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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小蝉一笔一划的写着李白的《静夜思》,只是字体有些刻意的歪歪斜斜,“秀轩哥哥,我要的种子你找到了没,还有种薯……哎哟!你打我手……”好个臭小子,连姊也敢动手。

  “专心。”一心两用,不用心。

  她嘟起嘴,很不甘愿,“人家写得很好,你不觉得吗?”

  “还可以更好。”她很聪明,但是不够专注。

  “我又不考状元,字写得太好有什么用,我认得字就好,你的要求不要那么高嘛!我会有压力的。”又不是要教出名门淑女,别差太多就成了,她不想当鸡群里那只鹤,太引人注目。

  庄稼人靠天吃饭,太出众反而不好,她只想做个种田人的女儿,日后最多做个小生意,太过出锋头易招来祸事。

  祸福与共呀!人的福气不要太多,福少祸无。

  面白如玉的王秀轩笑着往她脑门一弹指。“谬论,习字能涵养性情,你这个性太野了,得改一改。”

  “怎么,你嫌弃呀!”她仰起鼻孔,一副嚣张得不可一世的样子,偏黑的小脸装着傲气,有着令人芫尔的可爱。

  王秀轩失笑地捏她鼻头。“是嫌弃,教不好学生,丢脸的是我这个半路出家的夫子。”

  “别捏别捏,扁了,我本来就不好看了,再捏就变丑了。”女孩家的颜面问题可是很重要的。

  小时候丑不是丑,从她的五官看来,以后就算长不成大美人也差不到哪去,至少是清秀佳人。

  她唯一要克服的是皮肤黑,而她有十几种美白法子,此时七岁的她还有几年功夫能白回来。

  “不会呀!我看二妞就很顺眼,鼻子扁一点更可爱。”他半是取笑,半是调侃,一点也不认为她丑。

  自从在河里救起她后,王秀轩才和朱小蝉走得近,之前他们之间根本毫无交情,虽然见过面,但也只是点头之交,两人连一句话也没交谈过,“等级”不同。

  后来不知怎么地越走越近,朱小蝉一有事就要找王秀轩,王秀轩一有空不是先回家,而是先去朱家找朱小蝉,总觉得她比自家一板一眼的妹妹有趣,和她在一起很开心。

  这件事让王秀轩的母亲王夫人很不高兴,她认为以他们的身份不该和粗鄙人走得太近,不只一次以言语暗示儿子离朱家女儿远一点,她就是讨厌朱小蝉的“轻浮”。

  可惜她的不悦不代表王家父子俩的意愿,其实王秀才还挺中意朱小蝉的伶俐,所以王夫人一厢情愿地说她的,王秀轩仍不改其态的与之往来,甚至更加的怜惜疼爱朱小蝉。

  “不许叫我二妞,我是朱小蝉。”小时候叫二妞是可爱,等长大了还喊二妞是丢脸,她要防患未然。

  “种子不要了?”王秀轩笑眸里多了抹明亮。

  一听到种子,她马上现实的转为脆生生的软甜嗓音。“秀轩哥哥,我最喜欢你了,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好人。”

  “巧言令色。”他装作不买账,可满眼的笑意瞒不了人。

  “才不是呢!是实话,除了我阿爹阿娘,还有大姊、柱子,秀轩哥哥对我最好最好了,我以后也会对你很好。”她在心里唾弃自己,为了几颗种子连人品都可抛却。

  他笑了笑,抚了抚她枯黄的发。“我在镇上买了几条发带,你头发长长了,叫你大姊给你绑辫子。”

  “种子呢?”她接过发带还不知足,喜孜孜的伸出手。

  “真让你种出来了,别忘了让我尝尝味道。”交出一袋种子,他失笑的摇摇头。真拿她没办法,要东西要得理直气壮。

  朱小蝉像小狗见到肉骨头似的,两眼亮得发光,直点头。“嗯!嗯!我叫阿娘教我煮饭,烧出几道好菜请你。”

  “好,我等你。”他长指一抚,微讶地感觉到她粗糙的面颊似乎变细了,有些滑手。

  “那种薯呢?”翻看了下袋里的种子,她又问。那才是宝,能饱人肚肠。

  “我在镇上没找到,不过听说邻县有,过几天我让坤叔给你送去。”她就琢磨着玩吧!

  坤叔名叫郑坤,是王家的管家。

  拿着树枝在沙上写着“学过”的字,朱小蝉状似无意的问起。“秀轩哥哥最近在看什么书,我也想看书。”

  “你想看什么书?”她肯上进,为人师者与有荣焉。

  “关于耕种的农民书,教导农民四季的播种。”对于农事她仅知一二并不精通,知道什么时候种却不知如何种植。

  王秀轩看她渴望的眼神,捏了半块糕饼往她嘴里塞。“你这丫头心眼真多,将来肯定是拐骗好手。”

  “秀轩哥哥。”她双眼眨巴眨巴的,好不可爱。

  “我有什么好处?”这丫头老吃定他心善,太予取予求了。

  她想了一下,“我给你做个书袋,可是我的手艺你晓得的,只能保证实用,但是美观方面要请见谅了。”

  “好,成交。”看她瘦巴巴的小手一揖,他就想笑。

  “那你书什么时候给我?”她想快点翻书一阅。

  “很快。”

  第2章(1)

  王秀轩的“很快”是在一个月后,他们以为农民书是寻常的书籍,随处可见,任一书肆一寻问便可购得,可是跑遍了镇上的书肆,连县城的书铺子也找了一遍,竟然没有专门教导农民耕种的书籍,王秀轩写信向京城的堂伯父询问才知晓这类的专门书册并未贩卖,仅收在太学内。

  因为大部分的农民并不识字,他们没有余钱,也不可能花钱去买一本老祖宗传下来的种田法,代代相传的农人哪用得着看书学,个个是种田好手,书籍对他们而言用处并不大,拿来引火还差不多。

  等书到了朱小蝉手中时,田里的稻子都成熟了,稻穗结不多却饱实,可以收割了,金黄色的谷粒都快垂地了。

  而那两亩旱地也除尽杂草,拨松了土,她用一亩地种下种薯,另一亩地种下王秀轩给她的种子,有南瓜、胡瓜、昆仑瓜、冬瓜和大头菜,她还在旁边种了两排玉米和萝卜,这些都是耐旱的,不常浇水也无妨。

  几天功夫过去,发芽的情形还算不错,有的才长出绿芽,有的已经爬藤了,为了防止土壤太热及水气过度,她在根苗处铺了一层稻草,做为调节温度用,缓和土地的湿气。

  她很用心地在照顾那两亩旱地,同时也往山里跑得更勤了,她在山上发现了不少种可食的作物,试图要移植到平地栽种,木耳、草菇类的也摘了不少,不吃,直接晒干存粮。

  不只这样,许多秋天成熟的果实也在她采摘的范围内,像野生梨、秋柿、苹果、冬橘等,她分别做出冻梨、柿饼、果酱放在地窖里冬藏,不到入冬不许人拿出来食用。

  她本想过拿到镇上去卖,但数量不多又没门路,阿爹阿娘也不放心她一个人到镇上而作罢。

  其实她家的地窖里藏了不少粮食,快占满一半的位置,朱小春笑称妹妹是山里的松鼠,有储食过冬的习性。

  当下朱小蝉嘴一嘟,还真想点头。她是饿怕了,刚穿过来那几个月她真的没吃饱过,最多六分饱,是她常往山里跑才终于有顿饱食,家里的桌子上才出现兔子、山鸡等荤食。

  野外讨生活是朱小蝉的专长,她知道怎么用最简单的方式利用地理环境捕获猎物,且不伤皮毛以最有价值的方式保存动物外皮,使其发挥最大功效,让皮肉都能有所用处。

  连续两、三个月的设陷阱,她手上已有十张灰兔皮、五张白兔皮、三张黄鼠狼皮毛、七张松鼠皮,以及山鸡绒毛若干。

  山鸡绒毛量不多,朱小蝉打算先给弟弟做一件双层棉袄,但里面塞的不是棉花而是鸡绒,柱子的身量小,鸡绒尚有剩余,因此她决定再用两张松鼠皮及剩下的鸡绒做一双皮袄手套给朱大壮,他可是家中的经济支柱,挑水、砍柴更少不了他,自然得好好照料。

  当然,她针线活儿笨拙得很,没有朱小春的手巧,所以她负责开口,动手的是家中大姊。

  “二妞,你还没做好吗?”每日看她搬张凳子坐在门口亮光处补上几针,她都替她觉得累。

  “快好了,只剩下背带。”看人绣花很容易,她不过缝上几个几何图样为什么这么难?

  朱小蝉用粗针缝过兽皮,没想到却被小小的绣花针难倒,一针一线的游走比攀岩还困难。

  “是要送给村里王秀才的公子?”看得出是个书袋子,山北村会读书的孩子也只有王家那一户人家。

  “嗯!他教我识字,还送我书,我总要回报一二。”她以为不过是几块布缝在一起,谁晓得……唉!人不是万能,以后做事要量力而为。

  “你才几岁呀!叹什么气,让阿爹阿娘听见了,可要难过把女儿养老了。”朱小春故意打趣妹妹的垂头丧气,同时双手灵巧地在线尾打了个结,将穿好的针线交给苦着脸的妹妹。

  朱小蝉瞪着眼,故作生气。“阿姊不是我这一边的自己人,专会欺负人,明知道我手笨还笑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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