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好吗?战争开打了吗?辛不辛苦?羽绒背心有没有发挥作用?他……有没有记住她的话?
临行前,她告诉他:战功没有性命重要,活着,功劳才有意义。
她说:花三天杀一只鸡和花三刻钟杀鸡,结果都是一样的,千万不要冒进。
她说:平安是天底下最大的福气。
她说一大堆话,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他回到自己面前,对她说一句,“我很好,你好吗?”
他会回来的吧,一定会的,是吧?
遥远的边关战场上,大火照亮了夜空,一桶一桶的热油,一把一把的大火,烧出无数哀号声。
这只是第一仗,上官肇澧却已经看见胜利在望。
伸手入怀,轻轻抚着里头的暖暖包,他想起钟凌的笑脸,她说——
“信不信,我愿意为朋友两肋插刀的。”
他不满,问:“你要为谁插刀?”
她想也不想地回答,“你啊!我不只要为你插刀,我还要给你许多保障。”
他不懂,“我需要什么保障?”
“如果你无法建功立业,没关系,你的爹有我养,你的义父、义母有我养,我连你都养了,我有一口饭吃,绝不让你们饿着。所以……留着命回来,有我在!”
他以为自己可以克制的,但还是让话溜出口,他问:“钟凌,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她看着他,好半天才吐出一句,“不对你好,我要对谁好?”
心,更暖了,暖得能融掉满地冰雪,他真的喜欢她,喜欢得无法遏抑。
他仰头望向苍弯,低声道:“老天爷啊,请助我一臂之力,让我留着一条命回到她身边。”
如果有机会回去,他将要对她倾诉爱意,他愿意面对伍辉的愤怒,愿意承担所有罪名,只求一个惺惺相惜。
第二十四章 徐伍辉要尚公主(1)
过完年,刘星堂和阿志、钟子静向寿王辞行后,便回去秀水村。
铺子开张了,钟凌又开始忙碌,但过完年,生意的确差上一截。
没有买礼盒的顾客,杜氏和青儿再不必没日没夜缝制袋子,因此青儿也开始钻进厨房,洗手学做糕点。而做得一手好药膳的杜蕊娘在钟凌的请托下,进了寿王府,为寿王做菜、调理身子。
生意略显清淡,钟凌便得想个新办法,她本想卖披萨,问题是披萨得热热上桌才好吃,凉了,味道会差上许多,如果她本钱够粗,再买一间铺子来开披萨店倒也可以,问题是,并没有。
她坚持还掉阿六哥哥的两千两银子后,手中所剩就不多了。
一口气吃不出个大胖子,眼下还是先把唐轩顾好才重要。
看着秀水村送来的起司,这东西会用的人很少,无法往外卖,犹豫几天后,钟凌打起早餐的主意。
打造好模具,她开始烘烤吐司,熬了桔酱、花生酱,她在门口摆上摊位,卖炭烤三明治。
一个三明治八文钱,甜的咸的都有,比包子贵一点,但里头包的是外面买不到的起司片。她想,等大家习惯这种早餐模式,也许会进店里买吐司和起司,回去自制三明治。
这主意是青儿出的,桑子把牛场照管得很好,起司、奶油、鸡蛋、蔬菜越产越多,店里用不了这么多,剩下的摆着也是摆着,不如教会大家如何使用。
开卖的前几天,有人好奇,买了尝了尝,觉得味道很特殊,但要拿它取代早餐还是有些困难,百姓还是习惯清晨喝一碗热呼呼的粥品。
钟凌倒也不期待三明治赚钱,希望小,失望也不大,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终于有人进门买吐司、起司、果酱,不是做早餐,而是当点心。
那天钟凌乐得请大家吃火锅,这是外国食物进攻市场的里程碑,值得纪念。
之后买的人越来越多,连御膳房都订下三十斤起司和好几瓶果酱,名人效应嘛,这生意就此做了起来。
日子倒也过得平静,偶尔收到澧哥哥的来信,她便长长地回覆十几张信纸。
她详尽描述寿王身体恢复的情形,她说唐轩的生意,说皇帝老子爱上她家的起司,也说京里大大小小发生的八卦,包括烦人的安平王时不时到铺子里来捧场,或者该说骚扰?
梁玉璋使硬的,却动不了她,有皇帝照看着,他还不至于敢把钟凌给掳回王府,于是他开始亲情喊话,时不时对她说她娘小时候的事,时不时带人来捧场,时不时与她聊京里大小事,时不时给她的生意一点建议。
平心而论,这时代的父亲没人会这样低声下气,偏是碰上她这个不需要便宜老爹的女儿,他算是很忍气吞声的了。基于伸手不打笑脸人原则,钟凌对他的敌意渐渐散去,尤其是在他领着梁玉骧上门之后。
钟子芳的记忆里有他,那是整个安平王府真心待她好的“叔叔”,也是暗恋她家娘亲的男子,很可惜,生他的胡姨娘亲手断却了儿子的幸福。
就说嘛,娶那么多妻妻妾妾做什么?家是用来住亲人不是住仇人的地方,是男人太傻还是太自信,相信自己有本事罩住一堆女人?
听说梁玉让曾经是个桀骜不驯的男子,但多年游历,让他改变性情,当年老安平王曾对他寄予厚望,以为他不继承爵位,也能自己在仕途上闯出一片天。
谁晓得胡姨娘的手段让他寒心,失去心爱女子的悲哀教他一蹶不振,就这样,庸庸碌碌地过了十多年。
钟凌是忙的,但她无法拒绝梁玉骥,每回他问有关母亲的陈年往事,她都会不由自主地放下手边工作,钜细靡遗地对他说道。
可不是吗,谁能拒绝得了一个深情不悔的男子?
时序匆匆,二月过去。
徐伍辉迎来三月的会试,钟凌并不担心,照前世的记忆,如果一切不变,他将是今年的探花郎。
果然不负众望,他轻而易举通过会试,四月初一殿试放榜,他是一甲三名,成为最受瞩目的探花郎。
为何受瞩目?因为他年轻,相貌俊朗,这样的新科探花郎是满京城权贵都想要的招亲对象。
钟凌不记得前世徐伍辉娶谁家女儿,但这一世,他们之间有了婚约,再好的女人也入不了他的眼……吧?
她以为自己会很开心,但似乎……也还好,许是身边的人和他不熟悉,对小姐的未婚夫考上探花郎没有表现出太多喜气,也许是四月底将至,她心里牵挂着事情。
不管怎样,这都是件值得庆贺的事。
因此新科状元、榜眼、探花郎游街那天,钟凌一大早就打扮好,打算去对自己的未婚夫挥两下帕子,提醒他——老婆在此,别乱搞。
但人算不如天算,她才刚走出大门,就迎来皇帝的心腹小顺子公公,她被召见了!人家要去给老公吆喝的说,可天大地大,皇帝老子最大,她再不开心还是得摆起笑脸进宫一趟。
然而她万万没想到,这一趟,竟是皇帝要帮安平王作主认女儿。
哇哩咧,皇帝有这么闲吗?还帮人家认亲认出兴趣来了,有空的话挂帅出征啊,别让澧哥哥在前线拚死拚活,自己却坐在龙椅上观赏别人家的亲情伦理大戏。
跪拜过皇帝,钟凌一脸不满。
她扁着嘴、垂着手,一语不发,任由皇帝在那里说得口干舌燥,就是不做半点反应。
“怎么,小丫头还看不上安平王?有多少人想求这样一个爹呢。”皇帝看着她那副纹风不动的模样,忍不住想笑。
钟凌鼓起腮帮子,谁要谁拿去啊,她有表现出半点羡慕吗?低下头,看着眼前的证据,再叹第……十八口气。
梁玉璋真真是个老奸巨猾的家伙,这些日子在她跟前扮亲切,让她放松警戒,害她以为只要给几个笑脸,他就会放弃半路认女儿的无聊举动,谁晓得他竟在背后搞小动作。
短短几日,他找来证据无数,二摊在皇帝面前,让她连反口的机会都不给。
证据一:她家爹娘的婚书,如果不是两人先上车后补票,她娘不会在两人婚后八个月生下女儿。
证据二:当年替她娘接生的产婆说:“六斤大的丫头,当然是足月生的,只有钟家老三硬说是不足月的孩子,钟家二媳妇知道了还酸言酸语,说那不知道是哪儿来的野种,钟家老三听见,气得拿起扫帚把人给打出门,那事可闹得大了。”
证据三:钟明住在京城时的邻居,扬言道:“卢氏住进钟明家里时,大伙儿还羡慕他走桃花运呢,谁晓得那女子一住进来,就请大夫保胎,钟明是多规矩周正的一个人呐,肯定是替人背黑锅。”
证据四:也是钟凌最不屑的那个——滴血认亲。
什么叫作众口铄金?就是所有人都认定雨水是黑色的,自己就算没有色盲,也得附和。
那碗红通通的东西,成了钟凌是梁玉璋亲女的铁证,该死!该死!该死!
最后圣旨下,大事底定,钟子芳变成梁子芳,哼,简直狗屁到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