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被绑架了?因为大家盛传他是好野人?某个杀人变态狂把他活埋在森林里,却故布疑云,让大家以为他出远门?
她把自己吓到理智尽失,忘记杀人魔不会只杀男人不杀女人,她跑进森林里,走他常走的那条路,为了怕迷路,她还用钥匙在每棵经过的树上做记号。
来回,她在森林里绕好久,才想到,可以到他表哥家寻求协助。
她开的不是高速公路,却让车子的时速飙到一百公里,她在表哥家前用力踩刹车,声音大到表哥全家人一起冲出来,以为发生什么事情。
向秧秧不知道自己的摸样看起来有多糟,只是急得抓住表哥的手臂猛摇,急急告诉他,她已经在森林里找了好几趟,还爬上大树偷看他的家, 她说很担心白聿鑫的安全,可不可以打报警电话……
她聒噪了很久之后,表哥握住她的肩膀乱摇乱晃,才晃出她两分清醒。
向秧秧这才知道,原来这里不是白聿鑫的家,森林小屋只是他每年的度假别墅,他没有被谋杀或绑架,只是回到台北继续工作。
然后,他给了她白聿鑫的电话和住址,再次,她一路飞车返北,途中,又开错两次路,回到台北时,已经是霓虹初亮的夜晚。
第7章(1)
白聿鑫以为自己痛恨吵闹,但少了向秧秧的聒噪,他发觉,生活很无聊。
回台北一个多星期,他还没去公司上班,他不想面对所有人的疑问,更不想面对父母亲的过度关心。
他拿起电话,想打给向秧秧,告诉她,他回台北了,有空的话,一起喝个下午茶吧。
不对,下午茶时段她在上班。向秧秧说过,为了升经理,她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去总经理家里帮他的小孩免费补习,所以她肯定没空。
不然告诉她,茶叶在这个星期三会到,有任何问题的话,打手机给他?
手机……他的手机只有父母知道号码,连表哥、表弟……都不知道,他竟然要把号码给她?他在想什么?
白聿鑫把电话放了回去。他还不确定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还不明白朋友是什么样的关系,像他和公司里的同事……不对,那是上司与下属;像他和表哥、表弟?
不对,那是亲戚。
至于朋友,他都快忘记朋友之间是什么样的交情了。
意外地,门铃响起,他很少有访客,他的住址不对公司同事开放,家是他的王国,原则上,下班之后,他喜欢不受干扰地独处。
是爸妈吗?他们从表哥那里知道他提早回来了?
叹气起身。希望这次他们来,不是要他去相亲,对于婚姻……莞尔,他想起向秧秧说过,婚姻是一种很恶心、很虚伪的关系。
打开门。是她?
向秧秧穿着套装,头发乱成一团,头发上面还有几片很面熟的树叶,她的裙摆撕裂,而她的高跟鞋……
白聿鑫摇头。每次出现,她都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吗?
“公寓外面,有一片森林?”
他以为她要埋怨他说风凉话的,但她没有,上前,她一把抱住他,把两片香纯可口的红唇送到他嘴上。
他没吃晚餐,肚子很饿了,所以这两片香唇一下子就勾引住他的胃口。
前一刻,他还烦恼朋友的界线该设在哪里才适当,此刻,他已经爱上和她接吻的感觉。
她的唇很嫩,像三分熟的牛肉片,一点点香、一点点甜,一点点的让人爱不释口。紧紧把她抱入怀内,虽然她全身上下不算干净,但他在她身上找到令人心安的气味。
突地,多日来莫名其妙的焦躁不见,胸口那股教人憎厌的空荡感觉消失,他喜欢上她软软的身子。
他们吻了很久,吻到两个人都有几分喘、几分心律不整,吻到早已远远超过朋友界线,吻到再继续下去,很可能直接跳到床上玩翻滚。
她松开他,他看她、她望他,两人互视,不知道该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吻做出怎样的解释。
他想,或许他对她,想做的不只是朋友,也许面对爱情来临,他做再多准备都不够,因为它永远会攻得人措手不及。
好吧,他和她就从朋友朝爱情迈进。
他未开口,向秧秧先一步脱下右脚的鞋子,举到他面前说:“你的森林小路谋杀我第三双鞋子,为了赔偿我,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又抢先一步,她还真是不折不扣的女强人。白聿鑫失笑。
“为什么?我以为你要帮我物色宜家宜室的好女人。”
“那种女人不是濒临绝种,而是已经绝种了,生物学家建议我坐时光机到三0年代去找找,可是小叮当很难商量,他说他的时光机只能给大雄独享。”
“可是你一点都不善良。”他可是高道德标准的男人。
“先生,你懂不懂得什么叫做将就?”善良的同义词是愚蠢好不好,二十一世纪女人迫切需要智商。
他笑了,笑得很……和蔼可亲,那是因为,她存在。
“可是你会一天到晚在外面抢业绩,你长得这么美丽,我很担心你搞外遇,像你这种女生,一定不肯乖乖待在家里替我生儿育女,让我在寿终正寝的时候,有一大堆家人围在身边哭泣。”
他一句一句把她说过的话拿出来质疑她。
向秧秧用力拍额头,自我推销说:“先生,在这个时代你必须学会降低标准、善待别人啊。别忘记,我很会做菜,而且不介意配合你的洁癖。”
“可是,你不但听过Party,还知道男人、女人混在里面做什么。”
“对,我清楚酒不但能做菜,还能狂欢,我知道男女上了床,有哪几种吓人体位,可以媲美奥运体操。我是坏女人,但女人不坏,男人不爱,何况我不过是要求一段短暂、没有负担的男女关系,又不是天长地久,不合再换嘛,干么那么斤斤计较?”
“短暂?没有负担?”他的眉毛下垂。
他记得她是怎样鄙视爱情婚姻的,和这样的女生谈爱情,随时随地有失去的危机。
“白痴才会要求天长地久,就算恩爱夫妻到最后也会一个走、一个留,所以男女之间都是一段,差别只在于长一段或短一段。”
“你真的很不相信婚姻?”
他和她不同,他不要一段要长远,之前的经验让他对爱情裹足不前,好不容易一个教他心动的女人出现,他不想再冒失去的危险。
他是那种要做,就要做到底的男人。
“地球都快毁灭了,要是你为了追求天长地久,却忘记即时行乐,等到人类最终的那刻,一定会遗憾到不行。好了,相信我,你需要一个女朋友,而那个可以陪你即时行乐的女人,就是我。”
“为什么?”白聿鑫莞尔。
“第一点,你没看报纸吗?江绯琳就要结婚了,对象是一个资产超过百亿的小开。”她拉着他的手,一起走入屋内。
“那又怎样?”
他早就不看关于她的任何报导,相信事情会慢慢淡掉,感情也会慢慢自动拔除,人类不是不懂改变的生物,也许他改变得比较慢,但他衷心相信,总有一天,他想起她,不再心存感觉。
“你可以带我去参加她的婚礼,让她充分理解,你对她早就不在意了呀。第二点,惩罚一个人的背叛,最好的方法就是过得比他更好。
有我在,我会保障你的基础快乐。在你生气的时候,陪你去爬山,就算爬断三双高跟鞋也不哀怨;在你快乐的时候,替你煮上一碗香喷喷的麻油鸡面,让你的胃和你的心一起得到莫大满足。怎样?”她对他眨眨眼。
他忍不住微笑,捏了捏她的脸。“分析得真好,还有没有第三点?”
向秧秧不让他的手离开,握住他的手,煨暖她的脸。整整两天了,她担心得快要心脏病发。“第三点,如果有必要,我乐意配合你,抢在江绯琳前面结婚,我们办一场世纪大婚礼,我可以借助媒体力量,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很幸运,娶到一个比她好几十倍的女人。
第四点,我现在还没升经理,小小的组长比较好追,哪天我变成女强人,我会水涨船高,看不上你这个孤僻男。”
“那你会看上哪一种男人?”
“一个我走在前面,他在后面跟随;我买东西、他提包包;我说东,他就不会多看西边一眼;我从鼻子哼两声,他就明白自己应该找时间下跪的男人。”
“你要的不是男人,是哈巴狗。”
“有什么关系?只要能让我高兴的男人就可以。”她挤眉弄眼、哼笑两声,可爱的模样让他跟着咧嘴。
“其实,我已不是那么在乎绯琳了,对我来讲,她只是个很久以前的朋友。”
白聿鑫抽回手,把她揽在胸口,很自然的靠近,很自然的亲昵。说不定很久以前他就想这么做,只是那时,她没用那种气势万钧的吻封住他的唇,而他也没发现,缘份已经来到自己身边。