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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脚步没停,一路往“科学大楼”走去。“自然科学社”在科学大楼的三楼。

  “怎么只有你在?”社团里只有田边在。“田边”是绰号,每个人都这么喊,她也跟着这么喊。

  田边的脑袋不是盖的,听说他以第一名考进“成华”,不仅聪明而且优秀,即使是挂在鼻梁上那副厚重的眼镜也只突显他的不凡有才智。打一认识,张凡侬就对他有好感,相当欣赏他。当然,她欣赏的是他智商二百的脑袋。但田边有他自己的烦恼。

  “你怎么来了?我还以为你今天有约会!”田边抬头看是她,有些讶异。

  “什么约会?”张凡侬丢下书包,一脸莫名其妙。

  “那个篮球社的许自远啊!”田边更讶异了。“他昨天不是约你今天下课后在麦当劳碰面,你该不会忘了吧?”

  喔,那个许自远。她还真的给忘了!那封短笺还是田边交给她的呢。

  “你果然给忘了。”田边摇摇头,包容地看着她。

  “谁记得那些有的没有的事!”张凡侬趴在桌上,把下巴搁在书包上。“真搞不懂那些人,哪来那些美国时间每天闲聊打屁。”

  “那是你自己太‘不正常’了,还说别人!”田边笑起来,开了句玩笑。

  “再也没有人比我更正常了。”张凡侬跳起来,说:“我就是搞不懂那些人,净扯些无聊的事也能说得口沬横飞。”她走过去,凑到田边身旁,探头看看他手边正在忙弄的东西。“怎么样?结果出来了吗?”

  前两天,她从家里剪了一块沾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的碎布,带到社团给田边化验它的成分。他们常像这样做一些有的没的实验,既有趣又有学习的挑战性。

  “出来了。碎布上有血迹和酒精的测试反应,以及一种萤光漆的阳性反应,所以,那上头应该是沾了血,酒精和漆料。”

  “哇!你真的太厉害了,田边。”张凡侬佩服得五体投地。她就是折服脑筋好的人。

  “没有啦!这其实很简单的。”田边被称赞得有些不好意思。张凡侬总像这样很直接的赞美,毫不吝惜表达对他的赞服,每次都加强他的信心,让他少掉一些自卑。

  “欸,田边,”张凡侬露出个不解的表情说:“你这么聪明又厉害,怎么会落到‘成华’来?”

  “其实也不是,”田边推推眼镜,解释说:“我原本的第一志愿选的就是‘成华’,而不是X中。”

  “怎么会?”张凡侬显然很惊讶。当初她一时负气,一个错误的选择,害她偏离了原先设想好的轨道,她到现在还后悔得要死。

  这问题让人有些难以回答,田边支吾了半天,才尴尬地说:“唔……喔,你也知道的,我这个人也没什么长处,长得平凡,个子又不高,胆子也小,从以前就一直不敢跟……呃,跟女生说话。我选‘成华’,是因为它是所男女合校,我……嗯,能有较多的机会跟女……呃,人接触──”说到这里,他吐口大气,摇头说:“不过,不行,我还是没办法。一看到女生或陌生的人我就紧张得说不出话──啊!我不是说你不是女生,你不同,你让我觉得很自在──”

  天啊!他到底在说什么!田边有些不知所措,慌张错乱。

  “我明白你的意思。”张凡侬比个手势,表示了解。“不过,你不应该这么小看你自己,你是非常优秀的,我还没见过比你更聪明厉害的男生。”她越说越兴奋。“你真的很行你知不知道?什么难解的数学公式到你手上都不是问题,那些复杂的定理,程式你也条条一清二楚,真的太厉害了。我要是有你一半聪明就好了,唉!”说到最后,居然叹起气来。

  就是这样,田边抿嘴微微一笑。张凡侬就是这样,让他觉得十分自在。她是他遇到的女孩中唯一不看外表而只重视脑袋的特殊例外。这对他当然是一种安慰,但反过来说,他不禁同情那些被她视作一堆草包的男生,就像那些人同情他在其他女孩眼中被当作滑稽可笑的对象。

  “我跟你说,”张凡侬挥个手说:“男人是不能只看外表的,重要的是这里──”

  她用手指点点自己的头,语气很认真。“没有脑袋的男生根本是一堆杂草,一点价值都没有!”

  就像那个徐明威──她蓦然楞住,半张着嘴呆在那里。

  怎么搞的!她脑海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个名字!该死!破坏她的好心情。好不容易,上了高中后,他上了X中,他们一个在北极,一个在南极,她总算摆脱了他,捡了好几个月的清静,怎么这时候突然莫名其妙地冒出他的名字?啊!该死,该不会有什么倒楣的事要发生吧?她又有不好的预感了。

  “怎么了?”田边看她的样子怪怪的,奇怪地问道。

  “没什么。”她甩个头。“啊,我该走了。”边说边拎起书包往门口走去。

  “别忘了和许自远的约会!”田边在后头提醒着。

  “知道了。”她没回头,对自己做个鬼脸。

  上了高中后,不断有人约她。想起徐明威恶意说她将来一定会成个老处女没人要什么的,她就越想越气,所以她跟那个约会跟这个出去。这跟她当初决定好的道路完全不一样;她铺定好的那条完美的道路根本不可能浪费这么多宝贵的时间跟那群草包瞎搅和。但现在,她浪费了一堆宝贵的时间不说,又完全没有任何收获。这才是教她生气,那些人好歹也都挤上了X中,成华这些明星高中,怎么还是一肚子的草包,她还是跟田边在一起时收获最多。她实在宁愿把那些时间都花在图书馆,但只要一想到徐明威那些话,她就不由得一股气。

  校门口有个人影,频频朝这个方向张望,好像是许自远的样子。不是说好约在车站旁的麦当劳吗?张凡侬好生纳闷,放慢了脚步。她受不了男生这样等她,这样的风花雪月。

  “张凡侬!”身后有人叫她。那声音挺熟悉的。她回过头,竟然是花田。

  “是你!”看是他,她立刻垮下脸。

  校门口那人影这时注意到她了,兴奋地朝她挥挥手。果然是许自远。

  花田望了他一眼,对情况了然于胸,带点讥讽,说:“约会?我看看,那家伙好像是篮球社最受看重的前锋,攻击型的,还挺受欢迎的。看来你这次换了胃口。上次那个辩论社社长呢?”

  “干你屁事!”张凡侬狠狠瞪他一眼。

  两人同校,校区又只那么丁点大,好死不死总会碰上几回,虽然她一点也不高兴看到花田。

  “当然是不干我屁事,”花田好整以暇,总那一副优等生的从容。“不过,你的性格改变得还真大,今天跟那个约会,明天跟这个见面,你不觉得太忙了一些吗?”

  “我高兴,不行吗?”

  “行!当然行。不过,我劝你,太过极端的话,当心物极必反。”

  “你少假惺惺的,你跟徐明威那家伙根本是一丘之貉,尽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我还要劝你,少跟那个白痴在一起,省得跟他一样,变得一肚子浆糊!”

  从这些话就听得出来,她对徐明威的嫌隙有多深,连带地对花田也没好声气。只是,就因为嫌隙实在太深了,反而越教她忘不掉,时时刻刻念着这个人,不管她是多么地不情愿。

  “你还没搞清楚啊!明威比你我都聪明一百倍。自然科学社那个田边那点程度你就佩服地五体投地,以明威的实力,真要卯起来的话,那个四眼田鸡根本连比都没得比。”花田一贯他那种笃定从容的语气,态度闲闲的。

  “所谓‘物以类聚’果然没错。”张凡侬根本听不进去,态度充满恶意。“我本来以为你还有点脑筋的,花田。但现在,我看你跟明威鬼混久了,脑袋也变得全是一团浆糊。我不想再跟你扯下去,简直浪费我的时间。”说着,转身就走。

  “张凡侬!”花田叫住她,动了一点气。“你为什么老是要用这种态度说话,像只刺猬一样?”

  像只刺猬还算客气呢!张凡侬把头一甩,下巴抬得高高的,像只骄傲的小母鸡,理也不理花田,朝着正向她走来我许自远走去。

  “Fine!”花田对着她的背影大叫。“祝你玩得愉快!千万别被甩了!”

  难怪孔夫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个张凡侬着实坐实了孔老头对女人的指控。他也真搞不懂,为什么她那个家伙就是那么固执而且充满偏见,有时让人忍不住真想好好修理她一顿。

  但想归想,她就是那副神气,他也拿她莫可奈何。

  ***

  这世上有些人,即使只是普普通通地吃着饭,做着事,无端的就是惹人注目,不管是好是坏。像徐明威,速食店里满满是人,但他坐在那里,整个人占满空间存在感那么强,一举一动都十分招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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