷战的地步。
不就是一个破手环,至于吗?
“好吧,要怎么做你才愿意原谅哥哥?”从回忆中拉回神智,莫言无奈地对妹妹道,口吻依旧低声下气地。
“嗯……”许无忧在沉吟思索,而后心一松,道:“今天是平安夜,盛菱也叫我不要那么小气,而且她有送我新的友情手环,算了!原谅你吧。”
莫言闻言更好奇了,盛菱是何方神圣,怎么让他别扭起来会要他命的妹妹,放弃折磨他的机会,对他说“算了”?
“我要谢谢那位盛小姐,居然劝动了你—小忧,从你大学起,就常听你提到盛菱这名字,都快四年了,你怎不把你的好朋友带回家,给家里人认识一下?”
莫言自己也很矛盾,怕自己妹妹交不到朋友,但她真的交到朋友了,也担心对方是不是好人,会不会伤害到她?
担心有,但更多的是好奇,那个叫盛菱的女孩,是怎么突破妹妹的心防?妹妹的“好朋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孩?
“才不要!”许无忧尖叫拒绝,反应十分激烈。“妈妈就算了,你!我才不要你见盛菱,你这个花心大萝卜,一定会跟我抢!”
莫言闻言笑出来。“无忧,你反应太夸张了。”他只是想见见小妹挂在嘴边的好朋友,跟小妹抢?他看起来有这么缺女人?
况且小妹的朋友—小了他七岁,对方还是小女孩,他是这么畜生的人吗?
“我是你妹,我太了解你了,你一定会喜欢盛菱的性格,一定会追她,她那种单纯透明的性格,哪是你的对手!我才不要呢!盛菱是我一个人的—反正我原谅你了,你不要想见盛菱,手环过年带回来就好,现在我要去接盛菱一起上学吃早午餐,不要跟你说话了,bye!”
不给他插话的机会,许无忧挂上了电话,留下对着话筒苦笑不已的莫言。“这丫头—根本不知道我有多担心她。”
“小忧很聪明,没那么容易相信别人。”傅强宽慰上司。
“也是。”莫言哂笑,想想,小妹在外头是个气质温和的漂亮女孩,看起来好骗,其实精的很。
没事的,就算有事也还有他在,不是吗?
第1章(2)
在莫言思索时,手机传来讯息,是无忧,传来要他布置好纽约住处的圣诞树,拍照给她看的讯息。
不叫你布置,你这工作狂肯定忘记今天是平安夜,要放假喔!不可以叫阿强哥帮忙,你自己来!叫阿强哥拍照给我看。
“这丫头……”看着讯息,莫言失笑摇头,认命地对傅强道:“算了,今天是平安夜,先过节吧,佛斯特的事,过完圣诞假期再来处理。”
“是。”傅强笑出来,为上司拿自家小妹的没辙而感到同情,也为自己能在平安夜好好的休息,而感谢古灵精怪的无忧小姐。
莫言走向窗旁的一个箱子,拿起从仓库取出,还未布置的圣诞灯饰,缠绕在光秃秃的圣诞树上。
他觉得他的家庭在妹妹这个开心果出生之后,变得更完美,这小妹啊,任性得很可爱,要他放下工作放假布置圣诞树,不就是怕他工作忙起来,没在顾自己的身体吗?
莫言微微一笑,心想着,希望无忧这个小妹,一辈子快快乐乐的,没有什么烦恼,无忧无虑的。
但很可惜,莫言在圣诞节许下的愿望,并未达成。
在情人节前夕,许无忧被送医急救—她在学校附近租赁的套房里,拿了新的剃刀,割了自己手腕十六刀,送医急救。
许无忧的失控自残,摧毁了莫言的世界。
春雨霏霏的季节,整个大台北地区笼罩在潮湿的气候下,当雨季结束后,只有夏、冬两季之分的岛国,气候变得闷热不已。
五月初,街道上已满是换上轻便春装的男男女女。
在一个平常日的晚间十点,这时间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回到家休息,躺在沙发上跷着二郎腿看电视培养睡意的时间。
但对于在酒吧工作的盛菱来说,晚上十点,是客人慢慢进来的时候。
夜,还很长呢。
酒吧内部装潢没有浮夸的霓虹灯,也没有舒适的音乐和高格调的沙发,Friendly是一家让人举杯狂饮、大声喧哗玩乐的酒吧,因此店内的装潢风格就像美国影集里常见的—木质吧台、几张小小的只能让人站立围着喝酒的小桌,沿着墙而设的四到六人桌。随着越晚越多人涌进店里喝两杯,店里越是喧哗吵闹。
店名叫Friendly,但站在吧台后的调酒师,却看起来一点也不友善。
有个一年四季都穿着黑色背心,全身布满了刺青的男人,看起来就不好惹,说他像调酒师,不如说他像是店里的围事。
吧台里不只有那名光头调酒师,还有个外表酷酷的,脸很臭的女孩。
她叫盛菱,在这间店工作四年,是老员工了,而她记性一流,无论客人点多少样酒品,她都能听一次便无误的做出来,绝不会出错。
“要什么?”盛菱站在吧台内,收拾着自己负责位置的空杯,询问着坐下来的男士。
表情仍是酷酷的,淡然的,没有半点笑脸迎人的标准服务业姿态。
“你的电话号码。”坐下来的男人语气充满笑意,伸手按住拿着抹布,正拼命擦拭吧台的小手。
在酒吧这种龙蛇杂处的地方工作四年,这样的情况,盛菱并不陌生。
说起来,她也算是美女,未染过的头发扎着高马尾束在脑后,更显得她的眼睛又大又圆,可惜表情太冷,眼神太酷,还有她那身太令人有先入为主印象的庞克风格打扮—两只耳朵各打了四个耳洞,别满了各种刺的、尖的耳针,已经很浓密的睫毛刷上了黑色睫毛膏,眼线则强调了上勾的眼角,让她看起来不好惹。
未上任何唇膏的嘴唇,本来有个唇环,如今却在唇环原本的位置,贴了块白色医疗胶带,看起来更像个打过架的坏女孩。
盛菱冷酷的眼神从吧台上,移到那名对她微笑的男人脸上。
“放手。”她冷冷地道,语调没有半分提高。
“我来这么多天了,每天都点你调的酒,小费也给不少,看在我这么有诚意的分上,给个电话不行吗?别这么酷嘛。”男人嘻笑着,没有放开她手的意思。
“我数到三,你不放手,我就不客气了。”平铺直叙的语调,让人听起来没有半分恐吓的意味。“一。”直接数。
男人仍笑,油条地吃豆腐。“这么凶做什么呢?”
“二。”回应都懒。
“有人说过吗?你生气的样子也好可爱!”
“三。”时间到。
没有挣扎,盛菱用没被男人握住的那只手,拿起吧台上的清洗用高冲击水枪,对着男人的脸,用力按下。
如柱的水喷在男人脸上,淋得他一身湿,将装扮得人模人样的他淋成了落汤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