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羔羊是雄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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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他的视线毫无保留的瞬间全被吸走,打从她一走进店里开始。

  一头飘逸的长鬈发散落在赛雪瓜子脸的两侧,双颊透着红润光泽,与染得血红的樱唇相得益彰,那双晶亮又黑白分明的灵动大眼专注的看着玻璃柜里的各式巧克力蛋糕,彷佛在欣赏艺术品。

  “请给我这个。”细长的纤指指向一块挤满慕斯的杯子型巧克力蛋糕。

  有如擂鼓的心跳大力撞击他的胸口,血液由脚底一路狂飙直冲脑门,他很想将蛋糕双手奉上,可怕的是发现自己动弹不得,更确切的来说,自己正面临快窒息的危机……

  这时,他才惊觉原来从她进门的那一刻起,便一直屏息盯着人家,深怕一个喘息之间,眼前的天使就会如泡沫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不过再不呼吸,他恐怕得先去见上帝了,于是大口吸气,不料却被自己的口水呛着,猛咳嗽。

  “你还好吗?”她略带关心的问。

  “没……事。”现在的他的确感动得很想喷泪,没想到活了十七个年头,没法耍帅也就算了,居然在天使的面前被口水呛到,足以列为这辈子糗事第一名了。

  “如果不嫌弃的话,请用。”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条粉色手绢,递到他的面前。

  接过手绢,他只能猛点头以表达感激之意,咳到一句话都说不完整。

  这手绢染着属于女孩子的淡淡清香,他用手绢捂住嘴,把没咳完的一并解决,并暗忖,她果然有副天使心肠,太善良了。

  “请给我这个。”待他顺气之后,她将目标转移到想要的蛋糕。

  平时手脚敏捷又俐落的他顿时像是帕金森氏症患者,一边抖动右手一边歪歪斜斜的取出蛋糕,差点掉到地上请土地神享用。

  花费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装盒打包,最后他颤抖着双手,必恭必敬的奉送到她的面前。

  “多少钱?”她接了下来,轻轻柔柔的问。

  犹如天籁的呢喃嗓音飘进耳里,有种天然的麻酥感,喔!从她一开口,他就有这种感觉,好想就这样一直听下去,他想,就算听一辈子也不会厌倦吧!

  以为他没听清楚,她又柔声复诵一次。

  他连忙摇头兼摇手,表示不用。

  “为什么?”

  他指着她的手绢,猛点头,表示谢礼。

  天呀!他居然退化到连语言能力都丧失了,呜……

  天使掏出一张一百元钞票放在桌上,不待找零便走到店外,临走前回眸,一记浅笑直渗入他的灵魂深处,如漫步在云端,四肢百骸全部酥软,真想当蛋糕让她带回家……

  咦?当他回过神来要反应时,双脚不听使唤,要它们快追上去,勉强移动却撞到柜台一角,痛得他弯下腰。

  可恶!没事脚长得那么长做什么?

  强忍着痛楚,他一跛一跛的追到店门外,她早已不知去向。

  她是谁?他还没有机会问她名字、住哪里、可以和她交往吗……这辈子第一次有强烈的欲望想认识一个如天使般的女孩,全然没有察觉自己这种轻浮的举动,俗称是“把妹”,学名叫“搭讪”。

  老天爷,我对她一见钟情呀!

  第1章(1)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语还休;欲语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辛弃疾(丑奴儿)

  唉!这已经不知道是他第几次叹息了,也很想却道天凉好个秋,问题是现在是冬天,天凉好感冒。

  每每想吐出些什么话语,只沦作一声又一声的“唉”怨。

  天底下怎么会有将国色天香、沉鱼落雁、花容月貌、仙资玉质……这些成语融合一体的女孩?重点是,她美到制造疾病,先是夺去他的呼吸不说,连带的害他出现帕金森氏症、痴呆,呈现失智重大疾病的状态。

  自小上有两名毒死人不偿命的兄长二人组,他没被磨练成口若悬河的程度,至少也是辩才无碍的等级,怎知昨晚才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他的表现简直惨不忍睹。

  早知道会有一见钟情的情节发生在他身上,平时应该和二哥雷亚诺多讨教一下如何把妹……可是用“把”这个动词,对他心目中的天使来说,完全是亵渎了,他在心中郑重的道歉。

  老天爷,我雷里欧长了十七个年头,第一次发情……不是,是第一次对异性……也不对,是天使,对,就是天使……呃,反正就是第一个让我出现脸红心跳……应该是差点没心跳的天使,祢可以让我再见她一面吗?

  见一面,然后呢?他问自己,反正他现在很渴望再见到她,连天使的芳名都不晓得,至少让他知道她不是出自他的想像,是真实的存在。

  人生目标,未来志向,对他这个少年“维持”来说实在太早,不想太早烦恼,他没有像大哥一样立定志向朝医界发展,也没有像二哥一样对尔虞我诈的商场着迷,说实在的,他真的秉持着过一天混一天的最高原则──人生无大志,人生无代志。

  该说他没有杞人忧天的烦恼,还是不懂未雨绸缪的重要?其实总观家人对他的评价,就是好资质、聪颖、学习力强,只是爱懒散,明明是可以撑得起房子的栋梁,却偏偏想放着养蛀虫、生菇菌是同样的道理,简而言之,白白浪费上天赋与他的各种优异天资。

  能够引起他全然的注意力,或者感兴趣到不眠不休,更或者是沉迷无法自拔,不管是人、事、物的存在,几乎等于零,勉强来算,习武这档事稍稍沾到边。

  要说他有多精于学习,倒不如说是为了求生存,免得待自己还是一棵国家小幼苗来不及长大时,就被亲兄长们连根拔除,避免让他们年纪轻轻便背上残杀亲弟弟的罪名,他可是非常努力的活到现在。

  因此他习武、练武,比起兄长们都要全力以赴上十倍,只为了自己可以在兄长们的拳头下苟且偷生,呜……

  恨呀!谁教兄长们比他早很多年来世界报到。

  都怪老爸,算数那么差,算不准安全期,害他一出生就要苦苦追赶大他五岁和七岁的哥哥们,每过一次生日,他觉得差距就快拉近了些,结果等他长大一点才明白,这辈子要超越哥哥们的年纪只有三个字──不可能。

  他本来就是缺乏好奇心、没有特别兴趣的小孩,所以当他懂得必须变强才不会被欺负时,只得乖乖的和兄长们一起练武,在爷爷的眼中,他可是百年一见的练武奇才,加上付出十倍的努力,上国中时已经可以和哥哥们打成平手,待他国中毕业,已经超越兄长们。

  这样,他们再也不会狗眼看人低了,先声明,他是人,他们是狗……等等,他们是他的哥哥,如果他们是狗,那他也好不到哪里去……算了,这句话当他没说。

  虽然他知道照这样再练下去,有一天他将会成为武林高手,但是压根儿一点兴趣也没有,本来当初学武的理由就只是为了在兄长们的拳头下“活命”,现在他有能力自保,又没有立志要当武林盟主的打算,对劫富济贫更是敬而远之,可以打赢兄长们就好,有空当运动练练,对武术的热中全然消退。

  那位惊鸿一瞥的天使却深深凿进他的脑子里,久久无法忘怀,不管他睡着或醒着,经常无预警的浮现她的身影、她的微笑、她美得不可思议的容貌,每每令他忘了呼吸……

  “雷老大?雷老大?”

  一声比一声还大的呼喊如利箭一般飞来,咻的一声,刺破雷里欧的幻想,害他连续咳了好几声。

  如果他英年早逝,死因就是“被口水呛死”。

  “雷老大,你没事吧?”李四锲递上一瓶茶饮。

  “只是差点断气,成为孤魂野鬼,半夜去找你们打屁聊天。”

  “对不起,雷老大,我受人之托,这几大袋的东西得交给你才行。”张三基搔了搔脑袋。

  “小三,你小时候的志愿是什么?”天外飞来一笔。

  “公务员、法官、警察、检察官、特勤……你问哪一个?”他一一点名,林林总总数十个。

  因为家里是警察世家,他未来的志愿全和警界脱离不了关系,只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怎么会突然扯到这个话题上?

  不过他们倒也习惯,因为雷老大脑袋运转的速度异于常人,尤其想损人的时候……咦?那不就是现在吗?

  “有没有当邮差、快递或者圣诞老人?”雷里欧的口吻微凉,令人头皮发麻。

  “没有。”张三基老实的猛摇头。

  “那你没事干嘛抢别人的饭碗?”

  “啊?我什么时候抢别人的饭碗了?”张三基果然是标准书虫一只,除了会啃书,脑袋的CPU只怕这辈子升级无望。

  “我的志愿是当邮差,雷老大收不收?”自以为聪明的李四锲机灵些,将他这边几大袋满满的巧克力、礼物及卡片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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