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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众们掏出喂了剧毒的暗器,纷纷往他晃动的身形招呼过去。

  “这种不入流的东西也敢拿出来献世?”与这些他以一根手指头就按得死的小角色打架,实在把他委屈得有够彻底。混天功的气流在他体内游走,他的衣袖受到内力的逼舞,宛如两条青龙般飞舞起来,叮叮当当一阵乱响,左方的暗器射向右边的强人,右方的暗器招呼向左方的好汉,也不过一盏茶的时间,二十六条人命尽数送在自己人手上。从头到尾,他没有主动击死过任何一个人。

  七名大小镖师下颚落下来,瞳仁儿瞪大的程度几乎让他误以为自己必须去买个竹篮子回来,沿路替他们捡眼珠子。“看什么?没看过啊!”他自认外型还没俊俏到足以让人目瞪口呆的程度。大家仍然呆呆的,完全说不出话来。

  他失去耐性了,运起一口真气。“哇!”大叫一声。

  “哇!”七个人被他吓得更呆。

  大伙愣在原地,仍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无聊!”随他们去玩吧!“饿虎岗的强盗已经被我歼灭,这一路下山应该很稳当安全,不至于再出什么大问题。我先找一处山涧洗浴乾净,咱们在山脚下的金泉镇会合。”语毕,也不等他们回过神来,便展开轻功往山林深处疾驰而去。

  杀千刀的,他的外衫被几滴脏血沾污了。为什么他会让自己落到这种极端无聊、偏又脱身不得的情况?封致虚第一千次询问自己。此时此刻,他应该蜷卧在同仁客栈的上房,品尝上好的女儿红,或者与温柔乡苑的红粉知己甜儿耳鬓厮磨,再不然就是闭关练练功,再创几套杀得江湖名士屁滚尿流的剑术,没想到居然跑到穷乡僻壤来玩这种小孩子的把戏。当然,事件的起因导源于那场该死的赌约。

  倘若他没有答应他老哥投注那个该死的赌约,他也不至于沦落到今天的地步。江湖上,没有人知道个性怪异、独来独往的封致虚居然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哥哥,多年来,兄弟俩一直很有默契地保守这个秘密。那场赌局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输了。

  从小到大,他第一次输给那家伙。

  而他老哥身居公职,名列六扇门里破案率第一把交椅的名捕头,甚至荣获皇帝老儿御赐“天下总捕头”的封号,黎民百姓送那家伙一个“活青天”的美名,然而有鉴于最近时局不定,各地方强盗抢劫的贼犯不断地增加,那家伙成天忙得团团转,于是念头就转到闲云野鹤的小老弟身上来啦!总之,老哥大人设计他打赌,再设计他赌输,赌约规定:输家必须在名义上担任任何一间镖局的镖师三年,实则藉由护镖的过程铲除在山林或地方上作恶的败类。于是,他封大剑客只好扮演起私家捕快。疾奔了一炷香的时间,他驻足在一处清澈的山涧边。

  潺流的天水由石头缝隙渗流出来,在天然低陷的石头凹槽汇聚成野泉,几丛矮棕围绕著池边,形成大自然的屏障,岩石上附生的青苔则将清水映染成青绿色。封致虚满足地叹了一口气,卸下累赘的外衣,扑通跳进水里。

  清涧的低温让他痛痛快快地打了个寒颤。呀!整整三天没能好好洗个澡,现在的舒畅感受可比进入人间仙境。西斜的阳光筛落绿意盎然的嫩枝,形成天然的暖泉,泄洒在他的皮肤上。古铜色的光泽迥异于中原公子的文秀气质,这是他走镖两年多所得到最显著的收获。尽管处身于崇尚温文儒雅的江南,他却从未想过效法其他侠客或读书人,刻意修饰、柔化自己的仪表。因为他的五官天生就是浓眉大眼,比起其他男子多了几分不羁和狷狂的潇洒劲儿。野放难驯的性格虽然碎伤了不少红粉知己的心,却也赢得她们满心的情牵。他不屑结党,所以拒绝加人任何帮会;他厌憎营私,所以缺少银两时,只需要潜进为富不仁的大户人家里拿点小费花花,日子就过得惬意盎然。只除了两年多前那场剥夺他自由的赌约。

  唉!他又想起那场三年之约,三年的不得自由,三年的浪费青春。终于让他捱过两年又七个月了,只要再过五个月他就解脱了,再也没人能束缚住他的自由。真好!他跳身离开泉水,拿起衣服冲洗乾净,掠在低枝矮桠上,下身套回贴身的布裤,倾躺在榕树下,准备悠哉游哉地睡一场好觉。一个吵死人的小鬼头唤醒了他。

  “疯子虚,今天教你死在我手里!啊哒──”

  前一刻钟,世界依然太平,轻风徐徐地吹,泉水缓缓地流,剑客稳稳地睡;下一刻钟,一串惊天地泣鬼神的噪音从树林深处窜出。敌人!他惊觉地跳起来迎战,眼前一花,一个矮小的影子冲到他的面前停住。“疯子虚,看招!嘿──”白花花的刀光砍向他的面门,他的头一偏,没砍著。“哈呀──”刀影横劈,攻向他的腰胁,他随便倒退一步,避过了。

  “好功夫,再看我绝命三招的最后一式:刀下亡魂!”单刀往上斜挑,直直刺向他的鼠蹊部,他抬起右脚跨过刀势,又落空。“哈、哈、哈……”攻击者筋疲力尽地停手,“哈哈”是他喘气的声音。“好……好功夫,不愧是……是疯子虚,居然……居然避得过我的突击!”搞什么鬼?哪门子的突击呀?从头到尾他连一根手指头也没动到,随便抬抬脚居然就莫名其妙打赢了。封致虚定睛打量这个不速之客。他年龄应该满小的,声音仍透著几分孩童的尖利。不过,他长大后充其量只能算个侏儒,因为他的骨架子乾乾瘦瘦的,身长也不过五尺来高,头顶连一般人的下巴都碰不到,从头到脚脏兮兮的,衣服破烂得只有叫化子愿意留下来做为帮主的宝衣,头发七零八落,污秽的面颊已经看不出原来的肤色,只有两只眼睛晶溜溜地转动,透露著十二分的机伶,稍微让人觉得小鬼头应该还有几分人气。小叫化子搞不清楚情况呀?那几手乌龟级的小功夫连自己身上的跳蚤也砍不死,居然跑到他面前来叫阵。究竟是对方太狂妄自大,抑或他的名声越来越不入流,只能吸引如此这般的小人物上门挑战?“你发疯了?”难得封大侠今儿个心情好,先教导后生小辈一个打赢架的根本道理。“你还没发动攻击之前已经先大吼大叫,除非你的敌手耳朵聋了,否则他们事先有了警觉,你的‘突击’怎么可能‘突’得到、‘击’得到?”“哈、哈、哈……”小鬼头还在喘,显然蹩脚的程度超出他的预料之外。“用……用不著你来教训我,你……你迟早会成为我的手下败将。”呵!人小志不小。他素来钦服有志节的人。

  “好,我等你来挑战成功,一年之后在岭南候教。另外,顺便提醒阁下一件事,区区不才的名字叫‘封致虚’,请别叫错音了。”他准备回头睡大觉去也。“站住!”小鬼头的嗓门比一身功夫更惊人。

  “怎么?”他即将失去耐性。

  “你,不准走!”一根指头嚣张地指住他鼻端。“我现在宣布──你,疯子虚,正式成为我的俘虏!”

  ※ ※ ※

  “帮主,帮主,不得了啦!”陈总管手忙脚乱地奔向帮主的卧房。“帮主,您快起床呀!大事不妙了!”天机帮帮主南宫劳扶著宿醉的脑袋瓜子,翻了个身,继续埋进第四房小妾的酥胸前,一点也没有提早离开温柔乡的意思。“叫那家伙闭嘴。”他从嘴角迸出几句咕哝,上眼睑坚决不肯离开下眼睑。“哎哟,帮主,您那大胡子搔得人家好痒。”小妾咯咯地娇笑起来。

  任何男人只要身体功能依然维持正常运作,都无法强迫自己对如此浪荡媚人的笑声无动于衷,而南宫劳虽然已经跨过五十岁的门槛,他的气势、精力可没有被岁月消蚀掉多少。“娆翠,”南宫劳睁开布满血丝的眼珠子。“你真是越来越媚、越来越野了。从实招来,趁著我外出的日子,你是不是找其他野汉子练习过?”“哟!帮主,您怎么这样冤枉人家?”娆翠不依地薄嗔,浑圆饱满的胸脯晃成乳白色的波浪。“人家从头到脚全是你的人,你不知道怜惜也就算了,居然听信别人的闲言闲语,反咬人家不守妇道。”南宫劳的骨头关节霎时酥了。“好好好,都是我不好,不然让你咬回来好了。咬呀!”唧唧咯咯的浪笑声从纱帐里飘扬而出,隐隐透过窗棂,传入陈总管的耳朵里。“帮主,别再玩了。”陈总管急得脊梁骨浸在汗水里。“小姐不见了!”“什么?”震愕的狂喊从内堂一路唏哩啪啦冲向门口。哗啦!两扇门从室内飞开。“你说守静那丫头失踪了?”“呃,帮主……”陈总管清了清喉咙,手指微微指向帮主的腰部以下,“您的……这个……裤子忘记套上去。”“他奶奶的,谁有功夫管啥鬼裤子!”南宫劳随手抓过一条桌巾遮住重要部位,就算了事。“守静跑到哪里去了?”“小姐留了一张纸条。”陈总管交出一纸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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