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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娘听了这才松了口气,“是这样没错,老爷爱女心切,犯糊涂也不奇怪。”

  话锋一转,红娘又蹙眉道:“奴婢听说表少爷光是外室便有三个,这是多荒唐的事啊,这事夫人肯定是被蒙在鼓里,小姐若是去求求夫人,或许能有转圜余地,请夫人为小姐另觅佳婿。”

  崔莺莺面色一冷,“母亲向来信重娘家人,对郑家百般维护,纵然表哥有千万不是,母亲也不会动摇,况且又是父亲生前许下的婚约,母亲更是不会违背。”

  而且她才不想要什么佳婿,她只想要回去,回她的世界去!

  “可难道小姐真要嫁给表少爷?”她光想到郑恒那嘴脸就浑身起疙瘩,更别说郑恒根本把青楼当家里后院在逛了。

  崔莺莺叹了口气,她知道这身躯原主的命运,她不会嫁给郑恒,她会嫁给张生,但这并没有比较好,张生也只是个弱质书生,除了读书还是读书,她想念她的枪,她的伙伴,她在现代的日子……

  思及此,她再度看向繁星点点的穹苍。

  老天爷,看在我前世让那么多罪大恶极的坏人伏法的分上,您就不能让我回到现代吗?

  要不,消除了我前生的记忆也好,这样我便能安分的做崔莺莺了,这样连孟婆汤都不给喝就把我送来古代算什么破事啊?

  “姊—— ”一名少年走进后园子,“母亲让你快进屋去,说是让嬷嬷炖了银耳燕窝,还热着,让姊快去喝上一碗。”

  崔莺莺看着她在古代的唯一手足—— 崔欢,小名欢郎,长得秀美异常,手指比她这个女人还修长白皙,一双凤眼温润深邃,整个人犹如深谷绽放的幽兰,不带半点尘埃,要不是梳着男子发式和穿着男子服饰,任何人都会把他错看为女子。

  “知道了。”她不喜欢喝燕窝,黏糊糊的有些腻口,若是送到她房里,她都会让红娘替她喝。

  崔欢传达完之后却是杵在那儿动也不动,一双明澈的双眸看着天际,他没说话,但似有无限烦忧。

  “你跟母亲说了没有?”崔莺莺无法视而不见,崔欢的烦恼太明显了。

  崔欢蹙着浓长秀眉,“尚未开口。”

  崔莺莺道:“若是你真不想,就要快说,否则等亲事定下来可就推不掉了。”

  因为崔老爷过世,若是不能在百日内成亲,就要守孝三年,而三年后她就是大龄姑娘了,是以,崔夫人已写信让人在长安的郑恒速速过来与他们会合,一同扶柩回博陵,待崔老爷下葬后便要让他们成亲。

  基于同样的理由,崔欢如今勉强构得到可成亲的年纪,崔夫人想让他传宗接代生下孙儿,自是不想等三年,已经着人在寻亲事了。

  可是崔欢不想成亲,她看出端倪那时便直接问了他,他也承认了并不想娶妻,理由是想考功名,可是在她看来,并非如此。

  崔欢喜欢吟风弄月、弹琴吹奏、莳花弄草、下厨捏陶,何曾看他苦读过了?一个不曾抱着书卷的人,说要考功名也太过了。

  她隐约觉得欢郎是不爱女人,他爱男人,可难以启齿。她来自现代,知道灵魂被禁锢在身躯里是多痛苦的事,让他娶妻生子,他根本克服不了,所以她鼓励他,让他向崔夫人坦白不愿娶妻,莫再为他寻亲事了。

  “我知道……”崔欢咬着下唇。

  崔莺莺实在看不下去了,她一拍崔欢的肩膀,“不如现在咱们一起去向母亲说个明白吧!”

  这样婆婆妈妈的,真的是看了惹她心烦。若崔欢是她的手下,她早一脚踹过去了。

  崔欢被拍得一个踉跄,神色慌乱地道:“姊这、不、不妥……还是……再、再过几日吧!”

  崔莺莺一副要他保证的眼神和语气,“你说的可得作数,只能几日,不能再拖了。”

  “嗯……”崔欢点点头,神色很是不安。

  红娘在旁边犯嘀咕,“少爷不想成亲,小姐该好好规劝才是,怎可以鼓动少爷推拒亲事,夫人知道了准没完。”

  崔莺莺扬眉,语气笃定道:“只要你不说,母亲就不会知道,若是母亲知道了,就是你说的。”

  红娘很是气结,“奴婢口风紧得很,小姐自己才不要说溜嘴。”

  小姐自从半年前不小心落湖后就性子大变,旁人或许不知,但身为贴身丫鬟的她可是感受很深,平时在人前还会维持大家闺秀的模样,一进闺房完全像是另一个人,还会抱着棉被在床上滚来滚去,她都不知要说什么才好。

  这还不打紧,小姐落湖醒来约末过了半个月,便开始嫌弃自己身上没肉,天天要她准备牛肉、生鸡蛋和白米饭,吃法还很诡异,把生鸡蛋打进米饭里,和牛肉拌在一块儿吃,又让人在跨院做了一个木架,四下无人便吊在那木架上一上一下的,说是为了强身健体,看得她瞠目结舌。

  吃食的改变就不说了,性格上也变了很多,以前的小姐性格温柔、轻声细语,现在这些只有在人前才看得到,人后……甭提了,就如同适才一般,半句不让她。

  亏得她红娘向来口齿伶俐、铁嘴钢牙,如今却老是在小姐面前落居下风,实在怀念落湖前的小姐啊,她打心里觉得一定是湖里有水怪,那水怪对小姐做了什么事,小姐才会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我要是说溜嘴,便换我叫你小姐。”崔莺莺发狠道。

  “小姐自己说的。”

  “是我自己说的,如何?”唉,她如今的娱乐也只剩与这红娘斗斗嘴了。

  第1章(2)

  崔欢听得一个头两个大,“姊姊、红娘姊姊,你们两个别吵了。”

  崔欢虽然也觉得他姊姊这几个月的言行举止多了些男孩气,但在他不想成亲这一点上,姊姊站在他这边,换做以前的姊姊是绝不可能的,他也就觉得姊姊这改变甚好。

  事实上,眼下的他自顾不暇,自是无心想姊姊为何改变了。

  家中一连串的变故接踵而至,先是父亲突然病故,母亲又决定搬回故乡博陵,如今还火急火燎的为他寻亲事,他多怀念从前在长安的悠闲日子啊,他多想回到从前父亲还在世的时候啊……

  “是啊,别吵了,进去喝燕窝!”崔莺莺一手揽住他们一人的肩,边走还边使劲往下压了去,惹得两人痛呼连连,她则扬起了笑容。

  “这点疼都受不住,算什么英雄好汉?”

  崔欢、红娘哀嚎声不断,“我们本来就不是英雄好汉。”

  黄河边的蒲津关,又名蒲关,位在长安、洛阳、太原之间,自古便是交通要道,乃是兵家必争之地。

  近年来,世道并不太平,突厥兵常来肆虐,百姓的生活已是苦不堪言,偏偏各地武将还割地为王,拥兵自固,甚至残暴欺压百姓,简直是比强盗还可怕的土匪,怪只怪朝政腐败,天下混乱,百姓也只能自求多福。

  然而,在如此兵荒马乱之际却有个百姓得以安居乐业的地方,那便是住在蒲关附近的百姓,因为镇守蒲关的是那赫赫有名的白马将军。

  原本蒲关来了白马将军之后,百姓并没有抱任何期待,反正谁来驻守都一样,都是要来鱼肉乡民的。

  可是,这位白马将军却出乎百姓的意料之外,他先是派兵挖壕沟、筑城门,将防御工事修筑得固若金汤,跟着录户簿、编民兵,农闲时,派人教壮丁们武术战略,让他们也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且他治军甚严,军纪严明,手下兵丁连让百姓请顿饭都不可以。

  因此不管是盗匪、贼人或是其他官兵,一到蒲关附近必定绕道而行,老百姓还传唱着:“蒲津白马大将军,妖魔鬼怪不靠近!”的歌谣,便知那白马将军威名远播。

  白马将军姓杜名确,不仅饱读诗书,又修习武学,可说是文武双全,后来他见天下大乱,百姓备受欺凌,民不聊生,便弃文就武,凭一身出色的武艺高中了当年的武状元,官拜征西大将军,在南征北讨后,如今带领着十万大军镇守在要塞蒲关,因他坐骑是一匹名叫“雪飞瀑”的乌头雪白长鬃骏马,加上他作战时总是一身银白铠甲、银白头盔,因此被称白马将军。

  将军府的前厅,入了夜依旧烛火通明,厅里有两排粗犷霸气的靠椅,堂上高悬着题上“正气浩然”的匾额。

  厅里坐着几个人,左边第一位是左副将耿云,不躁进、不疾不徐是他的特性,纵然兵临城下,他也能有条不紊的点兵。

  右边第一位则是右副将孙忍风,性格与耿云恰好相反,性格火爆躁进、做事风风火火,跟耿云在带兵配合时可说是急惊风遇上慢郎中,两人也因为性格南辕北辙而话不投机,但在外人看来,他们倒是挺互补的。

  坐在耿云下首的是军师诸葛烨,他卜卦神准,心思缜密,专门出谋献计,外表则是生得风姿秀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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