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我的冤家是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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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页

 

  瑞克不知何时发现了他们的缠打,行动宛如大猫一般,静无声息地欺掩过来,在任何来得及回应之前,已经搭倒了死雠。

  “打女人,你有种。”他紧紧揪住小郑的前襟,鼻尖几乎触著鼻尖。芳菲不晓得是什么东西骇著了她──是渐次包围过来的人群,或者瑞克出奇阴柔的嗓门。

  “瑞克,别冲动。”她的气息梗住。

  记者也来了。

  平时片场就会出现几名影艺记者前来找点花絮新闻,尤其邓导演与黑道的恩怨新近爆发出来,更成为他们挖掘独家发展的胜地。

  此时,她和两头蛮牛形成圈圈的圆心点,驻片场的记者留在外环,但人群阻挡不了无冕王的决心,他们正朝圆心逐步逼进。

  情势必须在炸开之前先一步控制住。

  “你……你想怎么样?”自尊心不容小郑在众目睽睽下示弱。“没怎样。”瑞克阴森森的褐胖闪耀著不寻常。“下次想打架的时候,请找一个势力相当的敌手!”

  轰!小郑的脑袋爆出闹烘烘的巨响。同样的拳头,芳菲和瑞克制造出截然迥异的效果。

  悠悠众口在此时同时惊呼出来,僻哩啦啦的闪光灯几乎闪盲了三名主要角色的眼睛。

  “快,大花边,瑞克·吉尔柏与情敌大打出手。”“女主角叫什么名字?”影艺记者迅速控制了全场,七上八下的吼声几乎瘫痪大家的听觉。

  芳菲完全呆掉了。

  触目所及,只有陌生面孔、闪光灯、陌生面孔,和更多闪光灯。

  “这位小姐,请问贵姓?”一根唐突的麦克风慕然塞进她鼻子前。“请问你就是和瑞克同居的赵小姐吗?”同居?他们变成“同居人”了!“瑞克,上回和郑大龙在超市门口大打出手的人就是你吗?”“请问你和这位小姐的感情进展到何种程度?”“赵小姐,瑞克是否打算带你一起回美国?”

  无数以“?”终结的语句飞散在空气之间。

  芳菲忽然觉得天旋地转,耳畔尽徘徊著“吗”、“吧”、“是不是”、“会不会”,此起彼落,最后交织成毫无意义的嗡嗡声。

  脑中有个昏茫的声音提醒她──你曾经见过类似的画面。一群记者蜂拥上前,炮轰著无止无尽的疑问。这种镜头发生在每一位知名人物身上。阿诺、莎朗史东、刘德华、张学友、布鲁斯威利……

  以及瑞克·吉尔怕。

  这就是他的生活,多年来属于他的一部分。

  “菲菲?”熟悉的男声轻唤著她。她回头,瑞克的脸庞叠映著乌黑麻乱的阴影。她突然发现,这个男人,早已不再是她记忆中熟稔的大男生。

  他已经成为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物,无论“界门纲目科属种”都与她截然划分开来。

  他是个──陌生人。

  “菲菲?”某种盘踞在她眉宇问的情绪让他的寒毛惊耸。

  芳菲静默地、悲哀地瞥他一眼,而他竟然发不出声音。

  她起身,挣开人群,远远地跑开,留下一堆张口结舌的无头苍蝇。

  这是瑞克第一回任由她眼睁睁从视线范围消失……

  第八章

  淡水的夕阳,比起市区的尘嚣,感觉起来多了几分悲灿。可能因为它看上去才像真正的晚照吧!一旦实际的面目展露出来,梦幻和遐想自然被破坏殆尽,无比凄沧。

  台北市的乌烟和人造障气每每在上空聚合成毒素,阻碍了居民的视界,成天都是五彩斑栏的苍弩,即使日升月落的情景也像煞了雾里看花,总不真切。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艳红色的彩光嫣染了整片海平面,乍看之下非常惊心动魄。

  芳菲回望所来处,沙滩捺下一道浅浅的脚印。

  连她所行过的土地也是孤独的,那可就是“孤到最高点,心中有泪水。”

  “菲菲!”陈洵美呼啸著接近她。“来,这两份是你的。”

  她默默接过塑胶袋,既没检查袋内的乾坤,也不关心死党为她买了些什么。

  “快点呀!趁热吃才美味。”陈洵美揪她盘坐在沙堆里,起劲地啃起自己的咸酥鸡。

  “我替你买了一串虾卷,一条米肠,你吃不下的部分再交给我处理。”

  “给你。”反正她也没食欲。

  “小姐,过去三天,你平均二十四小时进食一餐,再这样下去,明天就可以羽化成仙了。”陈洵美不敢苟同地晃了晃首。“不明究理的人肯定以为你失恋了。”

  “……”她拨弄身旁的海沙,画出一道道潮湿的小沟。

  “小姐,仔细想想,你已经算幸福了。”陈洵美一一数给她听。“看,你的家庭多可爱,整洁美满又安康,上有慈父严母,下有万能小弟弟,更甫提你那风靡全世界半数人口的青梅竹马,非但如此,你的天资又聪颖,备配一副读书机器般的超高智商……,她忽然顿了顿……怎么办?连我也开始嫉妒你。”

  “别逗了。”芳菲闷闷地斜睨死党。“反正全世界就属你最没资格为赋新辞强说愁。”

  陈洵美埋头继续啃鸡脖子。

  芳菲思量好友的分析。这种天之骄女的形象就是她留给同侪们的想法吗?

  可是,再如何娇贵的女孩也躲避不了情绪上的自怨,可见老天的行事手段还算公平。

  “小美,有时候你会不会觉得自己很没用处?”她认真地端凝死党。“会呀!”陈洵美含著鸡脚点头。“我妈常挂在嘴上念的口诀是:“虽然好死不如赖活,但你也未免赖得太彻底了。”我平均每天会听见一次,可见小女子我还难有路用。”

  “难道这项认知不会替你带来任何困扰?”芳菲有些迷惑。如果老妈成天骂她没有用,她只怕已经自卑得跳楼了。

  “别开玩笑,你我算什么人物?有哪门子资格去思索这种深奥的问题?”陈洵美怪瞪她一眼。“我们才二十出头一丁点而已,才刚拿到投票权不久,书读完了吗?试考好了吗?偷懒专用的文艺小说看够本了吗?我承认我的脑袋仍然一片混沌,心智末开,我没有强出头、伪装自己老成持重的欲望。有人进入三字头,依然在摸索自己的存在价值,而我和你呢?光讲讲年纪就短了人家十载的权利。我们连最基本的责任和义务都尚未尽达,有什么资格去咀嚼“我思故我在”的真理?你可听过石器时代的原始人有空思索他存在的意义?少扯了。”

  芳菲的红唇微敞成O字形。若非亲眼所见,她拒绝相信甫才吐露一番见地的人物,竟然是向来承认自己只会混吃混喝混考试的陈洵美。

  “你真的是这么认为吗?”

  “没错。赵同学,你知不知道自己的毛病在哪里?”大师仍然有所指点。

  “愿闻其详。”以往打死她,她地无法想像自己有朝一日会向小美寻求建议。“告诉你,原本大家都是一群“快乐的猪”,但其中一只猪试图跳出来化身为“痛苦的苏格拉底”,偏偏她气候未成,弄到最后让自己变成一只“痛苦的猪”。”陈洵美咋咋舌头。“没法子,资优生的悲哀。”

  “我好像应该对你刮目相看耶!”她忍不住惊异。“谢啦,我也很崇拜自己。”

  “可我和你不同,我……傻得连自己喜欢一个人也没发现,待我终于察觉了之后,他……他却已经变了。”她沮丧得垂下乌丝。

  “怎么个变法?”陈洵美海灌一口重量杯可乐。“他变丑了?”“刚好相反,他比小时候顺眼多了。”她咕侬。“懊,那就是变坏噱?”“才怪,比起多年前的心恶魔,他现在几乎算得上是圣人。”她的反应是立即“我懂了。”陈洵美用力点头。“他一定变穷了。”“也不是,他越大越懂得攒钱。”

  而且懂攒“大钱”。“好吧!莫非是他变笨了?”“笨蛋懂得生财之道吗?”馊!

  “小姐,你很麻烦耶!”陈洵美将自己的眼脸拉抬到极度扩张的程度,以达成瞪人的完整效果。“既然这家伙越变越长进,你到底嫌人家什么?”

  芳菲哑口无言。

  是呀!她忽然忘了,她究竟计较里肌肉什么?

  她离家二一天,偕同死党闪避到淡水闲晃了这么些时候,为的又是什么?难堪的沈默如夕阳一般,披罩著两颗年轻纯净的心灵。芳菲眼也不眨地瞠视好朋友。

  “别跟著我。”半晌,她突然跳起来,直通通走了开去。

  “为什么?”陈洵美一楞一楞的。“你对我一点帮助也没有。”她恼羞成怒。“怎么说?”“因为你又把我弄迷糊了。”

  ***

  抵制与冷冽的氛围并未因为芳菲的私走而远离赵家,相反的,窒沈如磐石的异样甚至比三天前更加明显,而且颇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唯一不受影响的生物,好像只有赵方祺与阿浩。

  他们俩依然照样吃、照样睡、照样过日子。

  晚餐时分,一家五口──四位人类外加一只走狗──静静地扒著飧食,不吭一“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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