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阎罗招待的地狱一月行 决明
我想,《阎王令》已经完全变成红豆和白云合的回忆录了吧……(不知道的人请去找某一本名为《红豆词》的书宝宝。)
面对一个我讨厌的角色,果然如某人青的「预言」——别太期望阎罗那个家伙的故事。不仅仅是大夥不期望,连我也打字打得痛苦万分(痛苦的程度就如同标题的那十个字),好讨厌他的个性、好讨厌他的龟毛喔!
「我可不可以不要写他?」在key完《憨夫歌》时,我撒娇谄媚地问著某人苓。
「不行!是你自己要在《红豆词》里提到这家伙的伏笔,做人要有始有终。」
是呀,等我写完阎罗,大概就真的有「死」有终了……
所幸在某人手中扬击地板激起阵阵黄泥的刺鞭下(什麽叫刺鞭呢?就是鞭子旁边插有很多根气球最恐惧、向庸医皇甫借来用用的——银针!),总算孵化了阎罗这颗混蛋,最令人欣喜的是朋友看完之後,告诉我——
「不错看耶!」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不、错、看、耶!
亲爱的宝贝们(虽然只有两个人),无论这四个字是善意的谎言或好心的欺瞒,都让我感动地喷下两大缸泪水以及生出努力迈往下一本的动力!爱死你们了!
终於在一切苦难结束後,只剩下取书名这等大事。
原本这本书有个很恶心的名字——怜我情(的确很恶心……最恶心的是想出这个书名的人还沾沾自喜,乐得很那个人就是偶!),在众人严重抗议下,换上了与电玩同名的——阎王令!
(原本还有另一提案叫「地狱行」,很快就被众人踢到天涯海角去闪烁发亮,高唱著一闪一闪亮晶晶晶。)
耶!书名定案罗!一群家伙开开心心去吃路边摊、逛书店时,竟然发现某知名作家的新书书名(也许这篇序付梓时,已经不能称为新书了)与《阎王令》仅有一字之隔——
晴天霹雳!万雷齐发!万箭穿心!
一颗瞬间消气的决明气球缩在角落一抖一抖地抽噎。
「有人书名还一模一样呢,不然还是用『地狱行』好了,我觉得不错听呀。」某人青安慰著,并且为原先落选的书名拉票。
「没关系啦,反正内容不一样,书名差不多没差啦。况且你原本准备要用的那个书名才需要烦恼呢,那个是电玩游戏的名字耶!你不是一直担心会被告吗?」某人苓眨动著无辜大眼,完全没意识到她狠狠在决明气球脆弱的玻璃心上重敲数下。
不要!不要!不要告我——
决明气球捂住开始泄气的耳朵,猛力摇头拒听。
最後重新做了心理建设下……一切维持原案。
(某人:那你这颗死气球先前到底在挣扎什麽碗糕!?还浪费整篇序文!)
(某球:这是「心路历程」耶!当然要拿出来讲讲罗……)
第一章
她并不是唯一一个跪在这里,待价而沽的货物。
除了她之外,长长的廊间还有数十名抽抽噎噎的童男童女——在贫困乡间,连讨口饭吃都是奢求,更别说是养活过多的孩子,既然自家父母无法负担,便将孩子卖子需要他们劳力或身体的买主,以一纸终生卖断的契约,换上数十锭碎银子。
她早就明白自己的命运,为奴为妓,除此之外不会有更好的下场。
一名花枝招展的艳丽妇人,穿梭於跪地孩童之间,浑身香浓的花粉味令她轻蹙柳眉。
美妇仔细打量在场每一个小丫头,挑起数名清秀可人、未来「大有发展」的娃儿下巴,满意地朝身後男子道:「这几个不错,我要了。」
「您真有眼光,这些女娃长大後绝对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一定能为您的丽花楼赚进大把金银。」男人笑咪咪地回应,动手将美妇方才检视过的「商品」拉起身,推至廊边,表示她们「已出售」。
美妇停留在她面前,恶心的香味窜入她鼻腔,久久不散。
「把头抬起来。」美妇以不可一世的姿态命令道。
她没有反抗,清灵眸子缓缓上移,对上一张浓妆艳抹的脸庞。
「丽姨娘,这丫头您也要了吧,瞧她长得也挺讨喜的,那双眼瞳似——」男子努力想将货品推销出售,但当他眼神落在女娃的脸上,原先要吐出口的「秋水般温柔」硬生生又咽了下喉。
那女娃的眼,含怒地紧咬美妇人脸庞,既不温柔也不似水,反倒像头负伤小野兽般,充满了防备及不信任。
丽姨娘摇摇白玉柔荑,「这丫头不好驯服,搞不好哪天还会反咬我一口。不了,她既非绝色美人,性子也绝不会柔顺,我可不想养条虎儿在身旁。」
她阅人无数,一眼便看出女娃儿骨子里的硬脾气。在勾栏院里,男客要的是温香暖玉的享受,除非是极富艳名的花魁才有傲气本钱,否则长相平凡又难以驯顺的女子岂不教男人倒尽胃口,更别提花上大把家产,博卿一笑。
丽姨娘付了数袋银两,领著四、五名啜泣的小俏娃离开。
「呿!你这死丫头,真不识相!」男人见买卖不成,将怨气发泄在她身上,火辣辣一掌在粉颊烙下五指红印,却打不掉她恙怒的目光。
见状,男人火气更盛,反手又是一掌。「别再用那种讨人厌的眼神看我!」
她勉强撑住自己摇摇欲坠的身躯,面无表情,彷若方才承掌受掴的人不是她,但咬破唇瓣所浮现的血红明明白白指控著男人的粗野。
疼痛引发的泪意硬挂在眼眶内,她不准许自己表现出一丝无助与怯懦,殊不知这番倔气的举动全数落在二楼厢房里层层纱幕隐蔽的魔绿瞳眸内。
墨绿色瞳孔下的薄唇缓缓扬起浅笑,黑衣包里的顾长身躯站起,拨开纱幕。
好漂亮的眼,这是他脑中闪过的评价。
那眼神像是只困兽,冷眼看著众人却又无力挣脱,待宰又不愿求饶的倔强。
「我要那个丫头。」未及深思,低沉浑厚的嗓音已经宣告似的开口。
坐於他右侧是名俊逸绝俗的白衣男子,此刻正顺著他的视线,打量那名咬著唇瓣的女娃。
「敢情你嫌光红豆一个不够,也想再收养个『女儿』?」刻意在最後两字加重调侃语气,白衣男子轻啜香茗,丹凤眼状似不经意地扫向他,「还是想为红豆买个玩伴回去?」
红豆,是白衣男子两年前在大雪中拾回的女娃娃,今年正巧六岁有馀。
「那丫头的武骨奇佳,是天生练武奇才。」黑衣男子双手环胸,短短两句算是解释。
「何谓练武奇才?若不曾痛下决心学艺,再好再硬的武骨也如同枯枝,一折便断。」白衣男子脸上浮起若有似无的阴霾,随即隐去。「我倒觉得那丫头像以前的你,尤其是眼神,真让人忍不住……」他停顿,呷口香茗。
黑衣男子转向他,等待他说完未竟的句子。
白衣男子扬睫一笑,「想收紧握在她颈间的十指,瞧瞧她求饶的模样。」他挑衅道,完全不理会身畔风雨欲来的危险。
「她不会。即使拧断那白嫩细颈,她也不会哀求饶命。」黑衣男子直言道。那双眸子太傲然、太坚韧,明明白白写著她的不服输。
「像你这种『喀喳』一声便拧断别人颈子的人,当然听不到任何求饶声,对手连哀号也来不及便断了气息。」白衣男子语带双关,薄唇勾勒出残酷而优美的弧形。
视线缓缓移至白衣男子身上,黑衣男子不怒反笑,「白云,你可以继续选择坐在这里耍嘴皮子,但若买不到那丫头,我会要你同时接下三件『阎王令』。」
白云挑挑剑眉。呵呵,有人翻脸了!
他曾经「不小心」拆掉整个阎王门,为了赔罪,也为了偿还阎王门重建费用,整整一个年头的阎王令全由他接下。虽然对他而言,完成阎王令绝非难事,却会花费他清闲度日的休憩光阴,他可不想再为难自己!
「马面,你听到了吗?还不去!」他朝始终环剑侍立於身後的长脸男子道,轻轻松松将担子丢予下属。
被唤作「马面」的男子领命而去。
白云转向黑衣男子,补上一句,「是女儿,还是将来的……白无常?」
「什麽都有可能,独独不会是女儿。」黑衣男子斜睨白云一眼,口气轻视得很,「我可不打算再收个笨蛋女儿。」
白云轻笑,自然明白黑衣男子正暗讽著府里那个武骨奇差,甚至可说是武学脓包的红豆娃儿。
「这番话若是让炎官小乾爹听到,恐怕就不得安宁了。」石炎官可是他们四个拜把兄弟中最疼爱乾女儿的人,已经到了掏心挖肺的夸张地步。
黑衣男子轻哼。
片刻,马面领著小丫头及另一个小男孩上楼。
「怎麽带两个回来?不是说只要一个丫头吗?」白云问向马面。
「卖主说这小丫头卖不到好价钱,乾脆买了男孩附带小丫头,仅算二十两纹银。」言下之意,小丫头是免费馈赠的「陪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