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王子的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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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下这张素描的人不是黎湛,而是黎之浚。

  这个重新洗牌的认知,冲击着她的心跳,她一度快喘不过气,单手紧按住胸口。

  黎之浚为什么要画下她的素描?他讨厌她不是吗?只要碰上她,他总喜欢羞辱她,或是拿她的格格不入开玩笑,他在所有人心中是王子,但是面对她却像个势利的混蛋。

  这不是黎湛的日记,而是黎之浚的,但为什么会在黎湛手中?

  她发现自己的双手无可自抑的在颤抖,她将日记摊在腿上,震惊未定的目光陷进文字之海。

  我看见她了,她就像闯进异世界的爱丽丝,那件水蓝色礼服很美,但是跟她不衬,她的肤色合适淡粉色,她根本不晓得该怎么样让自己变得更美。

  ……

  按照惯例,我走过去羞辱她,笑她是刚从大卖场的试衣间离开,告诉她这个派对的主题并不是廉价的美与丑,她气疯了,要不是我站得远,她一定会将酒泼到我的身上。

  她还是学不会虚伪,总是轻易的流露出原本的性格。

  派对上所有人都戴着面具,只有她不会。我喜欢看她生气的模样,好真实,尤其是她瞪着我的样子,那代表了她眼中只有我,我喜欢。

  喜欢又有什么用?我不能拥有她,永远也不能。她是一个笑话,众人茶余饭后的话题,她靠着她母亲的缘故才能踏进上流社会,她的出身不够高贵,她只是约翰·艾尔卡特的继女,头上的皇冠是铜制的,她配不上我。

  我不能喜欢她,不能爱上她。除非我想毁掉一切,放弃我现在拥有的,以及将来可能继承的,否则我最好离她远一点。

  ……

  野蛮的小老虎长高了,两年多没见,她整个人变得很不一样,她甚至学会了对我视而不见,假装我是透明人的防守,我喜欢。

  听说她拒绝了好几个追求者。很好,即使我不能拥有她,我也不允许别人拥有她,虽然这听起来很自私。

  我知道她讨厌我,她的眼神只要一对上我,就会变得愤怒又厌恶,这正是我所希望的。如果她用仰慕的眼神看着我,我想我会陷入疯狂,会不顾一切的将她掳走,像个色情狂一样在我的车上占有好。

  我故意羞辱她、惹怒她,让她离我远一点,我才能保持清醒。尽管她总是入侵我的梦,在梦中世界主宰我的一切。

  除非我疯了,否则我不可能自找麻烦,跟她在一起绝对会是我暴生最大的麻烦,只要我的理智还在,我都不可能容许自己接近她。

  我跟她处在不同的世界。我跟她不同。

  ……

  该死该死!小老虎今天是怎么了?她正在发春期吗?她居然对那个男人微笑!她怎么可以!

  我是个白痴,是个无可救药的疯子!

  明知道不可能拥有她,她总有一天会属于某个男人,但我还是忌妒,我诅咒那个男人下地狱!

  ……

  第8章(2)

  孟颖臻脑中的思绪被抽走,只剩下茫然的空白。

  她眨着眼,翻到日记第一页,再次看清楚日记的拥有人,确认那是黎之浚的签名与字迹。

  她过度换气的喘息着,一股尖锐的刺痛穿透了她的心,泪水模糊了视线,那片文字在眼中剧烈摇晃。

  那个高傲的混蛋喜欢她,黎之浚喜欢她!

  她居然什么都不知情,以为他天生就喜欢以取笑她为乐,以为他是势利眼的混蛋,恨不得他能从云端跌下来,跌得越重越好。

  将素描画像塞回日记本,再将日记归回原位,孟颖臻呆坐在椅子上,生平第一次慌乱得不知所措。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哭,又为何会感到异常的伤心。就算黎之浚喜欢她那又如何?那也改变不了他对她态度恶劣的事实。

  只因为他不准自己喜欢上她,所以他故意对她坏,让妯远离他,这种理由未免太可笑……她不接受这种说法,绝不!

  她不喜欢那家伙,一点也不。她爱的人是黎湛,不是他,绝对不是。孟颖臻站起身,双脚却是虚浮的,必须用两手撑住桌沿才能稳住。她在慌乱什么?为什么内心的动摇会如此剧烈?

  她必须冷静,振作一点,这没什么大不了。黎之浚那家伙是活该,他对她不曾好过,一次也没有,他没有资格喜欢她。

  安抚好就快崩塌的情绪,孟颖臻强迫自己走出书房,但是当她的双脚踏上阶梯时,膝盖忽然一软,她双手抓住手扶梯,狼狈的跌坐下来。

  老天!她喜欢艾德格那个混蛋!

  从她踏进纽约的上流圈子起,那个男人,艾德格,便彻底占领她的世界。

  无论是因讨厌而起的在乎,或者不甘心被他瞧低的自尊心作祟,她的世界己经被那个男人占满。

  想的,念的,记的,全是关于他。

  每当她在各种场合巧遇他,她的胃部总会不自觉抽紧,肾上腺素激升,身体温度比往常还高。

  她总是绷紧每一条神经,等着他前来挑衅或者下战书,慢慢地,她的眼里只看得见他,能被她全心全意记挂的男人,就只有他。

  她以为自己是厌恶他的,但其实内心深处,她渴望得到他的认同,渴望解除横亘在彼此之间的敌意。

  甚至是,渴望能得到他一记深邃的凝视,而不带一丝鄙夷,就只是单纯的凝视。

  她喜欢他,她是喜欢艾德格的!不管他对她有多么恶劣,他们之间有过多少不愉快,她都己经深深喜欢上他,只是不自知罢了。

  所以那时在温莎小镇,她才会将黎湛误认为黎之浚,只因为潜意识里烙印着他的身影太深。

  “我一直以为你喜欢的人是艾德格,不是吗?你会嫁给艾蒙,是因为艾德格的缘故吗?”艾曼达固执的疑惑声,此刻在她耳边讽刺的回响。

  别露出那种无辜的表情勾引男人,你一点也不适合。

  那晚在曼哈顿的书房里,当黎湛抱着她释放自己时,黎之浚傲慢的脸庞在她脑中闪现,清晰得让她从激 - 情中惊醒。

  耳边回荡的黎湛的喘息声,霎时间成了他傲慢的讽刺,清晰得仿佛他人就在她面前。

  “不……不!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她将额头抵住手扶梯的雕花铁架,神情绝望的喃喃自语。

  她才是那个该死的混蛋,她假装自己分得很清楚,但其实从头到尾,她的潜意识里一直将黎湛当成黎之浚。

  他的微笑,他说话的口吻,他挑眉的神情,他奚落她的那份傲慢……全都像极了黎之浚,真正令她动心的部分,全都是属于黎之浚的个人特质。

  不管她再怎么努力回想,她想起的都是出现在黎湛身上,那些与黎之浚相仿的感觉。

  那些感觉像魔咒一般骗过她的心,她以为他不是黎之浚,自己便能够放心喜欢他,结果到头来,她喜欢上他的原因,却是因为在他身上看见黎之浚。

  她害怕为黎湛生下孩子,因为潜意识早已看穿她自欺欺人的谎言,她爱的人是黎之浚,不是黎湛,她没办法接受自己生下黎湛的孩子!

  内心深处那一块茫然的区域,终于能拨开涟雾看清,孟颖臻却掉入绝望的深渊,被黑暗呑没,看不见一丝光明。

  今晚的气氛出奇安静,黎湛一边切割着盘里的肋排,一边抬眼看着长桌尾端的孟颖臻。她低着头使用刀叉,将肋排上的肉逐一切下来,连配菜的甜萝卜也没放过,全被切成细小的丁状。

  她心事重重,脸色惨白得像病人,一整个晚上不曾主动开口,其至没发现他一直在观察她。

  “工作上遇到棘手的状况吗?”黎湛放下刀叉时,金属碰撞着瓷器的尖锐声响,划破了寂静的空气。

  他看见她的肩膀微微耸起,掩在长睫毛下的眼眸荡漾着惊悸,她抬起头回视,惨白的脸色在柔和灯光下并没有好转,反而多了一股无助的柔弱感。

  “你还好吗?”他推开椅子想起身走向她。

  “别过来。”她忽然扬眸喊住他,眼神盈满了恐慌。

  他微愣,眉头深骏。她不太对劲,难道是兆雪跟她说了什么?

  “我有话对你说。”她的脸色虚弱,却十分顽强。

  “有什么话等吃完饭……”

  “我现在就必须说出来。”她反常的态度强硬,眼神含着几分决绝的打断他。

  “好,你说。”他沉定的回望她。

  “我想离婚。”她毫不迟疑地脱口。

  他一震,平放在桌面的双手握紧成拳,俊颜微微抽紧,嗓音沉了好几度:“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我要离婚。”她无比坚定的再次强调,然而颤抖的手指泄漏了内心的惶恐。

  “为什么?”他推开椅子站起身,快步走到她面前,怒意爬满俊美的脸庞。

  “我没有办法继续这样下去……”她的眼眶泛起潮润,嗓子哽咽。“是我的错,我太慢发现自己对艾德格的感情。”

  他僵住,眼神变焊复杂,怒气缓缓消除。“你想跟我离婚,是因为艾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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