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不婚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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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呢?因为你二嫂太爱你二哥,所以……”

  “她好像没那么爱我二哥,爱到可以放弃一切,不过她很爱儿子,因为孩子一出生就住进加护病房,她为此费了很大心力去照顾。”

  “他早产儿吗?”

  “不是,是天生体质弱,才出生就发高烧,之后三天两头跑医院,简直是用抗生素养大的。后来二嫂把自己的儿子和大哥小孩一比,明白什么是对孩子好的,毅然决然放下高薪工作,回乡下当农妇。”

  “所以你以后也要回老家种田?”

  “我爸妈从不勉强我们回家乡,二哥想要带二嫂回家,是因为他对农村有着热爱。”聊天中,见李薇不知不觉吃下过多食物,和见底的盘子,阿尚心想,明天该给妈妈打个电话,说食材的分量要加倍了。

  “很好,现在我们对彼此有初步的认识了,接下来……”

  “要问我星座、嗜好、兴趣?”他起身,收拾餐具。

  “才怪,我不认为那种东西有助于了解一个人。”她跟着离开座位,小心翼兴地把餐盘端进厨房,见他优雅地拿起手套、围裙,她忍不住冲上去。阿尚意外地看着朝他冲过来的李薇,笑问“怎么了?”

  “我想帮你系围裙,可不可以?”她伸手向他索讨。

  “为什么?”

  “不知道耶,就觉得觉得帮男人系围裙超性感的。”性感?这还真是奇怪的感觉,但他没反对,把围裙交给了她。

  李薇摊开围裙站在阿尚身后,双手绕到他身前拉过围裙。她不是故意从身后抱他的,也不是刻意吃他豆腐,只是她的手太短,而他的背太宽,于是她的脸贴上他的背……他微微呆一可是她不想离开他的背,于是拿着围裙的手兜在一块儿,时间就在这里落下定点。

  阿尚深吸了口气,轻唤她,“小薇。”

  “拜托啦,一下下就好,被赶出家门的可怜女人迫切需要温暖。”他叹气,拿走围裙,转过身。由于他是要五毛给一块的慷慨男人,因此他环住她的身体、轻拍着她的背脊一下又一下,缓缓的、速度极慢的,然后用媲美c片的醇厚声音说:“不要难过,这不是你的错,终有一天,你母亲会明白你想要的是什么。”温暖铺天盖地罩了下来,他不是棉被也没有晒过太阳,但暖暖的气息比晒过太旧的棉被还教人舒心极意,如果人们会对温暖上瘾,那么,他的怀抱将是她最迷恋的371C。

  “如果我妈故意装不明白呢?”那么,她可不可以赖在他怀里,继续享用他源源不绝的体温?

  “天底下的父母都会为子女妥协的,多给她一点时间。”他没有听懂她的弦外之音,一心替两母女的和解做打算,亳不介意自己在人家妈妈眼中,是“妄想攀上高门的穷小子”?

  “阿尚,我有没有说过,你是很好的男人。”

  “没有。”

  “那我现在说了,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我是天底下运气最好的女人,随便几句话就拐到你收留了我。”她真诚地说。

  “像你这样的女生,走到哪都会有人愿意收留的,我只是运气比别人好一点,在你需要时刚好站在你身边。”他柔声回应。

  李薇笑开怀,抬起头对上他的视线。“我要改了刚刚那句,阿尚,你不只是很好的男人,还是很善良、很谦逊、很会安慰人的好男人。”她用力吸气,要把他的味道通通吸进记忆体里。

  她和阿尚不是一见钟情,但这个晚上,她爱上这个善良谦逊又会安慰人的好男人,并且她不惶恐这份爱情来得太快、太急。

  第3章(1)

  床很舒服、阿尚睡在对门很安心,但李薇仍旧睡得不好,也许是因为第一次离家出走。

  昨天晚上,爸爸打手机给她,她对爸爸说:“爸,如果我照着妈的意思,嫁给她喜欢的人,我一定会恨你们一辈子。”

  家里电话是用扩音的,妈妈听得一清二楚,怒气冲冲抢过话。

  “哪天等你发现身边的朋友嫁的全是我挑的那种人,身上是名牌衣、名牌包,名牌珠宝,吃美食、住豪豪宅,出入开的是名车,而你只能苦哈哈的等月初拿到薪水,一个月勉强上一次馆子,到时你会恨死你自己。”

  妈妈的话让李薇硬了脾气,她刻意不对妈妈说话,“爸爸,如果真的是那样子,那么我宁愿恨自己也不愿意恨你,因为,爸,我爱你。”

  妈妈听她故意把自己和丈夫切割,冷笑回答,“好啊,我倒要看看你可以坚持到什么时候。”

  电话被挂断,她暴跳如雷,大小姐脾气瞬间发作,气得在客厅里转圈圈,指着空气不知道在对谁说话。

  “我已经成年,早就学会对自己负责,在我眼中,没有名牌就活不下去的女人既可卑又可怜,我半点都不羡慕她们,我宁可当一本封面不怎样,内容却丰富到不行的好书,也不愿意当一本封面金缀钻的杂记……“豪宅怎样?住过啦,不稀奇!名车怎样?坐过啦,也不过一般般!有什么了不起,心灵的幸福不是靠那些东西得来的。”

  她大吼大叫、青筋暴张,阿尚却没被她的怒火吓到,反而给她一杯卡布奇诺,拉她坐进沙发,在说出一句句的“没关系”、“不要急”、“慢慢讲”之余,静心听她抱怨。

  她讨厌卡布奇诺腻人的甜味,但不得不承认,甜食真的能够安抚人的情绪。

  大家都说:男人受不了爱抱怨的女人,可从头到尾,阿尚没有表现出半点不酎烦,他专心听她抱怨,偶尔给她一点思索空间,让她在思考的同时慢慢平息怒焰,两个小时后,他成功地让她摆脱怒气。

  最后,他做出结论,“只要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你一定可以走出自己想要的路来。”她说:“我妈总觉得我很笨,尤其在我决定到出版社上班时。”

  “为什么,那不是跟你大学所学相关吗?”

  “她认为聪明的女人,会在人生最美丽时,替自己找到一个好男人,而不是有一份好工作。”

  “你并不这么认为,对不?”他明白她的想法。

  “我认为一辈子当千金小姐、千金少奶奶是件可悲的事。”最可悲的是,她从小到大就是被这样训练着。

  “那可是许多女人一生的梦想。”

  “却不是我的,我想,我一定生错家庭了,有的人适合当千金,有的人适合当苦力,而我刚刚好是后面那种。”

  “苦力?见他上上下下打量她,她满脸通红,清楚那种眼光的意思。

  是,她打破一个盘子、两个碗,擦完桌子的抹布直接丢进垃圾桶,换下来的衣物扔得满浴室,说要帮忙收衣服却把他洗干、晾干的衣服弄得必须重回洗衣机,再被蹂躏一次,她做的坏事罄竹难书,一整天下来,她充分向他表达了自己是千金小姐的事实。

  但他的耐力真的很惊人,每次出错他都没生气,只会用温柔得近乎宠溺的眼光望着她笑,反倒是她以小人心度君子腹,老是想,他没说出口的话一定是,这个千金小姐啊……她举起右手做发誓状。“不能怪我,我不过是缺乏训练,假以时日,我会比奴婢更像奴婢。”还奴婢咧,她以为自己活在中古世纪哦。

  可他没反驳她的奴婢,只是笑着回答,“做得不好也没关系。”他的语气中有浓浓的、让人安心的成分,让她一听二听三听,越听越相信,觉得一切都没关系。

  离家出走,没关系:独立做自己,没关系;不会做家事,没关系,只要他在身边,所有李薇做出来的“罄竹难书”通通都没关系。

  之后,她又嘟嚷了一些废话,他一样认真听,直到她倦了,身子慢慢地倒向他的肩膀、头滑入他的胸口,直到她在他怀里寻求温暖的企图越来越明显,他抱起她走回卧室!那个像坐云宵飞车的感觉,带着她飙啊荡啊,荡进梦境里。

  她不知道他在自己的床边停留多久,只晓得在沉沉入睡前,她握住他的衣角,不准他的温暖退位,可他终究走了,同一时刻,她清醒,睁大眼睛。

  快睡吧,她告诉自己,然后她数羊,先数奇数再数偶数,然后数三的倍数、五的倍数、七的倍数……在九的倍数数到一百八十九时,她终于入眠。

  李薇是被恶梦惊醒的,她猛地坐起身,见镜中的自己头发乱蓬蓬的,眼角还有着未干泪痕,她揉揉眼睛,对着门喊“阿尚”.

  没回应?她皱眉。

  她害怕一个人在家,从小就怕得要死要活,只要没人在身边,住惯了的家会马上变成鬼屋,下一刻会有鬼从床下钻出来、从冰箱冒出来、从衣柜里跳出来。

  她最最最最最讨厌一个人在家。

  扯起喉咙,再喊一声,“阿尚。”

  还是没人回应。她看一眼桌上的闹钟,才六点半,他去了哪里?心开始发慌,视线扫到衣柜后面,她似乎隐约看见怪兽尾巴长出来,床底下,她感到震动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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