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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他说一些言不及义的话语,语调成份多是诱拐意义?

  好啊,可是他对她的美貌好像不怎么上心。

  不然,用脚在他身上磨几下,促进他的费洛蒙跟着分泌?

  啊,如果他天生有费洛蒙缺乏症咧,她会不会被一脚踢出大门?这个晚上,她得跟森林里面的魑魅魍魉一起开Party?

  满脑子胡思乱想时,他松掉她的脚,把桌上东西收拾干净,两手将锅碗拿到餐厅。

  她下意识起身跟他走,再次,跟在他的屁股后头。

  拿出新碗,他把自己的晚餐分给她一半。当碗推到面前时,向秧秧很为难地看着那一团糊糊的、像面又像大便的诡异东西。

  抬起眉头,她发现白聿鑫正在注视她。“呃,谢谢你帮我擦药,呃、呃,谢谢你的……你的晚餐。”其实,她比较想说:谢谢你的#%*。

  她怎么都没想到,有一天,她得为了一碗馊水向人致谢。

  “吃吧。”他说。

  向秧秧脸上的为难让白聿鑫很乐意欣赏她吞面条的表情,他双手横胸,专心于欣赏她接下来的表演。

  她的样子看起来不像拿汤匙,比较像拿起一把警用九0手枪,颤巍巍的模样,很像得了阿滋海默症,她舀一口面,紧眯眼睛、把它们放入嘴中,发抖的牙齿打开、闭阖,只是轻轻咀嚼……

  忍不住了、忍不住了!她飞快冲进厨房,在洗碗槽里面吐。

  这不是食物、不是馊水,而是一吃就会让人腐筋烂骨,从头到脚死到半点不剩的天下奇毒!

  她吐到无力,不知道自己在受苦同时,有一个邪恶男人坐在餐厅里,咧开嘴笑得超开心。

  白聿鑫已经很久没大笑过了,而向秧秧在短短的时间内让他大笑两回,让他记起来开心滋味,看着厨房方向,忍不住,他笑第三遍。

  半晌,她气喘吁吁地走回餐厅。

  要不是她出现之前,那锅馊食已经放在客厅桌上,要不是她确定他的工作不是通灵而是种茶,不可能算得出她会回头找他,否则她会认定他在恶意整她。

  她对着他笑,嘴角拉出不自然的高角度,甚至用双臂夹了夹胸口、摆动自己的肩膀,假装自己很小女人。

  “白先生,我非常感激您,没有您的收留,我得留在外面和野兽过夜,您不知道您的大恩大德对我有多重要……”

  口蜜腹剑!她肯定对他有所求。

  白聿鑫板起脸,把刚刚的笑容藏得不见半分。

  她双手合掌,眼睛眨啊眨,装出一副善良天真。“如果、如果你不是太介意的话,我可不可以为了表达感激,为您做一顿晚餐?”

  他没回答,却挑眉望她,当着她的面,把一瓢面条送进嘴里。

  他、他吃了,他竟然吃得下去?他的体质与世人迥异,可以接受这样的荼毒,并且不让全身骨骼腐蚀殆尽?

  向秧秧的眼睛睁得比牛还大,嘴巴张得可以吞下拳头,她很想扯出灿烂笑容,但……抱歉,这不在她的能力范围内。

  于是,她又把他惹笑。

  “我、我……呃,我没有别的东西好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决定了,我决定替白先生做一顿饭,嗯,就这样决定!”

  她飞快把话说完,飞快奔进厨房里,飞快地把他吃面条的画面Delete掉。

  十分钟后,白聿鑫闻到第一阵食物香,停下吃一半的面条。十五分钟后,第二阵食物香让他对碗里的东西完全失去欲望。

  二十分钟,一大碗公色香味俱全的面摆上餐桌,有肉有虾,完美的香菜和蒜酥洒在面碗中央,使他半饱的胃又感到异常饥饿。

  向秧秧伸出食指,像推死蟑螂似地,把他之前的面推到餐桌尾端,迅速换上新碗筷,替两人各盛一碗面。

  “白先生,尝尝看,味道还不错。”

  她们家三姐妹,就她遗传到妈妈的好手艺,任何食材到她手里,就能变出一道道创意料理。

  如果不是购物台的薪水不坏,她曾经考虑过到夜市摆摊。

  他低头、吃一口,意外地,他的味蕾从来不曾这样被满足过……他不是没吃过五星级料理,但那些大厨的作品,比不上她的小品集。

  他吃得很快,她也不遑多让,完全没有身为美女的自觉,解决一碗面的速度只输他七秒半,你一碗、我一碗,满碗公的食物飞快埋葬在两人肚子里,他看看自己空空的碗,再看看她剩下的小半碗。

  如果向秧秧在这个时候想到“经理”两个字,或者想到茶叶合约,就会主动把半碗面让出来,可是目前她没法想那么多,她已经饿了整整一天,开长途车、在森林漫游,她走坏了高跟鞋、弄破了丝袜,她今天过得太狼狈,需要完美的食物来自我安慰。

  “我没吃饱。”难得地,孤僻男人主动发言。

  向秧秧想也不想,再度伸出小小的手指,用推死蟑螂的方式,把他那锅面从桌角推回他面前,仰头,用七秒半时间,把碗里的面条吃光光。

  够清楚吧,她煮饭,不是为了感激人家的收留,目的是照顾自己的肠胃,至于他吃什么,说老实话,她无所谓。

  她心肠坏吗?没关系啦,反正她的心已经坏了好几年。

  在这个晚上过去很久很久以后,白聿鑫才发觉,原来远在他爱上她之前,他的胃已先爱上她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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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早白聿鑫就起床,准备出门时向秧秧还在睡。

  她的睡相很坏,至少不是公主式的那种睡法,她没盖被子,而是把被子卷成一条长棒、抱住,双腿扣在棉被棒上,那样子很像被原住民猎到的山猪,倒吊、手脚捆在木棍上。

  但熟睡的她像个甜美的小宝宝,红红的嘴唇微微弯着,分明是没有表情的睡颜,可看起来就像在笑,弯弯的眉、弯弯的眼、弯弯的嘴角,弯出一个好心情。

  再孤僻的男人看见沉睡的宝宝,也会不自觉卸下心防,跟着勾出一个弯弯笑意。

  他的短裤穿在她身上变成七分裤,昨晚他还怀疑,她穿他的裤子怎么不会往下掉,现在他弄懂了,她用发束把过宽的裤头绑出一颗大肉圆。

  其实她大可不必穿下半截,反正他的上衣套在她身上,自然而然会变成洋装,不过如果她真的只穿上半身的话……他望着她睡得往上撩、露出一截洁白肚皮的上衣,和因为裤管太宽也皱在大腿上方,露出的两条雪白美腿……

  许久没有唱国歌的下半身,有了举办升旗典礼的冲动,白聿鑫皱起眉头。做什么?他几时那么爱国过?

  别开脸,他重申一遍,他对美女过敏。

  拿出车钥匙,他要去表哥家里看看春茶的收成情形。

  第3章(2)

  回到家的时候才八点半,早去早回是怕碰见村里的女孩,他讨厌美女,而他的表嫂、表弟妹都不是美女,而且他和她们有亲戚关系,所以勉强可以聊上几句,但如果她们硬是要替他安排一场“非常男女”……这是让人头痛的问题。

  所以,他刻意把见面时间拉早,或者无预警出现。

  打开门,他又闻到食物香,多吸两口气,他喜欢这个味道。

  他母亲很会教育小孩,但做菜不是她的专长,不被毒死就该感激涕零,因此他从小养成不挑嘴的好习惯。

  长大后,他不喜欢出门吃饭,一个人占一张桌子很怪,一群人陪他吃饭,更觉得有约束感,再加上懒,懒得收集餐厅电话、懒得叫外卖,在长期训练下,他的胃早对美食不做任何期待。

  但她来了,只是一碗简单到不行的面,他开始对美食有了思念的感觉。

  她的菜不油、不过度鲜甜,没有刻意摆盘或用高级食材,但入口,就是该死的对味。

  加快脚步进屋子,沙发上的棉被枕头已经叠好、整好,走进厨房,他看见向秧秧正把两碗热烫的稀饭盛在碗里,抬起头,冲着他甜甜一笑。

  “白先生早安,你去运动啊?难怪你的身材那么好,我们台北的男人可没有你的魔鬼身材和体力。”她的笑容像春天的太阳。

  笑里藏刀!要不是她做菜的能力太高,他不会让她有说话机会,她说的话十句有八句假,能听的那两句还要花大把工夫才能找得到。

  他没应答,但动手帮忙,把厨房里的菜一道道搬到餐桌上。

  “先洗手吧,手脏会把细菌吃进肚子。”

  不知不觉,她把老妈对晚晚说的话叨念出口,环境啊环境,环境造就人类的性情,早晚有一天,她会和老妈一样,变成唠叨的老女人。

  她在管他?白聿鑫横她一眼。他就不洗手,怎样?这里是他的家、他的餐桌、他的碗盘,连她摆弄的食材都是他花钱买的,他还得听她指挥?她当自己是这里的女主人?

  女人都是这样,对她一分好,她就进逼两寸,然后指使你、摆布你、利用你、直到哪天腻了,一脚把你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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