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十二年了!我难道还会在乎你爱不爱我吗?我只要你娶我!用娶我来证明我的青春没有虚度、我的追求终于有了结果!”
“一张写有你我名字的结婚证书并不能证明什么。我不爱你,甚至连时间都无法给你,如果我娶了你,你依然得一个人过日子。”
林森总是忙的,从学生变成助理教授,当了助理教授之后,又成为继爱因斯坦之后,全球最伟大的物理大师钦点的研究助理之一。这两年还不时在欧洲几所大学讲学,他租来的住处,一年有十个月以上空置着……
然而,即使空置着,他也不接受她搬过去当他的室友的请求,不管她为此做了多少死缠烂打的事。就像他的心,宁愿一生空荡荡在那儿,也不会打开一个缝隙让她进去……
周又铃觉得她的心终于被伤透了。
“林森,我是跟在你身边最久的人,虽然你不爱我,但无法否认我是最了解你的人。你的心是铁做的,不想爱上什么人的话,就不会爱上,我知道得太清楚了。但如果没有得到你的心,至少要得到你的人,要是,连你的人也无法得到,那么,我就非要一个名分不可了!不然,我无法对我自己交代……我会一直在你身边耗着,直到烂成一堆枯骨……”
“又铃……”
“放过我吧!林森,你放过我……”她崩溃痛哭,觉得自己不仅心碎了,更痛的是,连等同于性命的尊严与骄傲也碎成灰屑了……
那是她对林森最后一次的死缠烂打。对他发过无数次疯,流过无数眼泪,在最后一次,奏效了。
不是因为她的爱、她的痛苦或她的泪,而是给她十二年的情意,一个结清似的安慰奖,他说,这是他仅能给的。
所以他们去登记结婚。正式成为夫妻的那天下午,他就搭地铁到伦敦上课去了。他给了她公寓的钥匙,与他的存摺,却没给她他上了锁的卧室的钥匙。
然后,那半年,他一直在伦敦,就算回来剑桥,也是待在学校的实验室里,连家门都没踏进一步。她若是想找他,只能打电话,而他每次只能给她五分钟。
在一个又烂醉如泥的晚上,周又铃跟一个爱慕她许久的香港留学生上床了。那个可爱的男生第二天醒来就捧着一束花向她求婚,说会一辈子爱着她;而她只是点了根菸,赤裸地坐在床上抽着,以着还不算清醒的脑袋迷迷糊糊地想着,原来,也不是非林森不可……原来,这世界上,除了一个永远不会爱上她的林森之外,其他都是很轻易就会爱上她的男人。
那是最后一次的试探,她打电话找到林森,对他说:
“我出墙了,跟别的男人上床了。”
“……然后呢?”林森总是言简意赅。他不在乎她做了什么,只想知道她找他做什么。
“那个男人小我七岁,但他说要娶我,已经送了我一颗三克拉的钻戒、一辆小跑车,这两天说要买间房子给我。”
林森在电话那头静待。
周又铃唇边勾起冷笑,笑着自己的痴心妄想。许久的静默之后,她深吸了口气,说道:
“我可以跟你离婚,但是,林森,我要听你一句真话。”
“离不离婚,在于你的方便。不能用来跟我谈条件。”
“你……不想回答,是因为知道我会问什么,对吧?”
“抱歉,我得去开会了——”
“你知道!你知道我要问的是章令敏,所以你不想回答,对吧?”她大叫。
他没回答,只淡淡说了再见,就挂掉了。
是啊,他怎么会回答?不管他爱不爱章令敏,对他来说,都不关她的事,所以他一个字也不会跟她说。她怎么又犯傻了?以为是林森的妻子、是章令敏曾经的好友,就有资格质问那段从来没机会把暗恋发展为明恋的爱情?
人活到了三十岁,蹉跎了大好青春,却没有变得聪明,真是活得太失败了!
然后,她决定离开英国,找了林森离婚,其实只是为了好好看他。她不知道日后她会飘落在世界的何方,但可以肯定的是,此生再也不容易见到他了。
三十岁以后,她把日子过得很精采!
她交过的男朋友有欧洲小国皇室的王子、南美洲的丛林探险家、埃及的考古学家、美国的知名电影制片、巴西的足球明星,以及更多记不住名字长相的富家公子或知名学者……但她并不快乐。
一天比一天更不快乐。在她四十五岁时,就觉得世间的一切刺激都乏味极了,所以跑到日本,找了个安静的地方,每天就做两件事:泡温泉与发呆,决定余生就这样烂掉算了。
不过就算乖乖找了个地方烂着,还是控制不了桃花满天飞,追求她的男人总会蹦出那么一两个。
也好,打发时间尚可。
然后,她就接到了来自于章家的——章令敏生前告别式邀请!
这是个愚人节的恶作剧吧?章令敏怎么可能快死了?
她跳起来,决定回台揭发这个恶劣的骗局!
……
她周又铃还活着,章令敏怎么可以死掉?
可是,她死了。真的死了。挂着完美的圣母面具,直到呼出生命最后一口气,也没有拿下。
章令敏,你果然是个狠角色!我败给你了!
年轻时,她冷笑地认定章令敏总有面具挂不住,露出狰狞真面目的一天;年轻时,她自负地认定她会爱林森一辈子,就算他不爱她,她也要追随他到死亡那一刻!
章令敏成功了;周又铃失败了。
人生没有如果!就算她周又铃最后放弃了林森,也不会愿意见到林森与章令敏有情人终成眷属。她会发狂的。
好啦,现在一切一了百了,章令敏与林森,这一辈子是彻彻底底的不可能了。一个死了,一个在天涯飘泊着。
那她,在冷笑完后,又该怎么办呢?她还活着,自己一个的活着,怎么办呢?
这时,收音机里突然播放着一首沧桑的歌,由一道沙哑女音唱着——
天 黑了 孤独又 慢慢割着
有 人的心又开始疼了
爱 很远了 很久 没再见了
就 这样竟然也能活着
你听寂寞在唱歌 轻轻的 狠狠的
歌声是这么残忍 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
谁 说的 人非要 快乐不可
好像快乐 由得人选择
找不到的 那个人 来不来呢?
我 会是谁的谁是我的?
你听寂寞在唱歌 轻轻的 狠狠的
歌声是这么残忍 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
你听寂寞在唱歌 温柔的 疯狂的
悲伤愈来愈深刻 怎样才能够让它停呢?
天 黑得 像不会 再天亮了
明 不明天 也无所谓了
就静静的 看青春 难依难舍
泪 还是热的 泪痕冷了
寂寞在唱歌/词:施人诚
艰难锁在眼眶里的泪,终于流了下来,却不知道是在为谁而流……泪,滑入口中,苦苦的,涩涩的……寂寞的歌,还在如泣如诉地唱着……她的人生,也依旧得继续走下去……很辛苦,很失败,很孤单,不过,都无所谓了……
后记
好久没有翻阅诗集了,不管古诗还是现代诗。
诗,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一种文体。它能以最简练的短句,排列出最精彩的意境,因为如此,我始终觉得“诗”这样的存在,非常神奇。
虽然我是没有能力做诗的,但对于那些写出能让我起共鸣诗句的诗人,我总是无比拜服。在正当迷恋时,自然在书局里不断搜寻,看到那些人写的诗集,翻也没翻,就直接抱回家……当然,有没有看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书柜里的诗集,有的被重复翻阅,都翻得起毛边了,有的却还一如刚从书局领养回来的样子,整本书干干净净,没有摺痕、没有毛边,顶多只在几页令我有感触的诗句上,写了几句感言。
在如今一切依赖电脑的时代,我们需要查找什么知识,都只需在网上搜寻就能轻易获得,甚至买书,也有网路书店完美到家的服务。这便注定了实体书店的门庭冷落车马稀,无可挽回地朝式微的路上走去。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静下心来捧着一本书读上大半天了。尤其是诗,这些属于我的诗集,在属于我之后,看完的、看一半的、没怎么翻的,就堆放在那儿被静静遗忘,想想,竟有两三年没搭理了啊!
在准备开新稿的那几天,清理完所有书柜,找出可能用得着的工具书,也把所有现代诗都找了出来。一本一本翻看,看着曾经在里头写下的感言,也看着每一个摺页的地方,重读那几首曾经让我深深铭记的诗句。
于是我发现了一个现象——十几年前曾经令我喜欢到非要背起来,甚至另外抄写在笔记本里的某些诗句,如今读起来有些并没有太大感觉了,甚至怀疑当年怎会为了这样的句子感动得半死,甚至为了那首诗而买下一本诗集,对着那诗写下满纸荒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