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嫁了几年?”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舔着唇吐出那段年月。
“五年。”
“他从一开始就打你吗?”他强迫自己问。
“起初没有,直到一个月后,他发现帐是我在管的,他只要想用钱,就得经过我。”她说着,轻笑出声,直到听见那笑声,她才知道她笑了出来。“然后,他开始酗酒,对我动手,再道歉,跟着又酗酒,再动手,又道歉,直到他再也不觉得道歉是必要的。”
那自嘲的笑,揪紧了他的心。
所以那男人竟然是为了钱打她?如果她不给,他就打到她给?她怎能忍那么久?怎能忍到五年那般久?
然后,他想起她的梦呓,不禁暗暗咒骂出声。
该死,是为了她的爹娘。
什么样的人,会让女儿嫁给那种畜生,还要她忍?
五年?!狗屎,她没有被活活打死,简直就是奇迹。
忽然间他恼怒了起来,如果他早点离开京城,如果他早些遇见她——
“你希望我去杀了他吗?”他问。
她愣了一愣,在他怀中转过身,然后发现眼前的男人是认真的。
他嘴角眼中都没带笑,刚毅的下巴,微微紧绷。
她知他上过战场,他说过,她也听过他和梁老爹他们聊起在异国征战的生活,他说得很少,谈笑居多,讲得像是玩笑,可她知那些都曾发生过。
在这和平盛世之中,他比谁都还清楚杀戮的可怕,但他厌了,所以才在这。
蓦地,心一热,泪上了眼。
他抬手,拭去她的泪,哑声再问:“你希望吗?”
“不……”她仰望着他,将小脸偎进他粗糙但温暖的掌心,以小手覆着他的手,悄声道:“这双手,不是杀人的手。”
一句话,裹住了他的心。
他瞳眸收缩,屏住了气息,这女人不知道她说了什么,她不清楚他曾经干过什么勾当,可那很受用。
她将他的手,拉到唇边印下一吻。
“谢谢你。”她含泪捧着这男人的脸,在他唇上,颤颤印下一个吻,贴着他的唇,悄然告诉他,“但他已经不是问题,再也不是了……”
她的吻,好轻好柔。
他喜欢她这样主动吻他,他喜欢她喜欢他的手,他喜欢她的唇、她的发、她的眼,和她这双又小又白的手。
抬手握住她的小手,他看着她,告诉她。
“我不会打你……”他以大手覆着她的脸,用拇指抚她的唇,哑声承诺:“永远不会……”
白露喉头一哽,心紧缩。
“我知道。”她偎进他温暖的怀中,闭上了眼,悄悄说:“我知道……”
将那娇小脆弱的女人紧拥,他深深吸了口气,将她的味道,吸入心肺中。
该死,他好喜欢她,好喜欢她这样信任他、依偎着他,他和她的身体如此契合、这么刚好,每次拥抱她,他老觉得她像是在瞬间填满了怀中一直存在的空洞,就像她生来就是为他而打造,只是在他被赶着投胎时不小心遗落在哪里。
过去,他总告诉自己,他来是为了她,为了让她好睡,不要夜夜惊梦,可天知道如果现在怀中没了这个女人,他能睡上多久。
就如同他赶走了她的噩梦,她也驱赶了他的。
每当他在夜里惊醒,她身上那淡雅的香气,像是嵌在他怀中的温暖娇躯,总也让他莫名安心。
无法自抑的,他收紧双臂,将她拥得更紧。
夜雨霖霖,寒冻了大地。
他怀抱着她,和她一起,温了身体,暖了心。
那是一段,他这辈子过得最平静的日子。
晨来,他会与她一起去附近,有时骑着马,有时就靠两条腿四处溜跶。日出后,她在药堂协助看诊,他则去帮忙收成、炮制丹药。午后,她常忙得恨不能有三头六臂,他会自动出现帮着她解决争议。
然后,在夜里,当万籁俱寂,夜深人静,他会溜到她房里.和她依偎,同她缠绵一起。
他一直知道,她是个感官很纤细的女人,只是因为那段过去,才变得那般压抑,可她的五感很好,她的知觉非常敏锐,所以才能那么快学会分辨那些药材的差别,她甚至只须尝过一口,就能清楚说出丹药里的各种成分与份量多寡。
当她接受了他,对他敞开自己,便再也藏不住半点心思。
她对他的反应极好,一个挑逗的吻,一记火热眼神,就能让她的脸红透。
她的表情变得万分生动,羞怯、恼怒、娇嗔,她的一颦一笑,一喜一怒,都深深牵动着他的心。
他好喜欢她抚摸探索着他的身体,那么羞涩又好奇,不知道该如何做,却依然努力试着学习。她怯怯的丁香小舌,和那双爱在他身上游移的纤纤小手,总能让他很快就硬了起来。
他知她不太喜欢被压在身下,她总对早年被凌辱的事还有阴影,她不喜欢被控制,所以他教她坐在他身上,教她骑他像骑马一样,起初她依然有些不安、觉得羞耻,但当她发现这个姿势能随她控制深浅快慢时,她很快爱上了它。
而他喜欢看着她在他身上律动,看着她雪白的身子因他而泛红,看着她蛾眉轻蹙的咬着唇,看着她想起身又舍不得离开,看着她情难自已、嘤嘤娇喘出声的模样。
他喜欢看她的香汗悬在那小巧的下巴,挂在那粉嫩的蓓蕾上,在他每一次悍然向上挺入她身体里时,抖颤震落。
他喜欢她试图控制,吸气再吸气,小手死命的抵着他的小腹,却总在最后仍无力支撑,娇羞的含泪瘫倒在他怀里战栗。
他喜欢看着她因他而失控,看着她脸上因他而娇羞、欢快、喜悦,情不自禁。
但他最爱的,还是她总不由自主的想触碰他。
即便是在白日,她也常会忘了旁人在看,小手总不小心的停留在他身上,有时是为了拿东西给他,有时是因为他脸上沾了东西,但更多的时候,就只是因为他刚好站到了她身旁。
她会轻触着他的手臂,让他去替她拿东西,或告诉他制药的程序,抑只是叫他调整炉火,或如何翻炒药材。
所有的人都注意到她待他的不同。
她和其他的男人,依然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可对他的靠近却半点不介意。
他晓得人们开始说起了闲话,但因宋应天不曾真的娶了她,给过她任何名分,没人敢对她多说些什么,毕竟她掌握着药堂的经济大权。
他应该要提醒她,可他不想她缩回手,而且他其实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她待他不一样,他在她心中,有一个位置。
他希望他们知道,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是他。
当人们瞠目的看着她触碰着他时,他总是会忍不住露出有如白痴一般,得意洋洋的笑。
他甚至开始计算几位陌生的药商,将他误认为宋应天的次数,显然那姓宋的家伙,平常根本不会到药堂帮忙,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误认。
他并不想当宋应天,但他喜欢他们认为她和他是一起的,他喜欢她属于他的那种感觉。
有好几回,他都有一种,他已经在这地方,和她生活了许多年的错觉。
一天夜里,当他来到她房里,她已备了盆热水等着他,她什么没说,只牵着他的手,要他坐到床上,帮他脱了鞋、褪去袜,然后跪在床边替他洗脚。
他不是大爷,从来没有人这般为他洗脚。
这辈子,他不曾觉得自己如此笨拙,他巨大的脚,在她那双小巧的手中,看起来又丑又脏,而且八成很臭,但她一点也不嫌弃。
他想问她为什么突然这么做,可声却卡在紧缩的喉里。
她小心翼翼的将他粗壮干涩的脚捧在手心,拿布巾洗去他脚上的汗垢,用小剪子替他剪去断裂的趾甲,再以某种石子磨去他脚掌边缘裂开却未完全脱落的脚皮,跟着拿布擦干,然后帮他粗糙的双脚抹上了油。
她的动作轻柔又小心,她只是捧着他的脚,他却觉得她捧住了他的心。
她神色自然的倒掉了那盆洗脚水,然后才回到床榻上,一句话没说,好像她之前就替他洗过脚似的。
之后,她夜夜都帮他洗脚,再没间断过。
然后,有天早上,他睡到自然醒,还未睁开眼就感觉到她的温暖,嗅闻到她的香气。他在晨光中睁开眼,看见她就在身边,窝在他怀里,忽然间,他明白了一件事——
他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
他原以为他再也无法过着平凡的日子,再也无法好好睡上一觉,再也无法真正的放松下来,这辈子休想。
但他是放松的,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放松。
他原都已经习惯,也打算背负那些冤魂一辈子,可这女人却让他一夜无梦。
他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
只要和她在一起。
他就可以。
美梦由来最易醒。
他不是笨蛋,他清楚现实总是会在你最料想不到的时候迎面而来,所以他总习惯事先做好准备,他从来就不喜欢被意外打击。
因此当他看见那老头,扮做客人前来买药时,他早已有了心理准备。不多时,老头去了茅房,他晃到茅房外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