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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脑中一白,整个人晕了过去。

  秋高气爽,云白天蓝,森林某个角落里传出溪水潺潺清唱的乐音。

  在绿草如茵的山坡上,向阳面长了一整片开著淡蓝色花卉的植物,心型的深绿色叶子两两成对。

  这种植物叫串铃子,果实是一颗颗浅米色的小粒,晒干后变硬,会散发出宜人的香气,许多妇女将这种果实串成珠链或手环,戴著就满身清香,因此市场的行情不错。

  一个窈窕纤丽的身影穿梭在蓝花绿叶之间,细心地拨开叶片寻找果实,几绺深栗色的秀发溜出瓣子外,在她的脸颊舞动。

  在旁边较空旷的地方,一个金发浅肤的青年舞著宽剑,正在练习新学的剑术。长到领口的金发被他以一根绳子扎起,健康的汗水随著他的动作而挥洒。

  一匹高大的黑马在附近悠哉地吃草,旁边一只只及它腹高的小鹿亲匿地挨擦著它的体侧。大黑马时不时低头喷那只鹿儿几口气,却没有真正的赶走它。

  若是在夏天,这种没有遮荫的山坡一定热坏了,在秋天的午后却是极为舒爽。

  十六岁的茱莉停了下来,抹抹了额头,望向那只梅花鹿。

  梅第喷了口气,朝她挨擦过来。

  “喷气是马才做的事情,鹿才不喷气呢!你被大黑爵给教坏了。”茱莉笑道。

  自从知道“老黑爵”原来实际上一点都不老之后,她就坚持帮它正名为“大黑爵”,叫久了之后,连它的主人也跟著改口。

  如今已经十八岁的菲利普停了下来,捡起抛在地上的布巾擦了擦汗,金发与白牙一样闪亮。

  “这还不算什么,有一次梅第甚至想学大黑爵的马嘶,把小厮吓个半死,以为它生了什么病。”

  “它是一只长了鹿皮的马吧?”茱莉叹气地摘了一朵花给它,梅第愉快地吃掉。

  当年梅第伤愈之后,他们曾试著把它放回原处,但母鹿一直没有出现。后来菲利普又试著野放了几次,这小子都不争气得很,几天后他们回去看看它的情兄,它竟然依然躲在原地,全身缩成一团发抖,一看到他们就咿咿哀鸣。

  茱莉马上抱著它哭成一团,两个简直像风雨中的小孤雏。

  最后他投降了,认命将它带回家养。

  梅第从第一眼就认定大黑爵是它的四脚亲人,此后鹿就这样被大黑爵教得马不马、鹿不鹿的,令人啼笑皆非。

  “你要喝水吗?”茱莉在一颗石头上坐了下来,从自己的藤篮中掏出一只陶罐。

  “我自己有。”他从大黑爵的鞍袋里拿出牛皮水袋,仰头喝了一口。

  “……你这次离开了很久。”她迟疑地开口。

  “嗯,我和两名剑术师一起去参加北佛勒利的剑术大会,途中又四处游历了一下。”他点头道。

  北佛勒利是一个北方的王国,单程就要走上两个星期,他这次足足离开了三个月。

  其实,这些年来,他每次离开的时间都越来越长。

  有时她想见他,在镇子口的木头柱子上留记号,隔天出现的若是他家中的仆役,她就知道他又出远门了。

  他的仆役知道她是他们少爷的朋友,对她自然非常客气。茱莉大多数时候只是找理由想见他而已,当然不好意思真的要他家的仆役带她去做什么。

  好几次来的是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叫安德鲁,一回生两回熟的聊了下来,她知道安德鲁是看著他长大的贴身男仆;有时若来的是其他面生的仆役,她就知道安德鲁也陪主子出门了。

  “安德鲁这次也陪你去了吗?”

  “他跟我走了一个多月,我就被他唠叨得受不了,干脆赶他回老家去探访亲戚。”

  “哦……”她轻点头。安德鲁说过他当年是随著菲利普的母亲出嫁到佛洛蒙王国来,原本并不是这里的人。

  “我下一回要去维尔,听说那里的水晶很有名,若有机会再帮你带个首饰回来。”

  “你什么时候要去?”她连忙问。

  “大约七天之后吧!你有什么想要我帮你带的吗?”菲利普望著她。

  他不是傻瓜,自然看得出茱莉的家境并不富裕。他曾暗示过可以略微资助她一些,但茱莉受伤的神情让他发现自己太卤莽了。

  之后,他不曾再提起金钱的事,顶多是从各地游历回来之后,带些女孩儿家会喜欢的小东西给他。

  想想真有趣,他在这个世界里最好的朋友,竟然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而这小姑娘,年纪越大越漂亮了呢!他看著雪肤花貌的她微笑。

  茱莉却笑不出来。

  梅第走过来,嘴巴努了努她的手心要讨东西吃,茱莉心烦地扯一把蓝花塞给它,把它推开一些。

  “菲利普……”她开口。

  “什么事?”他感觉她的情绪有异,慢慢走到她跟前,盘腿坐下。

  茱莉盯著他的蓝眸。

  他英俊得令她心痛。

  “下一次你回来,我可能不会在这里了。”她深深吸了口气,艰难地说:“我母亲……她认识了一个男人,他想娶她为妻,所以……我们都要跟著搬家了。”

  第3章(2)

  菲利普轻松的神情淡去,沉默片刻。

  他知道她的父亲在三年前病死了,她有一个妹妹染上同样的传染病,虽然救了回来,但从此以后身体孱弱,家中的经济全靠她和母亲卖点小东西为生。这也是他一度暗示想在经济上帮助她的原因。

  他不是个同情心氾滥的男人,但茱莉是个好孩子。在这个女人只能仰赖男人生存的时代,她母亲除了再嫁几乎没有其他选择。

  “那个男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蓝眸专注。

  茱莉拔起脚边的一株小草,拨弄著如茵的草皮。

  “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是从边境的斯洛城来的。他的第一任妻子好几年前去世,留下一个比我小的女儿……”她不晓得还能讲什么,茫然的神情让菲利普的心一紧。“我妈说……他是个好人,他会善待我们的。”

  “嗯。”他点了点头。

  “可是他的家在很远的地方,如果妈妈嫁给他,我们就要搬到斯洛城去了……”她浓密的栗发散了下来。

  斯洛城位于佛洛蒙王国的边陲地 带,属于边境的一个重要大城,尽管如此,边境苦寒,终究和皇城脚下热闹缤纷的诺福镇不同。以哩程来说,两地坐马车大约需要两个星期才能到达。

  那,确实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

  “茱莉,有了新的继父,表示你们以后不必再过得那么辛苦了,这也是一件好事,以后你又多了一个妹妹。”他温和地道。

  “她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她迟疑地看著他。那个娇养长大的千金,她们能处得来吗?

  菲利普但愿自己能承诺她未来一片光明,所遇见的每个人都是好人,她会一辈子幸福快乐,但没有人能如此承诺另一个人的未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该走的人生之路,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个美丽的大花园。

  “等你母亲嫁过去,你也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他抬手将她的栗发拨回她的耳后,浅浅一笑。

  四年来,健壮的肌肉逐渐填满了他的骨架,他不再是那个清瘦的男孩,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了。

  茱莉像是要把他印在心上一样的凝视他。

  但愿时间可以停留在这一刻,她可以永远这样地看著他。

  “菲利普……”我爱你。“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

  他执起她的手,凑在唇旁轻轻一吻。

  “茱莉,我亲爱的朋友,任何时刻,只要你需要,我都会在这里等候你的召唤。”

  又四年

  深夜时分的码头绝对不是善男信女会来的地方。

  四栋砖造的仓库向著湖面,形成一片庞然黑影,每个墙角竖著一支火把,是整片码头少数的光线来源。

  刚下过雨,砖头路上全是一摊摊的水洼,白天的鱼腥味被冲了上来,却没有冲散,空气中弥漫著一股腐鱼的臭味。

  老旧的木头甲板已经有好几处地方失修了,走在其上甚至可以看到底下的湖水。

  守更的人巡完一轮便回去打瞌睡,反正这种鬼天气,也不会有人三更半夜跑来。

  一望无际的湖面安静无声,白雾浮在水面上,掩去了雾后的所有形迹。

  忽地,破水声从白雾深处响起,渐渐接近。

  一艘木头小船近乎无声地靠了岸。

  船上的四个人都穿著暗色的衣服和帽子。坐在前排的两个人中等身村,身后那两个则是一高一矮。高的那个英挺结实,矮的那个圆圆胖胖,像一颗皮球一样。

  高大的乘客帽缘下溜出一抹金黄,他立刻抬手把它塞回帽子里。

  “乔。”前排的两个男人走下船,其中一个对另一个勾勾手。

  两个人跑到旁边去,开始咬耳朵。

  后面的乘客互相看一眼,耸了下肩,不说话。

  “菲力,安迪,对吧?”其中一个人听完朋友的话,走回来对著那两个乘客道。

  “我是菲力,他是安迪。”金发男人的脸藏在阴影底下,唯有说话间露出一口健康的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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