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姊,别在孩子面前说这些。”纵有诸多不是也已是过去式,何必提起来伤了孩子。
“小彤呀!姑姑是有口无心你别想太多,你那时髦的母亲真不是好女人。”根本不配当个母亲。
哪有孩子生下不养跑去兰屿和男人同居,然后被人抛弃了又搭上一间车行的老板,听说人家是有妻有子,没多久让人抓奸在床告上了法院,关了六个月才放出来。
后来好像跟了个跑车的司机,一年四季身边的男人都不是同一个,越混越回去的攀上个老头当人家的地下情妇,很少有空回来探望十月怀胎的亲生女儿。
少数的几次是来要钱的,二嫁四嫁也不知道要叫她罗太太好还是张太太,说不定下回来伸手又改了。
“姑姑,你哭够了吧!我来打电话给仙仙的同学问看看。”没有童年的雷秋彤表情微黯的转移话题。
她已经大得不需要母亲,即使她从来不曾拥有。
猛然一怔,雷霭芳失神的摸著脸。“呃!不必打了,一大早扰人清梦多不好意思。”
那我们不算人吗?雷啸天父女无奈的一视,倦意全写在脸上。
“大姊,你不怕仙仙发生危险吗?”一个小女孩在外总是不太好。
“怕又有什么办法?她几时走的我都不知道,真有个万一我怎么向她父亲交代。”没事出什么差,临时有事找不到人商量。
她也不想老是麻烦打小相依为命的弟弟,可是一时间上哪找人来帮忙,总不好一而再、再而三的让警方疲于奔命,人家领的薪水也不过那么一点点。
“姑姑可别又哭了,你想想仙仙最近有没有想到哪去,或是有什么朋友会邀她出游?”人不会无缘无故的出游。
“我哪知道呀!女孩子一大就神神秘秘,不是上网就是看小说……啊!小说。”
她忽地想到一件相当重要的事。
“小说?!”
“是呀!那孩子爱看小说,每隔几天就弄个几本回来,她还吵著要去见和她通信的作者。”该不会真去了吧!
“有地址吗?”雷啸天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不晓得十五岁大的女孩子在想些什么。
像他的女儿从小乖乖巧巧的不需人费心,手头不宽裕那几年会自己起床梳洗、做早餐,背著小包包等校车上幼椎园。
等到环境稍微改善了以后,她依然不用人操心地自行打理一切,念书、考试、换学校都自己来,有时家里的佣人还会觉得没事做,老说她不像小孩。
或许是没妈的小孩较常人看得远,一间又一间的餐厅让他忙得分身乏术人又女俩两、三天见不到一次面是常有的事,所以她很少和他谈起自己的需要。
女人心海底针,小女孩的心思更复杂,他永远也猜不透她们要的是什么。
雷霭芳上楼拿了一叠信下来,林林总总少说有二、三十封。“都在这里了。”
“台北市林森北路二段……嗯!应该是出版社的地址。”章盖的地址和书页上的相同。
“那要怎么办,上出版社问人吗?”她一脸求助的望著小她七岁的弟弟。
不用说又是他的责任。“出版社为了保护旗下的作者是不会透露他们的私人住址。”
“去问问看嘛!好过我们在这干著急。”肚子有点饿,待会叫春姊煮碗鸡肉粥。
“问是一定要问,但别抱太大希望,看能不能由来信中查到些线索。”雷啸天准备将所有信件带走,期望能从其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也许他信还没看完人已经回来了。
“你要全拿去一封也别留,省得我越看越心烦。”雷霭芳停了一下,似乎想到了什么,然后让女佣上楼搬了二、三十本同一人所写的小说。
“唔!就是这个作者,仙仙最崇拜的偶像,奉她为毒门师父。”是满好看的,但她怎好在女儿面前承认。
“独门师父?!”是武侠小说吗?雷啸天看了一下书面上的铅字。
欢喜楼,作者──和风。
※※※
“呼!呼!呼!累死人了,你走慢一点好不好?我脚快断了啦!”
阳光下,一个皮肤黝黑的大男孩像在和人赌著气,步伐非常大的直往上坡走,一双机伶的大眼盛满不可思议,仿佛不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他身上。
但是事实证明它的确发生了,而且近在眼前,他不被打死也会被控诱拐未成年少女,即使他从头到尾都是处于被动的一方。
而在他身后追赶的是一位十分可爱的高中女生,尖尖的下巴小小的脸,眼睛骨碌碌的相当活泼,好奇的边跑边打量骑著单车的小学生。
她也很想试试,可是怕跟不上前方的男孩,所以失望的抱紧她怀中的猫,嘟著嘴埋怨想像和事实实在差距太大了,叫人有受骗的感觉。
“你到底要走到哪去,你都不累吗?”他一定不是人。
“少啰唆啦!就快到了。”他可是穷学生,供不起她五星级的享受。
不坐公车要坐计程车,而且要宾士级的,乡下地方有车好坐就该偷笑了还要求东要求西,活该要坐十一号公车慢慢拖。
“这句话你讲了五次,快这个字的定义由你改写了吗?”她就不信有多快。
汪水仙不走了,她找了个干净的大石头坐下用手扇风,无聊地扯扯绑在石头上的红布。
“本来就快了……”走在前头的男孩一回头差点吓死了,趋紧跑向她一拉。
“你……你要死也别拖我下水,趁没人看见快走。”
“急什么嘛,人家真的很累耶!”怎么了,有人追杀他吗?
跑了一段路后,他才停下来往后一眺。“你到底是笨蛋还是白痴?随随便便乱坐。”
好险附近没熟人经过,否则他的皮肯定四分五裂包不住肉。
“我哪有乱坐,石头摆在路旁不就是给人休息用的。”她家的日式庭院就放了五十八颗大白石,具有水晶成份的那一种。
“真被你气死,你没常识好歹也看过电视吧!有哪颗石头前面会放香炉的。”人家还围上红布耶!
“对喔!干么放香炉,拜土地公吗?”怎么没看到小庙?
败给她了,好个城市大土包。“是石头公啦!我们镇上最灵验的神,你小心祂晚上压死你。”
“不……不会吧!我刚刚坐在……石头上……”汪水仙害怕地靠近他。
她不要被石头压啦!肯定会把她刚发育的小笼包压扁,变成平胸族的她会被人笑太平公主,那她会嫁不出去的,不要,不要……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离家出走怎可客死异乡,她还没见到她最崇拜的掌门人耶!好歹让她见上一面才好含笑九泉,不然她不是亏大了。
受了小说的影响,原本只是外向的汪水仙变得更大胆了,二话不说地拎起流浪天涯的小包包,一路坐著南下火车只身来到开发中的小乡镇。
天下没有做不到的事,只有不想做的事,这句话改变了她的人生观,因此她留下字条出走。
不去做做看怎知不行呢!
“拜托,你很重呐!别拖著我的手走,我还要拿你的行李。”装石头不成,重得要命。
“我很轻啦!而且行李也不大,你哇哇叫个什么劲。”真没用,个大中看不中用。
男孩用杀人般的目光一瞪。“这叫不大?你叫脱拉库来载载看。”
起码有他高中的书包五倍大,里面也不晓得装酱油还是狗罐头,撞来撞去地相当沉──他以为的酱油和狗罐头其实是化妆品及保养品。
“脱拉库?!”是乐团名称吗?
“大、卡、车,我的大小姐。”天哪!他一定是被贞子诅咒了。
早知道就听老姊的话别老上网聊天,结果一个不小心招来这个绝天灭地的大祸害,他真的后悔极了。
“卡车就卡车嘛!干么说是拖拉库,谁听得懂。”汪水仙嘀嘀咕咕地怕人听见。
“嘴巴动来动去在干么,有口香糖也不分我一片。”小气鬼。
“我哪有……口香糖,我在做脸皮运动不行呐!”这人眼睛真尖,不能偷骂。
算了,他也不是很想吃。“待会到了我家别乱说话,知道吗?”
“要到你家呀?”她以为要送她去住饭店呢!附近看来没什么好房子。
“怎么,你敢嫌弃,不要和风的亲笔签名书了吗?”他也是拗了好久她才肯给。
“要要要,你不能赖皮,说好是新系列的十本签名书喔!赖了我会哭给你看。”好幸福哦!亲笔签名书十本耶!她都要不到。
“好啦!好啦!引狼入室……哎呀!你的猫抓人。”完了,完了,老妈一定会当他和一中的女生乱来。
一世清名毁于一旦。
扬起下巴一得意,汪水仙嘲笑他活该。“谁叫你说我是狼,可乐才会抓你。”
“你的猫叫可乐?”好好笑哦!这人和老姊是同类,她叫她们大厦的中央电脑芬达。
可乐和芬达,汽泡饮料。
“很可爱的名字对不对,我取的喔!”她沾沾自喜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