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朗佑默默看着她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忽然就咧开了笑容。她的直觉就是,这厮肯定不怀好意。
“曼曼,看来你真的太善良了,难怪我老觉得对不起你。我看不如这样,为了弥补这段过去,我只好加倍爱你,当作补偿了……”说着,居然又凑了上去,狠狠地亲了几下。
林曼如哪料到他有这一招,根本反应不及,彻底失守。等他撤退时,脸上早就都是口水了。
“你是狗啊?”忿忿地擦着脸时,她不忘骂道。
余朗佑好整以暇地笑,将她的头发往后拨去,拇指慢慢摩挲她柔软的唇,“再说一次,嗯?”
这位大哥说话没必要都这么销魂吧?林曼如实在是受不了,忍不住大喊:“说你是狗不行啊!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你不知道吗?所以这是抬举,是抬举!”
余朗佑眯眼打量她,似要开始下一波攻击,不过最终只是唬唬就作罢。他只是玩着她垂在胸前的卷发,绕啊绕的,却不知道,那隔着几寸就要碰到的感觉,麻痒痒的,像是在搔她的心。
脑袋一热,她直通通就问了:“你以前也喜欢我?”
“你说呢?”
她想了一下,忽然泄气地说:“没有……当了我的感情垃圾桶这么多年,没见过你像刚才那样吃醋的。”她丧气了一会儿,很快又乐观了起来——没关系,至少朗佑现在喜欢自己。于是她又问:“忽然很想知道你是什么时候对我……”
“喜欢你?”余朗佑帮她说出最难为情的部分,笑着扯扯她的双颊,“我也不知道你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林曼如左思右想,却总想不出一个确切的时间点——或许朗佑在她的生命里占了太多、太重要的部分,导致根本分不出是何时埋下了种子;只是当爱情在这情感格外肥沃的羁绊中发了芽,就长成了一棵顶天立地的大树;如果要强行移开,只怕造成土石流。
朗佑在她的心中就是这样的存在。
“我不知道。但重要的是,我现在很爱你,比爱,还要爱。”
他微笑,轻轻地在她额上烙下一吻。
“我也是。”他说。
爱情在无人察觉之时悄然降临,而我和你的故事,却早已开始。
幸福,是现在进行式。
当然了,如果余朗佑有预知能力,他或许就不会这么想了——谁会知道,一起参加的温馨圣诞节家族小聚餐,最后会演变为他被林曼如表姊逮住,精神虐待似地盘问了三小时;而林曼如却像没事人一样地抱着孩子,和俊美的表姊夫悠哉啃蛋糕、开心看综艺节目重播。
但那些,都是后话了。
番外篇:在你的爱情之外
那年,陆谅则独自北上求学。
虽是初来乍到,却并不孤单,很快地便结交了许多朋友,其中又与余朗佑最为契合。当时他们合租一间顶楼小公寓,在学校也加入同一个社团,自然就成了好哥儿们。虽然他们的个性真的差很多。
聪明幽默、外型俊朗,他的这位朋友符合所有女孩梦中情人的条件,也很擅长利用自己的优势,如蝴蝶一般镇日在花丛中飞舞。不过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所以——他不予置评。
或许人本就容易被反差大的事物吸引,他们之间的友谊,大概也是如此。
况且,自己始终认为,轻浮只是余朗佑的伪装。那个人,其实意外的重感情。
若不然,又怎么总会在风花雪月之余仍天天叨念着自己的青梅竹马?
余朗佑经常提起那个女孩的事迹——她搞砸了一门科目,可能要重修;上个周末的同学会里,她又出了糗;那女孩的双亲移民国外,以后要自己一个人独立生活等等……明明是不相识的陌生人,却熟知她生活中的大小事。
其实这完全与自己无关,但某人既然爱说,他也觉得无所谓,就当作是奇闻轶事一样,随便听听就过去了。
久而久之,竟也记住了那女孩的名字。
“不管有没有交往的对象,能让你挂在嘴边的,永远只有她,难道你不觉得,或许你喜欢她吗?”他曾经好奇地问。
“喜欢?”一贯漫不经心的口吻,他笑着否定了,“别开玩笑,那是不可能的。”
自此之后,他便不再问了。
某日,余朗佑忽然预告那个女孩周末要来拜访。
他并不是全无感觉的。毕竟对她早就耳熟能详,也多少知道她大概是怎样的个性——该怎么说呢?像这样只是听说过的人物,某一天真的要实体化了,不管是谁,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期待吧?
于是在那个蝉鸣唧唧的午后,他见到了林曼如。
“你好!”
女孩浅笑盈盈地朝他走来。
圆润的脸形白晰,小小的鼻子微微上翘。一身蓝色碎花洋装,走动时裙摆飘荡,有种同龄人缺少的风情。另外,不得不注意到了一点,她青葱般的指尖上,那花团锦簇的指甲彩绘,一闪一闪的,耀眼夺目——看上去就是和花稍招摇的余朗佑同类。
这是他对她的第一印象。
印象中,他们除了自我介绍外,并没有更多的互动;毕竟只是朋友的朋友,未来人生不会有别的交集,仅仅是一面之缘的关系……至少,他是这么想的。
谁知道那女孩之后会像团炙热的火球一样,熊熊燃烧地进入了他的生命里。
她先是时不时地造访宿舍,又经常性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出现,但这些都还可以归因到余朗佑的身上;可渐渐的,他发觉事情并没有他想象中简单,首先是送早餐,再来是嘘寒问暖的简讯,甚至开始专挑余朗佑不在家的时候拜访。
除了开口表白外,由于表现得过于明显,有一天他忍不住逮住余朗佑问道:“你那个青梅竹马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喜欢你啊!看不出来吗?”余朗佑看好戏般地说。
也许该觉得荣幸,换做是任何一个正常的男性,被一个美丽的女人给看中,都会感到荣幸;可是,他却感觉有些困扰。
因为他并没有在现阶段谈恋爱的打算,加上偏好简单低调的生活,一个过于闪耀的伴侣并不适合自己。
看他一脸苦恼的样子,余朗佑拍拍他的肩膀,“不过兄弟,我是中立国,谁也不帮,这下你多少有放心点吧?哈哈——”
明白这位仁兄是个喜爱隔岸观火的个性,他本来就不期望能得到帮助,只求他别添乱就是了。
几番权衡之下,他决定找个适当的机会拒绝她……前提当然设定为:对方已经告白的情况下。
一天晚上,门铃奏起一段特别旋律。
知道是她来了,看看时间,也不可能让她一个女生在楼下枯等,他只好认命地开了门。
“欸……只有你在家吗?我还特地排队买了朗佑喜欢的生煎包呢。”甫一进来,她就东张西望地嚷嚷着。
嘴里说着可惜的话,不过看样子她心情还满不错的。不过……假使一开始就希望余朗佑不在,又何必特地去买这总是大排长龙的夜市小吃呢?
他无法理解。
“谅则,我也买了你喜欢的素面线,你要不要吃?”
她笑得满脸期待,让他无法拒绝。
“你特地去买的?”
接下后,他淡淡地问。
“没有啦,顺便、顺便买的。”她强调。
顺便?这两样小吃在不同的夜市,而且都离她家很远,怎么可能是顺便?
再仔细看她,穿着最普通的T恤、牛仔裤,指甲也是健康粉红的自然色,素淡的样子,明显和往日不同。
她的一切,都依照他的喜好而默默改变了。
心里顿时有种弄不清的感觉,而且看她笑得越没事,他就越火大。
他站起身来,闷哼道:“我去拿碗筷,你一起吃。”
女孩喜孜孜地笑了。
从那之后,他不再排斥林曼如的接近,安静地,让她走进自己的生活。
不知道她从哪里打听到他对登山有兴趣,推拒了几次后,终于他给了彼此一次机会。
“哇呜——山上的风景好漂亮喔,空气也很好,虽然过程很累,可是为了这一刻,前面的辛苦都值得了!”登顶后,她兴奋得像只小鸟,叽叽喳喳分享喜悦。
原先看她总是慢吞吞,喘得要死不活,还以为会中途就放弃,没想到最后竟坚持了过来。
“你很少爬山?”
“嗯。”她点头,歪着头回忆,“记得最后一次爬山是国中的时候。”
靠在扶拦边,任凭风呼呼地吹起马尾,她饱满的额头上几滴晶莹汗珠落下。“那时候是校外旅游,全年级都要参加的……哈哈,我想起来了!朗佑也有去,他动作慢吞吞的,差点还脱队了呢!你知道为什么吗?他说啊,叫他打篮球、赛跑都可以,但爬山这种没有胜负又累人的麻烦事他才不干。”
“的确是他会说的话。”陆谅则失笑。
“今天我也有问他要不要一起的,可他说去S1观景台也可看到一样风景,才不要傻得去爬山。”说到激动处,她脸就变得红扑扑的,“他说我们是傻瓜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