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大富当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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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边马上命令作坊的工匠动起来,照于露白的配方调制火药。

  这里是什么地方?制造武器的广备攻城作坊啊,所有配件都准备得齐齐全全,只费了半天功夫,作坊的实验大院子里就聚满观看成果的工匠和大小工头,自然凤诀也很荣幸的受到邀请,列居一席。

  至于成果——

  声震天地,所击无不摧陷,入地七尺,墙毁屋倒。

  滚滚硝烟尘土扑面而来,宛如在生死血腥中打滚过来,宋边的官袍俱是尘烟,他怔楞半晌后,仰天长笑,将这消息以八百里加急上报兵部。

  接下来,就没她于露白的事了。

  她闲闲的晃出工匠所,沿着双龙桥经过堤岸,穿梭窄巷,还好心情的蹲在河边看妇女们浣衣,给挑担子的水果贩子买了樱桃,捧着荷叶包着的红滟滟樱桃去了集市。

  蒙寰一看那油腻腻,水渍横流,卖鱼肉、海鲜和鸡鸭禽鸟的巷弄,便迟疑了,哪里知道一路跟着于露白出来的凤诀想也没想的跟着进了集市。

  哎哟,我的爷啊,这里哪是您能来的地方?蒙寰想阻止却来不及,又想主子都去了,他一个手下人,还有什么地方去不得的?

  捏着鼻子,他把于露白骂了八百遍!

  第五章 上辈子他叫沈如墨(1)

  于露白看了看手里拎着的活鲤,早市才有好河鲜,都拖到这人家要收摊的时间才来,要什么没什么,偏偏她今天就是想吃斫鲙,绕了一圈,总算在一个用活水养鱼的鱼贩子手上买到这条活鲤,卖不去的原因也可能就是价钱太贵了。

  可她馋了,就是想吃好东西。

  她想到乔家什么都缺的厨房,摸着鼻子又买了一应的调味佐料,拎着系鱼的草绳和油纸包的调味料,这才听见肚子的鸣叫声。

  早午饭没吃,这会儿都未时末了,干瘪的肚子是该叫了。

  早饭没吃,是因为不住乔梓姑娘的厨艺,中午嘛,那位宋大人只顾着欢喜,也没想到要买个馍馍犒赏一下下面人的肚皮。

  所以说,自个儿的肚皮还是得自己顾着。

  她买了猪头肉,白切薄片,放在干荷叶上,微微撒点盐,夹在烧饼里,好吃的程度胜过京城义芳斋的酱肘子。

  她边走边吃,完全不在意形象。

  距离小半个街口的蒙寰却是嫌弃得很。“见着是个识文认字的,能在宋大人面前侃侃而谈的人,怎么这会儿又成了下里巴人,边走边吃,能看吗?”

  “平常是个闷葫芦,今天话却特别多,你再啰唆,回客栈去蹲着,别害我的耳根不清静。”凤诀一心系在前头的人儿身上,听着蒙寰的碎碎念,垂了眼皮。

  蒙寰灰溜溜的清清嗓子,“属下不就随口说说。”

  “你还是继续做你的闷葫芦好。”

  大受打击啊,蒙寰欲言又止,忽然灵光一现,莫非那不男不女的人便是九爷下令要搜查却找不到的“女人”?

  九爷自从重伤濒死又奇迹生还后,性子越发让人摸不着,即便他从小便伺候着九爷长大的,他也不敢太有恃无恐,想起那些被打发去庄子和贩卖的下人,一个不好,他怕是要跟他们作伴去,他还是继续当他的闷葫芦好了。

  凤诀满心满眼都是于露白。

  应该说他没有见过这么悠然自在,这么有市井味儿的于露白,他甚至不知道她对这些采买琐事有兴趣,看她和贩子讨价还价的样子,他不觉得粗俗,反而觉得她活泼生动极了。

  以前他认识的于家妹妹是巾帼英豪,在沙场上领兵带军,一呼百诺,驰骋千里,寒光照铁衣,杀伐不让须眉,私底下豪爽勇敢,练武、骑马、射箭、舞刀,使棒,她都能与他比试个旗鼓相当。

  沉于两家有通家之好,她从小就是他身边的小尾巴。

  说也奇怪,她有许多哥哥,她却最爱粘着他,两人一起做过许多事情,就只差没睡在同一张床上,两家父母见他们感情好得不象话,便把他俩凑在了一块,定了亲。

  上辈子,他看见的都是她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些女儿家的琐碎,他从来无缘见过。

  没错,上辈子。

  上辈子他叫沈如墨。

  就是已经战死山戎的沈如墨。

  这凤诀便是他重生后,新的躯壳。

  他没想过自己能够重生,然而,借了人家的壳儿,要背负的责任也不少。

  这世间,没什么轻省的事,他拥有了一家子不问经济、臭脾气的少爷小姐亲人,上辈子从不用为银子和庶务烦懂的人,这辈子却为了那些强加在上的亲戚们成了四民之末。

  庸庸碌碌之余,他从来没想过还能见到她。

  恍如隔世的自己,如何能莽莽撞撞的跑到她面前告诉她,自己是沈如墨?

  她不会信,就连他自己也还说服不了自己,但是一年多的时间,足以让人彻底平静下来,认清现实。

  就算他再死一回,也回不去沈如墨的岁月。

  有的人看着很近,其实很远,这会儿的于露白,他沈如墨的未婚妻,便是。

  原来不是他的错眼,她真的在荷泽县这小城里。

  她和他毕竟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他这样忍不住的靠近,是对还是错?

  有些事,藏在心底,等时间长了,回头去看,也就变成了故事,就算两人曾经有过婚约,那个沈如墨已经身死,她会替未婚夫死守一辈子不嫁吗?

  不,就算她愿意,国公府也不会允许她这么做,皇帝也不会允的。

  她还是二八佳人,有得是资格追寻自己的幸福。

  他应该要止步的,斯人已渺。

  但是他渴望了那么久的心……他就纵容自己这一回,毕竟她和他,再无任何牵扯的可能。

  但是飞蛾,向来抗拒不了吸引它的致命火光,扑火之后,还能回头吗?

  于露白慢悠悠的走在不平整的街道上,她有些后悔没把雪羽骢骑出来,要不然这会儿也有个代步工具,不用两手提着东西还得从城里走回西巷村。

  她不是没走过路,长途行军,把脚底走破几层皮,没吃少喝的事她都经历过,何况这一点点路程。她心里嘀咕的是,骑着一匹大马去上工,好像也太不象话了。

  不过事情能顺利推动,也算了结一件事。

  她的自我调适能力很强,安步当车也不坏,走路就走路吧,大不了没看见人的时候,脚下加把劲,使出轻功,转眼就能到乔家。

  四月底的天气舒适暖和,家家户户总有攀出墙头的绿枝树条儿,浅绿浓绿里还夹着不知名的花,空气中弥漫着花草清香,一片生气盎然。

  像是呼应她心里的小算盘,忽然听到辘辘车轮辗过土地的声音,一辆车身以金漆阴雕圆状,欲破空冲天凤鸟为家徽的平头黑漆马车,虽是到处可见的平头黑漆马车,但是内行人一看就知道做工用料都非比寻常。

  车子轻巧的从她身边经过,她也不甚在意,直到车夫喊声“吁”,然后停在不远处。

  马车的细竹帘被掀起,探出一张从容俊雅的脸来。“于公子。”

  这是在喊她啊。

  这段时日,于露白已经很习惯人家喊她公子,她也不会错乱,从小为着出门方便,男装和女装的角色互换之间,早就熟烂于胸,但是以前和她在一起的都是熟人,不管青梅竹马还是底下兵士都知道她的身分。

  这回离家后,她自忖女子身分掩饰得很是妥当,此刻也能立马反应过来,不露痕迹,说起来,会不会她真把自己当成男人了?

  欸,这问题还真不好说了。

  只是她在京城的祖母和母亲应该会很不乐意……

  “想不到是你……凤公子。”她抱拳作揖。

  这人,今儿个她在宋边那里见过,他坐在那,啜着茶喝,气势把身边一大帮子的人生生压低一头,完全不像印象中圆融卑躬、见人三分笑的生意人。

  凤诀踩着车辕下车来了。

  不就打个招呼吗?用得着这么慎重其事吗?生意人不都忙得很,您有事就忙去吧!

  偏偏他就是下车了,还安闲自若的站在她眼前。

  于露白不得不赞叹,这短短时间里他换了一套衣服,卍字纹的墨色沙金线夔龙杭绸直裰,玄青色细布绣祥云福头鞋,髻上是绿翡翠簪子,腰上是婴儿拳头大的羊脂白玉透雕牌,这男人没有半点暴发户的嘴脸,身上也不见半点金饰,可上上下下,连带细节都是低调中藏着华丽的富贵。

  她想起宋边桌案上一颗艾叶绿,那可是堪称寿山石中最上品的石头,色青翠通透,质温润如脂,用来送礼,好大的手笔,好个财大气粗。

  这身衣物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见他山峙渊淳、衣带随风的站在自己面前,身材看着修长却不瘦弱,骨胳匀称,有股子玉树临风的出尘味道,于露白不由把他瞧了个仔细。

  在工匠所那里,她一心放在宋边身上,也就随便瞅了这男人两眼,宋边也一心扑在图纸上,对这位凤公子也没有多加着墨,这会儿两人遇见,是巧合偶遇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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