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勾陈漫长的岁月走来,所曾见过,最最眼里的笑。
他倾身撷取,将她的美,据为己有。
第4章(1)
美梦,乍醒,渐趋浅淡。
意识不愿抽离,只想留在那方竹舍、那处仙境,以及勾陈的怀抱之中。
被他拥有、被他亲吻、被火红色发丝交缠覆盖……
不愿醒来。
但身体的痛持续不断,硬生生地比她张开了双眼。
映入眼帘的,不是湛蓝色的天,也没有雅致竹檐,而是陌生屋梁……
梦,已经结束了。
由她亲手……毁坏它。
耳畔,似有小童说话,脚步声踩得凌乱。
“大夫,她醒来了。”
“我看看。”
一张脸孔靠近,发与胡花白苍苍,身上药香浓郁,正准备替她诊脉。
曦月挺身坐起,胸臆中钻刺着疼痛,她伸手捂胸,缓缓吐纳几口。
“姑娘,快躺下,你让狐妖伤得不轻呀……”老大夫阻止她。
狐妖……
不,他才不是狐妖,他是狐神哪!
“他——他呢?”她急急追问。
“他?姑娘是指……”老大夫一头雾水。
“红发男子,那位狐神呀!”
“胡言乱语,什么狐神?明明是只妖呀!”老大夫嘀咕,而后才恢复声量:“若你问的是他,四日前,大闹水丽镇,捣乱得一片狼藉之后,便救走了女狐精,谁管他往那儿去,只求他别回来就好。”
“四日?”这么久了?
“你昏迷了足足四日。”
“四天,一定追不上他了……”小脸有淡淡失落。
不过,手一抚上鬓际红缕,神情又迅速恢复,镶上笑,浅甜。
“追上他?是想收服他吗?唉,你还是好好养伤,瞧,连道长都成了那模样——”
老大夫朝另端床榻努努颚,她随即望去。
只见一具裹着布的躯体,直挺挺地僵躺不动,看不到面容,仅能由部分外露的皮肤,辨识烧伤的严重度。
“他是那位道人?”伤得好重,气若游丝,但还活着。
“是呀,法力高深的道长,亦奈何不了狐妖,所以,姑娘别急于追妖,你伤势可不轻……说来不知是幸或不幸,全水丽镇独独你们两人重伤,其余全是财物损失。”
镇民当时全员出动,聚集广场,围观火刑,千人空巷,狐妖一记火袭,烧毁了房舍,却无人伤亡——出了她和道长。
闻言,曦月一笑。
果然。
因为,他是只多心软的狐。
即便当年……他被那样对待,也不曾扭曲了他的心志。
她所听见的他,往返三界之间,优游戏玩,不视人类为死敌,同样往城镇吃喝玩乐、广阔交友——
他不伤人,至少无辜之人他不会滥杀。
“大夫,有没有酒?”她突地问。
“怎么了?你要酒,是伤处发疼,想藉酒意舒缓?”
“不,是人逢喜事,要小酌一杯,当做庆贺。”她喜孜孜道。
“呀?”老大夫一脸愕然。
喜事?遭狐妖重伤,小命险丢,还叫喜事?
这小姑娘……难不成脑也伤了?不成不成,他得赶紧再诊诊——
对曦月而言,当然是喜,而且是狂喜。
如愿见到勾陈,是她求了几世,才终于完成的愿望。
一眼,百年始得。
再者,他看起来很好……
没有半丝憔悴、没有仇痛,那时的伤,似乎也已痊愈,太好了……
她好害怕会看见……一个为难他自己、折磨他自己的勾陈。
幸好,没有。
这还不值得喝酒庆祝吗?
“老大夫,你诊你的,酒记得给我呀!”她太雀跃了。
“刚清醒的病人,不该饮酒,何况你的伤——”
老大夫本不苟同,偏偏她放软声,用笑容求着:“一小杯就好,药酒也行,我沾个唇,求求你。”
“好吧。”挨不住目光闪闪,老大夫唤来小童,斟了杯跌打药酒,递给她。
小小一杯,曦月珍惜啜着,就连酒香中混杂浓烈的草木味,她也不在意。
敬,今日的重逢!感谢老天爷!让我见到勾陈。
虽然,没来得及多说,但我好开心……
能再见他,我太开心了……
“怪人……”老大夫见她满颜喜色,不由得咕哝,都伤成了这样……转念再想,八成是庆幸她自己捡回小命吧。
曦月饮着喜悦的酒,远在另一处的勾陈,滑入喉头的酒,却带苦涩。
“勾陈哥哥……”
雌狐精名唤“丽妲”,正是险遭火焚的那一只。
被亲密爱人弃之不顾,又碰上如此可怕的遭遇,她该又痛苦、又惊吓,亟须一个温暖怀抱,抚慰她、呵怜她,可是——
“为什么丽妲觉得……你看起来比我更闷闷不乐?比我更需要人安慰?”
“有吗?”勾陈转向她,扯开一记浅笑。
笑容可真……勉强。
丽妲枕在他膝间,眼鼻还哭得通红,却没有得到他探来的抚摸。
“是因为……那只人类?”
那只一喊出勾陈的名,便让勾陈浑身一僵,狐爪抓疼了她的女娃儿。
“她是你的旧识?你看见她时,神色变得好冷狞。”
沉默持续了良久,才缓缓被轻笑声打破。
“以前在人界遇上,穷极无聊时的娱乐,玩腻了,便一脚踢开,我几乎……不记得她了。”勾陈说着、笑着,眉却也皱着。
“被你重重一摔,或许没命了吧,人类……好脆弱的。”丽妲清楚感觉,勾陈的身躯绷紧了。
真只是“穷极无聊时的娱乐”?
若是,怎能让勾陈如此反常?
“我不曾见过……你对待哪只雌性这么凶狠。”
勾陈善待雌性,是出了名的好。
既宠爱,又疼惜,最喜胡认义妹妹,逢雌性便缠诱着人,喊他一声“勾陈哥哥”……
他将那女娃儿抛出去的瞬间,丽妲比谁都惊讶。
“谁都值得我的怜惜,就只有她,不值。”
“为什么?”
“不为什么。”勾陈不想谈。
“见到你,她很高兴,连我这旁观者都感觉得到……”
“许多感情,只是假的、一时的,什么高兴什么欢喜,骗人罢了,如同你的那位情人,满嘴说爱,一知你是狐精,他如何对你?当初的浓情炽爱呢?”
勾陈淡然说来,很是无情。
真实地太无情。
丽妲默默垂泪,濡湿他膝间的红裳。
“我好想……忘记这种痛……忘记他的无情……”她闭眼呢喃。
“想忘,哥哥去帮你讨忘川水——”
勾陈慢慢止住声音,违和之感浮上。
忘川之水,忘情之水。
饮者,皆忘七情六欲,该忘的、不想忘的,容不得谁留下,但……
我与之前的模样,不太相似,因为我转世了好些回……
转世了好些回?
即使如此,她为何还记得他?!
每一回转世,绝对必饮忘川水。
文判的严谨性子,他很清楚,破例,几乎不可能有。
喝完忘川水,再入轮回,上世之事早该尽数忘却,而她竟在看见他时,认出他,呼唤他,奔向他……
太不对劲了。
勾陈不愿承认,他踏入冥府,是为此而来,他说服自己,不为她,他是特地帮丽妲取忘川水。
文判听完来意,毫不诧异,口吻清浅道:“需要提醒狐神大人几千几万次?忘川之水,只有亡者饮用才有效果,对于你们这类……它,与一瓢清水无异。”
口若渴,随便找条溪涧,把头埋进去,要喝多少就有多少,非得浪费他家茶水吗?
“清水没它味道好,反正忘川水取之不竭,打一坛给我,损失不到哪里去,喏,我掏钱买嘛。”
勾陈塞给文判一张冥纸,换算起来,不大过一两。
文判将冥币——币值太少,入不了眼——与空坛交给小鬼,有小鬼去办。
勾陈不请自坐,等待空坛装满前,貌似闲话家常:
“每一条投胎的魂,一定要喝忘川水,是吧?”这是“顺便”问的,绝无刻意!勾陈在内心里强烈澄清。
“当然。”文判颔首。
“例外过吗?”
“下官不敢说从无例外,不过,日日往返的魂体太多,难免有漏网之鱼。”文判说来谦虚。
“所以,她是漏网之鱼?”勾陈自语道,嗓音细小,处于思忖状态,无视文判在一旁,嘟哝:“可也太巧了吧?一世逃过,二世又逃过,第三世还逃过——根本不叫意外。”
“这不可能,若有这种魂体,下官‘文判’一职,早该引疚辞退。”文判听见了。
姑且不论有违文判行事态度,此事若上传,他等着耳朵被叨念到烂!
“那为何‘她’——”
“她?她找到你了?”完全毋须多言,哪个“她”,彼此都了然于心。
勾陈板起脸,不似平时嘻笑,浑身火红,仿似沐浴于怒焰之中。
“……放她去投胎,不先灌她个十大碗忘川水,让她忘掉她曾做的丑事?还放任她牢牢记得我,干扰我,激怒我,碍我的眼!”
这就是铁铮铮的失职!
文判淡淡瞟来一睨,眸光微冷。
“狐神大人又怎知她没喝?”
“因为她认得我!”血淋淋的证据,辨无可辨!
“那代表什么?下官纵容吗?对她,下官绝无徇私,该饮之水、该受之罚,何时入世、何日离世,样样尊奉天意。”文判磊然光明,不见半丝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