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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要用什么来形容一个文不成、武不就的『堂堂男子汉』?」越秋雨笑望着他,明媚的水眸中隐隐带了一丝不屑。

  许文远立刻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般跳了起来。

  「你当爷真不会写这作业?」

  「那你就拿回去自己写啊!」

  「写就写,怕你不成?」许文远转身便想回房写作业。

  「我想小侯爷的作业应该可以顺利过关,不至于被退吧?」越秋雨冲着他的背影再凉凉丢下一句。

  他立时怒发冲冠。「爷的作业能不能过关,你大可拭目以待,哼!」

  他加快脚步回房去,心里暗下决定,哪怕要翻烂四书五经,也一定要作出一篇花团锦簇的文章,教越秋雨刮目相看!

  第3章(2)

  只是他没想到,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当他回到自己的房里展开作业,仔细一瞧,当场倒地。

  「这是哪个缺德带冒烟的龟孙子出的烂题目?!」可见他上课时一点也不专心,连授课的夫子是谁都记不住。

  不过这题目……对于有认真读过、哪怕只是半部《论语》也好,要写这个题目都不难。

  因为题目是——(子曰)。

  夫子布置题目时估计也想过,丁字号馆的学生是出了名地混,出太难的题目不仅为难了学生,更是为难自己——谁知道这群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霸王做作业不顺的情况下,会不会盖他布袋、揍他一顿来出气?

  因此夫子干脆将文章题目订为(子曰),想让学生们选择《论语》中任何一句话,自行发挥,横竖也不要求他们考状元,只要能日出一点意思就好,夫子在打分上一定会很宽容的。

  可夫子哪里知道,这世上还是有人连《论语》都不读的,比如越秋雨和许文远。

  至于其他不自己做作业而出钱请徐青代做者,那纯粹是懒惰了。

  越秋雨不识四书五经,连百家姓都背不全,当然做不了这篇名为(子曰)的作业,因此将麻烦丢给了凌端,又被凌端扔给了徐青。

  但她也不在意问题是怎么解决的,反正结果是好的即可。

  只可怜了许文远,一本《论语》,他就只看了开头《论语》那两个字,又如何做完这份作业?

  偏偏他还在越秋雨面前夸下海口,这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啊!

  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点亮烛火,准备熬夜不睡,跟这本《论语》耗上了。

  时光匆匆转眼过,不知不觉,更敲三响,许文远也只读了半本《论语》,读得头晕眼花、心火中烧啊——

  「这个『子』怎么如此多话,成天『日』个不停,若让爷遇见他,非缝了他的嘴不可!」这可怜的孩子,读书读傻了,都忘了圣人已逝,方留《论语》供后人缅怀。

  许文远读得都快吐了,也没选好作业的题目。

  他聪明却爱玩,对于自己有兴趣的事,自然是学得呱呱叫,一出手就教人拍手叫好。

  但对于自己没兴趣的事,真是不好意思了,从小老侯爷叫他读书、练武,他就有本事气走、整垮约莫近百名西席和武师,且他一直以再创纪录为人生目标。

  作梦也想不到,有一天他会突然需要读书,这真是报应吗?因为他以前作恶太过?

  还是夜路走多了,难免遇到鬼?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小侯爷终也碰上了命中克星,要开始倒大楣了?

  谁也不知道,总之许文远是读了一宿《论语》,读到看见「子日」两个字就想吐。

  他可以随便选个题目,比如—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再胡诌几句话交差的,毕竟他也不信夫子敢退他的作业。

  无奈他虽好玩,性子却有些偏激又较真,既然杠上了越秋雨,无论如何便一定要拿出一篇有水准的文章让她说一个「服」字。

  他脑子聪明,《论语》读一遍便能倒背如流。

  但常言道: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单单一部《论语》,其中的奥妙又有多少?

  读不透这本书,又如何作出一篇高水准的文章呢?

  许文远只能反复研读着这部充满着「子日」的《论语》,打定主意,文章未成,他就不出房门了。

  他这样苦读的事传入越秋雨耳中,只是耸耸肩。「临时抱佛脚,也不怕被佛陀给一脚踹到地狱去。」

  她佩服许文远的毅力,却不认同他的做法。身为少主,她从小就懂得「术业有专攻」,这世上没有全才,有人爱文、有人好武、有人手艺一流、有人擅长偷鸡摸狗……可不论他们最厉害的是哪一项,在上位者只需要将对的人摆放在对的位置上,让他们尽量发挥其专才,为集体谋福利就好。

  而她,将来的绿林魁首是不需要事事过问、亲力亲为的。

  如果做老大,还要什么事都亲自上场,那让底下的人做啥?天天吃饱睡、睡饱吃吗?

  所以说,像许文远这样,明明有其他方法能达成目标,却选择最笨的——埋头苦冲,是会让她看不起的。

  只是她不待见许文远的努力,却有人对他的拚命多所赞赏——庄敬的未婚妻紫娟就成天揪着他的耳朵念,人家堂堂的小侯爷都懂得上进,怎么他就是糊不上墙的烂泥,永远都不懂得用功?

  庄敬脾气好,每次紫娟发火,他总是又哄又劝,把人当祖宗似地高高供着,任打任骂,他绝不还手。

  可他脾气越好,紫娟便越瞧他不起。男人软弱成这样,这还是男人吗?因此,她从甲字号馆来到丁字号馆叫骂的次数更频繁了。

  越秋雨起初还忍着,毕竟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她不好插手。

  可紫娟越骂越难听,竟将全丁字号馆的人都骂进去了,只道进丁字号馆的不是笨蛋、就是白痴,全是一些活着也是浪费米粮的垃圾。

  丁字号馆的人见惯了她的泼辣,也懒得理她。

  但越秋雨心里不舒服,就想揍人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不舒服,反正每天听着许文远的消息,听说他没日没夜地苦读:听说他吃得少、睡得也少,整个人瘦了一大圈;听说他的书僮为了劝他多喝一碗粥,总要跪地求上半个时辰,他才肯放下手中的书随便喝上几口粥,便把人赶出去,继续苦读;听说……

  总之,关于许文远的传言越来越多,她日日听着,莫名其妙越听,情绪越发不稳。

  如今再被紫娟一撩拨,整个人便炸毛了。

  她也不废话,直接走过去,一指封了紫娟的哑穴,然后拎了对方的衣领把人扔了出去,高高挂在丁字号馆前的大榕树上。

  「手下留——」一个「情」字都还在庄敬舌尖打转,未婚妻便被丢出去了,他只能苦笑看着越秋雨。「你何苦与她计较?」

  「怎么?你心疼?」越秋雨撇嘴。她不信面对这样的泼妇,庄敬还能有几分眷恋?

  庄敬笑得更苦涩了。心疼吗?紫娟是他的未婚妻,她受惊了,他是该心疼,但两人不同心,连互相了解、体谅都做不到,又何来心疼之情?

  只是他担个未婚夫的名头,总不好眼睁睁看着她受欺负,却一句话也不说吧?

  「你明知她是个不晓事的,与她计较,不是堕了你的身分?」

  「姑奶奶心情不好,再被她吵得头疼,没揍她一顿已是给你留面子。」越秋雨外表虽是一如平常的冷静淡漠,但声音里却添了浓浓不耐。「她不晓事,你该晓事,叫她少到丁字号馆撒泼,否则下回姑奶奶直接毒哑她,让她永远不能再开口骂人。」

  闻言,庄敬也没生气,只是定定地看着她。

  越秋雨起初并不在意他的目光,但他看得实在太久,仿佛要直视入自己的心底似的,让她不知不觉心火又起。

  「看什么?莫非想为你的小未婚妻出头?」越秋雨的手探向腰间的软剑。「那就放马过来吧!」

  庄敬摇头。「今日之事本就错在紫娟,我有什么好出头的?只是……我很意外,以你的修为,竟然也有失控的时候,越秋雨……你的心乱了。」

  越秋雨倏地一愣。她的心乱了吗?武功修为到她这种程度,是极少真正失控的,除非有什么东西正中了她的死穴,否则她的自制一向很好。

  但,是什么乱了她的心?她不知不觉陷入沉思,连庄敬出去解救紫娟都没发现。

  她想着最近发生的事,都很平常啊,没有特别让她上心的,又怎会乱了她的情绪?

  没道理,但事情偏偏发生了,究竟哪里不对?

  是什么东西、什么事情、什么人……

  一张嘻皮笑脸的面孔突然浮上脑海,让她的心思起伏得更加剧烈。

  那是——许文远。

  第4章(1)

  十天后,许文远终于交出了生平第一份作业,算不上好,但也不差。

  至少,以纨裤子弟的水平能写出这样一篇文章,足见他下了功夫。

  尤其夫子看他整个人瘦了一大圈,青衫穿在身上空荡荡的,薄弱得教人心疼,加上眼圈、苍白的脸色……即便没亲眼看见他用功的样子,也能想像出这十日他是多么努力在和那本《论语》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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