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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说让我放过你哪里?”方少良眼神深邃地看着他,修长的指尖从他的颈部一路滑落,滑过他的肩胛,滑过他的心口,拉长声音问:“是这里?还是这里?”

  忽然跳起,曲醉云急急说道:“大表哥,我真的不是你想的那种人……我、我对这种事情没兴趣,也勉强不来……你若是喜欢男妓,只要肯花银子,外面就找得到……”

  看他涨红了脸,像是受了惊吓的小兔一般,方少良不禁笑道:“看把你急的,我不过是亲了你一下,又没有做什么,你这是要翻脸了?还记得我上回和你说过的话吗?”

  曲醉云身子猛然颤抖一下,随即低下头。

  他勾了勾手指,命令道:“坐回来。”

  紧咬唇瓣,曲醉云盯着那椅面,动也不动。

  方少良声音一沉,“别再让我说第二遍。”待他恨恨地坐回去,才满意地笑,“这才乖。我不过是让你来我这里吃顿饭,你却像受刑似的,左磨右磨,让我等得心烦,我不惩罚你一回,下次你就敢拖得更久了。”用手一指那剥好的荔枝,“把这个吃了。”

  将那颗荔枝捏起放入口中,曲醉云狠狠地咀嚼了几口,仿佛那是方少良被他咬碎在齿间。

  方少良似是看出他内心所想,微笑道:“你若是觉得这样解气,就不妨咬得再狠些,就算让我死在你的唇舌之中,我也甘愿。”

  曲醉云忽然横眉怒目地瞪他,像是憋了一肚子怒火又不能发泄的小孩子一样。

  笑着伸出食指,方少良在他唇边揩去一滴汁液,指腹收回,放在自己口中吮了一下,“嗯,味道比我想的要甜些。”

  脸瞬间变得更红,想不到他这样无耻的动作都做得出来,让自己最后一口果肉如骨鲠在喉般,不知道是吞是吐。

  将身子探过来,他眯着眼笑,“你敢吐了它,我就有办法让你吃得更多。”

  曲醉云瞪着他,嘴唇紧抿,一双手将衣服捏得死皱,衣服上淡淡的兰花印染也被捏得全无生气。

  侧目看了眼他的动作,方少良笑道:“你这衣服穿了三年,也不嫌旧?难道府中没有拨给你们做衣服的银子吗?还让你穿得这么寒酸?”

  “孤儿寡母的,用钱自然要省着些。”曲醉云终于开口,但口气不善。

  方少良却挑了挑眉,“好,以后每月再给你们多拨二十两月钱。”

  曲醉云顿时心一沉,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母亲时常教导,寄居在这家中,行事要处处低调小心,切不可和人胡乱攀比吃穿用度这些身外之物,免得招人间话。

  如今他随口就要给他们加这么一大笔月钱,招人间话倒还在其次,难的是,自己该怎么向母亲解释。

  思及此,曲醉云连忙改口,“我们的银子够用,只是母亲向来节俭,不许我在衣服上过于奢华。所以大表哥的好意只能心领,银子是万万不能收的。”

  方少良的身子向后一躺,舒舒服服地靠着椅背,看着曲醉云纠结无奈的表情,心中舒爽极了。他就喜欢云儿被逼得忍无可忍时露出的这副神情,那种欲怒不敢怒的样子,总让他恨不得再多撩拨一下,就像是往烈火再浇上一勺热油……

  可惜绿墨端了饭菜来,在外面柔声地询问,打断了屋内这番有趣的交手。他懒懒的回应,曲醉云忙跑去给她开门。

  绿墨浑然不知屋内刚刚发生了什么,只将食盘端进来,嘴里说着,“大少爷之前去侯将军府时,吩咐过今天不在府中用午饭,所以厨房就没有按照平日的食谱在今天为您采买新鲜的芦笋,这会儿再去买又怕耽误了时辰。于是他们就擅自将清炒芦笋改成了清炒莲子,都是用今天从莲池中摘出的新鲜莲藕莲蓬。这会儿厨房主事的张千就在门口候着请罪……”

  方少良对于吃极为讲究,食谱每七天一换,三十天为一轮次。如果更改了,厨房轻则被罚月钱,重则会被赶出方府。方家招厨子虽然条件苛刻讲究,但是月钱也是一般富贵人家的三倍,所以谁也不愿离开。今天这张千擅自作主也实在是无可奈何。

  听着绿墨的回禀,方少良并未立刻表态,而是看了眼曲醉云,问:“我记得你喜欢吃这道清炒莲子。不如你尝尝看?倘若做的还过得去,就饶了张千。”

  他都这样说了,曲醉云哪敢说不爱吃,只得点头吃了一口,然后称赞道:“这莲子虽然清炒却不油腻,且带有一股清香味,搭配的莲藕也很爽口。”

  方少良别有深意地笑道:“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果然是什么人该配什么菜。”他对绿墨交代,“和张千说,今天多亏有表少爷为他说情,这次就饶了他,下次再这样擅自作主,我可就没今天这么和善。”

  原本担心大少爷发怒的绿墨轻呼一口气,露出笑容,转身出去向张千报喜。那张千在门口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听了绿墨的回话,立刻笑逐颜开,又对她千恩万谢一番,还许了一桌好酒菜要感谢她帮忙。

  “大少爷说了,这都是因为表少爷在这里为你说情,我可不敢居功。”

  张千却道:“那表少爷是什么人?能有多大的面子?当然还是绿墨姊姊的功劳大。我要念,就念绿墨姊姊的情就好了。”

  她抿嘴一笑,既开心又得意。

  第2章(1)

  整个方府上下有好几百人,曲醉云早已听惯了冷言冷语,看惯了白眼,对此,都可以做到平静微笑的回应,唯有一人,会让曲醉云自心底往外泛着寒意,这个人就是方少良。

  不记得是从何时开始怕他的,也许是在自己十一岁的时候吧……

  那时候方少良十七岁了,府中的人都尊称他一声大少爷,而他那捉摸不透的阴寒性格,也让府中众人都敬而远之。他只在老太太和父母面前会露出笑颜,平时纵然是笑,也带着鄙夷之色。

  但即使如此,府中的那些姊妹依然将他当作天神一般看待。方苑霞和方丽瑶更是自小就“哥哥”长“哥哥”短的叫着,跟在他后头满府跑。

  偶尔来到东府看见方苑霞用那种崇拜至极的眼神望着方少良便觉得好笑,有一次,真的忍不住笑出声,结果给自己惹了大麻烦。

  那天自己正好犯了花粉过敏的毛病,正不停地打喷嚏,眼睛鼻子都是红的。听见方苑霞正在吹嘘方少良有多么多么聪明,说他和新任知府比较背云疆律法,竟然把知府大人给背倒了。

  虽然正狼狈着,自己却忍不住笑了,不巧被方苑霞听到,极不高兴地当面问:“你笑什么?你觉得我在骗人吗?”

  “不是。”自己当时一脸沉静地说:“背律法胜过知府,这只能说明大表哥的记忆力超群,而知府大人才刚上任,之前为了考试苦读的四书五经中,并没有本朝律法,所以败北也不稀奇。”

  方苑霞气得顿足,指着他的鼻子骂,“你这个不识好歹的东西!若不是咱们家收留你,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忍饥挨饿遭人白眼呢,现在竟然敢看不起自家亲戚,你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吗?”

  她的指责让人很无语,自己何曾有过看不起的意思?但是她正在气头上,也不好反驳,只能平静地答道:“我自然不是聪明人,因为这世上本来也就没有几个聪明人。”

  “什么意思?”方苑霞瞪着他。

  “聪明人就不会作茧自缚地没胎做人了。做只飞鸟,做条游鱼,自由自在地括着,比做一个人简单舒服多了。人都是太笨了,才会选择没胎为人。”

  这一番论调出口,把方苑霞惊得目瞪口呆。而旁边忽然传来某人拍手的声音,随着那声音而来的,还有方少良慵懒的“赞许”--

  “说得好,我们都是红尘俗客,好在还有表弟这样冷眼看尘世,慧心无双的绝顶人物衬着,才不显得这世问太过寂寥无趣啊。”

  他这番话,那愉讥讽之意极深,心知自己是得罪了府中最不能得罪的人,找了个借口赶快溜走。临走时,恰好对上他的眼--那双深邃幽冷,带着几分探究,又世故精明得完全不似十七岁少年的眼,看得自己心头一惊。

  那日的第二天,倚云苑外面靠墙种的一排桂花树都被东府来人给挖了,一看就是有人故意欺负。

  母亲看到后,立刻冷下脸来问:“是不是咱们家得罪东府,否则好好的为什么要挖我们的桂花树?”

  想不出自己能得罪什么人,若有……就只是昨日说错了话,于是据实以告,结果……被母亲罚在院中跪了整整一夜。

  不过是无心之语,却害自己受罚,从那之后自己说话做事就更加谨慎小心,所有的锋芒都收敛起来,所有的傲骨也都打磨下去。

  寄人篱下,气节算什么东西?留着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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