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得回去,回去看看那些曾经照顾过她的大叔大婶,那些开朗乐观的人们,也许会有像她一样幸运的活着。
柱着拐杖,虽然不容易,但她在乌日西坠以前终于回到山道上。
细微的黑尘随风卷着,那是焦土,风将它们吹散,带到四方,几处的火光烧着残金的货架、旗帜,横尸遍野。
霜不晓拖着脚步,慢慢的走,偶尔蹲下去察看那些脸上尚有血色的人有没有鼻息,一步步沿着山道走过一遍,最后她伫立在风中,泪,悄然地滑过心口。
不论情况有多糟,起码、起码,不能让他们曝尸荒野,她得想办法安葬他们。
她翻动那些盗匪抛弃不要的货物,找到一把铲子。
蹲下身,她握紧铲子挖起地来。
第7章(1)
垂云夜幕吃掉了仅有的光亮,风刮过霜不晓单薄的身体,她仍旧专注着手上的活,泥地缓缓的被挖出一个洼子,她压根没注意有点点的火光,且为数不少的由远而近,逐渐往她这里过来。
“够了,住手,你疯了吗?”庞大的身影,蒲扇大的手握住她手中的铲子,强制她住手。
霜不晓迟钝的抬起头来,眼里是一片呆滞、茫然,冷风吹乱了她的发,小脸苍白如纸,嘴唇一点颜色也没有。
来人是去而复返的土匪头子。
“不是要赶路吗?边界离这里可还远的咧,回这里做什么?你就算把一双手挖烂了也埋不了那么多人,你到底有没有脑筋!真会被你气死!”他骂声咧咧,只是那斥责声里夹杂着他自己也说不出来的东西,那是他当了土匪后再也不曾在心里汹涌过的东西。
真心实意的关心一个人,不带任何目的。她说不出话来。
“喂……”
“他们……都帮过……我……不能让他们躺在这里……我的良心……会……过不去。”眼睛聚焦,认出了人,呐呐的解释,在寒风中待太久,连嗓子都哑了。
“良心、良心,你都快跟他们并排躺在一起了,还跟老子讲良心?良心要真值钱,我脑袋给你!”瞧那身子抖得像落叶似的,不像话!
霜不晓垂下头,还想要往下挖,铲子却不听使唤,“当”的声滑了下去。手,抖个不停,一丝力气也没有了。她试图用左手抓住右手,一只手不行,两只,总成吧?可惜,两只已经疲劳过度的手都不听使换了。
“娘的!”他咒骂道。
她那还叫手吗?
“还看、还看,你们这群混蛋赶快给老子动手,杵在那里当挺尸啊?谁敢偷懶,今天的入帐就没他的分,赶快干活去!”他转头,恶狠狠的朝拿着能能火把、锄头、挖铲,还有很多工具,围成半圈的男人们大吼。
男人们摸摸鼻子,一哄而散。老大今天特别暴躁啊。
霜不晓很累,累得连转个头都不容易,但在那些火把的照亮下,她模糊的看见那些土匪分工合作,有的开始挖洞,有的用板车搬运尸首,有的砍树,把木头劈成两半,要替那些人做墓碑。
他们要埋葬这些丧命在他们手里的人。
真是讽刺!
霜不晓何尝不知道,人是最矛盾的动物,黑的不一定黑透,白的也不见得纯然洁白,总有一道灰色的沟横在中间。
“你给老子过来!”派完工作的人回过头来吆喝动也不动,呆呆跪坐在泥地上的她,可看她虚弱的模样,口气不觉放软,“站得起来吗?”
她缓缓点头,哪知道因为跪坐过久,下肢已经不听使唤,起身时一阵头晕目眩,人就往后倒了下去。
倒进一双强壮的臂弯里。
“我把你当妹子,没有非分之想,你不要以为老子吃你豆腐。”已经稍微知晓她的个性,真的不敢再领教她那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性子。
霜不晓疲乏的闭眼,点头。
贼头扶着她走到大树下坐着,示意一旁跟着他的喽罗将火把拿近一些,好让他看清楚霜不晓的情况。
斑驳火光下的她摊着一双手,原来是左右手破皮了不知几回,几乎血肉馍糊,连破布都黏入血肉中,难怪她痛得连握拳都没办法。
“你这样不行,你需要休息还有治疗。”即便是大男人的他,看了这样子也觉得痛到骨子里去,她居然吭也不吭一声,她这心性,唁。
“我有你给的金创药。”虽然疲倦,她仍是逐宇说得清楚。
“金创药又不是万灵丹,你以为能治百病吗?我山上有个学过医的,他医术很不错,你让他瞧瞧,瞧瞧,我才心安。”
“我要看着他们入土。”那些曾经照顾过她的人都还没被安葬,她不放心。
“你不信我,明天你一睡饱我就带你来看,这样可以了吧?”
“好吧,我信你就是。”她的声音细如游丝,几乎快虚脱,那山寨,看来还是非得走这一趟的。
这天好长,长得没有尽头。
贼头交代了一声,抱起已经疲倦到一搂入怀抱就几乎睡着的她,以最快的速度往山寨而去。
长期的疲劳,再加上焦心过度,霜不晓没能如愿的在身子痊愈以后离开山寨,她在那叫飞虎的寨子住了一个月。
三十天后,她收拾包袱,与贼头一起下山。
贼头领着她入城镇,再由城镇的海港搭船越过国界,搭的是大船,加上不是月圆潮汐涨期,风浪平稳,一路平安抵达排云国边培的一座小城。
两人在码头话别。
“抱歉,我只能送你到这里,我这贼头身分敏感,在排云国,就算大街小巷也可见官府通缉我的画像,我要踏上那土地,就跟自投罗网没两样,你能谅解吧?”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接下来的路,她真的要靠自己了。
“谢谢大哥这一路护送,小妹感激不尽,没齿难忘。”霜不晓深深鞠躬,再多的话都没办法表达她内心的感激。
“咱们自己人,说什么感激!”男人哭很孬,可是他再不走,就孬定了!“三天后我会搭这艘船回始国,这期间你要有事都可以来找我,要不,派人捎个口信也可以。”
她点头,没开口书明她并不打算在这小城逗留。
下船后,她要直奔京城。
这一别,这辈子大概没有再见的机会,但是从凤京到排云国,这趟长长的旅行教会了她很多事情,人跟人之间的缘分只要有过一段就好了,其他,随缘,不用去强求。
“多谢王大姊,后会有期了。”跳下马车,头戴帷帽的霜不晓向驾着马车的中年妇人道谢。
笑开略带摺皱的脸,妇人看不出年纪,但是一开始自我介绍时她说人家都喊她一声王大娘,是个职业牙人,这次出门是上京城办事,途经霜不晓上岸的靠诲小城镇,这才让她搭上了便车。
两人一路作伴到京城倒也相谈愉快。
“冲着你沿路叫我这声大姊,我住在青石镇,有机会到青石来,大姊我作东带你四处游玩。”她嗓门大,说话也不含蓄。
“一定。”
“就这么说定喽!”王大娘爽快俐落的甩了马匹一鞭子,辘辘马车声响起,辗起灰尘,远远地去了。
站在路边的霜不晓看着纵横交错的大街,原来这里就是掌握排云国生命动脉枢纽的京城。
她赞叹的看着、瞧着,只怕两只眼暗不够用。
房舍连绵,街道整齐,和凤京很不一样的地方在于这里处处有飞花,处处可见河道和船只,五月不是太热的季节,恰是排云国的小麦丰收季节,船道上时时可见工人上货、卸货,粮市亦很热闹,其他行当也跟着生气蓬勃。
这里的民风比凤京开放,路上不是只有男人在做生意,也处处可见女子从事各种行业。
眼前全是安居乐业的老百姓,各种摊子摆开,一片红红绿绿,灿烂耀眼。
这模样,哪像有过流血事件发生,民生凋敝的痕迹?
霜不晓出身宫廷,太清楚一个国家的根本就是人民要安居,才有繁荣又富有生命力的社会。
要是发生过动乱,少有国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让社会秩序恢复如常,所以可以推测现在的掌政者应该是个不错的君王。
她悠悠的闲逛,问了皇宫所在,也问清了该往哪走,道过谢后,她缓缓往最宽阔的一条青石板路走去。
她纯粹只想问路,不料顺道听了不少闲话。
话说几年前大皇子夺权,幽禁逊帝和他的爱妃,眼看皇宫内廷就有一场无法避免的内乱,不料他们远送到始国充当质子的凤鸣皇于领兵回来勤王,最后,皇后猝死,大皇子下狱,十几户高阀外戚抄家流放,如今改朝换代,选贤与能的新王登基,国家强壮,远景多好又多好……
又说逊帝获释以后便和爱妃迁居东大门的宅邸,过着只羨鸳鸯不羨仙的生活。
王朝代代更替,政局代代不同,哪个宫墙根下没有埋骨,哪个宫梁上没有挂过冤魂?
但是前仆后继想要坐上那把椅子的人从来没短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