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和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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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凑到他面前,把手举高,手里握住被我咬过一口的咸馒头,问:“要不要捧场?”

  他想也不想,当口咬下,嚼两下,表情古怪得让人发笑。

  “不可以吐出来喔!”我把手堵在他的嘴巴上,他的胡子刺刺的,刷得我的掌心发痒,让我忍不住咯咯轻笑。

  他抓下我的手,坐到椅子上,顺势把我拉坐到他膝间。“为什么?”

  我靠在他胸前,把玩着手里的馒头,捏捏压压,压出一块硬石头。“这是一个习俗。”

  “哪里的习俗,要人吃这种咸得难以下咽的馒头?”他没明说,表情却写了我在诓他。

  “才不是胡扯,你知道刀朗人吗?他们会在婚礼时端出一碗浓盐水,里面泡着两块浸透盐水的面饼,让新娘新郎各吃一块,表示从今以后,两人同甘苦、共患难。”

  “真有这种说法?”

  “真的,它不是说法,是作法,是婚礼中必有的形式。”

  “我懂了。”

  他挑挑俊眉,抓起我的手,把被我捏得不成形的咸馒头再咬一口,嚼几下,吞下肚。

  “干啥,有那么好吃吗?”我忙把手上的馒头远远扔开,瞪他一眼,再为他倒杯温茶水。

  他推开茶水,扣着我的后脑,唇沾上我的,在热烈亲吻之后,我满嘴的咸味儿。

  拢起眉头,搞不懂他在做什么,于是我舔舔唇……天!还真不是普通咸,吃完桌上那些,恐怕得洗肾。

  他笑着把茶杯贴到我嘴边,让我漱掉满口咸后,问:“现在我们是新娘新郎,以后要同甘苦、共患难,谁也离不开谁了,对吗?”

  我弄懂他的意思了。傻瓜,我几时没和他同甘苦?不是一知道他有困难,便眼巴巴地快马兼程来到关州?

  “嗯。”我用力点头。

  “很好,老婆,以后老公说什么都要听,知不知道?”他捧着我的脸问。

  “知道,那老婆说的,老公听不听?”我也捧着他的脸问。算他倒霉啰,谁教他爱上的,是不吃亏的现代女人。

  “当然听。”

  “那老婆要告诉老公,在我们那个年代有个说法,说是学琴的孩子会特别聪明。”双手滑下,落到他的肩膀,抱他成瘾。

  “为什么?”他推开我问。

  “因为练习琴艺,十根手指头要不停动来动去,手指头越灵活,脑袋就越灵光。所以,人类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是因为我们的手指头能做其他动物做不来的事。”

  “很有意思的说法。”

  其实,我可以别说这么多废话的,可是我贪看阿朔的表情。每次,当我说着未来的事情时,他总是听得津津有味,在他身上,我满足了当老师的说话欲。

  “人类学家说,人类的始祖也是用四只脚行走的,他们花了好几百万年,才学会直立、用后脚行走。当两只手空出来之后,人类就开始利用双手做许多事情,越训练手越灵巧,慢慢地,人类的智慧就凌驾于其他动物之上。所以我们常骄傲说,双手万能。”

  他点点头,问:“所以猿猴的智能也比其他动物高?”

  “对啊,科学家对黑猩猩做过测试,它们有六岁孩童的智慧。”

  “黑猩猩?猿猴的一种?”

  “对。所以,小女子为了国家大事,就开始揉面圈,揉得很用力喔!手酸得不得了……来,乖老公,给老婆揉揉。”从这段开始,就是很明显的鬼扯,用来测验“老公会听老婆的话”这句。

  他斜眼看我。

  “看在老婆那么尽忠报国份上,不能揉揉啊?”我对他撒娇。

  “老公不介意帮老婆揉揉,但是把揉面团和国家大事串在一起,未免太侮辱老公的智慧,我不是黑猩猩,是双手万能的人类。”

  瞧,这个阿朔是不是聪明过了头?才听过的话,马上就能应用。

  “哪有悔辱!我说的是实实在在的话。”我硬拗。“不是说过了吗?手越动,脑袋越灵活,我就这样揉揉捏捏,把十根手指用个淋漓透澈,破城法子就出笼啦!”

  “你想出破城之法?”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我。

  “可不。”我把馒头推到旁边,也不管面粉沾了满脸,取来白纸,在桌面上摊平。

  我很兴奋,若此法能一举攻城、结束这场战争,我就要阿朔陪我回南园,让方煜把我身上的毒解了,在那以后,我们就能真正地“同甘苦、共患难”。

  “真的假的?”

  “好怪喔,你宁愿相信我的咸馒头,却不相信我的脑袋很管用?”我爱娇地横他一眼。

  “先说说计策,再来讨论你的脑袋管不管用。”

  他动手替我研墨、镇纸,把吸了墨汁的毛笔递给我,我接下笔杆,他无奈地看着我费力而缓慢的落笔,每一笔都粗细不均。

  好不容易,他分辨出我在描绘附近地图之后,再也看不下去,接过笔,三下两下就把图给画好。

  “看喔。”我用笔指指图右方。“上回你带我去的那片森林里有一条河,那条是流入鄂图城的河吗?”

  “对。”

  “可是我看过,它的水流并不急。”

  “那里是下游,上游在另一片森林里。”他手指着图左方。

  “很好,那我就没想错了。上回穆将军围堵上游,你非常生气,担心河水上涨会淹没军营。如果我们堵的是下游呢?”

  他考虑了一下,说:“现在雪水已经融化得差不多,围堵下游,就算真会造成淹水,也不会导致太大灾害。”

  “很好。记不记得我说过?我们打不开城门,就让百姓来开门。”

  “你打算怎么做?”

  “全军先储备好用水,然后,堵住下游造成小水患,并在上游投掷毒物。所有人都要喝水,而这条河供应城里的饮用水,我猜中毒的人不会在少数。”

  “然后呢?”

  “我们当然不能说中毒,要先假装自己的士兵得了瘟疫,一边敲锣打鼓通知士兵,营中来了神医,快去取药解病。这种说法不会引起辽国怀疑,因为有水患就很容易引发瘟疫。”

  “你说敲锣打鼓?这话,是说给城里百姓听的?”

  “嗯,如果声音传不过去,就用这个。”我在纸上画了一个大声公,这东西简单又好用,看球赛时,人人都要拿上一个。

  “又是新发明?”

  “是旧发明,我们那个年代的人想把声音放大,会拿麦克风,音量要多大就调多大。”

  “不要再拿你们的科技文明来诱惑我了。说,下一步怎么做?”他竖起双掌,拒绝诱惑。

  科技文明?听古人说这种话真奇怪,不过足见他是个很好的学生,如果他能穿越到现代,我想,他会在那里过得很舒适。

  “当我们大量散播瘟疫的讯息之后,城里的郎中自会往那方面投药,只是这样做,能解得了毒才怪。所以,在敲锣打鼓之余,我们还要‘好心地’送药物进城给老百姓治病,这药,不能多、不能少,分量大概可以医好城中五分之一的人就行了。”

  “怎么送?他们会大开城门、相信我们的一面之词?”他摇头,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不对,用纸鸢送,把药绑在纸鸢上头,待纸鸢飞进城里,立刻剪断线头。如果纸鸢不好用的话,就用孔明灯,不需要做大、做好,只要能把药送进城就行。”

  阿朔点头,一个大大的笑容凝在唇上,他懂得我要怎么做了。

  “这些药,会让百姓在城里为抢夺先乱上一场,然后……”

  “然后就有人替我们大开那两扇讨人厌的城门啦!”我笑盈盈地对上阿朔的眼睛,他的眼底满是赞赏。

  “看什么?”我被他的眼光宠出骄傲。

  “他看你,因为你总是让他惊艳不已。”

  拍拍拍,一阵掌声响起,我们同时转头,发现花美男站在营账门边。

  想也不想,我跳下阿朔膝间,冲到他身前,拉起他的双手,从头到脚把他看个仔细。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呀?怎所有好事全聚在一起?咸馒头一定是我的吉祥物。

  “我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我连声叫嚷道。

  才刚听到花美男的笑声,下一秒,我就被阿朔拉回身边。偏头,他脸色很丑,好像我被抓奸在床。

  花美男微点头,道:“是啊,我也很想你,想你为什么设计我,让我被四弟恨上好长一段时间。这笔帐,我们恐怕得好好清清。”

  “我哪有设计你?”我挠挠头,假装听不懂。

  “没有吗?”他语带威胁,要我认下。

  好吧,请他替我去跟皇后传话,是有点过分。

  “那件事又与你无关,充其量,你不过是个传声筒。阿朔脾气坏乱怪人,是他的教养太差,养不教,父之过,你可以怪皇上、怪皇后、怪乱迁怒的阿朔,就是不能把帐算到我头上。”

  花美男无奈摇头,说:“我才说两句,你就还给我一大篇?”

  “有理走遍天下嘛!”

  “有理?全是歪理!四弟,你听见啰,和亲之事与我无关,错在你把这丫头惯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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