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FlyHigh!”
随著最后一个字收尾,舞台灯光瞬间熄灭,一万多名观众有志一同呼喊著同一个名字--“林阳风、林阳风”--声音几乎掀翻小巨蛋屋顶……
升降台缓缓下降,林阳风的耳机传来舞台总监的声音,“倒数四分钟。”
当台子整个没入舞台平面,蹲在下方的工作人员拿著手电筒给他指路,“那边,小心头。”
林阳风弯腰在低矮的走道中疾冲进入临时更衣间--那是舞台下,为了快速换造型而隔出来的小空间。
中心人物一现身,一群人从四面八方涌上,男人站定身子,让工作人员帮他脱衣服,穿衣服,按照指示抬起左脚,换右脚,化妆师凯莉忙著给他擦汗,补妆,取下造型耳环,发型师狂喷造型剂,毫不客气在他头上又拉又抓,务求在最短时间把他唱快歌时的阿飞头弄回情歌王子造型。
“还有两分钟。”
短片快播完了。
倒数六十秒时,他已换下那身劲歌热舞的庞克服装,取而代之的是最适合他情歌王子的白色西装,还顺便喝了几口水。
跑到外面,小跟脚踏车已经准备好,他利落的跳上后座。
当场内的歌迷喊著林阳风的名字,他正由场外的走道绕过小巨蛋,负责运送的小一边发狠的踩踏板,一边跟他说,“放心,来得及。”
黄区前,手持对讲机的小正翘首等待,见人来到,大喜,低头跟对讲机那头的人回复,“货到,准备签收。”
所有人都注视著主舞台时,林阳风已经在小掩护下,悄悄进入副舞台下方的升降点,蹲定。
“倒数十秒,预备。”
大萤幕的影片播完了,聚光灯从不同的地方打下来,集中在他的上方,工作人员按下开关,他缓缓从副舞台升起……台下一阵尖叫。
他拿起麦克风,在钢琴的伴奏下,唱出了他最为拿手的曲风,慢版情歌。
双眼微闭,一字一句都是感情。
刚才连跳四首,其实他还很喘,脖子跟背也一直在冒汗,但这些都无损他的嗓音跟唱功。
他被誉为近年最出色的情歌歌手。
第一年就开售票演唱会,有人猜他只是昙花一现,是嘛,十七岁的孩子,哪里懂什么情歌,不过就是长相好了一点而已。
第二年他连开了两场,耳语仍在,哎,不过是运气好了一点而已。
他辩驳的方式是一年一年的开,场地越换越大,并在小巨蛋启用的几个月内,就登上那个舞台。
今天是他十周年的第一场演唱会。
所有的演唱曲目都是歌迷票选出来的,他唱得很开心,歌迷也听得很开心,中间虽然有一些小失误,时间差也没有抓得完全准确,但他在心中还是给这场演唱会打了很高的分数。
而那些瑕不掩瑜的缺失,明天他都会修正。
说嘴浪费时间,他一向喜欢以行动证明,十年来都位居一线,“好看”及“好运”绝对不是他屹立不摇的原因。
虽然外貌不是他走红的原因,但还是要好好照顾的。
此时,林阳风躺在自家的美容床上,让信赖的化妆师兼美容师凯莉给他卸妆,顺便按摩脸部跟肩颈。
两人认识是因为两年前他到沙漠拍摄写真集,凯莉直接飞到当地跟他们会合,第一天见面不甚愉快,自己也不知道是哪里惹到她了,大家吃晚饭的时候明明还好好的,喝酒的时候她对他开始有意见,他想,好男不跟女斗,让她就是。
晚上,有人砰砰砰的敲他的门。
从猫眼看到来人拿著一箱家伙,他内心想,好啊,你这女人,我都忍耐不跟你吵了,你居然想续摊?
门一开,凯莉把他推进房里,反身锁门,喝令他,“脱上衣。”
男人大惊,双手护胸,这女人想干么?
他虽然花名在外,但那些都是误会,他可不是随便的人……
“在想什么。”凯莉啧的一声,拿起手中的工具箱,“天气太干,给你做保湿,不然明天妆上不去。”
很有职业道德的男人乖乖脱了上衣躺上床,女人从手机里叫出心灵音乐,开始给他按摩脸部跟颈部,上泥膜。
女人的声音硬邦邦,但指尖的抚触却温暖舒服。
“写真集露不露手臂?”
“露。”
女人在他手臂抹上精油,开始一来一回的轻揉。
“有没有露胸露肚子?”
“……有。”
“裤子往下拉,露出肚脐。”
她的手开始在他胸腹之间移动。
男人觉得不太好意思,但香气舒缓,加上她指法实在舒服,什么时候睡著的也不知道。
醒来发现自己头下有枕头,身上有被子。
进房叫人的助理笑得东倒西歪,“大哥你怎么会床头床尾颠倒睡,没穿衣服,身体还油腻腻,香喷喷的,你昨晚做什么了?”
看助理一脸淫笑,男人想,算了,只能怪自己女友一个换过一个,前女友多到对面不相识,所以才搞得形象不佳。
吃完早餐后,他回到房间,对著镜子看了一下,发现被好好照顾过的皮肤状态,看起来还真不错。
他平常化妆大概要一个小时,那天凯莉大概只花了一半的时间就完成,站在旷野沙地的绝美景色中,摄影师一边按快门一边喊气色赞。
那天之后,凯莉夜夜闯他闺房,强迫他脱衣,蹂躏到他睡著,连每晚敷面膜的女性工作人员都饱受干燥之苦时,只有他的皮肤依然弹性光泽好上妆,摄影师十分开怀的说,根本就不用反光板了。
林阳风知道人才难得,于是当下次再有工作,他立刻跟顾姊说,能不能找上次那个,他喜欢。
看著他出道的顾姊一个栗爆敲下来,痛得他差点飙泪。
“别乱来。”
“我单纯的只是欣赏她的专业。”
“真的?”
“真的啦。”林阳风真的觉得自己很冤枉,情史丰富没错,但他从来不对工作人员下手。
顾姊想了想,“我要问问,她挺忙的,要看看时间接不接得上。”
“她很有名?”
“那当然,你耶,你耶,你家连垃圾桶都是从英国运来的,拍摄影集的化妆师能不有名吗?凯莉原本要回法国探亲,是看在你顾姊的分上才延后假期的。”
“那顾姊再帮我一次,我觉得这次照片拍得很好看。”
后来顾姊果然神通广大的又帮他把凯莉磨来了,而且先下手为强的把他的行程都定上。
写真集,录影带,上节目,杂志访问,演唱会……
两年的相处下来,两人已经不像刚开始时那样互看不顺眼,平心而论,男人觉得自己跟她还挺能聊的。
她绝对不是那种温柔佳人,但他就是很爱跟她说话,男人后来想想,大概是因为她从不应酬他的关系。
从来没人会对他说“你这种打扮好丑”,除了她以外。
“服装师不会害你,你应该多采纳他们的建议。”嫌弃的看著他的领带跟衬衫花色,女人皱眉摇了摇头,一副看到惨剧的模样。
好,他知道自己品味不佳,但工作人员通常只会说这样的搭配“很特别”,不会有人否决有艺术思想的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发现自己会在化妆、卸妆这样与她独处的时间里,跟她谈一些正经事。
因为凯莉从不敷衍他。
十周年的第一天,男人内心很多想法。
“以前经过还在建筑中的小巨蛋,当时想,如果有一天能在里面开演唱会就好了,后来第一次站上那里,又想,如果明年能加场就好了,第三次的时候则是在想,真希望十周年时可以在这里,我今天在台上,过往的一切都浮现,觉得这样就十年了,好不可思议。”
“怎么,你当时不是应该想,再说我帅啊,再说我好运啊,大爷再过十年还要站在这里,气死你们。”
男人笑了,事实上也是。
他说的是真话,但凯莉也没猜错,十年岁月不是一段短时间,那个瞬间,感觉很复杂,有感性的部分,也有自满的部分,既谦卑,也傲慢。
“你真不浪漫。”
“浪漫没屁用。”
“你在家讲话也这样?”
凯莉发出一个鼻音表示没错。
“你家小帅哥居然受得了?”凯莉有个同居男友,据说是位黝黑小帅哥,半年前因为身体不适住院,凯莉急瘦了一圈,下巴都尖了,被他们称为战警的人突然一下子就会红了眼眶,推掉所有能推的工作,就为了专心照顾那个人,他才知道她有男朋友,而且看起来感情非常好。
“那你就放心吧,他乃真诚大丈夫,真心爱我,不要说只是言语实在,他连我不擅长家务,夏天会脚臭都不介意。”
男人无言了,只能说,真爱惊人。
虽然说,脚臭乃人之常情,不足为怪,但庸俗如他,还是希望自己的女友白白又香香。
“被你这样一说,我想起来,好像一阵子没听见你讲菲菲的事情了。”
“分了。”男人轻描淡写的说,“她想出国,不过我没时间,她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