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儿不是恶狼!”她明白寻常人见到福儿的反应,若是平时她不会与他计较,可谁教他刚刚险些掐死她,她实在很难给他好脸色瞧,语气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若不是福儿,你这条命早被阎王给收去了,哪能活着出荫林!”
他一怔。“是那头白狼将我驮出瘴林的?”
他无法相信,怎可能有这般通人性的畜牲,更别说还是一只噬人的狼。
“难不成你以为会是我?”金宁不答反问。
安飒宇垂下双眸,看着盘坐在他身旁的她。
瘦小的身板、一张瓜子脸蛋,略微枯黄的长发扎成一条长辫,那张比他巴掌还小的小脸五官甚为精致,与她一身简朴的穿着十分不相衬,尤其是那双闪着怒火的圆眸,晶亮过人、灵巧夺目,轻而易举的吸引住他的目光。
她绝对是个活力十足的小姑娘,但他可不会傻得以为以她那小小的身板有法子将他这般健壮的男子给背出连他都找不到出路的险恶丛林。
见他不语,一迳盯着她瞧,金宁的怒气也稍微退了些,敛下双眸,看向他的胸口。“若没有疑问,请管好你的手,我要继续上药。”
她可不想好心救人,又让人给掐住脖子,她可没那么菩萨心肠,救人救到把自个儿的命给搭进去。
安飒宇依旧不语,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见他像尊雕像,不动也不语,金宁就当他是默认,拿起捣好的草药,便往他胸口狰狞的伤口擦去。
然而她才一动作,纤细的手腕便让安飒宇一把擒住。“你上的是什么药?”
手腕传来的疼痛让她眉头紧拧,不悦的回道:“毒药。”
令人惊讶的是,这句话并没有让他再次掐住她的细颈,他只是深深凝视了她一眼后便放开她。
他这态度让金宁有些困惑,望着他好一会,嘟囔了句怪人,才继续替他上药。
忙活了一阵子,总算将横过他胸膛的刀伤给止了血,她转身,从竹篓里东翻西找地抓出一把草药,轻声道:“这是金合欢,捣碎后可以用来止血,这是玉珊瑚的果子和水丁香,玉珊瑚可生吃,用来止痛,但不可吃过量,过量反而有毒,而水丁香捣碎外敷可用来消炎消肿,你拿去吧!”
这些草药虽不是什么珍贵的玩意儿,可也是耗费她不少时间和心力摘取而来,就这么送给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她真真是不舍呀!
安飒宇眼眸一抬,正巧瞧见她那一副肉痛的模样,冷声道:“我不需要。”
第1章(2)
金宁巧眉一挑,打量起他的穿着。
这一瞧,不罗唆,直接将那些草药收进竹蒌里背起,起身就要离开,可她才跨出一步,又想到放任受伤的他独自在这里,好像不太妥当,只好转头问道:“你打算怎么下山?”
对眼前这堪称胆大非常的小姑娘,安飒宇难得的感到一丝欣赏。
那条几乎横划他整个胸口的刀伤虽不致命,可皮开肉绽、鲜血直流,她竟然能够面不改色的替他止血上药,光是这点就足以让他刮目相看,且她很聪明,没多问一句他为何身怀刀伤,只默默的做她该做的事,一个小姑娘能这般机灵、这般有眼色已十分难得,更别提她不仅独自一个深入荫林,还替他解了毒……
据他所知,荫林除了恶狼成群,毒瘴也是无解,若非他遭到埋伏,也不会铤而走险,躲进几乎只进不出的荫林之中。
这小丫头究竟是谁?还有那头比一般恶狼大上不只一倍的白狼……
“你是谁?”这样的困惑才刚闪过,安飒宇便已开口问道。
“我?”金宁巧眉轻拧,这才迟钝的觉得自己该有所防备。“我连你是好是坏都不晓得,怎能轻易告诉你我是谁?”
这话说得好笑,在不知他为何人时,她已对他伸出援手,而这时他不过是问问她是什么人,她却像只戒备的猫儿,彷佛他一有动作,她便张牙舞爪,她这前后矛盾的态度让一向冷漠的安飒宇几不可微的勾了勾唇角。
见状,她不禁有些发傻。
方才急得要替他处理伤口没细看,如今这一瞧,她才发觉这人真不是普通的好看哪!
一袭青色圆领袍服,墨发如缎般半披散在身后,肤白如脂,薄唇之上鼻梁高挺,长眉斜飞入鬓,五官如雕刻分明立体,而那双漆黑眼眸中,隐隐透着幽蓝,宛如千年寒潭,被他淡淡扫一眼,便能让人如坠冰窟。
然而这样寒冰一般的容颜,因那微微扬起的浅笑而柔和,顿时如春风轻拂,让人怦然心动。
妖孽,俊美得不似真人的妖孽。
“城东安府,安飒宇。”
犹震惊于他的美色的金宁在听见他报出的名号时,不禁有些愣住了,好一会儿才低呼出声,“御赐皇商安府?你就是安飒宇?”
别的地方她不敢说,可在京城,无人不知他的名号。
他年仅二十四便以铁腕手段横走商界,在接手安家主事权不到两年的时间,便垄断江南米粮及茶叶,得到圣上赏识,御赐安家为天下皇商。
就算她见识不多,也知道安飒宇是何等风光的人物,且传言他貌似潘安、俊美无俦,却冷漠非常,不论是年纪、外貌、气质,无一不和眼前男子符合,让她想怀疑都难。
“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了吧?”敛去那不过是一眨眼的笑容,安飒宇沉声问。
既然知道他不是恶人,她大大方方的回道:“我姓金,单名一个宁,是北州村的村民,平日都会上荫林采药下山贩卖。”
“那头白狼?”
他说话简洁,好在她够聪颖,知道他在顾忌什么,于是轻声解释,“福儿是我的朋友,我们从小一块玩到大,荫林里的毒瘴无药可解,若不是福儿告诉我月光草能解毒,我也没办法在满是毒瘴的沼地来去自如,更没办法救你,所以福儿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她这么说,当然是怕安飒宇回头带人上山杀了福儿。
闻言,安飒宇微挑眉,俨然是在怀疑她怎有法子和一头吃人的恶狼当朋友。
看见他的表情,金宁细致的柳眉轻拧,想也未想便将从未与人说起之事告诉他——
“福儿还像我两个巴掌大的时候,不小心跑进庄子,那时我以为它不过就是只小狗儿,于是就留在身边养着,谁知等我察觉到它是头狼时,它已经到我膝头这么大,再留在庄子肯定会让人发现,我只好把它放回荫林,每隔两、三天来看看它,后来它便带我进荫林摘草药……”顿了顿,她又说,“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最后一句话她还刻意加深语气,因为她不喜欢他将福儿当成害兽的态度。
水晶兰称不上是什么稀奇的草药,却珍贵在它只生长在潮湿之地,而这整片荫林里,就只有那片弥漫着毒厉之气的沼地适合水晶兰的生长,若不是有福儿,她也不可能长年摘取这水晶兰熬药给爷爷吃,加上她与福儿是真的感情好,她不希望她救了安飒宇,却替福儿招来祸端。
似乎是察觉到她心里所想,一向沉默寡言的安飒宇难得的说了句算是安她心的话,“荫林里险象环生,我可不想再试一次徘徊生死的滋味。”
听见这话,金宁这才弛了双眉。
既然得到他的保证,她便不再停留,再次站起身。“天色已晚,我该回去了,可需要我到安府替你通报一声?”
她家也在城东,虽然与安府那寸土寸金的金贵地段相差甚远,可顺道通知一声耽误不了多久。
“不用。”安飒宇站起身,从怀中拿出一块玉佩扔给她。“这是我安家令牌,我安飒宇欠你一份情,只要你拿着这块令牌上门,不论是任何条件,我皆会满足你。”话毕,他像阵风似的纵身而去。
目送他离去后,金宁抬头望了望天色,发觉天幕已渐渐变得灰黑,她连忙快步离开这几乎已被夜幕笼罩的幽林,不一会便将这段插曲忘得一干二净。
拖着疲惫的身子,甫进家门,金宁耳边便飘来一句讽刺至极的话语——
“呦!咱们家金大小姐总算是回来了,再不回来,我看也甭回来了。”陈氏倚在门旁,凉凉的说。
金宁面无表情,甚至连个眼神也不屑给,直接掠过她,直直往里走去。
“这是怎么着?回到家,连和我这个做娘亲的打声招呼都不愿,亏我为了你这丫头片子晚归险些操碎了心,你倒是好,连问候一声都嫌烦。”陈氏追了进来,继续在她耳旁叨念。
金宁依然不理她,将竹篓搁下,便要进房去和爷爷报平安。
然而陈氏今儿个却不依不挠,硬是与她杠上,“我说金宁呀,你这是做人晚辈该有的礼貌?一个姑娘家在外头厮混到城门都要关了还没回来,一回来,却是连交代也不交代一声,净是当哑巴,这就是金家的家风?真是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