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完美老公进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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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他一进门,她就知道是他来了,那步伐、那身上的古龙水,这几天熟到不能再熟。

  当场被人赃俱获,要缩回手吗?不,张驭晓很大方的摸了摸。嗯,如他想像的柔软。

  “你这是做什么?”怪异的感觉滑进孙立言心底。

  “头发上面有脏东西。”

  明显的不信。

  这种坏心眼的巫男哪来的好心?肯定有鬼!

  窄版紧身牛仔裤,黑色整排钉子中筒靴,长款军用大衣,耳垂两排钻石耳钉。

  戴着大墨镜见人,看起来似乎力求平民打扮,其实不然,他就算只穿一九九元的衣服出现,依旧给人鹤立鸡群的感觉。

  那墨镜遮去他半张脸,光天化日下出门,不想被包围,要躲粉丝,可想而知,他的自由少得可怜。但在这里——

  “麻烦你把墨镜拿下来,这里光线很充足,我不是你的粉丝,不会骚扰你的。”

  瞧瞧,人精神了些,立刻无视他Boss的身份。不过虽然腹诽,张驭晓还是拿掉了墨镜,露出招峰引蝶的脸来。

  “你在听什么音乐?”她不执勤的时候几乎都在听音乐,他看过,远远的。

  戴着鸭舌帽,身穿棉T、连帽外套、贴身裤搭着牛仔短裤,脚穿布鞋,就像一个小男生。

  她不跟其他保全在一起,似乎很喜欢白屋外面那片松林,每次回来,衣服上面会夹着掉落的松针。

  他要求她随传随到,所以她能拥有的闲暇时间很少,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记得那看过的印象。

  “要听吗?”看在这几天他天天来医院报到的份上,她难得主动示好。

  “我对音乐的要求品味是很高的。”

  孙立言把刚从耳里掏出来的耳机作势再塞回去——

  “唉,不要这样。”他捞过耳机,放入自己耳里,可眼光不由自主的由她包裹着层层纱布的小腿延伸到两只脚板。

  那脚趾圆润的脚底下,有他看过因为长途奔跑几乎磨破一层皮的惨不忍睹模样。

  为了到处找他,拼了命的找,这么奋不顾身,有哪个女人这么傻?

  送她进医院时,她痛得死去活来,甚至晕过一次,可是从头到尾没掉过一滴眼泪,这女生的强悍,实在出人意外——也令人心疼。

  他得死命的告诉自己才能把眼光从她的脚上移回来。

  “很痛吧?”

  她笑了笑,说的却是——“谢谢你送我来医院。”

  “我也谢谢你救了我。”迟疑了下,他非常难得的向别人致谢。

  “那是我的职责。”

  “你对自己的职责都这么拼命吗?”那么的义无反顾。

  这年头说要拼命的人很多,真的拿命去拼的人却没有。

  “得看跟着的是什么样的老板。”她意有所指。至于他,她只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也没想到他一离开自己的眼皮下就真的出事了。

  想不到张驭晓伸手把她的头发揉乱,一想到那么爱穿热裤的她,歉疚难过的情绪都浮了上来。

  “我是好Boss,不过你不会后悔牺牲一条美腿,我的好以后你会知道,先说好,可不能上瘾喔!”

  “老王卖瓜,而且这种支票一点也不可靠。”她边躲魔掌边唾弃。

  “老王的瓜可也是要经过GAS标章认证,消费者才肯买回来的。”经过辅导检验、管制,就跟猪肉得经过CAS认证的意思是一样的。

  孙立言索性翻身,来个置之不理。

  不管他这粒瓜是冬瓜西瓜南瓜北瓜还是胡瓜,少理为妙!

  “要不然我顺便找个整形医师帮你整一整,要恢复光滑幼嫩也不是不可能。”

  她的反应是充耳不闻。

  张驭晓也不以为意,自己找了张椅子搬到床前坐下,并没有拔掉耳机,就这样和孙立言面对面,听着同一首歌。

  空气中有那么一段时间是停止的——只有光尘在空气中弥漫跳舞。

  “这MP3里怎么听来听去就只有一首歌?想不到现在还有人在听他们的歌。”张驭晓的神情很淡,但仿佛还带着一股悠远的思绪。

  “‘狂潮’可是亚洲天团,怎么到你嘴里好像很过时似的?你们同是音乐人,没有不知道的道理啊。”

  音乐从来没有过不过时,只有经典与否。

  “一个已经解散的摇滚Band就跟散沙没两样,现在的粉丝见一个爱一个,用过就丢,恐怕早就不记得,像你这么长情的才少见。”对明星偶像情长,那么是不是也代表她对感情也很执着?

  “他们一路跟着我走过来,陪我度过很多时候,在我心里,他们是最特别的,当我失去爹妈,剩下一个人在瓦砾堆的时候;当我在军校里一个人都不认识的时候;当丛林战我以为会死在伙伴的枪下时;在我迷路,困在沙漠,以为会渴死的时候;当我遇到难关觉得快要过不去的时候,都是他们的歌声安慰了我,你觉得我有多么喜欢他们?”

  她偏过头,望着窗外医院的庭园,院子外面有一棵不知的树,风吹过树梢,叶子窸窣作响。

  张驭晓知道他的粉丝多如潮水,但是他无法确定是不是有人像孙立言喜爱狂潮那样的喜欢他。

  这让他想起了过去年少的时光。

  “为什么当保镖?”他忍不住问。

  “那你为什么要当歌手?”她反问,侧着脸的她半身仿佛镀着阳光,像个天使般。

  “因为不想浪费我这张脸啊。”他一如往常般的嘻皮笑脸。

  “我是战争孤儿,没得选择。”她轻描淡写的带过。

  在爆炸中失去所有,包括外交官的爸爸、妈妈、弟弟、妹妹,所有她上一秒还熟识、在聊天、或道别或是微笑以对的面孔,一瞬间全化为乌有。

  她不明白老天留她这条命要做什么?她在瓦砾废墟中被好心逃难的人带到避难所,最后进入政府供应食宿学费的军校,在那里,她学会的就是为国家杀人、救人,她支援过不同国家,参与反恐及武装解除行动,后来高层内部发生分裂,一向照顾她的格斗教练问她要不要跟他出来,她答应了,于是有了黑水武装保全。

  他伸手,用手背贴着她的脸颊,就这样放着,什么话都没说,只是那双冷星般的眼睛涌现没有人见过的真挚情感。

  “你很了不起,我很遗憾……”

  “我不需要同情,我很喜欢我的工作。”孙立言心神一震,立即把脸转开。她有些懵了,他的手心很暖,那股莫名的暖意似乎渗进了她的心底。

  战争对许多文明国家而言是一种不必要的罪恶,可是也有很多国家拿战争当幌子,做为惩恶的手段。

  孤立无摇的人,求救无门,求偿也无门,她走的这条路,救一条命算一条。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也是孤儿。”张驭晓的瞳孔有些黯然,“我是跟着祖母长大的。”他显然比她幸运了些。提到了祖母,他的语气中有抹掩饰不住的温情。

  孙立言点了点头,什么都没说。

  他们是主从身份,只相处过几天,接触的时间要不是硬碰硬,就是玩躲猫猫,如果扣掉事发当天还有住院这几天,他们比较有互动的也就是现在这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那么面对他,她那卜通卜通跳的心是怎么回事?

  这几日他天天来医院报到、来看她,只能说他的确是个有良心的雇主。

  她怎么能够因为这样就觊觎起鲜美的他?显然医院单调的生活会让人变得脆弱。

  人呐,要懂得趋吉避凶,追求平安,喜欢上太帅的男人则叫自找死路。

  第3章(2)

  面对着他迫人的凝视令人无法忽视,她开始像毛毛虫似的动来动去,像是想找个舒服的姿势。

  “想坐起来吗?躺太久,不舒服吗?”

  “叫护士。”她想按铃叫护士来帮忙。

  “我来。”他说着放好靠垫,抱着她坐起来,乔了个姿势让她坐得舒服。

  这几天她行动不便,只要他在,很多事情都靠他照顾。

  就是这种逐渐改变的行事作风让她不习惯,像他那样的人,那种个性,却做这么温柔的事,实在违悖常理。

  把人安置好,张驭晓感觉双手空空,一如几天前。他干脆拿起水果刀,迳自把带来的水梨对分去籽,还削了皮。

  只是卖相真差,跟狗啃的没两样。可看在他很尽力的份上,孙立言什么都没说。

  她很久不曾感受到被人照顾的感觉了。

  因为生活环境的与众不同,她常常忘记自己只是个二十几岁的女生,天冷了,感冒了,自己加衣服;肚子饿得凶了,自己找吃的;要是受伤了,随便贴个绷带,要不置之不理;碰到解决不了的事情,也习惯自己硬撑过去。一直以来,因为她的懂事独立,向来只有她照顾别人的份。

  她从来不去想,也不让自己有软弱的时候。

  不过,一个人太艰难的时候,她也曾希望能在男人面前把自己软化成柔弱的水,做一个被爱护的小女人,安心的生活。

  虽然不能确定眼前这个男人给她的温暖是源自内疚于她的腿还是其他原因,她还是充满感激与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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