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浅夏,也只淡淡地问了一句,「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得到答案,就进自己的房间去了。
就这样。没错,就这样。留下她这个做贼心虚的。气啊,这样云淡风轻有什么不好?她为什么要睡不着?
凌晨六点,她睁着熊猫眼起床,换上运动服,想说去跑跑步,多少能提神醒脑一点。晨跑对她来说,属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行为,譬如前天吃了大餐,那么今儿个她就会出去跑一跑流流汗,但要是店里晚上生意太忙,若人太多,她就放任自己睡到自然醒。当然啦,她所谓的自然醒前提是要凑巧碰到星期假日不上班,才有这么优渥的享受。
下了楼,穿好布鞋,不意碰到正从冰箱拿了牛奶出来的浅夏。
「你这么早起来做什么?」赖床是浅夏最孩子气的一面,要是没人去催促他,那天他可以赖到中午起来吃饭,然后再睡回笼觉。
他常说天大地大,睡觉最大。其实就算他书读得顺利,脑子反应灵敏些,跳级升学样样都领先在同侪前,但是对她来说,浅夏就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
「我跟小四他们约了一早去打篮球。」咕噜咕噜把牛奶灌进肚子,留下两撇白胡子,看见皮琪拉找纸巾的动作,他很自然地用衣袖把牛奶渍擦了。
「不是有卫生纸吗?衣服弄脏了很难洗耶。」
「反正打球也会流满身汗,衣服都是要洗的,没关系啦。」他这种大而化之的个性不知道遗传了谁。
两人一起出了门。
「我走了」他挥手。
「浅夏?」她叫住他。
「嗯?」
「关于昨天,你都没有什么问题要问我吗?」
他转了转灵活的眼珠,好似恍然大悟地道「你说那个叫萨克的男人吗?」
他摸透了皮琪拉的个性,知道她藏不住心事一定会问,所以不论有什么问题,等她来问就对了。
「我是想知道你对他有什么想法吗?」
「姐想要我对他有什么想法?他对我有什么意义吗?」
皮琪拉被他问得一个头两个大。早知道就不要问了,这样怎么接话啊?她笨蛋。
看她无辜脸上那两个黑眼圈,浅夏不再绕圈圈。「我上网Google过他。」
「什么意思?」
「我把他的名字当成关键词搜索,关于他的所有信息,总共有七十五万九千零三十一条,他在美国是个大人物,呼风唤雨,是个手眼通天的人。」说到这里,他的眼睛散发出水晶般的光彩。
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新闻对他的评语好坏参半,但是论起他在商场上的功过,推崇的人称赞他是举世无双的伟大企业家。一个人要被称作伟大,除了死后被追赠之外,活生生的人,那份能干、气度和胸怀一定是绝无仅有的了。
难怪这孩子昨天问了萨克的名字,原来背后是有小动作的。
「你不问我们怎么认识的?」
「好吧,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他是我的亲生爸爸?」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应该是,不过,他还是想听一下他的姐姐妈妈怎么说。
「你你你……你你你……」她差点窒息,这孩子老是出乎她意料之外。
「如果你不想说,我也可以当做不知道。」他无所谓地道。
「你什么时候知道我是妈妈,是小婶婶还是小叔叔泄漏的,为什么你都没有说?」这种闷不吭声的个性到底像谁?
「你真要听?」他罕见地伸出胳膊环住皮琪拉的腰,脸贴在她胸前。她也很自然地抱住他。浅夏是个不太会撒娇的小孩,就跟她一样,这样难得的靠近,她怎能不感动?
「是谁小时候动不动就抱着我泪眼汪汪,说谁要是欺负我,你一定是第一个跳出来的那个,家里买了好吃好穿的一定归我,还有……」他迟疑了下,像是有些不好意思。「你每晚都会唱歌哄我睡觉,我小的时候你摇着我的床唱,到我十岁的时候你隔着门板以为我睡着了,在外面唱,我一直弄不明白。」
「后来干脆在学校发问卷做调查,问过家中有姐姐的同学有没有人像你这么爱我?有哪个姐姐会叫弟弟宝贝的?答案是没有。」
原来是这样穿帮的,这孩子根本是鬼灵精。
「我一刚开始也想不通你为什么不要我这个儿子,我以为你是为了自己,不想让别人笑你未婚生子——」
「才不是!」他急忙否认,「我不想让你一生下就被冠上私生子的称号,不想让你经历被人说是没有爸爸的小孩的噩梦,萨克他以前常常为了这种事跟人打架,打得一身是血地回来,我不要你也变成这样。」她的记忆里,这些都是萨克年少时的噩梦,她绝对不要他们的孩子也经历过这种苦。
「姐……妈妈。」他的心很暖,那股暖意往上冲,很不顾一切地向从眼眶跑出来。没有一个孩子会对母亲记仇的。
「对不起,浅夏。」
「不要说对不起,像我这样快乐的小孩是一个不快乐家庭能养得出来的吗?」
他记得以前他总是轻轻地对他唱——我的宝贝,宝贝,给你一点甜甜,让你今夜都好眠,我的小鬼,小鬼,逗逗你的眉眼,让你喜欢这世界,哗啦啦啦啦啦,我的宝贝,倦的时候有个人陪,哎呀呀呀呀呀,我的宝贝,要你知道你最美……
他知道她很爱他。
「真是厚脸皮!」
「这就不知道是谁遗传给我的了,基因好坏是很重要的。」他笑了,虽然不清楚他真正的爸妈要怎么去算这笔账,是要复合,还是继续当陌生人,他很坏心眼地想,反正那个叫萨克的男人是姐姐的问题。
他是小孩,等着瞧就是了。不过,有必要的时候,他绝对是站在姐姐妈妈这边的。
第7章(1)
差一刻中午十二时。办公室的人心开始浮动,这一个月来,地政事务所一楼的女性员工只要一到这时间,大家都翘首盼望,神思飘忽,出错率升高,只有皮琪拉一人可以正常工作。扣除周休二日,风雨无阻来送便当的极品帅哥,一定会一秒不差在这时候准时出现。
瞧瞧,说人人到。他今天一袭小立领黑色休闲服,V字领很自然地露出一截滑顺结实的胸肌,CalvinKlein牛仔裤,一身休闲,不管他穿什么都时尚得像杂志上的模特儿,养眼又消暑。他这便当一送一个月,每天菜色没有重复过。
听见女同事们的抽气声,皮琪拉就知道谁来了,经过几次极力抗拒无效,她也不再浪费唇舌。爱送便当是吗?反正他从来不把钱当钱,她跟他计较什么!所以几次以后她就照单全收,送来什么吃什么,也不跟他客气了。
「小琪,下班了,出来一下。」他敲了敲柜台。
「我手上还有事,便当在蒸饭室的电饭锅里,你自己去拿。」她清清喉咙说。真奇怪,他越来越爱笑,叫他不要乱放电他就是不听!
「今天不吃便当,我发现一家苏菜馆子,去吃吃看!」
他这人,外表完美,内心倔强,一旦打定主意,八头牛也拉不回来。
「你自己去就好。」
「一起去。」
「快点说好。」黄玫瑰踢了她的旋转椅一脚。同事B把她挂在椅子上的背包往她肩膀上挂。这些胳臂往外弯的同事。
「好。」她叹气。
有这么多人当他的靠山,她连找借口的时间都没有。她跟萨克的正面交战算是全军覆没,那个男人总把她的话当耳边风,坚持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底,所以她只好跟他打游击,敌进我退,敌退我跑。
上了车,萨克替她扣好安全带。
「这我自己会。」
「你要记得,以后只要你跟我出去,所有的服务都由我来。」
几天前他买了车,拿了车商给的型录来找她讨论车款,她说她不懂车子好坏,要他自己拿主意。拿到车子当天,他说要庆祝,所以拉着她去吃大餐,去酒吧去舞厅。
去酒吧她一滴酒也没沾上唇,萨克给她叫了苹果西打,在那里听了一场外国歌手的演唱会,接着他说他一定要带她去舞厅开开眼界。去就去,她把他的脚当地板踩,心想他回去不黑青个三天才怪,她那天穿的可是有跟的包鞋喔。可第二天问他,他目光镇定地说不会。
自从有一次交换便当的午休时间,她不经意提到自己单调的生活,他似乎就上了心。只要她下班还是例假日,他就会带着她跑。有时候她并不是真的那么想出门,他会打电话,聊到她睡着为止。
「你今天穿这套衣服很漂亮。」他不吝啬地称赞。
「谢谢。」
萨克会给她买衣服裙子,她衣柜里的雪花染丝巾,香槟色连衣裙,银珍珠缎面镶亮片手提袋,镶水钻的平底鞋,都是他的手笔。
第一次给她买的是一件外套,她不收,他也没说二话,把手提袋直接扔到垃圾桶。她气得给了他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