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峡谷附近,我去了一家印地安餐听吃烤鸡,那味道……呃,我真想念台湾的餐厅,哥,学校附近那间加汤加面不加钱,酸菜让你吃到爽的牛肉面店,还有没有在开?哦,中国人的智慧在饮食上面,表达得淋漓尽致。
哥,你是不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我没寄手写信,却用电脑发e-mail。
那是因为,我收到你的礼物啦,知不知道为了这部电脑,我勤练打字,练到我的手快抽筋,UnclePeter嘲笑我是山顶洞人,因为现在根本找不到不会打字的年轻人。
对了,你送我的礼物,每个我都超喜欢的,现在小恩恩和小艾艾就躺在我床头柜上,每天陪我睡觉,我常抱着小恩恩说话,就像在对你说话那样,而施华洛世奇的项链就挂在我的脖子上,妈妈说很漂亮。(小弟想跟我要去送给他的女朋友,哇哩咧,没骨气的家伙,自己不会赚钱,竞肖想拿老姐的东西去巴结女朋友。)至于绿色的小礼服,我要等到很特别、很特别的日子才穿上。
哥,你老说我笨,其实哥才是笨到不行咧。
我一直怀疑,为什么左莉莉突然不再欺负我了?原来是你在背后搞小动作,不过……这个小动作很好,我喜欢,它让俗辣存艾在后来几年,没有被她继续荼毒。
可是,你知道她办什么不反抗你。傻乎乎地让你拉着走吗?那是因为她煞到你了,对你一见钟情啊。
之后,她常问我,你真的是我哥吗?怎么一个长得那么帅,一个长得很欠扁,你说,这种问题,会不会问到我很无奈?
你不知道左莉莉有多喜欢你,她要我送情书给你,我嘴里答应帮她送,可是心里才不想帮呢,我把她的情书看完就丢进垃圾桶,一封两封三封,她很有耐心哦,写了五封信才问我,为什么你不给她回信?我才支支吾吾对她说,你已经有女朋友了。
她一气之下,说要去把那个女的砍了,那天下课,她硬把我拖到你们学校门口堵人。
那次你刚好和周璃葳一起走出来,看着你们说说笑笑,都走到校门口了,还舍不得挥手说拜拜,她心里不是滋味,我也一样。
后来,我们找了家冰店坐下来,说周璃葳的坏话,骂了半个多小时候才发现,骂再多也没用。她就是长得很让人自惭形秽啊,如果只是胸大无脑、脸美心丑也就罢了,偏偏她不但美,还是你们学校法律系的才女。
那天和左莉莉分手之后,她再也没有提过你。
原来就算是小太妹,碰上爱情也会变得柔情似水。
其实那次,我有坏心眼,我心想,如果左莉莉去把周璃葳痛揍一顿、恐吓个几声,说不定,周璃葳就不敢肆无忌惮地接近你,到时,我再在你身上贴满我的标记,众美女们就会了解,吕默恩是储存艾的私人收藏。请远观、别亵玩。
唉,认真算算,自从上大学之后,我就像依附在你身上的寄生虫,靠着你给的养份过活,我用你的钱、奢侈无度地使用你无限制提供的爱情,你难道一点都不觉烦腻吗?难道从没有想过把我丢掉?
也许,偶尔你要试着替自己着想,也许偶尔试着把我摆在一旁,为自己快乐、为自己幸福,你觉得呢?
你大可以放心哦,就算被你晾在一边,我也可以过得很自在,因为我有爱我的妈妈和UnclePeter,还有个欠扁的同母异父小弟弟,和不同父母却要叫哥哥的大男生,说真的,哥哥很疼我哦,像真正的哥哥疼爱妹妹那样。
哥,我认真的,我要你快乐,为自己的快乐而快乐,我不要你因为我快乐而快乐着。
妹 存艾
把信存档、列印、收进包包里。
默恩满足地笑着。他的存艾很厉害,才几天就会打信,他应该替她高兴,早先时候,他逼她学打字,她是打死都不肯,还说什么是中华文化的拥护者,绝不能让优美的文字被坚硬的电脑压迫。
可惜,他好不容易才喜欢上粉红色信封的说,好吧,下班后绕到书局,买几个小女生最爱用的粉红色信封。
对了,再去那家加面加汤不加价的牛肉面店,吃到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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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暑假,存艾从大学毕业,她还真的很不会念书,四年大学被她念成五专,在最后一刻险险过关。
下午两点,她要去一问百货公司面试橱窗设计,默恩中午就从办公室里离开,带午餐到她家里。
存艾嘴里咬着寿司,手里拿一块,转身塞进他的嘴里,他打开嘴巴,咬几口,说:“你乖一点,不要乱动。”
他在帮她梳发髻。
他有一双很能干的手,打字又快又正确,修理家具,可以媲美木工,他还会帮她梳头发、帮她写履历表、帮她整理作品集,达做菜都做得比她棒,有这种一百分男人,友人怎能不安心当寄生虫?
“我怕你饿啊。”她鼓着嘴巴说。
“等你去面试时,我再吃,你赶快吃完,等一下我帮你画唇膏。”
他很厉害,她连口红都画不好,他只不过靠一本化妆书,就可以把她打扮成美女,连她身上穿的浅蓝色洋装,都是他帮她挑的,有他在,她显得很愚钝。
“你要陪我去面试?”
“对,面试结束,我带你去庆祝。”
他请了一下午假,说是陪她,倒不如说自己不放心,他怕这个小笨蛋中途出差错,出差错也就罢了,顶多拿不到工作,但要是被欺负呢?这是经常出现在小菜鸟身上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我会被录取?”她嘻笑问。
“我对你有信心。”他想也不想就回答。
“是你对自己整理出来的作品集有信心吧。”她给他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就是有本事整理得像大师作品,他是万能的无敌英雄。
“别忘记,作品都是你的,对自己有点信心。”他只不过是略加整理。
“如果还是不录取呢?”
“吃饱没?”他没直接回答。
存艾点头,他抽出一张湿纸巾,把她的嘴唇擦干净,开始替她画口红。“如果对方不懂得赏识人才,那就到我那里上班。”
“哥,我又不是流浪狗,你已经认养我四年了耶,我总该学着独立吧。”
其实,妈妈和UnclePeter每个月都有寄生活费给她,是哥喜欢她用他的钱,因此带她上大卖场、带她买衣买鞋买食物,带她出去玩,她的食衣住行,他蛮横地一手包办。
害她养成习惯,习惯依附在他身上、习惯向他要求吃穿,她只差没搬到他家里住了。
“弄好了。”
他收拾桌土的东西,存艾一把抢过来,再把便当塞到他手上。“你先吃,这些我来就好。”
她快手快脚把桌面整理干净,其实,她还算能干,是他老爱说她笨,然后抢先一步、把所有的事情预先帮她安排好,他宠人的手段很高招。
他把寿司塞进嘴里,若有所思地说:“你不是流浪狗,但是养你会让我很快乐。何况我那里真的缺人手,如果你肯过来帮忙,我会很高兴,反正肥水不落外人田。”事务所正在草创阶段,他需要帮忙。
“不好啦,你不是已经聘周玛葳到你事务所里上班?”
“她是个很好的律师,可以替我跑许多案子。”
“我知道啊,我也知道她抢不走你的心,可是那么优秀的女生在你身边晃来晃去会引发我的危机意识,万一我不小心抓狂起来,你怎么办?干脆眼不见为净比较好。”
“胡扯,她有男朋友了。”
“你算算,从头到尾她交过几个男朋友,那些男人来来去去,只有你一直在她身边耶。”她凑近他,口气很暖昧。
“我们是很好的工作搭档。”
“搭档是你的认知,说不定她心里想的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别胡扯,对我而言,她只是个很好用的员工。”
“对呀,所以我同意你用她啊。”
他摇头,没好气地拉拉她的耳朵。“我聘谁为我工作,还要你的同意吗?”
她笑开,笑得张扬得意。“是不需要啊,但是……我确定,你会在乎我的感受。”
没辙了,是他把她惯得无法无天、骄傲透顶,能怪谁。
“你千么那么在乎玛蒇?”
“这是天性,就像野生动物一感觉到有天敌靠近,就会竖起全身寒毛,预备应战。”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身边所有女人中,周玛葳的条件最优,不挑选她当假想敌,挑谁呢?何况,她的第六感真的很灵。
“还天敌咧。”
他笑着推了下她的脑袋,她顺势倒进他怀里,笑说:“其实理智上,我比谁都清楚,哥爱我,谁都不能取代我的存在,只是情感上……我还不太能够无视。”
“你啊,要学着信任我。”
“嗯。”
“好了,走吧,时间不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